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妹子是湖南人,年轻,泼得很,生孩子跟下个蛋一样,一点没费劲。生完躺了一半天,打个车走了,留个电话号码给我,让找着人家给她打个电话。”
“多少钱? ”艾早平静地问。
北方女人眯起眼睛,机警地看着我们。“你俩谁要领? ”她问。
艾早指指她的鼻子。
北方女人把婴儿往襁褓中马马虎虎一裹,手指对艾早勾了勾。艾早会意,跟着她进了里屋。
片刻之后艾早一个人出来,神色依然平静,看不出有什么讨价还价的迹象。
“走吧。”她招呼我。
出了门,走在深圳冬天的阳光里,我问她:“他们想要多少钱? ”
艾早说:“一点补偿费吧。他们不敢多要钱,要多了就是贩卖人口,要坐牢。他们才不傻。”她在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
晚上张根本回家,在水龙头下哗哗地洗手。回家洗手这个动作是我熟悉的,小时候我从外面回家,李艳华也总是盯着我洗手。医院里工作的人都有这个习惯。
“怎么样? ”张根本在哗哗的水声中大声问。
我知道他问的是:那婴儿怎么样? 艾早把一盘带着绿叶的沙塘橘端上桌,同时扭头看了我一眼。
“不怎么样。”她说,“残疾,手上长了六根指头。”
我猛地张大嘴,差点儿把一瓣刚放进嘴巴的橘子咽下去。
张根本扯下一条毛巾,走到客厅里擦手。
“怎么会呢? 不说是一个很健康的男孩吗? ”他的神色突然有些焦灼,目光狐疑地盯住艾早。
“六指琴魔。金庸小说里的人物。”艾早噗地笑起来,好像这件事情本身有一种很荒诞的意味。“张总啊,你不会愿意要个有六根手指的儿子吧? 我听说六个指头不吉利,破财。你会要吗? ”
她仰起脸,目光迎着张根本,有一点顽皮,又有一点坏坏的笑。
张根本转过脸,求救一样地看着我。他知道我从来不对他说谎,所以他在等待我的一句实话。
我只好含含混混地一笑,说:“几根指头都一样啊! ”
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艾早开始征询张根本的意见:去哪儿吃晚饭? 吃上海菜,还是再试试四川菜? 之后,我们穿衣出门,再没有提起关于那个婴儿的话题。
我走了之后,事情又持续了一段时间,先后有三四个孩子进入过他们的家庭。最长久的一个呆了差不多三个月,都已经会喊爸爸妈妈了,还是被艾早坚决地送走。艾早说,那孩子长着一双贼溜溜的眼睛。想想看吧,一岁大的孩子就已经露出这副要命的贼相,·长大了会成什么? 他是来继承张根本的家业,还是糟蹋张根本的名声? 这个孩子送走之后,张根本终于偃旗息鼓,彻底地死了心思。
人世间的事情,有时候怪异,有时候诡秘,有时候呈现出球面的圆润,有时候凸显出立体的锥状,还有时候是魔方,你往哪面翻,看到的都是不同的组合,翻出一头大汗,也难以获得一整面相同的色块。
细想起来,张根本的这一生好像都是被艾早牵在手中的。这个混世魔王,这个在青阳城里呼风唤雨的公安局长,这个见色眼开的流氓,贪婪的无产者,心狠手辣的掠夺者,笑里藏刀的阴谋家,他可以对李艳华,对我的父母,对陈清风坏事做绝,但是他唯独对艾早无计可施。很早之前就是。在我们姐妹还梳着羊角小辫,满头大汗玩着“跳格子”的游戏的时候,张根本对艾早就有着莫名的惧怕和敬畏。他笑嘻嘻地接受艾早对他的白眼,享受着她偶尔露出的不屑和尖刻,帮助她收拾各种棘手的残局,从来没有反驳和违拗,从不。
在领养孩子的问题上,他们之间依然维持着这一神圣的格局:艾早说不,张根本就必须跟着说不。
1994年春节之后,我离开深圳的前一天,艾早带着我上街狂购礼物。
