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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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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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眼看着我,阴阳怪气地说:“你以为你跟艾早好得棒打不散? 没这种事! 总有一天……”她故意不说下去,留个悬念。我记得她当时把尾音拖得很长,而且是从鼻腔里发出来的,带点慵懒,有几分轻飘,颤颤地融进空气。
    对她的这种态度,我心里非常反感。这是恶意挑拨,我不能理睬。我爱艾早,我崇拜她,信服她,追随她。如果有一天需要在我和艾早之间死去一个,那就让我死。我愿意让自己坠入黑暗,而把艾早推向光明。
    谁也没有想到以后的日子里会发牛那么多的事。李艳华的话有点像咒语。仔细想起来,她身上的确有一些魔气。
    学骑车的想法其实是我提出来的,将它付诸行动的却是艾早。我们两个人总是这样:我喜欢让许许多多想法在心里生长,长成各种形状,成为我私藏玩味的隐秘玩具。艾早只要发现自己有了念头,就要毫不犹豫地拔出它,埋进泥土,施肥灌溉,让它长成大树。
    我们之间这种行动方式的差异,也是我们日后生活走向两个极端的差异。艾早的一生始终在行走,寻找,往不同的方向奔跑。而我是一只目光迷茫的猫,探头探脑地蹲在窗口,不觉得街上熙熙攘攘的一切跟我有太多关系。
    我们学车用的是张根本的那辆“二八”型载重“永久”,公安局为警员专配的车。这车既笨重又威严,我平常不敢碰,艾早敢,她冷不丁地就会潜进艾家酱园,蹑手蹑脚把车推走。有一回她推上车的时候,张根本恰好从外面进门,两个人四目相对,都愣了一愣。我当时跟在车屁股后面走,吓得两条腿钉子一样动弹不得。我已经闭上眼睛,准备挨张根本劈头盖脸;一顿臭骂了,谁知道艾早忽然咧开嘴,冲着张根本嘻嘻一笑。张根本也就无可奈何地笑起来,绷着的肩膀垂下去,巴掌挥挥,允许我们推车走人。
    出门之后艾早从鼻子里哼一声:“张根本就是个纸老虎,你硬他就软,以后我们要多欺负他。”
    我们一齐趴在自行车上大笑,把车龙头弄得东倒西歪,像两个疯婆儿。
    学车地点在城南体育场。几乎所有学车的男孩女孩都喜欢在那儿扎堆。说是体育场,其实也就是一大片无人看管的荒草地,荒草中依稀能看到中间一圈煤渣铺出来的淡褐色的跑道。体育场用来比赛的时候不多,用来开“万人大会”的次数不少:批斗会、誓师会、庆祝“毛主席最新指示”发表的会、欢送知青下乡的会……有一回开完批斗会直接就在台下枪毙了两个人,赶来看行刑的群众人山人海,鞋子挤掉了几箩筐,听说还踩死两个小孩子。之后很多天,青阳城里都在津津有味谈论那两个犯人被神枪手打出白花花脑浆的样子。
    艾早胆儿大,但是论骑车,她的技术不如我。她的平衡机能不够好,龙头抓在手里总是歪歪扭扭,车轮就跟着在她屁股下面绕圈儿,倏忽东倒,倏忽又西斜,看着比走钢丝还要刺激。加上艾早喜欢尖着嗓子大呼小叫,“哎哟哎哟”呻唤个不停,满体育场都是她银铃样的娇俏的惊吓声。三分惊吓,三分撒娇,四分撒欢,艾早学车的过程便充满了喜剧般的热闹。
    艾早一圈骑下来,抬起手,食指弯曲着,刮额头和眼帘上的汗。她身上的汗水总是喜欢从脸上流出来。这一点我跟她不一样,我一般是从腿上排汗,两条腿湿淋淋汗如水淌,脸上依然是风清月白。艾早刮着脸上的汗,忽然来了劲儿:“打个赌,你猜我敢不敢骑车上街? ”
    我抓紧自行车后座,坚决摇头:“不行,你还没学会上车下车。”
    艾早轻快地笑起来:“我骗你呢。来,你扶我上车,我再骑一圈。”
