无味。
“陛下,皇后娘娘来了。”王忠小声说道。
刘邦回过头看着林嫣正站在殿门口。她今晚身着盛装,眉心画着火焰纹,脚步轻柔,充满韵味,长长的裙摆拖在后面,行走之间,自有一派雍容华贵之气。
“过来!”刘邦朝她招了招手,吩咐王忠赶走了其他人。刘邦往旁边挪了挪,伸手揽过她柔软的腰肢,将她抱入怀中。
帝后二人依偎在宽大的软椅上,一起望月,久久无言。
“陛下,你在想什么?”林嫣感受到了刘邦的情绪,并不是太好就出言询问道。
刘邦叹了口气笑道:“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夜的月亮格外的圆,格外皎洁。”林嫣若有所思“马上就到中秋佳节了,每年的这个时候,月亮是最亮最圆的。”
“皇后进宫之前有着金陵才女之名,不如今日朕就考校考校你,你可知这中秋节由何而来吗?”
林嫣噗嗤一声笑了“陛下莫在戏弄臣妾了,谁不知道中秋是怎么来的?”
“朕就想听你说!”
见刘邦一脸郑重,林嫣也无可奈何,她这位夫君虽然有着超越同龄人的智慧,但有时也会露出小孩子脾气,这个时候的刘邦是不可理喻的,要是不满足他的要求,他绝对不会罢休。
林嫣想了想道:“中秋古时又名月夕,追月,按照古时历法,八月是秋天的中甲,而十五又是八月的中间,这一天,百姓们会庆祝丰收,古时先王亦会举行盛大的祭祀。
《礼记·月令》上记载:仲秋之月养衰老,行糜粥饮食,又曰:天子春朝日,秋西月。到后来,贵族官吏,文人学士也相继效仿,于是逐渐就演化成了一种习俗。”
刘邦拍手叫好“皇后真不愧是一代才女,见识果然渊博。你知道,朕从前是怎么看待月亮的吗?”
林嫣好奇地看着他。
“那是我五岁的时候,我问母亲,月亮为什么总是跟着我,母亲对我说,那是因为月亮上住着一个美人,她想好好看看你,等你长大了,就从天上下来给你当媳妇。我问母亲,为什么我从没有发现那个美人,母亲说,女孩子都比较害羞。
从那以后,我就整天晚上不睡觉,一直盯着月亮看。我在想,住在月亮上的那个美人要是想看我,总会露面的,我倒要看看,她究竟有没有母亲说的那么美丽。”
林嫣乐不可支,更加好奇了“那后来呢?”刘邦苦笑一声“后来自然是一场空,月亮上哪有什么美人。”
“不对,嫦娥就在月亮上。”林嫣一板一眼道:“归藏中记载,后羿曾向西王母求得一包不死药,交由她的妻子嫦娥保管,某一日,奸诈狡猾,心术不正的逢蒙趁着后羿外出,逼迫嫦娥交出不死药。
嫦娥危急之时,吞下不死药,不多时就飘离地面,飞到月亮上做了神仙,后羿回家后,寻妻不得,就日日夜夜仰望月亮千呼万唤。
昊天听到了他的哀声,就打算让后羿见嫦娥一面,于是皎洁的月亮上,果然出现了嫦娥的身影。
后羿赶忙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的嫦娥,月母被他们的真情所打动,就允许他们在月圆之夜,在桂树下相会!”
刘邦似笑非笑,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份信“就像这位秦大才子所说的那样吗?”
