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任我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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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任我张狂-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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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霜瓦流化

【,】

第一章 再回首

将厚厚的窗帘拉上,管他外面闹的沸沸扬扬,从冰箱里抱一满怀的啤酒,摊开在地毯上,毫无形象的坐在地上,什么名媛身份,什么风度气质,谁还要去管那么多!

素手一抬,一罐啤酒取到手里,半透明的褐色液体就倒进了她的嘴里。

这酒的味道不怎么好,可是,喝了之后,喉咙里微微灼热的感觉意外的舒爽啊……杏眼一眯,那上挑的眼角竟然带出了几分妩媚诱惑。

地毯上的酒以极快的速度消失着,她的胃仿佛是无底洞一般,脸色始终是淡淡的,如果没有那一身的酒气,以及格外湿润的眸子,任是谁都不可能看得出她喝过酒。

酒越喝越多,她的视线也越来越模糊,白天间发生的事情却该死的越来越清晰,像是一个不能醒来的噩梦,不论怎样挣扎都不能逃离遗忘。

她茫然的抬起头,瞳孔放大的让人惊悸,里面空茫茫的,看不到任何东西。

季安阳清楚的记得,今天早上,那么灿烂的阳光,她的妈妈,那么温柔慈爱的母亲,那个她以为即使全世界都抛弃了她也不会对她放手的她最最信任的人。

她说:“安安,你妹妹喜欢浩宇,你把他让给你妹妹吧。”

她说:“反正你们只是相亲,彼此又没有什么大的进展。”

她说:“你妹妹从小身子弱,你是姐姐应该照顾她。”

她说……

迷离的脸在黯淡的灯光下反射着斑驳的光线,断裂扭曲的就像她的心,一片一片,碎裂成伤。

可是啊,我亲爱的妈妈,你让我怎么告诉你,你口中的不要紧的浩宇是你女儿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觉得可以做老公的人啊。

妈妈呀,你在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哪怕一点为你女儿的面子考虑过,有没有想过,万一你的女儿是对浩宇一见钟情呢,有没有想过,是我先遇到他的,有没有想过……

明明是那么灿烂的阳光,为什么我会觉得冷的全身发抖?妈妈,为什么,为什么那么残忍的,用温柔慈爱的笑容狠狠地伤我。

妈妈,我不是木头人……

又是一大口酒,嘴里苦涩的味道重了,似乎可以冲淡心里的苦涩。她不是伤心,真的不是。她只是觉得有点失落,总是被忽略,好像全世界最无关紧要的人就是她了。

一口一口,一罐一罐,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手再也没有力气举起来,终于半伏在沙发上睡着了,即使这样的她,那背脊还是倔强的挺直着,一如她的性格,宁折不弯……

季安阳最后的意识是,颗不可以逃离这个地方,似乎是在应和她,天上某颗不起眼的小星忽然溢出一丝灼目的紫光,转瞬即逝,速度快的让人怀疑刚刚的紫光只是自己的错觉。当然,这些昏睡的安阳自是看不到。

在另一个地方,或许还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时空,一个女孩儿也在同样的借酒消愁。

女孩儿眉如柳,斜斜向上,像极了展翅待飞的凰,仿佛下一秒就会斜插入鬓,眼睛长而大,眼角上挑着,左眉尾处一点朱红的痔如冬日红梅傲然绽放于料峭枝头。

眸子漆黑如子夜,如宇宙中最神秘的黑洞,一眼望下去就再不能脱身,仿佛灵魂都要被吸扯进去。嘴唇微薄,颜色稍嫌淡,眉宇间是挥之不去的抑郁之气。

女孩儿的眉目尚未完全展开,带着她这个年纪的独特的青涩气息。

或许是因为同样的借酒消愁,或许是因为同样的倔强,或许是因为两颗同样被伤的心,就这样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竟然有了一丝奇妙的联系。

清晨,好阳光。

雾气还没有散开,水汽清新的味道撩拨着人的嗅觉。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痒痒的,它像是化身成了一只金色的小手,不停地骚扰着床上好眠的人儿。

