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部带红外线遥控功能的gps全球定位仪,gps全球定位是没用了,但红外线遥控功能可以探知一千五百米以外的热能信号,并能按人、大型动物、小型动物区分。
除此之外,商毅还有一个工具箱,里面装着一些工具和武器的常用配件及润滑油,还有急救药品。另外是一套瑞士军刀,一架高倍距望远镜。最后还有一个大行军背包,一只行军水壶,和商毅穿的一套迷彩服,皮靴等。毕竟这一次执行任务,商毅只是单兵作战,随身能带的武器装配就只有这些了。不过电子武器和设备都能利用太阳能充电。否则有一大半都成了废物。
在穿越之前,商毅也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主角穿越到古代之后,无论是乱世还是盛世,都能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动不动就称王称霸,最次的也是封候拜相。当然也少不了收一大堆美女当老婆,古代就是这点好,不像现代社会,就是有钱包了二奶,找小三,也都时时刻刻想着怎么转正。
想到这里,商毅突然觉得穿越到古代,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凭着自己的现代知识,和军事素质,再加上带过来的这一套裝配,干一番大事也不难吧。而且自己在过去那个时空里,可是一个绝对优秀的战士,不仅业务能力超一流,而且好几次都原满完成了任务,荣立过两次一等功,三次二等功,奖章也有一大把。
也正因为自已把全身心都投入到训练和学习中,结果都二十三了,还没交过正式的女朋友,只是找过几次小姐,来解决身理问题。这个遗憾大慨可以在这个时代弥补过来。这个时代有那里美女呢?大名鼎鼎的秦淮八艳不是全都是这个时代的人吗?凭自己这么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魅力十足的样子,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商毅苦笑了一声,终于停止了自己的胡思乱想。他不是不知道在历史上这个时期中国的形式,现在正是大明末年,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大明就正式灭亡,接着是满湥牍兀泄蟮亟闯ご锸嗄甑恼铰沂逼凇F涫稻褪窍衷冢饷嬉彩且黄炻摇
虽然凭着自己的这一身装配和军事技能,单打独斗或许可以无敌于天下,任何高手也抗不住自己一枪。但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即使是一个一千人的军队,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够应付得了的。
不过商毅决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甘心平庸的人,既然自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恐怕是没有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乐观的接受这个命运吧,在这个时代里,总要去努力做些什么吧?成不成功没关系,反正自已也算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这一次的命运,就算是赚回来的。
第三章 赶集(上)
“咯喇!”
一根如手臂粗的圆木被从中劈成两半,各自落到树桩下。商毅又拾了一根圆木,放在木桩上,再度抡斧砍下,而在树桩四周的地上,以经散落了几十根,被劈成两半的圆木。
叶瑶瑱的家里只有一个爷爷叫叶星士,祖孙两人在这小山村里相依为命。因为叶星士会些医术,以给村里的人治病为生。
而自从商毅来到这个小村,就住在叶瑶瑱家里,挑水劈柴这些重活也都甴商毅一个人包干了。和现代人喜欢过夜生活不同,商毅在部队里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因此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先把木柴劈完,然后去挑水,然后才上山去打猎,到是标准的农耕生活。
“夺!”的一声,商毅将斧头定在木桩上,擦了一把汗。然后将散落的木柴一一拾起,这时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叶星士以经站在自己身后了。
商毅赶忙直起腰来,道:“叶大爷,您也起来了?”
叶星士面带微笑道:“商毅,这些天来可是多谢你了。天冷了,把衣服穿上,不要着凉了。”
因为是干活,商毅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汗杉,下身穿着迷彩长裤,现在是九月时候,不过按现代公历计算,应该是十月中旬的时候,也就是入秋了。山东虽然在中国北方,但靠近海洋,是典型的海洋季风气侯,冬秋的气温并不算低。而且商毅是在部队里生活,因此也不觉得冷。不过还是把长袖衣服穿上,道:“叶大爷,您太客气了,要不是您收留我住下,现在我只能露宿街头了。帮您干点活也是应该的。而且干这点活也不累,就当是活动筋骨了。柴劈完了,我马上去挑水。”
