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皇帝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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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 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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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玄机突然收敛了笑容,重新正经的面瘫起来,轻轻道:“你们错过了一个大好机会。”

李公子下意识的道:“嗯,甚么?”

鱼玄机跳下马车,朝李公子勾勾手指,拨开迷雾道:“我徒弟受了重伤一直在疗伤,昏迷不醒,刚才她出声,醒了,闹剧也该到此为止了,你该不会真的以为你们还会活着回去?”

李公子微微一怔,不在乎的瞥了眼身后,道:“三十号大汉,你凭甚么拿下我们,一个女人想单挑三十多大汉,自大猖狂,本公子不聪明但不真傻,真把本公子当傻子啦。”李公子猛地后退,一把将刘一鞭抓住挡在前面,轻声道:“一鞭,用你的鞭子抽她,可不要只看戏,本公子才是老大。”

鱼玄机啧啧笑道:“这才像样,还以为权贵人家的子弟都比别人少长了一个脑袋,被手下耍的团团转,现在才算正常嘛。”

李公子沉默了,他说的是实话,他一点也不聪明,读书一塌糊涂,四书五经每晚都会看,一般是装给老爹看,另一半是因为只要看一会儿自己就头晕晕眼朦胧,铁定能睡个好觉,一觉大梦到天亮,子曰诗云的那就是个狗屁。

但他是真不笨,以前不过是些不拘小节的小事,这刘一鞭也对他的脾胃也就不废那颗心计较,今天换做自己被几十个不怀好意的彪形大汉围住,是万万不能如此淡定的,自己的干爹李义府最常挂在口上的便是“事出无常必有妖”,这简直成了口头禅,有事没事都说,李公子都听出耳朵茧子了。

可是就在刚才,他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心中火热的同时,脑中却不由的迸出这句话,没来由的惊醒了,对这个鱼玄机的觊觎之心虽还没熄灭,但至少清楚明白一件事,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是该小弟为自己拼命了。

刘一鞭呆滞的被李公子抵在身前,目瞪口呆。

鱼玄机只是轻描淡写的看了刘一鞭一言,随意抛出一句:“喜欢把别人当作傻子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刘一鞭刹那间一身冷汗,藏在自己背后的李公子一阵接一阵呼气喷在自己的脖子间,暖暖的,可刘一鞭心里却觉得冷飕飕的,额头上无故的冒着汗。

鱼玄机一柄乌黑的长鞭在手,摇摇头,轻轻叹口气:“一起来,天色不早,还要继续赶路呢。”

李公子猛地摇摇头,连连摆手,平静的拒绝道:“不能啊,本公子打过不少女子,可群殴一个女人,一鞭一人替代我等便是了,如何能以众凌寡?一鞭,你说是?”李公子笑呵呵的搂了一下刘一鞭,不待刘一鞭挤出习惯性的谦卑笑容就把刘一鞭推出去,还不忘很有良心的提醒道:“小心了,她鞭子上有倒刺,那一鞭子能把人抽个死去活来,一鞭,加油啊,记住,你是个男人,兄弟们的面子全指望你了。”

“好,好——!”

刘一鞭咽了一口吐沫,拉着长长的吴腔,丢掉手中的刀,没有表情的拔出了一条长长的鞭子,噼里啪啦挥的1uan响,气势不凡,脚步却始终不肯前进半步,眼睛咕噜噜1uan转,很有头脑的寻找逃避的地方,根本没打算死扛,嘴上装腔作势道:“待会非把你花容月貌抽成东施效颦——!”

刘一鞭实在没读过甚么书,和李公子一路货色,只听自家老爷子说东施效颦是骂人的,便不分青红的拿来用,管他滑不滑稽的。

“人终究还是要靠自己的。”鱼玄机笑道。

“刚才明白了,女侠能不能下手轻点,不死就行。”刘一鞭道。

“好,我喜欢不依靠别人的人,留你半条民。”鱼玄机欣然道。

刘一鞭先下手未强,一道弧形的寒光破开空气带着刺啦啦的响声向鱼玄机脖子逼来,鞭出无章法,直捣黄龙,娴熟无匹,却是最实用的招数。

鱼玄机面无表情的轻震手里的长鞭,闪电一样划开天际,像一匹出dong毒龙,咆哮,竟带有神奇的怒吼。

两鞭纠缠,鱼玄机的长鞭真的如毒龙蛟蛇一样灵活着顺着刘一鞭的鞭子上下游动,好像被注入了生命了一样,在外人眼里,那乌黑亮的鞭子就是条长长的毒蟒游向刘一鞭。

刘一鞭到底没有真正争斗的经验,见到长鞭顺着自己的长鞭“攀爬”轻松游动直要咬上自己的手腕,本能的抽手,噔噔噔后退了三步!