低吟一声,鸦翅一般的眉不自觉的皱紧,安阳轻闭着眼睛,轻轻按压眉心,宿醉果然最伤身啊,这脑袋疼的好像被人拿斧头劈成几瓣又胡乱的拼凑在一起。

不过,让她奇怪的是,为什么身上也是说不出来的钝钝的痛,抽筋剥皮一样的,只是醉个酒,没理由会搞得全身度跟受过大刑一样的难受啊。

匆匆睁开眼睛,骤然的光刺痛了她的眼睛,眼睑顿时红了,眼底也泛起淡淡的水雾,然而,这时候她已经什么都顾不了了,整个人呆在了那里,空荡荡的脑袋里只反复回荡着一个事实:这不是我的房间!

季安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坐直身子,这可能是谁的恶作剧也说不定,可是,这个理由很快也没有了说服力,她看到了自己的头发,从她肩头,瀑布一样散落下来。

那头发发质极好,乌黑似墨,泛着微凉的光芒,触感像极了上等的丝绸,漫过腰际,一直垂到床上。

这不是她的!她一直留的头发只是及肩,最长的也不过腰际,可是,这头发分明就长过腰际了。

就算是恶作剧,那也不可能是连头发也接好了,她慢慢蜷起身子,一双白嫩的脚丫映入眼帘,脚丫粉嫩,形状姣好,十个指甲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真是漂亮到可以做艺术品的小脚啊,可是,她垂下眼睛,不是她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变成这个样子,明明只是睡了一觉,怎么醒了之后,什么都变了,连自己都不是自己了。

这次,不止是自己的妈妈忽略她,连自己的那个时代也抛弃她了。

无论曾经拥有过多少东西,世事变幻如空中云朵一般不可捉摸,或许下一秒睁开眼睛,这一切都会幻作飞灰,甚至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这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属于自己的,真的只有自己而已,什么都可以被夺走,抢走,骗走,唯有自己对自己,永远不会有背叛,不会欺瞒。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就是了。

季安阳本来就心思通透,即使是灵魂互换这等奇异的事情,也很快调整好心态,毕竟,对于无力改变的事实,能选的就只有被动接受了。

定了定神,移魂换型,褔兮?祸兮?这具身体尚年轻,以后还有好长的路要走,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使自己能够选择在这片天空下自由的呼吸。

想通了之后,胸口压抑的感觉也就消散了好多,身上依然麻痛这,因着这痛苦,她的行动有些迟缓,可能是灵魂融合之后的后遗症也说不定。

她慢慢移动自己的四肢,细细适应这具新的身体,她也终于有心情观察这间房子。

房子很大,床很大,铺天盖地的粉色和蕾丝边边,乍一看,馥郁的让人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毕竟,这粉色海洋的视觉冲击实在太强烈。

季安阳看着这一片粉色,心下只觉得可爱。不过,可爱是可爱,可是让她一个二十五岁的成年事业女性用这一片粉色的海洋,下意识的打了个寒噤,还是不要的好。

房子的正中摆着一张大床,床的四周有突出的床柱,上面的花纹繁复美丽,透着浓郁的西欧贵族气息。纯白的柱子,图文用金线描画,说不出的馥郁堂皇。

从床顶上垂下床帏,粉色的床帏,轻薄似初春的早上缭绕在林间的轻雾。整个房间,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角落都可以看得出建筑师的精心设计,极尽呈现着贵族的优雅得体。

这像是一个受宠的小公主呢,安阳嘴角含笑的想。

不过,不清楚她的情况可怎么办呀。再次揉揉眉心,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毕竟,移魂这类的事情太过玄幻,一般也没人往那方面想。

站起身来,想去洗手间,脚自动的就向着那个方向走去,这就好像你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即使没有你的意识指导,身体也会下意识的做出反应。

安阳立即想到,可不可以利用这身体的记忆找到相关的材料呢。安阳为此雀跃不已,匆匆洗完澡很自然的打开房门,她似乎很清楚转角几步远就是楼梯,顺着楼梯下来,左转,打开房门,这里赫然就是书房。

