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还不肯要,想退货,邮局领导是“三八式”老干部,根本不买工作队的账,坚决派定了我爸爸,爱要不要。我爸爸像只皮球一样被人来回踢了几遭,心里很郁闷,回到家里就长吁短叹,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倒是李艳华对我们下乡当伴娘的事情发生了兴趣,一个劲地问新娘子长得什么样,结婚穿什么衣服? 接亲用拖拉机还是自行车? 在我回答了一连串的“不知道”之后,李艳华忽然盯住我的脸,说出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人家请你们两个去,不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 ”
我长到这么大,李艳华第一次用这样隐晦的语言肯定了我。她其实还是在意我的。
因为说好只出门两天时间,所以我们几乎是空手离开了家。实习医生在汽车站跟我们会合,买好了三张到一个叫“窑湾”的小镇上的车票。他随身带了一个鼓鼓的包,路上他告诉我们说,里面是他想办法从妇产科偷出来的一套手术器械,还有一些消过毒的纱布棉花什么的。艾早听他说到“手术器械”这个冰冷冷的名词时,身体开始微微地哆嗦,手脚也变得冰凉。
她马上起身从实习医生的旁边挪开,换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离那包“器械”远一点儿。
窑湾镇是实习医生的姑妈家。他姑妈在镇上供销社做会计,看上去挺精明。当然他没有完全对姑妈说实话,只含糊宣称是帮朋友一个忙。这样一来,姑妈看艾早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她认准了艾早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浪荡女孩,不停地用锥子样的目光在她肚子上扎来扎去。
手术前,实习医生指挥我在厨房里烧开了一锅水,把几样叮当作响的金属玩意儿扔进去,煮了足足十分钟。捞出来之后,他又认真地用酒精棉花挨个擦了一遍。我觉得他还行,起码没有敷衍了事的意思。我从小跟着李艳华往医院跑,他的术前准备工作专业不专业,我大概地能够判断出来。
他一丝不苟地穿上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戴了手术帽,口罩,然后扎煞着双手,让我替他戴上一双薄薄的胶皮手套。之后他就清场,不让我呆在那间临时用于手术的屋子里。艾早可怜巴巴地要求了几次,他一点都不肯松口,理由是:家属不可以观摩手术。他用的“观摩”这个词把我们唬住了,这个词听上去很了不起,好像他已经是一个大师级的医生,每一场手术都可以称为经典,轻易不能让外人偷窥。
我摸了摸艾早的脸,安慰她:“你不会有事。我在外面等着你。”
“我会很疼。”她躺在两条长凳拼起来的“手术床”上,双腿绷得直挺挺的,自言自语。
我建议她:“如果太疼了,你可以叫。你一叫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她点头,眼睛里汪起一泡泪水。
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在里屋闷声闷气地哀叫。我说很长时间,是因为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觉得手术进行得太长了,我坐在门外一根一根揪自己的头发,已经把头皮揪得麻木不仁。期间我还奔出去上了两趟厕所,每次只努力地挤出几滴尿水,可我就是觉得内急,觉得便意汹涌,不可遏止。
我终于被允许进屋探视。艾早脸色煞白,死人一样地躺在长条凳上,头发湿得像是刚从水中捞出,一缕一缕地粘在她的脸颊,像是脸上爬了黑黑的蚂蟥。她已经没有力气抬手,只能让手指勾动着,示意我靠近她。
“我还活着呢。”她细声细气地对我说了这句话。说完之后她咧了咧嘴,好像是笑。
我发现艾早的裤子上全是血,条凳上和地上也全是血,那些沾着鲜血的棉花一团一团胡乱扔着,遍地开着红花一样,看上去触目惊心。