“啊……”

长鞭如影随形,风一样倒刺在刘一鞭手臂上,毒蟒疯狂摆动,霎那间刘一鞭身上血出如注,鱼玄机冷漠的刮下了一块块大块血rou下来,1ù出血丝满布的rou骨,如凌迟。

刘一鞭的鞭子丢落在地,自己痛苦的捂着手臂,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痛苦哀嚎,大声惨叫,十分的不豪杰。

一招,双手,废。

鱼玄机的长鞭跳动间,勾断了刘一鞭两只手的手筋,以后刘一鞭真的名副其实叫“留一鞭”了,他的那根鞭子只能留给自己欣赏追忆痛恨后悔,再也不能像以前潇洒的挥斥方遒了。

鱼玄机莞尔一笑,没看刘一鞭第一眼,似笑非笑的转身看向不知何时已经浩浩荡荡藏在众人最后的李公子。

猛然间鱼玄机做了一个俏皮的姿势,举起芊芊素手瞭望跑得远远的李公子。

一大堆混混有节奏有组织的向后退,鱼玄机看到哪里,哪里退的最有效率,这便是所谓的乌合之众呐。

仅仅一鞭子便如此威风厉害,混混中还是有血性的“草莽”汉子的,其他的都是“草”,莽就没看见了,又有心在李公子面前表演,顿时恼羞成怒的,吼叫一声“找死啦——!”便要冲上去拼命。

“且慢。”李公子伸手拦住了身边那些真正能打的,对鱼玄机拱手笑道:“决斗完了,小姐胜了。我等绝不敢再找小姐聒噪,家父乃椒陵县令,能不惹麻烦,小姐也不愿惹。”

“脑袋突然灵光还真不习惯。”犹豫了片刻,鱼玄机收起了鞭子,简简单单的扫了远处藏在树后的张一鞭。

被鱼玄机看了一眼,张一鞭的心田像是天翻地覆起来,灵犀震动,爬起来,冲出去,重新执鞭,小心翼翼的低头讨好在车旁。

鱼玄机一直注视着李公子,那双丹凤眸子,犀利冷yan,看人和看猪没甚么区别,似永远不会为谁泪眼朦胧。

等李公子人退下山岗,鱼玄机松了口气,抬头,天色不早了,还来得急,如果真的打杀了,惹麻烦误了时辰不说,和自己低调潜行背道而行。

一跃而上,女子如虎,动作,轻灵优美。

重新执鞭的张一鞭看了一言倒在一边的刘一鞭,原来抽人的鞭子还不如我这抽畜生的鞭子,至少这鞭子还能继续抽下去,原来g废了的,自作孽。

长鞭飞扬,张一鞭猛地高高扬起鞭子,耍了一个华丽耀眼的鞭花,大声的吆喝一声,宝车毫无损的辚辚而去了,顶着头上的秋日,向金陵城疾驰而去。

“启程喽……”

张一鞭欢快的叫嚷着,从此,椒陵城只有一鞭,张一鞭,椒陵一鞭,舍我其谁。

但在张一鞭心里,却深深的扎根着另一根鞭子,一个长满倒刺能瞬间勾断手筋的乌黑亮如毒蟒的鞭子,张一鞭誓,他忘了美丽女人的样子,也永远不会忘那一鞭的风sao。

缓缓走到倒在地上的刘一鞭边上,李公子蹲下来,叹道:“废了?”

“公子我?”

“不要说话了,我来说。知道为甚么我今天玩你吗?因为公子我是个好人,公子我欺男,只是为了自污名声,但你可曾见过公子我真的霸女?哦,对了,公子确实霸了不少,可其中未曾有一个是良家,都是够烂青楼女子,不是不想霸,是不敢霸啊。公子可是有志青年,平生既要吃喝玩乐到死,也要功成名就闻达的,因为一些原因,只能装的平庸一点,才将就着跟你混在一起的,其实你要坚定不移的相信公子是很虎的牛人,将来也会做大人物,骑大马做高官的,可惜啊,你咋不这么笨呐,真把公子当傻子。”李公子摇摇头,眼中满是不可思议。

“还是公子英明啦!我们各位都听公子的——!”