    我站在车后,用两条腿夹紧后轮,再拼命地抱住车座,防止车身倒下。艾早抓住龙头,抬起一条腿,笨拙地爬上车,坐稳。然后我叫一声:“放啦! ”随即用力地往前一送。艾早趁势猛蹬脚踏,车和人在我眼前扭了几下秧歌,终于稳住,在艾早的一串尖叫中踉跄上路。
    一般说起来,艾早会在绕场一圈后回到我的身边,由我拉住车身,然后她慢慢往左边倾倒,在车龙头着地之前猛地放手,一步跳开,用这样的方法下车。初学骑车的人总是这样下车的。可是这一回她绕场一周再经过我身边时,没有减速,反而哈哈地笑着,两只脚把车轮蹬得七扭八歪,径直往前,穿过体育场的煤渣跑道,直扑大路。
    我当时的反应,是心里“嗡”地一下。艾早果真要上街了! 我拔腿就往前追,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可是我跑得越快,艾早蹬得越猛,她甚至不顾车身的歪斜,不时地回头看我,又叫又笑,面孔兴奋得发红,两条刷锅把的辫子散开了一只,头发裹在脸上,身子扑棱开来,像一只起飞的鸟儿。
    人和车渐行渐远,忽然地一下子在我视线里消失了。等我气喘吁吁奔到一处下坡拐弯的地点时,才发现艾早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人半歪着,车身压在她腿上,她死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在她的旁边,还倒着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人,那人的肩膀着地,胳膊很别扭地伸在前面,同样是一声不响。
    艾早看见我,马上松一口气,说:“先帮我搬开车,我使不上劲儿了。”
    我搬开车,扶她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她的脚腕处伤得厉害,不光擦破了一大片油皮,还有好几处伤口在流血,血珠渗出来殷红殷红.像踝关节上突然开出来的花。我伸手拉她时,她腿一用劲,血流得更欢畅,花朵儿顷刻间变成小溪流,滴滴答答蜿蜒而下,把她脚上的凉鞋弄得黏黏糊糊。
    艾早没哭,我已经吓得哭了。我边哭边抽抽搭搭问她:“怎么办啊? 艾早怎么办啊? ”
    艾早低下头,仔细研究了她的脚腕后,皱起眉头:“该死的张根本的车。”
    她不怪自己,直接把原因归罪到张根本头上。她说得也有道理:如果不是一辆加重的男式自行车,一个跟头不会摔得如此惨重。
    旁边那个倒地的陌生人忽然开了口:“找一条布带子,先把她伤口绑上,绑紧点儿。”
    我手忙脚乱找布带子,哪儿都找不着。如果是冬天,或许还有系裤子的腰带,还有围巾什么的,可是现在我们穿着松紧带的短裙,连根布丝儿都抽不出来。
    那人看见了我的窘迫,二话不说,歪在地上,一只手把自己的衬衫撩上去,咬在嘴里,嗤地撕开一个口子,吐出衣角吩咐我:“你来接着撕。”
    我这才明白,他那只别别扭扭伸在前面的胳膊,可能也出问题了,一点劲都使不上了。
    扎好了艾早的伤口,我准备用自行车送艾早去医院。扶起车子后我不由地傻了眼,因为车的整个前轮都别了过来,龙头与车身别成一个委委屈屈的“7 ”字,我拼尽全力也无法让它复原。
    那个陌生男人叹口气,把一只手伸给我:“拉一把! ”
    我糊里糊涂地,抓住他的手一拉。他借势站起身,然后走到艾早面前,弯下腰,命令道:“爬到我背上。”
    我很吃惊。艾早看了看我,也很吃惊。要知道他同样是个伤员,或许还伤得更厉害,胳膊断了什么的。我们是规矩人家的女孩子,做不出来那种赖着人家的事。
    他蹙起眉头,着急:“快呀! 我伤的是手,不是脚,背个人不碍事的! ”
    这样,我只好帮助艾早爬到他背上,然后就地锁上自行车,跟着他们去了医院。
    那是我们见到陈清风的第一次。整个的过程,仓促,简单,甚至有一点着急慌忙的窘迫。
    我只记得当我凑近过去撕他衣服的时候,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烟味。他是个抽烟的男人。