因为没有开窗,屋里血腥气很浓。如果懵懵懂懂闯进一个来客,准会认为这地方刚杀了人。
实习医生端来一只粗瓷的饭盆给我看,黏稠的一层污血中,汪着几小团紫褐色的烂肉一样的东西,他用镊子拨拉着,告诉我说,这就是胚胎。他说:“还好,它还没有发育,否则我会吐。”他又说:“也不知道是男孩女孩。”
我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想抬手打他一个耳光。我痛恨他用这样的腔调谈论盆子里的东西,那是从艾早身体里活生生扯出来的血肉。
这个狗狼养的东西,罪恶由他而起,可他居然这样的若无其事。
艾早的下身一直在流血。实习医生带来的纱布棉花全都用光了,他给了我一块钱,让我去供销社找他姑妈买草纸。女会计幸灾乐祸:“这回知道吃苦头了? 癫狂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 ”我很想告诉她:你侄子是杀人凶手! 可我那时没心思跟她理论。
实习医生安慰我们:“出血是正常现象,子宫收缩才能帮助复原。普通经期还要一个星期呢。”
艾早声明:“我不是怕流血,我是怕明天不能回家。”
“干吗不能回家呀? 无论如何我要回去,不然明天谁替我值班? ”实习医生说得轻描淡写。
他也许是故意要轻松气氛,可是屋里的空气仍然压抑。
艾早蜷缩在两条拼起来的条凳上,看上去很不舒服。她不肯挪到床上去睡,怕身上不停流出来的血把人家的被褥弄脏。艾家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全都很迂腐:自己都死去活来了,还想着不能给人家添乱。我坐在她旁边,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拿一根棉签沾着开水,湿润她干燥起皮的嘴唇。可是每次棉签一碰上她,她就会哆嗦,不堪重负一样。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生命那时候已经脆弱成了一张纸,任何一次不经意的触碰都会把薄纸捅出一个洞。
黄昏,供销社女会计下班回家,一眼就看出艾早的不对。她把实习医生拉出门,斩钉截铁说:“你不能让这个小烂货死在我家里。你现在就把她弄走,回青阳,或者送到镇上医院。”
实习医生坚持:“明天就会好,真的。”
“好你个头! ”他姑妈朝他吼着:“人是好是坏你看不出来? 这事我懂,我生养了三个,小产过两个,女人这时候该是什么样,我一搭眼就有数! ”
实习医生这才慌了。其实他之前也不是完全不懂,而是从心里不愿意承认手术失败的事实。姑妈的一句话彻底打破了他的幻想,惊出他的一身冷汗。
人的自私,人的怯懦,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遮掩,对自己处理事务能力的可笑的高估,关键时刻暴露无遗。
但是医生也不是傻子,人命关天的时候还能够作出正确判断。他决定把艾早送到镇上医院。医院里有正规的妇产科,那些有经验的医生懂得如何收拾残局。
艾早那时候非常恐惧,实习医生提出送她去医院时,聪明的艾早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摇头,反复强调一句话:“我要回家。送我回家。”她喘气粗重,因为开始发烧的缘故,脸色由苍白变成通红,一双眼睛也显得混浊无神。她用这双眼睛绝望地盯住我。我能够明白她的意思,她已经不再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她以为她快死了,死之前她要回到家里,要在父母家人的身边。
我要求实习医生照她的话做,立刻送我们回家。他当时满头大汗,已经是精神快要崩溃的样子。事情糟糕到这种地步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他是家中的独子,因为某种关系被推荐读了大学,三年当中写批判稿的时间比读医书的时间更多,在艾早身上动刀也许是他生平第一次手术实践,他以为简单,结果却一塌糊涂。
他会因为这次糊里糊涂的从医经历毁了一生。
他脸上流着汗,可怜巴巴地对我解释,天实在晚了,镇上没有班车进城了,他和我两个人不可能步行二十里路把艾早背回青阳。“就算我们能背,她也折腾不起。”他哀求着,声音颤抖,稍不留神就会大哭出来。