平常和刘一鞭常混在一起都挥舞着雪亮的刀片叫起来。

李公子站起来冷冷笑道:“带两个人,将这蠢货带到刘家村。以后要再回椒陵城就免了他老爹的师爷,另外今天的事谁也不许说出去半句,有不识敬的玩意,可别公子不让他在椒陵混了,公子我最近要去趟金陵见我义父。”

“公子!我等知道了。”

一干人异口同声,很有灵气,都不是笨蛋。

李公子立身皱眉看着金陵的方向,前天的时间他接到上司的密令,两条,一条最高级别,一条中等几倍。

两件事,一件是陛下下江南,到了谁的地盘,必以最高级别的私下警戒,注意一切有威胁和状况的人;第二条是关于两个女子的,没有相貌,其中一个女人特征,腿长于一般人,极会奔跑,善使刀,刺客;另一个重伤,情况不明,似叫离水。

李公子能这么快大动声势的赶来正是心存疑huo,一来确定到底是何人路过自己的地界,把一切威胁铲除在萌芽中。

二来,陛下下江南,自己也差不多完成任务了,自己义父李义府在金陵方方面面的大事小事,这些年劳心劳力的也调查了清楚,陛下来了,自己也该休息休息了。

李公子犹豫了一阵,觉得还是得把这两个女子动向报告上级,虽然那女人不使刀,可腿力惊人,一跃便平地上了高高的大车辕马车,还有那眼神和心性可不是一般女人会有的,那是杀过很多人才有的,煞气。

“走,回椒陵城。”

一声令下,一身锦衣的李公子荡开折扇,翩翩然下了椒陵山,俨然又是一个浪荡恶霸的牲口嘴脸,继续在椒陵城中欺男不霸女着过着小心翼翼的滋润日子。

女子如虎,锦衣若狐。

大唐皇帝李治。。。 第五章 我的大姐二姐

孟山围着沾满油迹的旧麻布围裙,肩上搭着条半黑不白的抹布,懒洋洋坐在客栈前的门槛上,脸上被太阳烤出一层厚厚的老油,不时的打一个大大长长的响亮哈切,放眼扫了一眼客栈前,连坨鸟粪也木有,又是清闲的一天,唉,上了汉人的当了。

客栈前是淮南道钟离郡东城镇通往金陵的一条不大的官路,要是前几年这条路上行人不断,客栈虽设在荒郊野外,但听前任老板自夸,生意兴旺的从早上一睁眼能忙到晚上鸡不叫狗不吠,是能挣大把银子的买卖,而现在日落西山,一两天都见不到一个人影,偶尔出现一个,也是喝口水的功夫就匆匆离去,赶往附近更繁华的椒陵县城歇息去了。

二姐的脾气也随着客人的稀少而日渐暴躁,孟山真的很怕,二姐不满意就意味着大姐不满意,一想到大姐火,孟山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一个寒意深深的冷战让孟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可是他谁叫他最小呢,偏偏现在还是个店小二的身份,客人不来,他又有什么办法?

要怪就怪这汉人闲得慌,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买东卖西,都掉钱眼里爬不出来了,一个个城镇建起来了,一条条道路修成了,是比原来大了也比原来繁华了,可是那些本来还不错的小镇和这样初建的大镇一比就江河日下,靠着原来官道现在成乡间小道的“福来客栈”也失了气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放在以前,椒陵县长八支腿那也是赶不上东城镇的,可如今商旅行人全往椒陵大城了去了,像自己这正儿八经的大客栈倒沦落成歇脚的小茶肆了。

开店不仅卖吃食,更要客人打尖住宿,现在整日里全靠五大三粗的孟山拉客了。

这年头,找个清闲的商旅可比找三只腿的蛤蟆要难多了,听说金陵城里那些大商最初家的时候,每天都要忙到深夜,拼命的很。

泛得着嘛,孟山想不通啊想不通,还是咱寨子里舒服,没事睡睡觉射射箭和姑娘们对对山歌,有事的时候就一起出去打猎,日子别提多悠闲了,哪像那些汉人连喝口水都嫌耽误工夫,东北西跑南来北往,一天到晚想着光耀门楣,光宗耀祖,真的有钱了,却又含蓄胆小起来,锦衣夜行素袖藏金的,不豪气。