    接下来,和陈清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往下发展。很多读者喜欢看“一见钟情”的故事,实际上,我们那一天对陈清风没有任何感觉。他是乡村知识分子出身,容颜打扮或多或少有一点土气,但是在他的身上,却有一种奇妙的跟现实脱节的东西,一种能够在短时间里让你忘却凡俗,灵魂飞升,想象力自由翱翔的特质。他后来让我着迷和喜欢的,正是他身上那种穿梭在时间和空间中的非凡。
    但是一九七六年的那天,我和艾早都没有看清楚他。去医院的路上,陈清风背着艾早,始终是埋头走路。而且他歪着肩膀,身体往一边倾斜,看上去姿态别扭。我意识到他是在护疼。
    如果他胳膊已经折断的话,把一个人背到医院真是够戗。是不是应该拦下他,另想办法送艾早去医院呢? 我心里是这么想过的,可是我选择的是沉默。
    沉默着赶路,沉默着忍受疼痛,沉默着流血。三个人把沉默一直保持到医院。
    外科急诊室有里外两间房,中间用一道白色棉布帘子隔开。我陪着艾早在外间,接受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的治疗。陈清风被另一个老医生带到了里间。当时艾早腿上的布条已经被血染透,牢牢实实地粘在伤口上,医生试图剥离时,艾早疼得尖叫,死命抓住我的手。到医生用酒精棉花为她清洗伤口时,她的叫声已经让我浑身发抖。我斜着眼睛,又害怕往那处皮开肉绽的地方看,又忍不住不看,所以我当时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艾早这边,竟忘了里间还有另一个负伤的男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里屋突然传出“啊”地一声惨叫。那一声叫喊猝不及防,竟盖过艾早的呜咽。我们两个人吃惊地尖起耳朵,抬了眼睛,等着下面更多的续篇时,老医生把门帘嚓地拉开,陈清风低了头抱着胳膊从帘后出来。医生对外屋吃惊不小的三个人解释:“没事,脱臼,已经妥了。”
    陈清风托着胳膊,转头朝我们一笑,就此作别。
    他跨步出门时,我从眼角中瞥见他身上很显狼狈的衬衫。那衬衫被我沿下摆撕去了一条,因而穿在他身上短了一截,好像他的个头突然间变矮了一样。我很惭愧,觉得事情不应该这么结束,艾早撞了他,我又撕了他的衣服,可是他此时谦恭的神情,倒好像自己是个倒霉的肇事者,在小心地请求我们原谅。
    我想对艾早提一下这事,看看我们要不要赔偿人家,钱啊什么的。我刚要张口时,实习医生却抢在前面对艾早说了一句什么话,艾早哈哈地笑起来。这一耽误的工夫,陈清风已经走远,机会就这样错了过去。
    艾早从医院出来时,脚腕缠着纱布,踮着脚尖,半个身子挂在我胳膊上,一瘸一拐地走。
    可是她神情很愉快,而且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艾晚你发现了吗? 那个医生的眼皮双了不止两层,有三层呢! ”
    说完这句话,艾早自己笑起来,全然忘了刚才的惨痛。
    我发现艾早做事并不总是正确,有时候她会表现出粗心疏忽,比如说现在,她骑车撞了人家,人家又不顾伤痛背她到医院,可是她一转头就忘了自己的过错,反而注意上了实习医生的三层眼皮。
    开春之前,国家总理去世的时候,胡妈把做好的黑袖套送到我家里来,站着说了一句话:“龙年怕是不得安分啊! 龙腾虎跃嘛,你们看着好了,有得折腾呢。”
    胡妈的话一语成谶。劳动人民身上总是有着朴素的真理。从那之后,清明节天安门运动,七月总司令去世,接下来唐山地震,毛主席撒手人寰,四人帮一夜之间成了罪犯,谁当领袖的事情弄得人心惶惶……
    年底,北京的政局总算尘埃落定,人民心中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明朗。胡妈帮我妈妈排队买了一个猪头,用篮子挎过来,沉甸甸地往地上一礅:“吃! 今年这一年都不容易,过年得好好乐一乐,去去秽气。今年的年货太难买了……”
