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之弃妇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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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弃妇良田-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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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真是被苏采莲恶心到了,这女人分明有家室了,还出来勾三搭四,若不是云沫有交待,不要随便伤阳雀村的人,依他的脾气,早就一掌将这女人劈飞了。

    云夜冰冷的话传进耳,苏采莲身子晃了晃,这回她不是装的。

    害怕云沫母子担心自己,云夜没再进深山狩猎,他在半山的浅林里逛了约一个小时,打了点山鸡,野兔就下了山。

    他回到宅子,云沫正准备烧晚饭。

    “娘亲,夜叔叔打了野兔跟山鸡,咱们今晚有鸡汤喝了。”云晓童见云夜提着山鸡跟野兔回来,兴奋的跑去告诉云沫。

    云夜将手里的山鸡丢在木盆里,准备待会儿烧开水拔毛。

    “今天进山有些晚,收获少,改日,我去早一些,可以多猎几只回来,拿去城里卖。”

    他怕云沫生气,刻意隐去了苏采莲勾引自己的桥段。

    云沫盯着盆里的山鸡及一旁的野兔,心里也十分高兴。

    山鸡,野兔经常在山里跑,以山虫野草为食,肉质细嫩,口感比家养的鸡,兔美味,营养价值也更高,小豆丁每日学文练武,又在长身体,能喝一些山鸡汤,吃一些野兔肉,十分有好处,山鸡汤也有助于云夜康复。

    “云夜,你下次再进山狩猎,能不能抓两只活的山鸡跟野兔回来,公母各要一只。”

    云沫想的是,云夜轻功一流,活捉两只山鸡跟野兔应该不成问题。

    “你想养山鸡,野兔?”云夜淡淡的问。

    “嗯。”云沫点头,“将山鸡的翅膀剪掉,养在院子里是没有问题的,养野兔就更方便了,钉个木圈,关起来就行,咱们自己养着,能经常吃到山鸡蛋,野兔肉,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不用上山狩猎那么麻烦。”

    “咱们……”

    当云沫说咱们时,云夜感到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跳快了几拍,他盯着云沫的脸,心里暖暖的,有些感动。

    “是咱们啊,有什么不妥吗?”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云沫早将云夜当成了自家人。

    “没什么不妥。”云夜嘴角抿出一抹弧度,笑容暖暖,“我喜欢听你说,咱们。”

    “那咱们今晚吃红烧兔肉,干笋炖山鸡,可好。”云沫莞尔一笑,准备去烧饭。

    “好。”

    云沫只轻轻笑了一下,她的笑容却留在云夜的脑子,久久挥之不去。

    云夜静站在原地,目光紧锁在云沫的背影上,直到她抬腿进了灶房。

    他发觉,云沫最近几日好像变好看了许多,原本黝黑粗燥的皮肤白净,细腻了不少。

    “夜叔叔,你总盯着娘亲做什么?是不是觉得娘亲变漂亮了。”云晓童顺着云夜的视线看去,见他一直盯着云沫的背影,眼睛都没眨一下。

    云沫的身影从眼前消失后,云夜微微侧脸,视线落到云晓童稚嫩的脸上。

    “嗯。”他看着云晓童,认真的点了点头,“你娘亲很漂亮。”

    “那是当然。”云晓童扬着小脸,一脸骄傲,“若是我娘亲不漂亮,怎么能生出我这么俊俏的儿子。”

    云夜:“……”

    晚饭,云沫做了红烧兔肉,竹笋炖鸡,另外炒了一个小菜,云夜跟云晓童都吃得心满意足。

    吃过晚饭,云沫去云夜房里找他。

    “啰,送给你的。”云沫敲门进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云夜的面前,“熊骨面具。”

    云夜垂眸,盯着云沫手里的熊骨面具。

    “你做的?”他淡淡的问。

    云沫送他东西,他心里分明又惊又喜,乐得心都开花了,却强制一脸镇定。

    “废话。”云沫翻了个白眼,“我看见这块熊骨很好,丢了可惜,就将它打磨成了面具。”

    云夜惊喜过头,忘了伸手去接,云沫递得手酸,“你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就拿走了。”