林嫣身体仿佛被电击了一下,脸上瞬间就没了血色。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刘邦今晚召她来这里的目的。
秦天霜。这个曾经在金陵噪动一时的名字已经很久没有再出现在世人面前了,谁都以为,秦天霜只不过是一个略有才气的书生,只有刘邦知道,这个人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所有的这一切,都源于林嫣那惊天一砸。而林嫣之所以敢那么做,有很大程度就是受了这个名叫秦天霜的人的影响。
刘邦之前以为,秦天霜是太后的人,后来发现他和赵王走的很近,可是如今,此人却出现在了中山国。
(本章完)
第191章 毒草()
刘邦曾经派人捉拿他,只可惜,他早先一步逃出了金陵,流窜到了苏州就没了踪迹,锦衣卫那里明察暗访了很久,最后也只是发现他去过一次赵王府,但也只是停留了片刻,从此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谁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在东海竟然会发现他的影子!按照那边传来的消息,此次弥勒教暴动,秦天霜是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在教中的地位非常不一般。锦衣卫的探子顺藤摸瓜,最后抓住了一个信使,并从其身上搜来这份信。
原本他们以为这是秦天霜给那些乱贼传递指令的书信,打开一看才发现,这竟然是一封写给林嫣的情书。
里面的内容可以说是道尽缠绵,既有对他们以往在一起日子的怀念,又表达了对刘邦这个昏庸无道,插足他们爱情的皇帝的控诉,最后,秦天霜希望能在八月十五这天,见林嫣一面,以全这么长时间的相思之情。
事关皇后,锦衣卫的人不敢耽搁,连夜加急将信送来金陵。谢玉下午的时候,亲自交到了刘邦的手中。
说句实话,看到这份信的第一眼,刘邦觉得,这是假的。以他对此人的了解,不说他会不会蠢到被爱情冲昏头脑,冒着天大风险来金陵,即便是来金陵,其目的也必然是为了别的。
不过,锦衣卫是不会骗自己的,这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敢拿皇后说事来欺瞒皇帝,一旦被拆穿,到时死的可不是一个两个人,整个锦衣卫都会受到牵连。甚至是谢玉这个统领,都有脑袋搬家的危险。
谢玉的看法和刘邦一样,他说这很可能是秦天霜玩的一出李代桃僵之计,最主要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转移刘邦的注意力,以便他能从东海郡抽身。毕竟,他的行踪已经暴露,锦衣卫一旦盯上他,想全身而退,只怕没那么容易。
再或者,可能还有趁机报复林嫣弃他而去的意思在里面。
对此,刘邦做出的指令是,让东海郡那边的人密切注意秦天霜以及弥勒教的动向,同时加派人手,牢牢咬住秦天霜,别让他有再一次溜掉的机会,等北府军一到,就配合大军,剿灭乱匪,务必将包括秦天霜在内的所有人一网打尽。
在做完这些后,刘邦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想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把林嫣叫过来当面对质。
这样做,虽然有可能会毁掉两个人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感情,可是既然她这事情既然和她扯上了关系,不管是不是被人陷害,她都有义务做一个解释。
更主要的是,刘邦的心里长着一棵毒草。
世人都以为林嫣那次只是砸伤了皇帝,只有自己清楚,她那次是真的砸死了真正的刘邦。
信任这东西其实很脆弱,就像一张纸,皱了,再抚平也恢复不了原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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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嫣嘴唇紧咬,她接过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看了起来。刘邦盯着她的脸,仔细分辨她的每一个表情。哀伤,无奈,气恼,这些神态在她的脸上依次出现,最后变成了沉默。
刘邦从她手中抽走信问道:“皇后有什么想说的吗?”林嫣抬起头看着他,眼眶里隐约有泪花闪动,她惨然一笑:“臣妾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这就是你给朕的答案?”刘邦的语气很平淡,但林嫣却从中听出了一丝愤怒。
他从刘邦身上起来,恭恭敬敬行了一礼道:“事已至此,信与不信皆在陛下一念之间,臣妾要怎么做才能证明臣妾的清白,还请陛下示下!”
“这个秦天霜居心叵测,曾蛊惑皇后欲行刺于朕,之后又三番五次与朕作对,如今更是跑去东海,煽动刁民作乱,如此大逆不道的狂徒,朕恨不得将他五马分尸,剁成肉酱,以解朕心头之恨。
只可惜,每一次都让他给逃脱,朕正愁找不到机会,现在他自己送上门来,朕焉有不好好把握的机会?”