季安阳心中一喜,尽量不让自己的意识左右身体下意识的反应,她来到书架前,伸手拿下了一个笔记本。

果然,就是这身体的日记。

日记本是浅灰色的封面,似乎昭示着这日记的内容也是不怎么让人开心的。扉页上,是用小楷写成的毛笔字,荀青易。

字迹清晰,线条流畅,每个字饱满大方,落笔处带出一点锋芒,彰示着写字的人性格中倔强锐利的一面。

安阳才发现,书桌上有一个简易的笔架,上面挂满了长短粗细各不相同的毛笔,一方天青色的砚台静静卧在一边,刻成貔貅外形的镇纸,漆黑发亮的桌子。

这分明是瑰宝书法的一套,与刚刚楼上的风格完全不同!仿佛掉进了时空的断裂层里,中国与西欧,书法与贵族风格的建筑,零碎的搅合在一起,季安阳觉得自己微微晕眩了。

甩甩脑袋,她把注意力重新放到手里的笔记本上,翻开一页,细看十六岁少女善感的心事。

第二章 天之骄子

正是夏季,阳光灿烂,她微微拢了拢头发,穿着睡衣下楼。楼梯蜿蜒,她一阶一阶的走过,像是跟季安阳告别,走向属于荀青易的世界,她有忐忑,但是还是坚定的迈着步子,走进去。

一个中年人腰板挺直,头发衣服一丝不苟,站在楼梯下。

荀青易几乎在看到楼梯下的那个中年男子就可以断定他应该就是日记中所说的管家了,只因为他棺材脸一样的表情,带着管家特有的刻板,即使是炎热的夏天也把扣子谨慎的扣上最后一粒的样子。

她浅浅一笑,主动说:“早上好,亲爱的斯蒂芬叔叔。”

刻板的斯蒂芬似乎愣了一瞬,转而拱手弯腰,恭谨的说:“早上好,小姐。”顿了一下说:“小姐,现在你要用早餐吗?”

青易点点头,优雅矜持的浅笑:“那好,麻烦您了斯蒂芬叔叔。”斯蒂芬再次弯下腰:“很荣幸为您服务。”

非常有效率,早餐很快就摆好,瓷白的盘子,金色的边,三明治做的精致可爱,看上去颇赏心悦目,味道还是不错的,可是,她皱皱眉,不太喜欢西餐。

优雅的吃完,她淡淡的说:“斯蒂芬叔叔,以后都为我准备中餐。”依旧是面瘫一样的,斯蒂芬恭谨的表示:“我知道了,小姐。”

“还有,今天是星期六吧,我想去买一些床单什么的,您可以带我去吗?”

斯蒂芬棺材脸上终于露出惊讶的神情,可能太久没有表情的缘故,这惊讶的神情在这张棺材脸上颇为怪异。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惊讶,青易的表情流露出一丝伤心,她说:“要知道,斯蒂芬叔叔,人不能总是活在象牙塔。”

不愧是管家,很快就收拾好自己的神情:“谨遵您的吩咐。”

挑了一个淡紫色和一个淡绿的床帏,随便选了几件简洁大方的衣服裤子,很快就回到别墅。

在楼下,青易再一次向斯蒂芬道谢:“谢谢斯蒂芬叔叔陪我逛街,我很开心。”转身上楼。斯蒂芬看着那远去的背影,今天的小姐,似乎将以前的骄纵丢了个干净啊,难道失恋真的能让人变化那么大?

接下来,青易抓紧时间翻看她现在需要学的课文,她发现与她以前中学时学的课程相比要简单好多,以她现在的水平可以轻松应付。

荀青易在这里并没有什么太好的朋友,小女孩来这里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那个叫沃恩的夺去了,学校,竟然有点让她期待了。

有谁有这样的机会再次重温青葱岁月。

从银灰色的轿车里出来,向斯蒂芬谢绝了送她进去的意思,青易抬头打量这所久负盛名的“塞利布瑞得”学校。

没有门户,只是在边角的地方摆放着几尊石像,是天使的各种表情的雕塑,线条柔美,天使们背后的双翼比例完美,在每四个天使雕像中间都会有一个小型的喷泉,阳光下折射着五色光彩,倒是有几分悠闲惬意的味道。