孟山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厚厚的老茧布满了大半个手掌,在他们撩人部落,这是一个当家顶梁柱能力的象征,是要长年累月的拉弓射箭才练得出来的,他可是清晰记得,小时候自己那个做头人的阿爹当着全寨人的面用最厉害的钢刀去劈手掌,炫耀,重重的一下,除了手上多了一个三个月也消不了的血痕,愣没出一丝血,那厚厚的老茧比黑瞎子的脚掌还厚,硬的像石头,和阿爹的脾气一样,都是咱撩人汉子的中第一号,可惜,再威猛的老虎也挡不住一群狼。

不过让孟山苦闷不解的是,为啥他大姐的手比最白的小韭兰花还要白,没有一丝老茧,软的像面条,却打的“大奴”瑟瑟抖,为啥他大姐这么厉害年龄也不小了可还不“招夫”,为啥她二姐要带着他在这里开客栈,一开就是两个多月,像是在等甚么人,为啥……太多为啥。

拉下毛巾擦了擦手,孟山唉声叹气的摇摇晃晃,十三岁的他,不高大不威武,不斯文不败类,空dong着眼神,萎靡的像焉了的残花败柳,等等等,这可甚么时候是个头哦,我孟山还没有成亲,大好的年华难道就空坐在这望穿秋水了?

旁边趴在地上的小奴猛然站了起来,颈毛竖起来了跟个刺猬一样,冲着北方的大道尽头狂吠,癫狂的无以复加,像只情的公猪,声嘶力竭,孟山大惊。

这狗可是孟山的心头宝贝,姐姐有个咆哮撩人部落的“大奴”,孟山羡慕不来也没那个本事能找个像“大奴”那样的秒杀一切的霸气存在,这头小奴就寄予他无尽的希望。

小奴是村子里最凶悍的母狗和山里白天从不见踪影晚上踪影不见青背老妖狼下的崽。

孟山至今还好奇那条已经死掉的母狗为啥能找到老妖狼,且勾搭上青背老妖狼,那可是自己部落附近狼群的头狼,活了二十多年的老狼,越活越精神,妖的很,比人聪明,要不是大姐带领族人杀狼,指不定有多少牛羊家畜被咬死。

当年自己阿爹那头气焰最凶悍残忍的老母狗在消失一年后回到村寨时,村里那些本来以为老母狗铁定死了的人惊奇的现,它身边竟跟着一头毛色全灰的小公狗,狗一样的体形,却有着狼一样绿油油的眼睛,夜晚尤其阴森可怖,每逢月圆时,竟也会对月狂啸,却又有着家犬的忠诚。

在山寨里,这小奴那就是除大奴外最嚣张的畜生,嚣张的有底气让人服气,来上几头真正的老狼也不是这总低着头不声不响跟在孟山身后的小奴对手,是除了大奴,山寨里最威名远扬的牲口,真到要死的那天,孟山想自己一定要死在小奴前头,他可受不了小奴离开自己,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比剜了他心肝脾肺还舍不得,还痛。

小奴全身灰色,它的母亲是寨子里最凶悍的母狗,一身油光水亮的黑毛,而青背老狼有见过的村子里的独腿老人说是一半青一半白,高大的跟头小牛犊子,狼嘴张开能把一个刚出身的小娃娃一口吞下。

小奴呢,却反常的全身暗淡,个子也不大,最重要的是还脱毛,狗头光秃秃,其貌不扬的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可心性却孤傲不群,心怀羡慕嫉妒恨的风姿二姐不知从哪找到一极卖俏的小母狗,可小奴偏偏狗眼瞅都不瞅,愣没让二姐不轨心思达成,让从小在二姐扭曲心态折磨下的孟山睡觉都笑醒了。

孟山有两个姐姐,他打小和二姐相处时间最长,不仅是因为二姐十足的疯丫头,大大咧咧的像个神经病花痴,恨不得天下所有男人都是她丈夫,但谁要是当真了,可就死不瞑目了。

前天二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打扮成汉人良家懵懂少女,娇滴滴的跑客栈里卖弄无上风情招呼客人,结果迷住了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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