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方一拍手:“对啊,老三,坐飞机去,明天周五,请一天假就行了!”29
我揣了从这几个哥们儿那里借来的高利贷,收拾了几件简单行李,出发了。
陈冉他们说,冒着饿肚子的危险和到别人那里看脸色蹭饭的耻辱把钱攒给我,我总得付出点代价。我答应除了还钱,每人还附送一样东西。
陈冉要的是重庆的板鸭,说可以记账,等我跟林薇薇“有一腿”了之后,以后林薇薇回家再捎来也成。李业要的是一副耳机,他近来刻苦用功,耳机已听烂一副。潘金峰读英文专业,至今却不愿花钱买本牛津双解词典,终于等到我这个碴儿,由我买了。数他最黑。张亚方要求最低,请他吃一只鸡腿、一串大肉馅包子即可。
我义无反顾地有些悲壮地背着包走下楼,走在一楼大厅,路过门卫室时,我往玻璃窗上瞟了一眼,那里摆着几封待领的信。
戏剧性地,就是这无意的一眼,我看到一封信上写着“刘涌”,地址栏上分明写着“成都市……”,这个地方我没有认识的人,我一把抽出信。看邮戳这信已在这里躺了10天!这帮只知道作威作福的看门狗竟然都没通知一声!
那信封上的字迹虽然很陌生,虽然成都和重庆相隔数百里,但我感到这封信绝对和林薇薇有关!
我捏着信在大厅站了几秒钟,然后反身飞奔回宿舍。
陈冉他们几个正准备出门去上课,连声问:“怎么啦怎么啦?”
我没回答,粗鲁地撕开信封,信笺都被我撕去一绺。展开信,上面只寥寥数行:
刘涌:
我是薇薇的表妹吴清清。薇薇去上海之前告诉了我她跟你的事。
你知道薇薇为什么一直没做手术去除脸上的疤痕吗?因为她的体质跟正常人不一样,做这样的手术特别容易感染,轻则留下更多伤疤,重则有生命危险!现在她的情况很不好!
我不知道你实际上是怎样一个人,但我肯定薇薇这样做真是太傻太傻!真在乎她的人,是不会在意她脸上有没有疤的!难道外表比命还重要?你这个讨厌的人,我憎恨你!
他妈的不要哭不要哭!我在心里使劲命令自己。
陈冉把信从我手上抽走。
过了一会儿,他拍拍我的肩,说:“哥们儿,想哭就哭吧,没什么丢人的。”
我坐到椅子上,想哭,却哭不出来了。
吴清清说得没错,林薇薇为我这样做真的太傻,根本不值得。我才发现,自己根本是一个害怕面对现实的懦夫。
我没再去重庆,也没回信给吴清清询问林薇薇现在究竟怎么了。
有时我想,今天在考场说不定林薇薇会突然出现。
但是每一次的结果都是一样,林薇薇根本没出现。
直到期末考结束。
期末考后,我所在的男生楼几乎走空了,除了几个要留下来和女朋友过过小日子的高年级男生,然后就是我。
八楼留守的只有我一个,我一个人住在3838室,张亚方把他的酒精炉借给我使用,剩下的两把鸡蛋面也归了我。
每天的大多数时间,我把自己放在温暖的被窝中,让大脑停止一切思维活动。
如果肚子太饿,就起来寻点吃的填填肚子。
老妈打了N次电话催我回家,我告诉她系里有些事需要帮忙,暂时还不能回家。
老妈还以为儿子被系里重用了,虽然很想我回去,最后也做出大公无私的姿态,叫我好好干,别慌着走。
看来撒谎也是很容易的事,当初我为什么不能说一些好听的谎言?30
有一天早上,当我在空寂的宿舍中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有某种不同凡响的东西。
我从厚厚的被窝里伸出手,撩开窗帘。
我看到一个银白的世界。
下雪了。
确切地说,是下过雪了。
此时,空中明澈如洗,什么都没有。
从来没见过这样纯正的无垠的雪。
我裹着被子在床上坐了很久,看窗外的雪。
脑子里什么也没有,很平静的空澈。
当时我的状态几乎达到了高僧入定的境界,感觉可以一辈子这样坐下去。
但是肚子总是会饿的,饿了又是必须吃东西的。
当我被饥饿的肚子唤醒的时候,看看表,已11点了。这个时候,小食堂可能已经开始卖午饭。
从来没经历过雪天的我把所有能穿的都穿在了身上,腋下夹着冰冷的搪瓷缸,像林冲挑着酒葫芦离开风雪草料场一样,大踏步往食堂前进。
在生着火的小食堂里我饱餐一顿,甚至坐在火炉边小憩了一会儿才姗姗离开。
吃饱穿暖了,脚踏绵绵的白雪,头顶软软的冬日,走在凛冽明净的空气中,应该是很好的感觉,好得让人觉得应该好好享受这时光。
但此时校园里空荡荡的。
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通往紫薇坪的路。
草坪中,昔日熙熙攘攘相互喂饭的情侣们也都不在了。
那棵高大的莹白的紫薇被雪裹得毛茸茸的,卓尔不群地挺立在草坪中央,真的是冰肌玉骨、玉树临风了。
草坪外面,结冰的蓝湖在阳光下像一面炫目的镜子。
远处,地理系主楼的哥特式尖顶挣破雪层,露出一抹红色。
楼旁几棵松树全被白雪包围,只是偶尔露出几点浓绿,与暗红色的屋顶遥相呼应,真的是有一种很美的异国情调。
我想起,有一个人曾站在紫薇坪中对我说过:“等下雪的时候我陪你到这里来看雪,听说很好看的哦。”
那句话后面,还跟了一串清脆张扬的笑声。
我意识到自己在发呆时,已在紫薇坪外站得腿发麻了。我跨进草坪,脱下手套,用我大号的搪瓷缸把积雪往紫薇树下搬运。
忙碌半天,身上开始热烘烘的,竟像是要出汗一样。
我看了一眼那堆雪,笑了。
塑雪人哪里用得了这么大一堆雪,除非她是世界上最胖最胖的大胖子。
我脱下大衣,专注地开始我平生第一次的雕塑活动。
做起来实在比想象的要难。
花了几乎两个小时,才勉强完工。
我审视了一番,实在不怎么地。
“对不起,薇薇,我实在没有艺术细胞……”
我站到雪白晶莹的林薇薇身旁,想了想,把手轻轻搭在她肩上。
然后,我们望向远方的雪景。
远处的景物,越来越模糊。
我使劲眨了眨眼,脸上有热热的东西下来。用手一抹,竟然是泪。
反正没人,不管他了。
不知是在多久之后,有人吱吱地踏着雪走进草坪。
我没动。
这人竟然讨厌地走到我们旁边站住。
我没理睬,只是低下头,掩饰蒙眬的双眼。
“哈哈,这么难看的雪人!”
清脆的笑声,张扬的评论!
我倏地回过头。
莹洁的雪地上,站着一个女生,黑大衣,红帽子,红手套。
我笑了,双眼在刹那间模糊成一片,视线中只有那几点耀眼的红色。
我笑着,用大手在脸上一抹,把所有的泪水甩向雪地。
我走到女生面前,叫了一声:“薇薇!”
“你要不要看看手术做得怎么样?”她的红绒线帽子压得很低,紧紧挨着黑黑的眉毛。
她伸手要把帽子推上去。
我抓住她的手:“不,我不看。——不需要看。”
然后,我想也没想,拥抱了她,平生第一次——拥抱一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