叶星士点点头,笑道:“不用了,你昨天挑的水还够用,回去歇一歇吧。今天老成要上镇里去,你也带着瑶瑱一起去吧,我是老了,不想动了,要不然早就想让她出去见见世面,你也正好可以出去看看。”
老成就是成进、成杰兄弟两的老爹,也是村子里唯一养了牲口的人,家里养着一只毛驴,另有一辆大车。这村子里一共只有五十三户人家,绝大多数都是靠打猎,采野果、药材为生,没有种田的,最多只是在村外的水塘边种点小菜。
而这个山村非常偏僻,离最近的镇子都有二十多里山路,住的人也是从各地搬来。只有老成隔十天左右,都会赶车去一趟镇子,帮助村民们将打到的猎物,采集的野果、药材等物变买,而老成还会买一些生活必用回来,再转手买给村民们,赚个过手钱。还有人会托他卖一些自己需要的物品。不过也正因为地方偏僻,所以连官府都懒得上这里来收税,因此居民的生活到是很安逸,到有点像一个世外桃源。
其实商毅早就想走出这个村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只是他既不认路,又没有钱,出去也是白瞎。因此也不得不暂时忍耐。一听说老成今天又要出村上镇,立刻决定这一次一定要跟他一起去看一看;然后好决定自己下一步的打算。
这时叶星士又道:“不过你的这身衣服太奇怪了;镇上的人可不像我们村里好说话,为了少些麻烦,我给你找了我的一件长袍,就放在你屋里,你去试一试,看合不合身。”说完才转身进屋去了。
商毅这才想到,自己这一身迷彩服,还自已留着一个扳寸小平头,在这个时代确实太另类。刚来这个村子的时候,也引起不少人围观,只是后来和村民熟了,也习惯了,如果到了镇子上,还不被人当怪物。叶老头想得到是十分周到,于是点点头,道:“谢谢您叶大爷,我放好柴就去。”
叶星士点点头,道:“我先去向老成说一声,你也准备准备。”
商毅垒好了木柴,才转回到自已房里,果然见在门口挂着一件青色的长杉,还有一顶帽子。虽然商毅比叶老头高了半个头,但古代的长杉都十分宽大,到也穿得下,帽子正好也能遮住自己的一头短发。这才觉得叶老头想得确实很周到。
不辻仔细回他刚才的话,商毅才觉得这老头有些古怪。他说自己“正好可以出去看看”,这是什么意思,莫非早就猜到自己想出这个村子去。商毅在部队也受过与人打交道训练的,但穿越到这里十几天了,和村民们都混熟了,但对叶星士却还有些看不透。
叶星士大约六十左右岁的年纪,虽然须发都有些花白,但双眸子中英华隐隐,神气内敛,和一般的村民气质完全不一样。而且当叶瑶瑱把自己领回家的时候,无论是谁,对一个陌生人,而且还是身作发型都十分古怪的陌生人,都会仔细盘问他的来历。这是人之常情。但叶星士却没有,只是简单的问了自己几句,就主动挽留自己住下。而且自己了解到的一些信息,全是从叶星士这里得到的。而且叶星士会的医术,还不是一般的医术,居然是针灸治疗,商毅就亲眼看见过两次他这样给村民治疗。
这些还不算,还有叶瑶瑱,虽然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但以经长得十分美丽,性格天真烂熳,但也不像一个乡下姑娘。而且这小姑娘居然还会武功,曾经拿着一只猎叉,和商毅对练过几次,虽然因为年纪还小,力量不足,而且又缺少经验,但一招一式却都十分扎实,少说也是下了五六年苦功的。自然都是叶星士教的,这一点叶星士也没有否认。一个乡下老头,那有这么多本事。
不过叶星士虽然有很多地方令商毅疑惑不解,但他对商毅却非常信任,自从商毅来了以后,几乎天天还让商毅带着叶瑶瑱上山打猎,似乎完全没有防犯之心。
以至于商毅有时候还yy想着,莫非叶老头以经看上自己了,打算把这个宝贝孙女送给自己,好多网络小说里可都是这样的。主角穿越之后,立刻被人看出印堂发亮,额角朝天,双目有神光,举手抬足都有王八之气,于是立刻顶礼膜拜,把万贯家财连同美丽的女儿或孙女双手奉上,而主角在客气一番之后,也就笑纳,然后开始了推倒美女的猎艳旅程。
当然这些都是yy的想法,但叶星士决不是一个普通老头是肯定的。不过商毅对叶星士祖孙还是非常感激的,要不是他们收留自己,自己现在恐怕还不知怎么样了呢?而且叶瑶瑱也是个非常惹人喜欢的小女孩,要说商毅对她没有別的想法,那是自欺欺人。
不过叶瑶瑱现在的年龄,在商毅过去那个时空也就是个初中生、高中生,对这样的女孩下手,也太禽兽不如了,虽然在现代社会中,偏偏有人好这一口,但这个弯商毅一时还转不过来,还是先养两年再说吧。
自从商毅穿越到这个山村之后,毫不费力就把山村第一猎手的称号抢了过来,因为受野外训练时,庶熟悉大多数动物的习性和生活规律,他虽然没有用手枪,但弩弓也现代高科技产品,还带瞄准器,同时有红外线扫描,打猎实在是太轻松了。虽然只有十几天时间,但他前后猎杀了两只豹,五只狼,十几只獐鹿黄羊。至于野免、狐狸这类较小的动物更不在话下。昨天还一个人干掉了一只成年黑熊。有人一年也许也打不了这么多猎物。周少桓、童大勇、成进、成刚、段鹏等几个村子里的少年人对他更是佩服不己。