    “当然要。”云夜见她准备将东西收起来,赶紧伸手抢过来,“这面具很好看,我很喜欢。”

    “这面具自然好看,因为是我做的。”云沫唇角一勾,笑容直达眼底。

    熊骨坚硬,很难打磨,为了做这张面具,她可没少下功夫。

    她不会告诉云夜,为了刻面具上的云纹,她手都被雕刻小刀磨起泡了。

    云夜拿着面具,食指的指腹轻轻摩挲着面具上的云纹,视线紧锁在云沫的脸上,看她的目光有些暖,有些宠溺。

    先前,他还在因云沫为荀澈泡制熊胆酒而生气,此刻,收到云沫亲手做的熊骨面具,他觉得,自己要比荀澈幸福多了。

    虽然熊胆酒比他的面具价值更高一筹,但是泡制熊胆酒方法简单,根本无需花什么心思,打磨熊骨面具就不同了,需要耐心,同时细心,尤其,云儿送他的这张面具还打磨得如此光滑,面具上的云纹雕刻得栩栩如生,一番比较,云儿对他可用心多了。

    想到这些,云夜心情大好,看云沫的目光,也由之前的温热变得炽热。

    云沫被他这般盯着,觉得浑身不自在,心跳也不可抑制的加快。

    “我……我回去睡觉了,明天早上,你记得将面具戴上,这样隐蔽一些,省得被你的仇家寻到。”

    这也是她费尽千辛万苦,打磨这张熊骨面具的原因。

    笠日一早,云沫做好早饭,去院子里叫云夜,云晓童进屋来吃。

    院子里,云夜正陪着云晓童扎马步,两人面朝另一方,云沫走过去,只看见一大一小两个背影。

    “云夜,童童,洗脸吃早饭了。”她像平常一样,很随意的唤两人。

    “嗯。”云夜轻应了一声,旋即转身。

    他转身过来,正好与云沫面对面相望,两人隔得不远,目光相撞,视线交缠在一起。

    云沫看清他的脸,心颤了一下,惊得倒吸了一口气。

    眼前这人,还是云夜吗?

    此刻,云夜戴着她昨夜送的熊骨面具,那熊骨面具很好的遮住了他脸部的伤疤,露在外面的肌肤白腻如瓷,细嫩如玉,绝美的下巴,绝美的下颚曲线,极具个性的熊骨面具搭配他那一身素色黑袍,一头青丝微散于肩头,身材挺拔,傲立,薄唇抿起一道性感的弧线,这样看,他整个人绝美又有些魔魅,像天使又像魔鬼。

    云夜听到云沫倒吸气时发出的细微声音,满意的勾了勾唇角。

    “云儿,口水流出来了。”他含笑提醒。

    云沫回了回神,赏了他一记白眼,“又想戏弄我不是?你当我是傻子,还会上当。”

    “娘亲,你真的流口水了。”云晓童盯着云沫嘴角的一点点透明液体,少年老成般扶了扶额,“娘亲,你放心,身为你的乖儿子,我是不会笑话你的。”他说着,扬起小脸,看了看云夜,“要怪,就怪夜叔叔戴上面具实在太漂亮了,荀叔叔说,爱美之人,人皆有之,娘亲你流口水是正常的。”

    云夜:“……”

    云沫一边听宝贝儿子的神逻辑,同时伸手摸上自己的嘴角。

    这一摸,手指正好触碰到一点点湿滑的液体……好像是口水。

    凌乱了,彻底凌乱了,她……居然……真的流口水了。

    她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容易犯花痴的人,之前,在闻香楼初见荀澈时,她也没惊艳到流口水的地步呀,这不是口水,一定不是口水。

    云沫自我麻痹了一会儿,盯着云夜跟云晓童,是这样解释的。

    “嗯嗯,你们产生错觉了,这不是口水,刚才洗脸时,我没有擦干。”

    “咳!”