    胡妈每年都抱怨年货难买。猪肉、带鱼、粉丝、豆腐、糖,每一个队伍都排出去几百米长。
    凌晨三点起身,寒风里冻得鼻子吸溜吸溜,脸和手都没了知觉,脚趾头疼得像刀子割,弄不好还要为排队秩序打架,为猪肉的肥瘦、带鱼的大小骂个天翻地覆。
    胡妈舍不得让艾早吃苦,她总是提前半个月过来,从李素清手里要去全部的副食品票,分配给她的大虎二虎三虎和大丫二、r 细、r ,责成他们各负其责,最后由她将买到手的东西汇总,大筐小筐送进艾家的厨房。
    李艳华每次从敞开的院门里看到胡妈像一头负重的骆驼一样蹒跚而来,心里就不服气:“艾家的人都懒成精了! 男的全是老爷少爷,女的全是太太小姐。文化大革命都革成这样,还是恶习不改,可见得革命没有彻底。”
    李艳华说这样的风凉话,是因为她自己用不着排队买肉。我也不用。每年到腊月里,会有一拨又一拨的人川流不息地往艾家酱园里送东西:一麻袋芋头,半片猪肉,一挂香肠,一纸箱冻得结结实实的带鱼,大捆的粉丝,用麻绳缠了脚的咯咯乱叫的母鸡,过半天才把脑袋伸出来张望一下的王八……这些风尘仆仆的乡下人憨头憨脑进得门来,放下东西,说一声:“张主任让送的。”慌慌张张拔腿就走,仿佛多呆一刻便会让院里的青石板冻住脚底。我每次听他们把张根本唤成“主任”就想笑。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主任”这个词就是个尊称,安在谁的身上都会合适。
    李艳华穿着一件墨绿色细灯心绒的立领小袄,脖子上围着米白色毛线领圈,两只手拢在袖管里,指挥我把麻袋里的芋头倒出来晒一晒,把香肠挂到屋檐下,母鸡拿绳子拴上腿,系到院子角落里,猪肉和带鱼搬进厨房的阴墙下,防止天暖化了冻,会发臭。
    一切安置妥当,她像个将军似的四下里巡视一番,意味深长地点拨我:“张小晚,你能够过来给我们当女儿,是你的福气呢。”
    隔三差五的,李艳华感觉张根本派人送回家的东西太多了,多得会腐烂,发臭,生虫,她就会拣出来装上一篮子,让我拎着,跟在她后面,送到前面小院里。那时候,她脸上微微地笑着,轻描淡写地对我妈说一句:“家里都有,你还让胡妈排什么队呀? ”
    就这么一句话,好像什么都没说到,又什么都在其中。
    我很希望李素清会抓起篮子,不客气地扔出门去。她应该这么做。不吃这几条带鱼几块豆腐又怎么样? 春秋时候的齐国,饥民不吃“嗟来之食”,宁可饿死。
    可是李素清同样微微地笑着,很客气地对李艳华道谢:“难为你费心。”
    我转过脸,不想看她们假模假式的表情。
    我心里对我妈妈很失望。那时候,我几乎对所有的事情都失望。什么都是混乱和颠覆的:国家,政局,真理和前途。我才十五岁,可我觉得自己已经活得太久,看得太多了。
    胡妈一向不当自己是艾家的外人,她把那只排队买来的猪头拎过来之后,马上就在狭小的厨房里摆开战场,挽袖子烧开水,烫猪毛,用尖刀把猪的耳朵、眼窝、鼻孔、脖颈一些地方刮得干干净净。她的眼睛那时候已经开始老花,为了修理猪头,特地戴上了一副玳瑁色塑料边框的老花眼镜。她的面孔扁平,鼻子肥满,嘴角处堆着一道又一道皱纹,当她用力时,嘴角会撮起来,上嘴唇与鼻孔间的距离骤然缩短,加上那副不无滑稽的眼镜,看上去就像一只表情古怪的猫。
    把那么大一只猪头洗净煮烂,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肯定是一件鼓舞人心的大事,因此我找了个借口从艾家酱园里溜出来,挤在艾早和艾好当中看热闹。艾好只看了不到五分钟,大概觉得终究不如他刚刚借到手里的一本《数学原理》有意思,很快撤退,蜷缩到走廊角落里他的那把破藤椅上,沉迷进了公式。艾早回头看了看他,撇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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