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马车,直奔一家店面店,然后选了几样并不多值钱,但看上去非常精巧的小玩意,说是让张杰送给孟老爷的见面礼。
这时候张杰才猛然一拍脑袋,自己还真把这一茬忘了,这般火急火燎的到了人家,到时候却是两手空空,岂不是太难看了,亦厚的眼光就不错,挑的东西即不贵重,但也显得很实用,是那种能拿得出手,也不显得寒酸的物件。
心里头感叹这胖子会做人的同时,张杰却也知道,亦厚其实同样也想结交那孟老爷,毕竟和一个名声在外的举人老爷结交,怎么都不是吃亏的事情,之前因为没有门路,也没有这个机会,而现在趁着和张杰同行,到也算是名正言顺不少。
不过不管怎么算,这胖子也是的确帮了自己不少忙,陈员外那里是,柳三家那里也是,总之这份人情,张杰是记下了。
挑好了物件,银钱自然是亦厚抢着付的,两人再次上了车,马车悠悠,便继续朝着孟家村前行。
再次看到这个胖子的时候,张杰就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太过势单力薄了,就比如现在,但凡有点什么事情,都要请人家出手帮自己,就算这小小的一辆马车,都得找人去借。
再者,亦厚子明之流,到底只是三叔的同窗,真正论起来,和自己的关系更像是下注,显然,亦厚就是把筹码下在了自己的未来上,他这般不竭余力的帮自己,无非是指望着将来自己发达了,稍稍提携他一二,自然,这也无可厚非,现在的情况就是这般,自己刚刚踏入士大夫这个层次,羽翼未丰,无论是做事还干什么,都有种缩手缩脚的感觉,这个时候自然就需要亦厚这样的人家替自己开路。
可不论如何,张杰总觉自己和亦厚子明这些人的干系,总是差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这其中隔着一层三叔的关系,又或者仅仅只是因为双方年龄差距实在太甚,即便交流起来都显得不便。
不知怎滴,就突然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同窗,被自己胖揍过一顿的刘胖,还有自己曾经给他提供过背书方便的李虎。
而之所以想到这两个本该忘记的同窗,还是因为前段时间陈亮带人闹事时,这两个同窗挺身而出站着自己身前的举动,那时候十里八村的人还没有赶到,自己正是势单力薄的时候,而闻询赶来的两人却丝毫没有顾虑对方的人多势众,毅然的站在了张杰跟前。
知根知底,在加上有过共同进学的经历,虽说和刘胖在学堂时还打过一架,可那都是些个小打小闹,算不得真,相反,在张杰心里头,胖揍刘胖的那段经历,却是张杰几年的学生生涯中,掀起的唯一波澜,算是弥足珍贵的回忆,至于憨厚的李虎,虽然现在才十三岁,却是腰圆体阔,已经能看出来,将来必然是一方壮汉。
是时候培养自己的势力了,当然,到不是把自己弄得跟一方恶霸一般,只是纯粹的把李虎和刘胖两个昔日同窗扶起来,自己只要在暗地里出出主意就好,需要的时候在搭把手,只要他们两个起来了,张杰相信,今后即便自己进入官场,这这两人也能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自然,说是这般说,可想要把两个清白人家扶起来,让他们做大,做强,也不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这事情不急,需要好好考虑,好好斟酌。
还有就是,毕竟和这两人分别已经有两年光景了,他们的心性到底变得怎样,这些都要慢慢摸清楚,可别到时候弄出个白眼狼出来,那就不美了。
一路行来,偶尔和亦厚随意的聊上一句,倒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话题,就是天南地北的扯便是,张杰的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别处,亦厚同样是个懂得察言观色之人,见张杰心中有事,便很少开口,大多都是沉默的陪在一旁。
从上午到晌午,马车上的几人稍稍吃了些干粮,便继续赶路,约莫快到傍晚,太阳已经西斜的时候,终于算是到了孟家村。
瞅了瞅头顶的日头,张杰就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在回去了,恐怕今晚就要在那孟老爷家过夜了。
孟家村不小,在整个县也是排的上名号的大村子,不过那孟老爷家却是更好找,因为整个村子,他家是最奢华的一家。
虽说比不上赵霜家那般土财主的富贵堂皇,可孟家却是有着自己独特的清净典雅。
报上自己的名号,门口的小厮立刻去屋里喊人去了,老仆提着东西,张杰和亦厚两人站在门口等人的功夫,却见满脸沉吟的亦厚突然开口道:
“子磐兄,这事情吧,我觉得还是要和你说一声比较好。”
见张杰投来疑惑的目光,脸色古怪的亦厚砸吧砸吧嘴,轻声道:
“那刘青兄弟六人,其中老四和老五在县城开了几间茶货铺,本来生意甚至火红,可不知怎滴,这两天他家的铺子不是遭贼人打砸,就是以前的货源出了问题,老顾客也频频去店里退货,现在刘家兄弟俩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我一大早赶来,就是想和子磐兄透个底,子磐兄你那位六亲不认的老爹,在县城开的也是茶叶铺子!”