林嫣瞳孔一缩,颤声道:“您是想让臣妾当诱饵,引他出来?”
刘邦笑而不语,那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他虽然笑着,可是眼眸里却散发出一抹令人窒息的寒意。
“臣妾自以为恪守为人妻的本分,一心一意伺候陛下,已经感化了陛下的心,直到今天,臣妾才明白,您的心是铁石做的。”
“皇后放肆!”
刘邦一把将手里把玩的玉璧摔在地上,那对价值连城的先秦古玉瞬间就四分五裂,变成了碎片。
这个女人直到现在还看不清形势,在她带上皇后凤冠的那一刻起,她的立场便已经注定了。
不管何时何地,只要她在皇后的位子上坐一天,她就必须坚定不移的站在皇帝一边。哪怕皇帝要杀了她的爹娘,灭了她全族!
虽然有些残酷,有些不人道。但这就是个这个时代的法则。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作为皇后,首鼠两端,脚踏两只船,这就是取死之道!哪怕刘邦再喜欢她,再同情她,有朝一日,也不得不做出废后的决定。
本来事前还想着只要她有身为皇后的觉悟,这场考验就到此为止,结果,林嫣的表现让刘邦是又愤怒又失望。
林嫣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刘邦做了几个深呼吸,努力使自己冷静下来。他看着脚下的林嫣冷笑道:“朕不在乎你和那个秦天霜过去究竟是怎么回事,心有灵犀也好,天作之合也罢,甚至是私定终身,朕也不在乎。
可如今,你既然进了宫,成了我刘邦明媒正娶的皇后,你就是朕的人,你的身体,还有你的灵魂,完完整整都属于朕一人。
朕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和朕一起,抓住秦天霜那只老鼠,要么。。。你就带着你所谓的坚持愚蠢的活完后半生吧,西面的长春殿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那里或许很适合你。”
林嫣不可置信地看着刘邦,长春殿是什么地方?那是处置宫中犯妇的地方,俗称冷宫。皇帝如果真把她关到那个地方,还不如死了痛快。
刘邦硬起心肠,转过身不去看她“朕只给你一晚上的考虑时间,好自为之吧。”说罢就背着手进了养心殿。
王忠带着几个宫女,宦官走了过来,他低声对林嫣道:“娘娘,咱们这就走吧,万岁爷说了,今晚让奴婢伺候您。”
(本章完)
第192章 袍泽()
夕阳西坠,古道苍茫。
眼看就到夜晚了,风却还没有要停的迹象。
荒郊野外,某个不知名的破庙。一个扎着马尾的青年慵懒地靠在被白蚁啃噬的千疮百孔的木桩上,百无聊赖的把玩匕首。
那是一把造型很奇特的匕首。不似市面上一般的匕首,青年手中的这把短刃要比市面上最短的‘七星刀’还要短上一寸之余,通体笔直,唯有刀头呈钩状弧度。仿佛猛兽尖锐的牙齿。
虽然短,但绝不影响它的锋利,流线型的设计能让它轻而易举刺透弓箭都射不穿的藤甲,至于人的咽喉这种脆弱部位,只需要轻轻一抹,立刻就会被薄纸一样划开。
最让白鹤满意的是,这把匕首是单刃的,内侧有一段细小的波浪形锯齿,用于切割木头之类的硬物最方便不过。
与其说,这是一件兵器,不如说是一件艺术品。就像古玩书画一样,更多的时候是用来欣赏把玩的,而非作战。
而在白鹤看来,什么价值连城的古董,千金难求的书画,都远远比不上他手里的这把‘白雪’。
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把匕首是皇帝陛下亲自赐给他,或者说是锦衣卫的。
执君之剑,为君分忧。他们就是皇帝陛下,是这个国家的一把利剑。