艾早蜷在条凳上听见了我们的争执,她拼尽全力说了一句话:“去给张根本……打电话。”
我始终觉得世界上有事情非常奇怪,比如说张根本,艾家的人都对他嗤之以鼻,戒备防范,背地里骂他是小人,流氓,投机分子,骗子,喂不饱的狼,谁也不愿意沾上他的气味,连他的老婆李艳华都会时不时摆出一副清高女人的模样.把他扣在桌子的带脑油味的警帽用两根手指拎起来,扔到旁边,以示轻蔑。可是一出大事,夫家本能地要想到他,请他出场,靠他摆平。这种时候他就成了艾家的一件工具,逢山开山逢水过水的用着.没人再提他的小人,他的流氓,他的狗性和狼性。
同样,张根本也是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瞧不起艾家的老老少少的。乡村贫民的出身,一步一步摸爬滚打混出人样.他即便住上了艾家的房子.用上了艾家的桌椅板凳和锅碗瓢勺,也仍然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外人,是一块格格不入楔在艾家墙上的榫头,看着碍眼.少他不行。那么.很多时候他顾蓿艾家,把家里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鞍前马后侠胆义心,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怜悯,还是心机深藏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报复? 人惟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它们常常是一股股一丝丝地绞杀在一起.你就是把手指头扒拉出血来.也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九岁时我和艾早跟大人去看电影,对男性角色不感兴趣,专门研究银幕上出来的女性是奸人坏人。剪着齐耳短发.或行梳黑油油大辫子.穿一件毛蓝布大襟短袄,糊眉大眼,说话声音脆亮,这一定是好人。烫发、穿紧身高衩旗袍、眉毛修得细成一条线、说起话来像胶皮糖一样黏腻,毫无疑问是女特务,资本家小姐太太。我们就会用口水啼她,拿瓜子皮扔她。
到我们上小学五年级时,党的领导人要求各级干部们用阶级斗争眼光去读《红楼梦》,古典名著于是重新出版,我们成了新版书的第一批读者。我记得我和艾早为贾宝玉是好人坏人争执不休。我说他出身富贵,讲究吃穿,游手好闲,肯定是坏人。艾早说他心地善良,对丫鬟们好,对一些孤苦无依的穷人们也好,所以是站在劳动人民一边的好人。
我们争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差点儿为一个贾宝玉翻脸赌气。那时候我们模模糊糊知道了,人性的划分好像没有办法弄得泾渭分明,天堂和地狱可以同时在某个人的身上共存。
张根本出动警车把艾早带回青阳的第二天,下班回家时,把一挂滴着鲜血的猪肝交到我手里:“补血的。送去给艾早煨汤喝。”
捆猪肝的麻绳刚刚扣到我手上,李艳华劈手夺过去:“别送! 她不配! ”
张根本斜睨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过敏好不好? 艾早是孩子,你又不是孩子。”
李艳华把猪肝啪地往地上一摔,扑上去揪住了张根本:“你说清楚,我怎么过敏? 我怎么是过敏? 艾早出的丑还不够大吗? 你不是艾家的人你凭什么鞍前马后弄得像个真的? ”
猪肝很嫩,一摔就破了,四分五裂地粘在砖地上,看上去烂糟糟的。我蹲下去,一点一点地捡起来,用报纸兜着。这样的猪肝是不是还能够煨汤? 我不敢确信。地上有一摊污秽的血,母狗黑子磨磨蹭蹭过来,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尾里人的脸色,判断它能不能舔.上一小口。
“张根本,我知道你别有用心! 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啊? 她是烂女,你是嫖客,你们是一路货,惺惺相惜! ”李艳华拉扯着张根本的袖子,哭腔哭调。
张根本脸上露出很厌恶的神情,忽然抬于。打了李艳华一个耳光。“我让你懂点规矩。”
他冰冷冷地说。然后他转头出门。