她给我买了一只深红色的带拖轮的“大使”牌旅行箱。给妈妈买了一件浅灰色薄呢大衣,一双英国产“奇乐”牌软底皮鞋。给爸爸买了一只“菲利浦”电动剃须刀,一瓶“轩尼诗XO”。甚至给长住精神病院的艾好买了一双很漂亮的“耐克”旅游鞋。她带给胡妈家人的是两盒包装精美的“金莎”巧克力。胡妈的家人太多,没法儿一个个地买东西。而她最想孝敬的胡妈本人,却已经在两年前患癌症去世。
么会无助地躺在冰屉中,白白地让这个世界的声光财色从他身边汹涌地流过去呢? 我起身去卫生间,在脸上补了一点妆,又沾水湿了湿头发,让发型蓬松起来,然后出门。
我想在这个城市随便地走一走,走到精疲力竭时,再回房间睡觉。艾早不在身边,我要学会自己调节自己的情绪。
下到酒店大堂,就听见附近什么地方隐隐约约传出喧闹声。信步走过去,才发现那是一个附设在酒店里的音乐酒吧。穿牛仔裤和吊带衫的男男女女从一个软包皮的单开门进进出出,爵士鼓和电吉他声便时不时顽固地挤出门缝,跳荡活泼的灯光也跟着追出来,争先恐后地给路人提示出诱惑。
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念头,我竟然跟在一一对勾肩搭背的年轻情侣后面进去了。我在南京还从来没有进过这一类的酒吧,因为年龄,也因为某种身份的定位。然而这是在深圳,没有人认识我,我也实在无处可去。
软包皮的门扇刚刚在我身后关严,一种震耳欲聋的巨大声浪立刻将我包围,令我措手不及,目瞪口呆。酒吧里弥漫着浓郁的美国爆米花的甜香味,现酿啤酒的苦涩味,灯光照在地毯和皮革上的陈腐味,以及人的皮肤上散发出来的带油腻味的热烘气。酒吧中间的全透明玻璃舞台上正有一个黑衣女郎的热舞表演,她的黑色镂空皮靴的鞋跟恰似一只细长的香槟酒杯,剧烈地敲击着方圆不过桌面大小的钢化玻璃,很多时候鞋跟距边缘不过一指来宽,仿佛稍不注意就会一脚踩空跌落舞台,顷刻间香销玉殒。她的黑色的皮短裙勉强盖住臀部的大半,露出来的大腿纤细结实,从裙边到膝盖的那一段,灯光像一道道彩色河水在皮肤上流淌。时不时她还故意地把短裙再撩起一点,让观众看到她的丁字形黑色镂花底裤。其实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动作已经形不成太多的惊爆效果了,可是出于礼貌,仍然会有人凑趣地尖叫,唿哨,自己把自己弄得兴奋。
我不知道我坐下来之后应该喝什么酒。我对酒吧消费完全是不在行。幸好打领结的侍者知人解意,见我拿着酒水单一派茫然的样子。
建议我先要一杯果汁。在他的引导下,我要了一杯据说有养颜功效的木瓜汁,加冰。
在我还没有注意的时候,热舞女郎忽然表演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腰身如杂技演员一样向后仰倒,身子弯成一个翻倒的U 形,从她身后观众的手上,用嘴巴叼起一朵长枝玫瑰。狂欢一样的掌声中,她嘴叼玫瑰妖娆谢幕,漆黑的眼睛里波光闪动,额头、鼻尖和脸颊上流金溢彩。
我很茫然地跟着观众们鼓掌,咧开嘴微笑。其实我一点儿没觉得那女孩的舞姿有多么抓狂。上中学的时候我和艾早在文艺宣传队练过舞蹈,我们每天都要在脏兮兮的帆布垫子上练习下腰,腰翻过去双手触地,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最笨的女同学都能做到。只不过那时我们穿膝盖鼓包的卡其布长裤,里面的内裤比如今的超短裙要长出很多,宽松,肥大,花布上印着向日葵,星星,月亮,长耳朵的小狗和胖乎乎的猫。
木瓜汁不好喝,有一股怪怪的沤馊味。我不该相信什么木瓜美容的话,喝一杯木瓜汁无论如何变不成美女。我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往杯子里加进两块方糖时,耳边忽然有人喊我的名字:“艾晚! ”
