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那人要发票,那人说要啥发票呀又不报销,没有。雷文也说,就是,又不报销要发票干什么?
老孟把雷文拉到一边说:“这电视有可能是偷的,他在销赃呢!”
雷文说:“这不关我们的事,又不是我们偷的,我们掏钱买的。”
老孟说:“我是学法律的,你知不知道我们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什么?叫不当得利。”“什么?什么?”雷文不解。
老孟说:“按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即构成不当得利。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你拉倒吧。”雷文说,“即便是偷的失主也不可能找我们,不当得利是贼而不是我们。”老孟说:“贼反而不是不当得利者,贼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盗窃罪。我们才是不当得利者,这种不当得利是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所以失主可以直接找到我们返还。到那时如果我们又拿不出取得物品的合法根据,那我们就要返还所得物。我们只有找贼退钱,若找不到贼那我们就亏了。”
“等到失主真找到了我们,电视机已发挥完效率了,也就是说我们花二百元也值了,就当租用的吧。”雷文想用他经济学那一套说服老孟,“如果失主真找到了我们,那电视也可以扔垃圾箱了,如果失主要求返还那就返还呗。”
“如果我们明知电视机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这在法律上属于恶意。法律在这里专门惩戒那些占小便宜的人,所谓占小便宜吃大亏就是这个道理。”雷文冷笑了一下说:“电视机是我们花二百元买的,到时大不了还失主二百元吧?”老孟说:“返还的时候就不是二百元了。这个长虹按正常价至少值一千元,我们花二百元就买了,我们至少有八百元的不当得利,等我们把电视看报废了,那么我消耗了一千元而不是二百元,如果返还就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也就是要返还一千元。”雷文想骂,你这研究的是什么狗屁法律,忍了忍没有吭声。雷文觉得老孟无法理喻,买一个破电视机搞出了这么多说法,真他妈的是傻博士,书呆子。雷文想那失主怎么会找到我们呢,即使找到我们又怎么证明这电视就是他丢的呢,同样牌子的电视有的是。不过雷文觉得这些说服力都不强,如果在理论上说服不了老孟,在具体事件上叫劲没有意义。无论孟博士还是雷博士都认为,要消灭一个人的行为,首先要消灭他的理论;要消灭一个人的思想,就要消灭他的肉体。肉体不存在了他就没办法和你论争了。两人在同一宿舍经常性地论争,有时候连饭都吃不好,为此,他们便痛苦地总结出了这套结束论争的方式。其实,老孟的说法也只是一家之言,关于第三者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在法律上也还没有一个定论,争论还在继续。不过,雷文是经济学博士,法律不是他强项,在一些法律问题上研究的就没有老孟那般透彻了。最后,雷文只有依了老孟,雷文痛苦地认为在自己和老孟的论争史上这是最黑暗的一天。为此雷文后来对那台旧电视一直没有好感。卖牡丹电视机的是一个老太太,也许她听到了老孟向那卖长虹的要发票,便把发票从怀里掏出来,在风中抖着。说:“我有发票,原价二千五百元,现价二百五十元,一折优惠。你回去还可以报销。”老太太以为老孟为了报销才要发票的。
雷文一听极为生气,刚才老太太还开价二百元,转眼要二百五十元了。雷文坚决不干,不买了。老太太见状连忙说:“二百元就二百元吧,我这是跳楼价,就算我吃点亏吧。”老太太开始嗦,“卖给你们我放心,一看就知道你们是知识分子,爱惜东西,我对这电视有感情了,要不是儿子媳妇孝顺又买了一台新的,我说啥也不舍得卖呀!这电视质量那个好呀,我看了十几年没坏过……”
连老孟也嫌老太太罗嗦了,把那发黄的发票拿过来,在太阳底下映着看,像验一张百元大钞。发票是十几年前的,可想这电视的确有些年头了。老孟把发票上的编号和电视机上的编号仔细对了对,见无误也无涂改之嫌,这才放心。在付钱时老孟硬让老太太写了一张卖旧电视的证明。老太太说不会写字,不愿写。老孟说那我写,你按手印。
老太太在按手印时望望老孟说:“我咋觉得这么别扭,卖个旧电视像杨白劳卖女儿似的。”雷文在一边冷眼旁观,一脸的不悦,最后只能苦笑。当老孟把旧电视放在自行车后座,推着走时,那个卖长虹的在后头恨恨地骂:“傻逼。”
老孟肯定听到了,不过装没听到。雷文乐坏了,算是解了心头之恨。