一块巨大的牌匾横贯在道路的正前方,安道尔体的英文漂亮流畅,富丽堂皇的金色嵌字,阳光下折射着夺目的光,仿佛一个经年的欧洲贵族轻抬着下巴,不可一世的斜睨着你。

荀青易眨眨被刺痛的眼睛,眼睛的酸涩感消失,长长的眼睛眯起,她确定,她不喜欢这个学校。

荀青易垂下眼皮,抬脚往学校走去。

这个学校真的很大,很美。道路设置的非常有情调,处处彰显着欧式贵族的优雅。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青易心中就是不喜欢,总感觉得这些太过刻意,就像是小孩子在做坏事情之后拼命的掩饰一样,他们也在拼命用优雅掩饰他们骨子里的野蛮。

看来,尽量早一点回国才是正理。

远处忽然传来一股骚动,一股兴奋而又恭谨的情绪很快蔓延开来,连空气仿佛都谨慎起来,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打扰了什么一样的。

看来有些有趣的事情发生,青易饶有趣味的回头看去。

或许荀青易自己没有发现,她对于高中生的小八卦竟然会感兴趣,这在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女性身上是非常少见的,更何况是她那种对于一切都淡漠到极点的性子,我们姑且推断是重生的某些后遗症吧。

一款大红色的跑车,极致张扬的颜色,嚣张的如同它的主人。即使对于名车一窍不通的青易也知道这款跑车恐怕价值不菲。

当然,如果听到周围开兰博基尼的女同学羡慕的声音,白痴都可以知道这款跑车的价值。

一双黑色的皮鞋,首先迈出来,裤脚整洁不见一丝皱褶,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玉雕一样的,搭在车门上,只是这样一个动作,由这手的主人做出来竟然有种说不出的优雅。

很快,一个俊美的少年从车里走出来,周围响起淡淡的抽气声,即使是淡然的青易,也不由的心神失守。

那少年有一头黑色的头发,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光芒,浅蓝色的外套,用金线绣边,在胸口处绣着一个格外繁复华丽的图徽,应该是家族的标记。

他体态修长,瘦却不单薄,让人毫不怀疑,在他华丽的衣衫掩盖下的这具躯体有着惊人的爆发力。

一双黑耀石一样的眼睛,像极了极夜的黑沉,那样的漫无边际,仿佛在那里面还存在另一个空间,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这让他多出了一份神秘的味道。

红色的限量版跑车前,一个着浅蓝色外衣的少年漠然站在那里,那眼神淡漠的仿佛天神俯视红尘中挣扎的芸芸众生,怜悯而高傲。

少年眉目俊朗,线条明晰,仿佛是雕塑大师们的精心雕琢,他俊美冷傲的就像传说中的太阳神。

为立轩!奥修帝国如雷贯耳的名字!威廉伯爵最宠爱的外孙,古老而强大的威廉家族最受天神垂怜的宠儿,奥修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子爵。

他的父亲是中国人,军界传奇为老的儿子,而他,是为老最宠爱的孙子。

恍惚了好久,荀青易才回过神来,心中一晒,多大年纪了还学小孩子花痴,轻笑着摇摇头,不过,这个男生还真是俊美的紧啊。

似乎是注意到了青易摇头的动作,那少年黑沉沉的眼睛向青易这边望过来,眼神依旧淡漠无比,青易仿佛不曾注意到他的眼神,很是自然的将眼光转向远方的喷泉。

这是个危险人物,她下意识的不想与这样的人牵扯上任何关系,帅哥身边是非多,更何况是一个多金的帅哥。

旁边的褐色头发的小女生夸张的抚着胸口说:“哦,上帝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他一定是天神的后裔!”

另一个小女孩儿立即就说:“赞美上帝,我没有听过比这更符合真实的真理了。无论见多少次,俊美的王子殿总是让我感觉喘不过气来。”

……

青易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听周围女孩子夸张的谈话,心中涌出一种淡淡的喜悦,多么单纯的青春,爱与恨都是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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