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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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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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后果然没有怀疑,她闻言点点头,没做太多考虑便一口答应了,刘邦装出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谢道:“孩儿多谢母后。。。”

    目的达到了。

    太后放心了,刘邦也满意了。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刘邦便请辞出了承乾宫,走出大殿,一阵轻风吹来,刘邦不由打了个冷战。

    不知什么时候,后背已经渗出一层冷汗。

    “昨天的事,你没提半个字,言语间尽是试探,我真的是你儿子吗?”

    刘邦转头看着身后这座气势非凡的宫殿,他的眸子里尽是冰冷。

    就在刚才,这短短的半个时辰,他心中仅存的一点温情也彻底破灭了。

    说到底,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亲情这种东西很珍贵,刘邦不想轻易放弃,可是太后如今的做法,却让他心里松口气的同时,也不由悲从中来。

    “也好,既然没有了感情掣肘。以后做起事来就方便多了,只是,老子心里为何这么难过呢?”

    刘邦没有坐马车,也不要任何人跟着。

    一干人等就跟在刘邦身后往回走,王忠知道,自己的主子心情不好,他的心情也变得失落起来。

    他只是一个小太监。

    为了活命才不得已净身进宫,这些年来,他无时不刻都绷紧着神经,小心翼翼。

    太后让他监视皇帝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不敢不从。

    在这宫中,他和其他太监一样,连草都不如。

    有太多的太监,陆陆续续从自己身边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

    为了活命,他也一直按照太后的吩咐去做。

    但自从万岁爷受伤苏醒后,他发现一切都变了。

    原本木讷的主子变得活波开朗,就像开窍了一样,眼睛里多了几分莫名的东西,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觉得,万岁爷终于像皇帝了。

    然而,这些太后并不知道。

    主子知道自己是太后安插过来的奸细,不仅没杀他,还时常和他说笑,更将自己吃的东西分给他。

    金丝雀。

    天下间,除了万岁爷,也就只有他吃过了,就连那些王公诸侯都没有这个口福,更别提万金难求的仙人酥,万岁爷看都不看就赏给了自己。

    这是何等的恩宠?

    他虽然身份低微,胆子又小,却也知道谁对他好。

    看着刘邦落寞的身影,王忠在心中暗暗发誓,今后只忠于主子一人,主子让他做什么他便做什么。

    谁要是敢让主子难过,他就是拼了这条性命也要替主子出了那一口恶气。

    (本章完)

第14章 书与字() 
“王忠,准备笔墨,朕要练字。”

    “啊?”

    王忠神情不解,他不明白,刘邦怎么会突然想起练字,明明之前还心情失落,无比惆怅的,一下子就转变过来,让他有点跟不上节奏。

    刘邦看他一脸懵逼奇怪道:“朕没说明白吗?”王忠忙道不是,他偷偷看了刘邦一眼道:“陛下,不去虎眺泉了吗?”

    “去虎眺泉干什么?”刘邦更迷惑了,心道王忠这是怎么了,尽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练字怎么就和泡温泉扯上关系了。

    “陛下心情不好,去虎眺泉泡一泡温泉,解解乏。。。”

    原来是这样,刘邦哦了一声,心中顿时了然。

    想必是自己刚才的情绪让他不安了,这也难怪,察言观色,揣测上意这是太监必备的素质。

    尤其是服侍皇上,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免不了有一天会被杀头问斩。

    刘邦冷冷一笑,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王忠,你真是越来越长进了啊,朕现在心情好了,快去准备纸笔,再磨蹭。。。你今天就别吃饭了。”

    “哎,奴婢这就去。”

    被踹了一脚,王忠经脉通了,气也顺了,就像吃了伟哥一样,高高兴兴地去干活了。

    拿来纸笔,摆好镇纸。

    刘邦凭着仅在孤儿院学过半年的经验,捉好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刘’字。

    王忠在一旁拍手叫好道:“好字啊,陛下,这一个‘则’字笔锋犀利,犹如蛟龙如水一般,当真是大气非凡。”

    嗯?

    刘邦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有些抽搐。

    老子明明写的是个刘字,怎么就成‘则’了?虽说不好看,但也不至于被人认错吧。

    他心中郁闷说道:“这个字果真好吗?”

    王忠重重点头“当然了,当今能写出如此美观的字,怕也就王释之一人了,不,就是书圣王释之,相比陛下也是远远不如。”

    刘邦嘴角扬起,王忠还道是自己拍马屁起了效果,更加眉飞色舞起来,“住嘴,朕写的明明是‘刘’字,怎么就成‘则’了?”

    他再也忍无可忍。

    屁股上被重重踹了一脚,王忠知道自己拍到马蹄了,立刻请罪道:“奴婢有罪。。。”

    “行了,起来吧,朕也没怪你。”

    刘邦叹了口气,他知道,练字这种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还是得从小培养。

    想起在孤儿院照着字帖练字的日子,刘邦问道:“大渝字写的最好的人都有哪些啊?”