李艳华披头散发地靠在墙上,咬牙切齿咒骂张根本,骂他流氓.凶手,杀人犯。骂着骂着她把矛头转移到艾早身上:“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小时候我就看她不是个正经女孩。艾家的人都是蠢东西,从你妈妈开始就蠢,只养不教! ”她把目光转向我:“幸好你到了张家,要不然的话……我让你别跟艾早搅在一起,这话是没错的,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那个小烂货,你将来也是个偷人养汉的料……”
我一声不响,收拾桌上的碗筷,再拿小铁锹进来,把黑子赶开,铲去砖地上的血污,铲下来的地皮送到院子里,充当花肥。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平气和,因为我在心里把李艳华的咒骂想像成狗叫。想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居然会伸着脖子发出狗的叫声,我甚至忍不住地偷笑起来。
我父母心里的想法跟李艳华没有本质差异,都觉得艾早这事弄得太丑,有辱家门,也让他们无脸见人。艾早在医院只住了三四天,高烧止住之后,我妈就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回家,赃物一样地藏在房间里。我妈让我到学校给艾早请假,说是急性肝炎,要隔离休养。
艾早那时候非常虚弱,躺在棉被下的身子薄成了一张纸,隔着脸上几近透明的皮肤,能看见血管在脸颊和额头上蜿蜒枝蔓的走向。她.的脑袋上还非常可笑地包了一块黄绿格子的头巾,头巾的两只角折下来系在下颏处,看上去像一个头部负伤的病号。艾好有一次懵里懵懂问大人,艾早是不是脑袋里长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病得要死了? 被我妈妈不客气地甩了个嘴巴,严责他不许出去乱讲。
稍稍地恢复一点力气之后,艾早为打发无聊,便坐在床上剪纸。她最喜欢剪的是蜡光纸,因为那种纸挺括,厚实,涂蜡的那一面亮光闪闪,任何一个图案剪出来都非常漂亮。她在床褥子下面藏了好多这种纸,红黄蓝绿都有。她告诉我说,这都是实习医生买给她的。那时候城里的每一个杂货店里都能买到各色蜡光纸.写标语、做花环、布置大批判专栏、节日制造喜庆气氛……统统用得着。
赵三虎在第一时间把艾早生病请假的事情告诉胡妈。胡妈立刻装了一篮子的柿饼、花生糖、云片糕和几只白白胖胖的猪蹄儿来看艾早。我妈妈拦在门口不让她进去,她说:“胡妈呀,艾早是肝炎,传染病。”
胡妈说:“不怕,我从小把她带大,我有抵抗力。”
我妈妈又现编一个理由:“可是艾早自己的抵抗力差,医生不让外人探视,怕病菌感染了她。”
胡妈生气了,把满满一篮子吃食往地上一礅:“我是外人吗? 我在这个家里忠心耿耿十几年,如今进个门都不让? ”
我妈妈就是不让。她宁可得罪胡妈,也要隐瞒住艾早的丑事。她早就下了决心,把该烂的烂在家里。
一直到五月,艾家酱园里的那棵枇杷树长出几嘟噜粉绿粉绿的小果子时,艾早才第一次下床出门。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府绸布衬衫,一条因为过短而吊在脚踝上的灰色咔叽布裤子,棉纱袜筒松松的,堆在松紧带的鞋面上,裤边和袜筒之间便露出一段细骨伶仃的腿。她真是瘦了很多,连模样都变得厉害,下巴骨突了出来,皮肤干涩发黄,嘴唇总是抿着,目光常常往上,对天空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李艳华是唯一对艾早的变化感到庆幸的人,她告诉我说:“现在你们两个站到一起,谁都不会相信是双胞胎。她比你丑多了。”
她这是挑拨离间。我不允许有人说这样的话。艾早没有变丑,她只不过是死了一回又活了一回,她血肉分崩,灵魂破碎,需要时间恢复。
艾早病愈后的第一次出门就去了医院。之前她跟谁也没有招呼,否则我不会让她去的。
她去找那个实习医生,结果人家告诉她,实习生不在了,调到乡下卫生所去了。
艾早冲进艾家酱园,活捉俘虏一样地把我拎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