不过商毅也十分大方,经常把自己打到的猎物分给其他村民,那只黑熊以被剥了皮,村里每户人家都分到一大块熊肉。而村民们的性子都很淳朴,受人恩惠,自然都很感激,加上商毅为人随和,因此虽然商毅来这个小村时间不长,但很快就受到村民们的喜爱。
老成的大名叫成进忠,今年四十多岁,为人颇为精明,是这个小村里极少数识字的人。上一次老成赶集,商毅的猎物占了一大半,而且都是好货,这一趟一共买了五十多两银子,其中有三十七两都是商毅的。老成从中也小赚了一笔,八两银子,其中有二两是商毅单独酬谢他的。可别小看了这八两银子,在山村中生活,可够得上一年的生活费了。因此老成也对商毅感恩戴德,一听他要跟自己一起上集,立刻把车等在叶家门口等他。
而商毅也想把这两天自己打的猎物再卖了,特别是那张熊皮,听老成说至少也值二十两银子。日后自己如果要出去闯荡,没有钱可是万万不行的。
平日和他关系很好几个少年,听说商毅要跟老成一起上集,因此都想跟着去。商毅想着自己也要带叶瑶瑱去,又觉得人多热闹,都答应下来,并且向老成表示,上镇的食宿费用都由自己包了。老成见他这样说,也就没有反对。于是众人一起动手帮助,把熊皮和其他几只猎物都搬上了车。
商毅也换上了长袍,不过谨慎起见,在长袍内还是穿上了迷彩服,同时把能带的武器都带上了。这才带着叶瑶瑱,跟着老成的车子,和其他人说说笑笑,从小村出发了。
第四章 赶集(下)
残碎的门板窗框,破损的桌椅家具,粉碎的坛罐残骸,衣衫布匹的残片堆满了满个路面,随处可见横七竖八躺着的镇民尸体,而都血迹斑斑,在并不算很宽的街道的街道两边,几乎尽是一处一处的瓦砾废墟,耸立着残垣断壁还发散着一阵一阵的黑烟,整个小镇都己变成了一遍狼藉不堪的样子。
站在入镇的路口上,几个人面面相觑,叶瑶瑱都以经低下头去,不忍再看下去。老成擦了一把冷汗,喃喃道:“这才几天没来,这镇子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商毅走过去,翻看了几俱镇民的尸体,又到一片废墟前,抓了一把烟灰,闻了一闻。才回来道:“这个镇子遇害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看这样子,大概是强盗干的。”
老成一时也没了注意,道:“我们该怎么办?还是马上回去吧,万一遇见强盗那可就惨了。”
商毅摇了揺头,道:“强盗如果打算住在这里,就不会把这个镇子给毁了。正是因为他们清楚这个镇子以经被毁了,所以也不会回来。因此这里暂时应侅是安全的。而且我们都走了大半天路,也都很累了,先进镇去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吃一点干粮,这样就算再遇见了强盗,也有力气逃走,然后再找一找,看看还有没有幸存下来的人,问一问到是怎么回事。”
众人听他说的有理,于是都一起进镇,找了一间没有被烧毁的房子,里面虽然也被翻得乱七八糟,但也可以休息。众人暂时就在这里休息。商毅又在镇子里转了转,用红外线扫描搜索,居然找到了十几个幸存者,商毅把他们带了回来。其中还有几个人认识老成。
听他们一说,果然就是在昨天,一伙强盗杀进了镇子,烧杀抢劫,无恶不做,整个镇子有二百六十多户人家,一千多口人,现在就只剩下他们十几个人了。商毅等人听完了,也无不叹息,老成叹道:“外面的世道真乱了,还是待在我们的村子里好啊。”
商毅也默然不语,只是站在门口,看着几乎完全被毁的镇子,心里也是百感交集。他虽然知道在历史上的这个时候,大明朝廷以经奄奄一息了。天下大乱,由其是在长江以北的地区,流寇四起,以李自成和张献忠为首的两支农民军四处流窜,大明朝廷屡剿不止,李自成的部队还稍好一点,有时还会约束部队,争取人心。而张献忠的部队几乎毫无纪律可言,所到之处无不斩尽杀绝,而剿盗的官军比他们也好不到那里去,结果最倒霉的,却依然还是普通百姓。而眼前的这个镇子大概就是当前局势的一个缩影。
尽管商毅熟知这段历史,但也只是从历书上了解到,而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十几天,一直都在那个小山村里呆着,因此也没有什么直观的体验,只到现在亲眼看见这悲惨的场景之后,才能深刻体会到历史的残酷。忍不住轻轻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就在他想得出神的时候,叶瑶瑱走到他身边,道:“商大哥,你在想什么?”
商毅这才会过神来,道:“没什么,我……”
正说着,忽然听见外面一阵杂乱,人声喊叫,夹杂着脚步声。那十几个幸存的村民早己是惊弓之鸟,立刻大惊失色,有人惊叫道:“是强盗又杀回来了吗?”
而老成、周少桓、童大勇等人也都十分紧张。不过因为怕在山道上遇见猛兽,因此打猎的弓箭猎叉他们都带着。于是人人操起了兵器,惊恐的看着外面。
商毅也吃了一惊,难到自已的判断错了吗?强盗又回来了。急忙拿出gps,用红外线扫描一看,显示只有十六个人。商毅这才松了一口气。虽然自己的仪器只能扫描一千五百米以內的范围,但至少可以说明,大队的强盗离这里还有一定的距离,自己对付区区十七个人,还是不在话下。
因此商毅立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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