    “回禀陛下,若论书法,当首推王释之,三岁练字,七岁小成,未加冠便已成名。

    三十岁时,他在琅琊溪边顿悟,创出行书一流,深受世人追捧,一卷琅琊提序轰动天下,就连老太师也自愧不如,自此便成了举世无双的书法大家。

    古云,坐地成圣,王释之以书悟道,故而有了书圣的美名。

    朝中百官,天下士子皆欲求一卷书圣真迹而不可得,若谁有幸能得到只字半语,那也是像当传家宝一样,锁在密阁里,不向外人透露半句,深怕有哪个不轨之徒,半夜偷了去。”

    嗯?这么受欢迎?

    看来这个王释之就和前世那些明星一样,是人人崇拜的偶像,粉丝众多,想着,他便随口问道:“他果真这么有名?”

    “那是自然,王释之不仅书法出众,还做得一手好文章,更重要的是,他气质高洁,前年,拓跋珪派来使者,带着重金去请他。

    说他若肯来北秦,不仅赐豪宅田地,还以太师之职供奉,可谁知却碰了一鼻子灰。”

    哦?刘邦来了兴趣。

    王忠继续道:“王释之非但没收礼,甚至连门都没让北秦使者进,他说,吾既生于大渝,便是大渝之臣,岂能因荣华富贵而改投别国。

    说罢便大手一挥写了‘蛮夷之徒焉能学上国之粹’几个字,交给北秦使者,让他们带回国交给北秦的皇帝,据说,拓跋珪气的好几天都没吃饭。”

    嗯,有才华,还忠于国家,是个人才。

    刘邦对他好感大增,不知怎么的,自从刘邦适应了皇帝这一身份后,不管是啥,人也好,东西也罢,他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占有欲。

    总觉得这些都是自己的,别人觊觎,他就很不舒服,是自己本身就潜藏着这种变态的心理,还是说。。。他已经被万恶的封建王朝同化了?

    看王忠一脸兴奋,满眼桃花的样子,刘邦知道,王忠一定也是王释之的粉丝,还是特别铁的那种,怎么说来着,对,脑残粉。

    这种大能放着不用,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刘邦下定决心,日后有机会定要拜会一番,最好能招揽到宫中。

    万民偶像为自己效力,那滋味,一定很比吃老坛酸菜还爽。

    心中YY了一阵,刘邦回过神来,见王忠还是一脸的敬仰便给了他一个脑镚,清清嗓子道:“除了王释之,在书法上造诣高的还有谁啊?”

    王忠自知失态,整了整神情恭敬道:“回陛下,相柳居士柳慕白,青田先生欧阳奇,还有朝中的户部尚书,林清徐林大人,这三位也都是当世有名的书法大家。”

    前面两个人的名字,刘邦从未听过,但。。。林清徐竟然也是书法家?

    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转念一想,却也正常。

    要想在大渝王朝做官,只有两个途径,要么世袭,也就是爹是官,儿子也能做官,再就是被人举荐。

    被举荐的人写一篇文章,呈交给皇上,皇帝若是觉得满意,就会有人下旨封官。

    一文定乾坤。

    文章的好坏决定前途命运,自然无人敢怠慢,能否写一手好字,就成了至关重要的东西。

    朝中官员大多都是被举荐而上位的。

    所以这些人几乎都有很厚的书法底子,其中出现几个书法造诣高的人,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只可惜。。。林清徐那个老乌龟就要出京当郡尉了,不然,让他教自己写字,定是事半功倍。”

    暗道遗憾,刘邦问王忠“宫里面有收藏这些人的字帖吗?朕想描摹一下。”王忠道:“自然是有的,王释之得以成名的‘琅琊提序’,‘秦宫赋’,还有陛下登基时送来的‘云州散记’都在陛下的寝宫里。”

    啊?

    就在这里?刘邦大喜过望道:“不早说,朕怎么从来都不知道?”王忠吞吞吐吐地说道:“陛下不喜字画,所以奴婢。。。”

    这样的事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刘邦心里亮的跟明镜似地,不由暗骂小皇帝白痴,放着真正的宝贝不要,偏偏喜欢腻歪的甜品。

    他不想多说话,叫王忠赶紧搬来。

    很快,王忠就从内殿捧着一摞画卷走了出来,好家伙,这么多?刘邦眼中放光,将那些画卷摆在御桌上一一展开。

    顿时,墨香扑鼻。

    纸质很好,墨迹紧凝,崭新如初,没有丝毫散开滩涂的痕迹。

    “这便是‘琅琊提序’。。。”王忠展开一张字卷,果然,字体飘逸,就连一向不懂书法,敬而远之的刘邦见了,也感觉很舒坦,感觉很美。

    踵武七年,岁在甲子。。。

    刘邦识不全字,只盯着字卷连声道好。

    “这是‘秦宫赋’,‘云州散记’还有柳慕白老先生的‘石潭记’,‘青阳子’。”王忠一一为他介绍。

    刘邦目不暇接,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后世,那都是国宝。

    如果真要出售,没有几亿,想都不要想。

    心中虽然欢喜异常,但无奈见识浅薄,不知道上面讲的是什么。

    他深吸了几口气,让自己变得冷静。

    走路都没学会就想飞?那是白日说梦,痴心妄想。

    刘邦清楚,自己如今的水平恐怕不比三岁孩童好到哪里去,要想练字,需得脚踏实地才行。

    读书识字。

    老祖宗造词水平高超,精辟无比,读书在前,识字在后,等书读的差不多了,字认全了,这才能谈的上练字。

    刘邦决定从零开始。

    他让王忠将这些字卷都小心收起,好奇地问他“朕见你说话,条理清晰,用词准确,对文人大家了如指掌,怎么?你也读过书啊?”