回头看,居然是李东,开陆虎车的人。
我们都没有想到彼此能在这里又一次见面。李东穿着条纹的圆领套衫,雪花黑的牛仔裤,手腕上还有一根酷酷的不知道什么材料的链饰。他指着不远处的包厢区,说他还有几个朋友在一块儿喝酒,那里地势高,他一眼看见了我,过来打个招呼。
“你一个人? ”他有点惊奇地问我。
我说,我就是一个人,无处可去才误入这个年轻人的圣地。我还说,我是第一次泡酒吧。
连酒都不会点,点了一杯很难喝的木瓜汁。我把杯子里的木瓜汁举起来,给他看。
他哈哈大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和脸颊上就有了细细的皱纹,显得有阅历多了。我喜欢他这种开怀大笑的模样。
“去我们那儿吧,大家一起。”他诚恳邀请。
我谢了他。我一向不太习惯跟陌生人交谈。
他好像觉得不可以就这么走开,把一位女士晾着不管不合规矩。所以他索性坐下来,招手又要了两杯啤酒。他告诉我,这家酒吧的啤酒不错,老板专门请了一位德国酿酒师常年指导,酿酒设备也是由德国进口。“你尝尝,口感是不是不错? ”
我喝了一口刚送上的啤酒。酒杯里的冰块在手中叮当作响。我忽然想到,他推荐我住这个“五月花酒店”,其实是因为他熟悉酒店里的酒吧。
“怎么样? ”他睁大眼睛,注意我咽下啤酒后的表情。
我点点头,说不错。实际上我根本就喝不出不同啤酒之间的不同口味。
他又问我,事情办完了吗? 哪天回南京? 我告诉他说,我要等一个四十八小时的回复,所以还得再住一天。他仍然没有追根究底。其实,如果他坚持问下去,我也许就会说出艾早和张根本的事。我太想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个人诉说了,因为张根本的发迹是深圳的传奇,张根本的暴亡也是深圳的梦魇。但是,我不是祥林嫂,所以不可能在别人不问的情况,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
我们就说了一些非常公众的话题:关于这个城市的风貌,关于深圳和南京的不同,关于旅游,关于媒体的“八卦”,甚至又一次说到“南京白局”。他对飞机上看到的那篇文章念念不忘。他说他今晚回去就会上网,找几个南京网友探讨一番。
喝完一杯啤酒之后,他彬彬有礼地告辞,回到他朋友的包厢。他一走开,我立刻起身,离开酒吧。我已经被超分贝的音乐声弄得头疼欲裂。
四 艾家酱园
七岁生日刚过,我和艾早上了小学一年级。我们梳着漂漂亮亮的小辫儿,额前垂一排齐眉的刘海,穿着花衬衫,蓝布裤子,红黑格子灯心绒的搭扣布鞋,手拉手地走上青阳城南闸桥,而后趴在桥栏上,得意地往河水里照镜子。
我们的裤子同,鞋子也相同,因为那会儿全城的小女孩都穿这样的裤子和鞋子。我们只有衣服的区别明显:艾早的粉红底子带小白点的衣服是前一年请裁缝回家做的,已经洗得掉色了。而且有点短,弯腰的时候,会露出后面裤腰的一截。我的一件是李艳华特地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浅蓝色,印着淡灰色和米黄色的三角图案,翻领上还加着衬,袖口有两个扣,一望而知这是价格昂贵的“洋货”,本地裁缝做不出这么有款有型的样子。
李艳华给裴试穿这件衣服时.特意把我带到艾家酱园里,招呼我妈妈过来看。
“瞧啊,”她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哪,我们家张小晚这一打扮,马上就跟艾早有了高下,洋气多了,说是上海小姑娘也有人信,是不是啊? ”
她强调了“张小晚”,还强调了“洋气”和“上海小姑娘”,因为我发现她说这几个词的时候吐字格外重,有一点怪腔怪调。