电视买回来后师哥老孟把我们都叫去了。那天在老孟房间看电视的总有十几个人吧。十几个人在老孟房间看电视,这种情况在后来并不多见,除了看足球谁他妈的去看电视,面对的又是老孟那台老掉牙的牡丹。大家对电视节目并不感兴趣,电视剧被同学们称之为“电屎剧”,新闻吧又都是会议简报,娱乐节目是一群假模假式的家伙出题考另一群自以为是的傻子,还有就是把大人当幼稚园的小朋友哄,让成人玩一些少儿的游戏……电视上除了球赛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不过,球赛能看的并不多,甲A已让人提不起兴趣,甲B把全国人民当傻逼,踢假球。最多能看看德甲、英超之类的。
除了看球赛外,十几人在老孟宿舍看电视后来只有过一次,那是看《大话西游》。那一次的直接后果导致了整层楼展开了一次关于文学与电视的大讨论。这也是少有的现象,因为楼上住的没一个是中文系和艺术系的,专业为经济、法律、数学、化学、国际政治的。十几个人看那《大话西游》哈哈大笑。看完了,老孟说:“无聊,这是对文学名著的亵渎。”
雷文说:“能让大家快乐就行。”这样争论便拉开了序幕。这次争论的直接后果是电视被暂时封存了。关于文学与电视的论争和其他论争一样最后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后来学术论争演变成了争吵。老孟说:“下次再看这种垃圾片我就关机。”
雷文说:“这电视也有我一份,你关机还要看我同不同意。”这样从艺术争论变成了权利的争夺。不过后来两人还是达成了妥协,除了球赛和电视招聘广告外一律不看。球赛当然不能不看,否则买旧电视干什么,电视招聘广告也不能不看,因为两个人都是博士,已把书读到头了。本科生可以赖着不找工作读研,研究生也可以赖着不找工作去考博,博士生就必须找工作了,不找工作是不行的,一辈子的书都读完了。
为了严格执行看电视的协议。老孟拔掉了开关,雷文拔掉了选台盘。那旧电视无论是电源开关还是选台盘都是手动的,只有两个人都同意了才能开电视。通常情况是这样的,老孟说咱看会电视吧,把开关从锁着的抽屉里拿了出来,打开电视。雷文把选台盘也拿出来,开始选台。两人互相配合,缺谁也不成。
后来我们几个都准备了一个尖嘴钳,用尖嘴钳夹着不但能打开电源,而且也可以选台。再后来连老孟和雷文都买了尖嘴钳,因为不用尖嘴钳不行了,开关已被尖嘴钳扭滑丝了。最先使用尖嘴钳的是师妹甄珠。那天师妹急着到他们宿舍看一个大型招聘会的直播,老孟不在。
雷文拿出选台盘说:“我只有一半权利,没办法了。”师妹一急便到商店买了一个尖嘴钳,把电视打开了。老孟回来见电视机开着,大吃一惊,正待发作,见是师妹只有作罢。况且又是招聘会的直播也就跟着看了。
用尖嘴钳篡夺师哥老孟的开关权,只有师妹敢带头。因为师妹和老孟的关系不一般。据老孟说师妹正追他,而我们在师妹处却得到了相反的说法。
把师妹许配给师哥最初是老板的动议。老板有一次曾对我们说:“你看孟同学都三十八岁了也没个女朋友,你们当师弟的就不知为他张罗一下。”
我们说:“没有合适的。”老板又说:“你看甄同学年龄也不小了吧,虽然是你们的师妹,年龄却比你们大,二十九的大姑娘了还整天疯疯癫癫的。你们也应当关心一下吧。”当时我们很感动,老板对他的弟子就像父母一样。父母只有养育之恩,而导师却有再造之恩呀!从老板处回来我们一合计,便笑了。老板这是让我们为师哥和师妹牵线搭桥呢。虽然老板没有明说,但他的意思是明摆着。于是,我们就开始拿师哥和师妹说事。开始我们对师哥说,甄珠师妹一直在我们面前夸你好,你用什么贿赂了师妹,要知道师妹是不轻意夸一个人的,在师妹眼里天下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你居然成了师妹眼中惟一的好东西了,真不容易呀。然后,我们又对师妹说,你给师哥老孟下了什么迷药,他怎么整天在我们面前夸你呀!要知道在师兄眼里天下女人都是水性杨花的祸水,你成了他心中惟一的贞女了。
听了我们的这些谣言,两个人都露出了得意和害羞的神情。不过,两个人的害羞不太一样,师妹照常把腰扭扭,像个少女似的。她嗔怪地瞪我们一眼,面现桃红,用食指点了一下师兄的太阳穴说:“去!你真坏。”
老孟听了我们的话脸一红,眼睛睁大,羞过了却跟在我们身后不离左右,给我们说这说那的。其实我们知道他说的都是废话,想把话题往师妹身上引。我们装着无知,不理他。半天之后他急了,会唐突地问。师妹在哪说的?原话是怎么说的?当时还有谁在场?怎么一个表情?师哥的问号串起来像一个铁锁链,那链子一下便捆住了他的手脚。这样他就会老实一些,再不会和你争论什么了,你说什么,他就会应和什么。这时你可以报过去的一箭之仇,你过去和他争论的问题,这时都可以搬出来,你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观点,老孟这时成了一个最没有主见的人。不仅这样,平常最小器的铁公鸡也会拔下最美丽的羽毛献给你。要是和他一起去打饭,他会给你买一个鸡腿,硬塞进碗里。他才不管你喜不喜欢鸡腿呢。师哥和师妹再见面的时候,两个人的感觉就不对了。平常像二小子似的甄珠师妹会穿上真正的女装,搽一种怪颜色的唇膏。师哥会拿出他压箱底的只有在招聘会上才穿的衣服,西装领带的。