胖子的话让张杰微微张嘴,一时间却是呆愣当场。
第一百四十六章 所见!所见!()
不愧是名声在外的举人老爷家,家里头的院子分为前院后院,这孟老爷家到是特别,家里并没有载种花儿朵儿的,也没有像是普通农户家那般种满了青菜,而是在院子里中了几棵果树,不过显然张杰来的有些晚,树上的果子都被采摘的干净。张杰也自然就没有了尝尝鲜的口福。
自然,在受到了极为热情的招待后,主客落座,脸上带着挂着笑的孟老头和张杰亦厚热情的寒暄着。
这时候才知道,孟老头家中有四子一女,小女正是孟幻,那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而老头的四个儿子年岁却也不小了,即便最小的也都已经成家,听闻小孩都会跑了,最大的已经年近不惑,不过略显有趣的是,因为孟老头坚持让张杰叫他孟伯伯,这般,张杰就要和孟老头的几个儿子称兄道弟了。
不过显然,就算是那年近不惑的中年男子,在张杰跟前也能谈笑风生的叫张杰一声张兄,全无不点尴尬之意,这般张杰自然也就放开了,和一群人你来我往的吹捧,一会你说我是少年才俊,一会我说你是相貌不凡的,总之就是什么话好听说什么。
至于张杰的来意,无论是张杰自己,还是孟老头一家,都是只字未提的。
来的时候本来就挺晚了,在堂屋说会话的功夫,也就到了用饭的时间,饭桌上所有人都是以孟老头为首,自然,张杰这个新晋的举人老爷也是免不得被人家乱灌一通的,虽然亦厚有心救驾,但奈何那孟家四兄弟都是酒中豪杰之人,亦厚就是有心护着张杰,也是自身难保,最后抱着豁出去心态的张杰也是来者不拒,和这群人算是彻底杠上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之后本来应该是谈正事的时候,不过可惜,酒宴还没有结束,张杰就跑到桌子底下去了。
什么正事也没有谈,张杰就被人驾着回房休息,说来丢人,当中还张杰还吐了一次,弄的扶他休息的孟家两个兄弟也是满身的酒臭,让下人扶着张杰洗了澡,然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才驾着张杰从新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又是一阵头痛欲裂,也不知道怎么的,张杰两辈子都是和酒犯冲,也就是和酒无缘,上辈子就是沾酒就倒的体质,这辈子才喝了几次酒,都是这般以大醉一场收场,不过却也知道,今后想要走的更远,这酒,是少不得要喝的。
听闻真正醉酒的人,其实是不记得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情的,这么算来的话,张杰其实应该算不得真的喝醉,因为虽然身子发软,昏昏沉沉,可大脑却是出奇的清醒,这会别说睡觉,就是起来读书也是精神抖擞。
天色已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却怎么也睡不着,辗转了一两个时辰,等身子稍稍恢复了一些力气,张杰便一下子坐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到了陌生的环境,还是因为亦厚的那几句话弄的有些心神不宁,总之张杰是全无半点睡意。
屋外隐隐约约传来的读书人引起了张杰的主意,原本还以为是自己喝多了脑子中出现的错觉,可现在清醒了不少,却真真实实的听到外头的确传来了读书声。
这就下了床,夜里已经有些凉了,在身上皮了件也不知道是谁的单衣,张杰这便出了门。
打开房门的瞬间,那读书人就愈加清晰了,声音苍老而有力,显然,读书之人是将感情放在书中的,所以听在耳中就显得引人入胜。
抬头看着天空的繁星点点,虽说不确定现在具体是什么时间,可估摸着已经是深夜了,一阵冷风吹在脸上,在加上那不断钻入脑海的读书声,脑子里的那点昏昏沉沉便彻底消失了,就这般在门口席地而坐,两手托腮的张杰怔怔的看着不远处那间点着油灯的房间,隐约的,似乎看到了那段时间的自己。
今年八月份参加秋试之前,自己也是这般,每天读书到深夜,天色未明就爬起来点灯继续读书写字,每天只睡四个时辰的日子实在是太过辛苦,现在想来,自己都隐隐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现在已经快要十月了,从八月到现在,已经近两个月时间,这两个月内,自己确是碰都未曾在碰过书籍了吧!
怎么就觉得,那书本离自己越来越远了哪?怎么就养成了碰到书籍就觉得头疼的习惯了那?
今日推明日,明日复明日,自己这般总是推脱明日在读,明日再读,可一连推了两个月,现在更是干脆把书籍忘在了脑后,甚至在家中看到书本时,脑子已经会自动忽略那些书本,这般,自己的坚持,跑到哪里去了?
老夫子给自己取的表字可是子磐,坚毅如磐石啊!
“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
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猛然转头,就看到一个女孩子正俏生生的站在自己跟前。
“这首诗的名字到底叫什么?我之前自己添了几个名字,可都是不太满意,既然你是这首诗的真正创作人,那还是由你给这首诗起个名字吧!”