我妈妈挺着一个大肚子走过来,偏了头,上上下下打量我,由衷地笑着:“小晚是好看。
女孩子真是怪啊,换件衣裳就变了个人。”她又得体地向李艳华致了谢:“难为你了,在小晚身上又花心思又花钱的。”
李艳华一抬手,弹去了落在我肩头的一只小飞虫:“你放心,小晚跟着我,怎么也不会比艾早过得差。”
“那就太好了。”我妈妈移开眼睛。她好像有一点难过,又不肯明明白白地说出来。
胡妈拎着一篮子洗过的衣服走过来,开始往院子里的铅丝绳上晾。她刚巧听到了李艳华的话,翻翻眼皮,大声地自言自语:“小孩子穿得好不稀奇,读书成绩好才是真好! 论聪明,没人比得上我们家艾早,不信走着瞧! ”
李艳华马上变了脸色。但是她不敢跟胡妈一对一地吵,她知道吵下去的结果必败无疑,因为胡妈什么泼的辣的话都敢说,李艳华还不敢,她好歹是个有身份的人。她把我的手狠狠地一拉,扭头就气呼呼地出了艾家酱园。
我听到妈妈在后面小声责怪胡妈:“你这样对小晚不好……”
现在,我和艾早并排站在桥栏边,低头往河里照镜子的时候,艾早一点儿没有在意衣服的问题,她从来都不在意穿着打扮的事。她问我:“如果我朝水里面吐一口唾沫,猜猜它能够漂多远? ”
我指了指前方河岸的歪脖子柳树:“到那儿。”
“不,”她说,“如果河水流得快,就能够到我们学校门口。”
她说完就往桥下吐了一口唾沫。可是她的唾沫根本没有到达水面,就已经在空中飘散。
“你来。”她指挥我。
我在口中聚集了一大口唾沫,弯下腰,用劲地吐出去。我的成绩比艾早好一点,唾沫勉强落到水中,又星星点点分散。
“再来。”她拍拍我的肩。
我屏息静气了好一会儿,努力地从舌底和两腮边渗出口水,聚集在口腔中,又用舌尖飞快地搅拌,好让唾沫变得黏稠。我已经本能地意识到,唾沫越多,越稠,落进水中的可能性越大。我很希望看见自己的唾沫漂浮在水上,最好在我们奔到学校门口时,还能看见唾沫像花朵一样盛开在水中的样子。
胡妈家的三虎哥哥从桥下走上来,奇怪地问:“你们在干吗? ”
艾早拼命地朝他摆手,用眼睛制止他过来,生怕他破坏了我们的试验。三虎也是今年刚上小学,他只比我们大半岁,就是他把叼了半年的奶头让出来给了艾早,他们是一母同哺的奶兄妹。
我憋足了一口气,手扒着桥栏,尽可能朝前探出身体,把积攒充分的这口唾沫用劲地射出去。
然后,我感觉自己头重脚轻,整个人跟着我的唾沫一起飞往桥下。耳边风声呼呼地响着,我背着的书包比我的身体下坠更快,书包带子扯住我的脖颈,像是有一双大手在拼命地拉我。我的身体入水的瞬间,眼角瞥见唾沫还在空中优美地滑行。一条半尺长的鲢鱼被我惊得“泼剌”一声跳起来,白花花的肚皮一闪,尾巴扫在我的鼻尖上,非常有力量,像是有人用劲扇了我一巴掌似的。
我像是一只溺水的猫咪一样被人捞上来,头发上衣服上湿淋淋地滴水,眼睛被渍得通红,皮肤却白得发青,手摸上去冰凉冰凉,.点“人气儿”都没有了。而且,从我嘴巴咀和鼻子里不断地流出一股一股的黏答答的液体,有河水,有早饭吃进去的米粒,还有肺部被呛之后的血丝,一股腐臭的气味。这是后来胡妈告诉我的。她还歪了,头,闭上眼睛,舌头耷拉着,做出我那天垂死的样子,把旁边的小艾好逗得咯咯地笑。
我躺在床上发了一个星期的烧,说胡话,身子一惊一惊,不时还放声大哭。医生说我是受了惊吓。我昏睡不安的那几天里总是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被一条大鱼吞吃了,那鱼长着锯齿一样的牙齿,舌头鲜红,肚子里面翻滚着绿色的泡沫,我的身子被泡沫一沾,就烂成了腐泥。这样,我被我自己的梦吓醒r ,一骨碌坐起来,心里怦怦地跳。
我的那件浅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