    云夜轻咳了一下,觉得她这个解释,好生牵强。

    云沫听到云夜的轻咳声,瞪眼将他瞧着。

    那愤怒的眼神,闪烁着火光的眼神,分分钟足以将云夜给灭得渣都不剩。

    盛怒下的女人,比母老虎还可怕。

    “咳,我去洗脸。”云夜很识趣的装瞎卖傻,“我什么也没看见,刚才是我看错了。”

    “娘亲,我刚才也看错了,你没有流口水,绝对没有。”云晓童后知后觉到,自己好像说错话了,呜呜……娘亲的眼神好可怕,他是不是要吃竹笋炒肉了。

    竹条还没上身,云晓童觉得屁股已经疼了,他心虚的瞄了云沫一眼,“娘亲,我也去洗脸了。”说完,拔腿就开跑。

    云沫强行扭转了自己光辉的形象,满意的勾起唇角。

    三人刚用完早饭,荀书找上了门。

    荀书不知道云沫母子搬家的事情,到茅草屋走了一遭,是莫青山告诉他,云沫母子俩已经搬进了田家祖宅。

    云沫将荀书请进屋,帮他倒了杯热茶。

    荀书一早赶来阳雀村,着实是有些渴了,咕咚咕咚饮了一碗茶,才望着云沫道:“云姑娘,汴都有消息传来了。”

    提到汴都,云沫猜到,荀书是要和他谈猪糯米肠的事情。

    她静静的听着,荀书将知道的消息,一五一十的讲给云沫听。

    “几家食品铺子的掌柜都回话说,那猪糯米肠,血肠送出去没几天,就有顾客回去铺子,说还想再买一些。”说话时,荀书好像想起一些事,微微停顿了一下,又才接着道:“据说工部侍郎府跟京兆府的下人还去买过,公子说了,让你这次多准备一些,送到汴都去。”

    云沫听说工部侍郎府,京兆府的下人都去过荀家的食品铺,想要买猪糯米肠跟血肠,心里十分高兴。

    无论是工部侍郎府还是京兆府,在汴都都是有名头的,这两家都看得上她做的猪糯米肠,血肠,再做一批猪糯米肠,血肠送到汴都去,继续打着荀家商铺的名头,肯定不会再愁销路。

    听荀书说完,云沫含笑点头,“荀书,你回去告诉你家公子,我会尽快再做一批猪糯米肠跟血肠出来,熏制好后,我再送消息到闻香楼。”

    “嗯。”荀气点头,“云姑娘,你只要传一个消息到闻香楼即可,我家公子自会安排马车到阳雀村来拿货。”

    原本风雨之夜,荀书见云沫跟云夜待在一间房里,两人的身影紧密靠在一起,他挺为自家公子伤心的,也有些生云沫的气,但是,后来云沫又送了荀澈熊胆酒,他心里的气也就消了,所以,现在对云沫说话才这般客气。

    “云姑娘,这是我家公子给你的信。”谈完猪糯米肠跟血肠的事情,荀书从怀里取了一封信出来,伸手递给云沫。

    云沫接过信,展开来看。

    荀澈信中所述,是有关云晓童上县学的事情。

    六月二十,县学夫子卫东阳以茶会友,想在茶话会上顺便考一考云晓童。

    云沫看完内容,将信收起来,“荀书,回去转告你家公子爷,六月二十,我一定带着童童到县学。”

    想起自己送荀澈的熊胆酒,云沫笑了笑,又问道:“近来,你家公子的身体可还好。”

    那日,荀澈不告而别,荀书又说他淋了雨,所以,这几日,云沫心里一直记挂着他的身体,也不知他的身子有没有好些。

    “那熊胆酒泡好后,提醒你家公子早晚小酌一口,这样对他的身体有好处。”

    “多谢云姑娘关心,我家公子身子好多了。”

    其实,他很想告诉云沫,自打她送了那壶熊胆酒后,他家公子的身体好转了很多。

    ……只是哪壶熊胆酒,公子爷一口都舍不得喝,当宝贝一样藏在柜子里。

    送走荀书后,云沫去了莫屠夫家。

    既然荀澈已经帮她铺开了猪糯米肠跟血肠的销路,她就赶紧再赶做一批出来,趁热打铁,让荀澈的人再送这批入京,这一次,她要彻底铺开这两样东西的销路,让汴都的大户人家,都知晓这两样新的吃食。

    云沫到莫屠夫家时,只见孙氏一个人看着门口的肉摊。

    “云沫丫头来了。”孙氏见云沫朝自家走来,赶紧搬了凳子,递给过去。

    她现在对云沫是打从心眼里感激。

    云沫接凳子坐下,望着孙氏笑了笑,随口问道:“孙婶,你一个人看肉摊,莫大叔呢。”

    “今儿生意不忙,你莫大叔上你家茅草屋帮青山忙去了。”孙氏乐道。

    听孙氏这么说,云沫这才想起来,莫青山是跟她提过,只要莫屠夫不忙杀猪生意,就让他帮忙翻盖豆腐坊。

    云沫坐了小会儿,赶紧和孙氏说正事。

    “孙婶,这几日,可有猪杂碎?”