    王忠羞涩一笑道:“不敢欺瞒陛下,奴婢在进宫之前,曾在私塾先生那里听过几堂课,进宫后,又幸得黄总管赏识,赏赐了奴婢几本书册,闲日里无事就翻翻,只是打发时间罢了,算不得读书。”

    哟?

    还挺谦虚,刘邦笑道:“还说没读过,这酸溜溜的话一般人可说不出来,这样吧,你给朕挑选几本简单易懂的书籍,给朕当回老师,如何呀?”

    王忠跪道:“万岁爷折煞奴婢了,陛下若想读书,只需说一句话,朝中大臣哪一个不愿效力,奴婢哪能教陛下呢?”

    要能这么做,我用的着和你废话?刘邦暗骂。

    自己想找老师这事,绝对不能让太后知道,周崇是什么下场?她如今对自己防备甚严,这个时候,能少刺激她就最好少刺激。

    况且,即便太后同意,在他身边安插她的人,以后。。。还有何自由可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种事刘邦绝对是不会干的。

    “让你教你就教,啰里啰嗦的,朕的话你也敢不听,就这么定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教我读书识字,不过你记着。。。这事千万不能让旁人知道。”

    刘邦大手一挥,就将此事敲定。

    王忠无奈只得答应,为免张扬,刘邦特意在内堂读书,把其他太监都赶了出去。

    (本章完)

第15章 没有权力,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人类的发展具有相似性。

    即便在不同的位面,不同的时间节点,历史,总是以相同的节奏缓慢向前。

    这里虽然与刘邦前世所在的世界不同,但文化的发展却没有丝毫差别。

    诸子百家的思想,早已在这片大地上发芽生根,只是换了几个陌生的名字而已。

    儒家是百家之首,儒学是当今显学。

    其创始人孔某(名字很拗口,刘邦便以孔某相称),孔某在诸侯征战,时代更迭的战火中,创立了儒学。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诸国中,终于还是有一个出来做了老大,很不凑巧,它也叫秦国,秦国一统天下,秦国的王成了秦始皇。

    和前世那个秦国不同,这里的秦国并没有作死。

    秦始皇选出来的皇帝也算合格,王朝持续了好几代,但最终也没能逃过历史的宿命。

    又是乱世。

    这一次,老天爷似乎吃了伟哥一样,多生了几个真命天子,一时间,九州大地上是你唱罢,我上台。

    反反复复,几百年过去了,谁也没弄死谁。

    儒学在这样的背景下,蛰伏,吸收,壮大。

    它像一个怪兽一样,不断吞食各家学说,终于在一百多年前,成了巨无霸,当时出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燕武帝,萧衍。

    他不仅让燕国迅速兴盛,差点成了第二个统一天下的皇帝,还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儒学一时间成了这世上唯一的治世学问。

    朝中大臣,无一不修儒学。

    萧衍一命呜呼后,几个皇子夺嫡,很快燕国就衰落了,又过了数十年,燕国土崩瓦解。

    这才有了,大渝,北秦,梁,南楚,以及西戎这五个政权,并立的局面。

    燕国虽亡,儒学已兴。

    。。。

    转眼,已过了三天。

    这几日,刘邦除了每天去承乾宫,向太后请安,偶尔去虎眺泉泡泡温泉外,其余的时间都在养心殿度过。

    他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像一块海绵一样恶补着这个世界的知识。

    好在,这里的历史,在某些方面和前世几乎没有差别,比如说,语言,文字。

    虽不能说已经精通古今,但他也不至于再像以前那样,一问三不知,双眼发黑。

    这让他感到几分幸运。

    好在穿到了自己还算熟悉的地方,如果到了欧洲,一张口便是南京话,保准露陷,说不定还会让人以为是妖孽上身,被扔到火堆里烤了。

    宗正寺卿接到了太后的旨意,五天后,皇帝便要大婚。

    大征,下聘。。。诸多繁琐的礼仪都已弄完,刘玄德神经兮兮地拿着一枚黑乎乎的龟壳给刘邦看,说是卦象大吉。

    吉凶祸福,自有命数,

    刘邦虽去过地府,但多年的习惯,让他对鬼神之说还是有些不置可否。

    小事不提。

    老子也要结婚了,刘邦心里感叹道。

    对于一个单身了二十七的老处男,这本该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但刘邦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都说古代女子温柔贤惠,自己这个老婆却好像是个另类。

    前世里,他听过有罚丈夫跪搓衣板的,跪键盘的,像她那样,一言不合就用花瓶砸脑袋却是闻所未闻。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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