大家见面基本都是在师哥老孟宿舍。因为人家博士生两个人一个宿舍,人少。这事在我们硕士楼就不行了,人多嘴杂,干不成事。去老孟宿舍是为了看电视。师兄王莞、三师弟张岩、师弟李雨、师姐柳条都去。看电视前师哥和师妹成了我们的主要娱乐节目。有一次我们甚至一个一个地溜出去。雷文这时候不太懂事,我们怎么向他打手势他都不理。
后来我们只有把雷文叫出去说明情况,没想到雷文说:“你们师妹和老孟不合适。老孟大人家十来岁呢!像甄珠师妹这么优秀的女孩找什么样的不行。”我们说:“你别师妹、师妹地叫,我们又不是一个老板,不存在兄妹关系。她可比你大。”雷文说:“大怎么了,常言说女大三,抱金砖。”“啊!”我们目瞪口呆,难道雷文看上甄珠师妹了。我们有意逗雷文,说:“女大三抱金砖不假,可是我们师妹可比你大四岁呀。”雷文说:“我算过了,不到四岁,还差半个多月呢。”
这一下就热闹了,师哥碰上了劲敌。最后我们商定保持中立,停止撮合师哥和师妹,让他们三个自由组合。反正师妹和师哥都是老大难,解决一个算一个。不一定非让师哥和师妹好,同一个专业的算是近亲繁殖。最关键的是小博士雷文是一个不错的小伙子,如果成了我们妹夫,那是一桩美事。如果师哥和师妹好了,我们夹在中间都难办,不知是该叫师哥妹夫呢,还是该唤师妹嫂子。无论是师哥还是师妹其角色的转换都让人别扭。
老板这次回来不知带回什么案例。老板不仅是名校的著名教授、学者、法学家,而且是大律师。老板每次出门都会带回一个生动有趣而又能阐释某个法律教义的案例。这些案例基本都是老板代理的案子。通常情况下老板出差是为了和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单纯的讲学和会议越来越少了。老板签了合同首先会和我们见一面,通报案情,然后下次上课进行讨论。这时的老板像一位虚心老实的旁听生,坐在一边听我们的发言。在讨论的过程中老板也会记笔记,然后根据大家的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当然如果谁不同意老板的观点也可以反驳。最后有关案子的法律问题在大家的讨论中越来越清楚了,讨论结果将成为老板代理词的核心内容。老板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一举数得,效果显著。不但教育了学生,打赢了官司,也赚了大钱。老板这学期一周只给本科生上两次课,而这两次课却经常拉到周末的晚上或者周日的下午补。老板非常忙除了在校带研究生外,挂职颇多。所以,他给学生上课反而有些业余的意思了。对于这一点几乎没有人提出异议。本来嘛,法律这东西是实践性比较强的专业,蹲在书斋里那就不行了。老板这次回来正赶在周末,他又要给本科生补课了,也就是说我们首先得上课,然后再和老板在会议室见面。虽然老板是为本科生上课,但作为他的研究生你得去扎场子。
周末的午后,你可以骑着单车穿过任意一条用鲜花修饰过的小径,在阳光里不经意地踏车而行。那时太阳暖洋洋的,校园内显得清爽而明快。
当我们赶到教室时,老板还没来,却座无虚席了。对于这一点我们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是周末和其他课不发生冲突,加之我们老板的名气大授课内容实用,业余来听者极多,每一次授课都像讲座一样。好在我们有先见之明,在下午便用书包在第一排位置占了座。其他教师的课我们是绝对不坐第一排的,一般情况下前三排的位置以女生为多。由于是老板的课,坐在第一排是为了让他看见,表示小生我到了。另外有个啥事也好帮着干干,比方擦黑板之类的呀。我们发现来听课的女生很多,不但多而且个个都挺漂亮,仿佛天女下凡似的让我们觉得奢侈。她们都挺会打扮,极白领的样子,女律师的做派。这些漂亮女生平常在校园内极少遇到,不知从何处突然冒出来的,有些老谋深算的味道。猛一进教室迎面碰到那么多如电的目光,让人头皮发麻。你只有硬着头皮才敢跨进教室。这会让人误以为回到了八十年代听文学课的情景。
据说,老板是八十年代的文学青年,标准的中文系才子,这和他现在从事的专业有所不同。他现在是法学教授、博导、大律师,腰缠万贯。这种变化的过程复杂而又充满戏剧性,这种变化的案例极为普遍,具有时代特征。如果从理论的高度去论述,这种变化其实就是从人文主义走向科学主义的过程。按老板自己的话说,文学是感性的,法学是理性的;文学是人文主义的,而法学是科学主义的;文学以情动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