一切和皇帝,和这个国家作对的人,都是他们的敌人。对待敌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送他们去下地狱。
皇帝的话犹在耳边,白雪仿佛一个精灵,在他的指间跳跃旋转,最后被他稳稳地握在了手中,用大拇指轻轻摩挲着握柄上刻着的‘白鹤’二字,白鹤感觉很舒服。
他不明白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所以只能用舒服这个词来形容,但是当他看到身边这些和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早已将命融在一起的兄弟时,他不会感到寂寞,更不会畏惧。
“你他娘的,又在发癔症了?”正在白鹤出神的时候,一个满脸胡茬的汉子走过来拍了他一巴掌。
白鹤笑了笑,没有说话。那汉子坐在白鹤跟前,看着他手里的白雪,眸中不由露出了几分艳羡“兄弟几个,就属你这把保养的最好,哥哥的弄丢了,把你的借哥哥我玩两天。”
白鹤下意识地想拒绝,可是当他看到汉子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管时,就深深将拒绝的话给咽了回去。
老痞子本来也是有一把的。三天前,他们的据点被人发现,弥勒教那帮妖人纠集了数百人围攻,为了掩护其他人撤退,老痞子带了两个兄弟负责将他们引开。
最后,那两个兄弟一个战死,一个被俘,老痞子也折了一只胳膊,他的匕首在混乱中不小心丢失了。
“嘿,你小子!”老痞子看他极不情愿地将匕首递过来,不由笑骂了一声。
他接过匕首,耍了几下,随后在右边的空袖子上擦拭完盯着锋利的刃口道了声“好宝贝,好兄弟!只可惜啊,没了右手,左手使起来,总觉得没那么顺手,看来,老子以后得好好练练左手刀了。”
“听说陛下前些天,巡查北府军的时候,将身上的佩剑赏赐給一个校尉了,好像是叫什么,蒋成。。。”一个黑脸汉子从后面凑了上来,瓮声瓮气道。
他的手里提着两只老鼠。这是他今晚的晚餐。
老痞子叹了口气“是啊,要是我也能得到陛下亲自赏赐的一把剑,就是现在让我死了,我也愿意啊。”
黑脸汉子嘿嘿一笑,坐到白鹤老痞子两人的对面道:“别说陛下随身佩戴的宝剑了,就是一根烧火棍,只要是陛下给的,那也成。”
“谁说不是呢?来,给老子也来一只,睡了整整三天,早就饥肠辘辘了,现在正好饱餐一顿,我看就那只了,对,就那只最肥的!”
“去你的吧,想吃自己捉去,这两只给我填牙缝都还不够哩!”黑脸汉子嘴上虽然骂咧咧,但还是将那只圆滚滚的灰毛大老鼠扔给了老痞子。
“小白脸,把你的白雪借我使使。”
“凭啥?”白鹤眉毛倒竖,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好歹也是兄弟,忒小气了吧。”
白鹤从怀中取出一把小刀,扔给了黑脸汉子,自己小心翼翼地将白雪插入鲨鱼皮做的刀鞘中,揣进怀里。
“你他娘的也不是个啥好货色,你自己又不是没有匕首,干啥要人家的?”
黑脸汉子哈哈一笑,小刀在手里翻滚两下,那只老鼠就被剥皮破肚,他将内脏扔到了远处,用小刀将鼠肉切成一小片,然后用刀尖插着吃。
夜不起火,这是锦衣卫在执行任务时必须要遵守的一条禁令。
“放心吧强子,这个地方很隐秘,那些妖人一时半会还找不到这里来,过来一起吃吧。”老痞子拿过小刀,一边解剖老鼠,一边对靠在门边上负责警戒的高瘦男子说道。
高瘦男子朝门外看了看,走过来,用手捏起几片肉放在嘴里嚼着,面无表情,就好像是在嚼一块蜡。
三人纷纷对他翘起大拇指,表示佩服,黑脸汉子嚼了几口,实在是忍不下去了,他啐出口中的血渣骂道:“他奶奶的,这鬼地方,就连老鼠都有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