很奇怪,没有记错的话,这应该是自己几年前在家里餐桌上随口说的一首诗,那时张浩正要被家里逼着去放牛,还求张杰帮他开脱来着,最后无果,张杰也是为了吸引张浩去放牛,所以才随口把这首诗念了出来,一晃,好多年了吧!
那时候除了张浩放牛时会偶尔摇头晃脑的念两句,就再也没有人提过吧,就算现在,就算在问张浩,那小子恐怕也是不记得这首诗了吧!
没有记错的话,这首诗应该是清代才会出现,在这之前不可能会有人作出来,这么算来,诗词还是自己传出去的,只是,实在没有想到的是,时隔多年,自己会在遥远的他乡,从一个小姑娘口中听到这首诗词。
“所见,这首诗就叫‘所见’!”
脸上挂着笑,张杰突然记得,身前的女孩子曾经说过,她在自己考上童生时,就已经开始关注自己了,什么她还缠着县太爷看过自己科考的试卷,那时候张杰只是以为她在拿自己开玩笑,所以根本就没有理会。
可现在,陡然听到这遥远的诗词,张杰突然觉得,自己似乎并不了解跟前这个心思跳脱的女孩子。
“所见,所见!这首诗,属于我了!”
微微一笑,在漏出一双可爱的小虎牙的同时,张杰这才发现,原来女孩子脸上还有两个小酒窝。
奇怪,之前怎么就没有注意到那。
第一百四十七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么说你承认这首诗是你作的啦!呵呵,我就知道。爹爹还说这诗词应该是你三叔作的,说什么你没有那个文采,哼,这次看他还怎么说!”
小舞的话透漏着欣喜,也带着一些个莫名的味道,张杰并没有仔细推敲,而是指着那点着油灯的房间,疑惑道:
“孟伯伯每天都要读书这么晚?”
“读书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个道理你会不知道?我爹虽然已经不会在参加什么科举,可他却不想自己的学问退步,所以每天都要抽出很多时间读书,反正从我记事起,不论阴天下雨,不论三寒九伏,不论家里发生了再大的事情,爹爹从来都没有停下过读书,一天都没有落下过。”
很是奇怪的看了一眼身前的少年人,小舞轻声道:“你不也是这样的吗?我可听闻你每日最多只睡六个时辰,起床就是读书练字,晚上不到深夜决然不会熄灯,最近一年因为要参加科举,一天更是只睡四个时辰,和你比起来,我爹爹差的还远那!”
女孩子的话确实让张杰很是尴尬,很想说一声,那是以前,从参加科考后,自己就再也没有碰过书了,可在看到对方明亮的大眼睛时,这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不知怎滴,心里头却突然很想碰碰书籍,就好像有一股力量压在心底需要爆发一般,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的张杰笑道:“有没有书?好些时候没有研读,手痒的厉害。”
“我房里有,跟我来!”就连双眼都弯成月牙的小舞在前头引路,却发现少年人脚步未动,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嘴里禛怒道:“迂腐!”
在少年人的目瞪口呆中,女孩子反身牵着他的手,直直的朝着一处幽静的庭院跑去。
跑去,又是跑去,好熟悉的场景,正在张杰思索这似曾相识的场景时,女孩子已经拉着张杰的手,来到了少女的闺房。
没有想象中的红花绿草,也不似认为的天真灿烂,相反,女孩子的闺房却更像一间书屋,房间里琳琅满目的摆放着太多书籍。
抬头时,却见到墙上贴着一副字画,字迹清秀而婉转,字如其人,只是上面书写的内容却让张杰有些哭笑不得。
“月溅星河,长路漫漫
风烟残尽,独影阑珊!
……”
这应该是属于她的曲儿,却不想会在这里出现,张杰特意看了看上面的落款。
永乐三年,那时张杰九岁,刚刚考中童生,这般说来,正如她说,她是在那一年开始关注自己的了。
虽说是女孩子的房间,可却没有发现什么禁忌的地方,房间里最多的还是书籍,随手从书桌上抄起一本书,竟《大学》。
这本书张杰已经不知道看了多少遍了,时隔两月,再次入手,却是突然感到了一种陌生感,微微苦笑摇头,仅仅只是两个月未曾读书,就出现这种感觉,实在不知道如果自己再过两月不碰书,又会变成怎样的光景。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惕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
随意翻开一页,读着书上的文字,心里头隐藏起来的那股蠢蠢欲动却是怎么也压制不住,原本只是轻声细读,可片刻后,却变成了轻声朗读,再过片刻,却是在也压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就变成了放声畅读。
“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放声朗读,却是越读越是畅快,越读越是精神,整个人似乎正在慢慢恢复那时挑灯夜读的感觉。
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张杰却是两月未曾碰书,再次碰时却是亲切异常。
原来,之前那种看到书籍就脑子疼的感觉,不过是自己的借口罢了。
“书借我一夜,明日早上在还你!”
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