    孙氏知道云沫是想买猪杂碎,笑了笑,道:“云沫丫头,你问得真是时候,正巧了,明儿你叔刚好要去隔壁村杀猪,我让他帮你弄些回来。”

    云沫知道,莫屠夫经常上邻村杀猪,赚些杀猪的劳务钱,再顺便从杀猪的农户家里买些猪肉回来卖,但是明天一天,顶多只有两三头猪可杀,他需要大量的猪杂碎,这些可不够。

    “孙婶,莫大叔明天有几头猪要杀?”云沫淡淡的问。

    孙氏算了算,道:“好像有三家人请你莫叔杀猪,云沫丫头,你问这事做啥?”

    只有三头猪的猪杂碎,远远不够。

    云沫心里有些犯愁。

    只要手里有钱,猪杂碎倒是容易买到,但是她去别家的肉摊买猪杂碎,别家一定不会像孙氏那样,将猪杂碎料理干净再卖给她,她自己买回来洗,又会耽误很多事儿,左右是个麻烦。

    “云沫丫头,你遇上啥难事了,说出来,兴许婶子能帮你想想办法。”孙氏瞧出她有些犯愁。

    云沫见孙氏这般关心自己,笑了笑,道:“孙婶,我没遇上啥难事,就是想多买些猪杂碎,明天,莫大叔只有三头猪可杀,三头猪的猪杂碎太少了。”

    “嗨,我当是啥大事呢。”孙氏拍了拍大腿,看着云沫,又道:“你莫大叔干了多年的杀猪匠,卖了多年的猪肉,和城里许多家猪肉摊的老板都熟悉,你若是嫌三头猪的猪杂碎少了,我让你莫大叔去城里的肉摊问问,招呼一声,让那些肉摊老板也将猪杂碎卖给你,你看成不。”

    听孙氏说完,云沫心里闪过一计。

    的确,莫三钱干了多年的杀猪匠,与城里的肉摊老板熟识,若是让他出面去城里的肉摊收购猪杂碎,价钱一定会比自己出面收购便宜一些,再者,莫三钱有门路,办事效率一定也比自己高。

    “孙婶,我想到一条赚钱的门路,你有兴趣听听吗?”

    “啥门路,云沫丫头,你说说看。”提到赚钱,孙氏眼睛都亮了。

    贺九娘已经答应将秋月许配给青山,眼看青山翻年就二十了,她得加把劲儿存钱,好早日将秋月娶进门。

    云沫将自己心里的想法,细细讲给孙氏听。

    “孙婶,莫大叔和城里那些肉摊老板熟识,我想请莫大叔出面去城里的肉摊,帮我收购一些猪杂碎,莫大叔与那些肉摊老板打了多年交道,了解行情,由他出面去收购猪杂碎,价格肯定比我亲自去收购便宜一些,莫大叔将猪杂碎买来,孙婶,你还像以前那样洗干净,我嘛,还按照原来咱们谈好的价格,从你们手里买,当然,如果莫大叔收购时,价钱出得高,我也会适当给你们涨价,孙婶,你看如何?”

    云沫说得很清楚,孙氏也听明白了。

    她低头琢磨着,没有立即回答云沫。

    云沫见孙氏在琢磨,也没有心急,静静的等着她回复。

    孙氏想了想,觉得这是条赚钱的好门路。

    按着云沫丫头所说,孩子他爹花越低的价钱收购猪杂碎,他们就赚得越多,猪杂碎涨价,云沫丫头也会适当给她们涨价,这生意怎么算,他们都不会亏本。

    “成啊。”孙氏考虑清楚后,拍板应下,“云沫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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