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的时候太冷清
拥抱的时候
不够靠近
不过,林景康的这一举动,让贾菲菲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早恋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抓住机会。于是,贾菲菲同学在更加爱林景康的同时,也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学习当中,她想证明自己。
林景康在学校里呆了一个多星期左右,又离开了,这次他要去米国。
签证什么的,以林景康现在的身家,再简单不过了。
前世大三的时候,他想参加学校的一个为期四个月到米国旅游工作的项目,居然因为资产证明没有提供充足,签证被拒。因此,后来到苹果公司工作后,每次到米国出差都要解释一遍,令他非常郁闷。
飞机在洛杉矶降落的时候已经是当地时间晚上八点整,由于他提前预定了酒店,因此,很快就办理入住了。
在飞机上根本就没有睡好的林景康,入住酒店后,洗了澡就睡觉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上六点,神清气爽的林景康就穿上运动服来到酒店的健身房开始跑步。两个小时后,回酒店洗澡,然后出门吃早餐。
林景康不喜欢米国这边酒店的早餐,因此,只要有时间他都会选择到外面进行就餐的。
位于洛杉矶著名的日落大道旁边的一条不算出名的街道上,这里有一家兰德姆出版公司,林景康的【暮光之城就有将稿子投在这家出版社。
来米国之前,林景康据通过助理进行预约今天见面。但是,林景康到了之后,就被一直晾在沙发上和咖啡。一个上午就快过去了,咖啡都喝了三杯,鬼影都见不到。
林景康也不生气,径直离开了这家出版公司。
傲慢的格伯特站在总经理办公室,看着走在路上的林景康,不屑地说道:“一个黄皮小子自以为写了一本英文就非常了不起,这里是米国,拿着你的滚回你的国家吧!”
“我们真的不看看这本么?”助理尽好自己的本分,提醒了一句。
“不用,直接扔垃圾桶里面吧!”
关于以上的对话,林景康是无从得知了。但是他对米国人民的傲慢早有领教,因此没有感到大惊小怪的。
“看来笨人只能用笨办法了!”林景康走在半路上,默默地说道。
第二天,林景康就拿着早已经打印好的走出酒店,他准备一家一家出版公司地找上门去,推销他的。
第一家,时代出版公司洛杉矶分部,米国最出名的大型出版公司。非常的抱歉,经理没有时间。林景康败退。
第二家……。
三天后,已经连续找了不下一百家了,反正具体多少家他都忘记了。三天来,投出去五十多份书稿,没有收到任何的电话。
“看来得改变一下策略啊,要不然,自己的机会真的非常渺茫!”林景康沉默地站在酒店的房间,冷冷地看着窗外繁华的洛杉矶。
又是新的一天,林景康把自己装扮成清洁工,他准备混进时代出版公司,亲自说服出版社的经理。
大门,保安。顺利通过!
下一步,混进写字楼需要通行卡,来到前台,林景康露出一排白牙,指着自己的胸前说道:“抱歉,美丽的女士,我是时代公司的JK,我的通行卡落在我同事那里了,但他今天不上班。你能帮助我么?”
这个白人美女没有怀疑,事实上,清洁工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
过了这一关,林景康直接来到电梯,18楼,叮一声,电梯开门了。
走进出版社经理的办公室,林景康已经把清洁工的外套拿掉了。
“你好,温莎女士,很抱歉打扰你了。能打扰你十分钟吗?”
“OK。”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白人大美女兴致勃勃地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办公室的林景康,微笑道。
“我是一名作者,我今天来是为我的做说客的,你能给我十分钟的时间看看我的么?”林景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温和,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书稿递给了温莎。
“好吧,反正我现在没有什么事!”温莎耸耸肩。
“你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士,非常感谢你的帮忙。”
温莎已经翻开了书稿,从第一页开始看起,这一上手,就刹不住了。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
整个办公室静悄悄的,林景康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温莎。十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
一个小时后,温莎终于抬起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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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美少女拉维尼】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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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你的太神奇了,我很喜欢!”温莎一脸歉意地说道,“请问这本的出版权还在你手上么?”
“是的。”从温莎愿意看这本开始,林景康就已经胜券在握了。
前世的这本,刚上市一个月,就卖出一千万册,在米国造成极大的轰动。特别深受年轻男女的喜爱,而温莎本身才三十岁,他相信对方会喜欢上这本的。
“可以把这本放在我们公司出版么?你放心,我们会为你提供非常优惠的条件的。”温莎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下这本的出版权,最重要的是,她很想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没有问题,我相信你。”林景康的内心是非常激动的,终于可以签约了。赚米国佬的钱,那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审核,确认合同。百分之十七的稿费,这个价格,特别是新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的了。
对此,林景康非常满意,签上自己的大名,JK,景康拼音的首字母大写。
下午五点整,林景康拿着刚刚签订的合同离开了时代出版社公司,他准备吃顿大餐犒劳一下自己。
坐落在马里布海边的月隐饭店,坐拥无敌落日景致和美味的海鲜料理,是好莱坞的很多明星或者文艺青年不二人选。在这里消费不低,但是对于在刚刚又拿到了一个下蛋的金鸡的情况下,林景康是完全没有压力的。
这家饭店最出名的是香煎带子和吞拿鱼,两个菜都非常鲜嫩肥美,入口嫩滑,再配上香醇的葡萄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作为体验派的吃货,林景康当然也尝试了这些美味,非常赞。
当然了,坐在风景无限好的海边,看着落日的晚霞,品尝着诱人的美食,可惜的是少了美女姐姐陪在身边。
得瑟的林景康在尝过了两个菜之后,马上拿起手机给女神打起了国际长途漫游。
“喂!”电话等了很久才接起来,高媛媛的声音明显很困。
“姐姐,我这边刚刚发现有家饭店特别好吃,我已经试过毒了,非常赞,欢迎你来尝尝!”
“大坏蛋?”大美媛的脑袋是迷糊的,现在还是凌晨吧?这大坏蛋才开始吃晚饭?
“什么大坏蛋啊?我,景康啊,姐姐,你不会还没睡醒吧?现在都已经晚上六点半了,你还在睡觉?”
“啊!林景康你这个混蛋,现在才早上八点半好不好?你发什么疯呢?大早上地打电话给我就是介绍美食,让我流口水么?你混蛋,你赔我!我的假期,我本来是要睡到自然醒啊的,你赔我!!!”
林景康赶紧把手机拿开,免得耳朵遭殃了。
“哦,不好意思啊,姐姐,我记错时间了。我一会再打,姐姐,你继续睡觉哈,再见!”
已经渐渐听出不对劲的林景康,顿时借口遁走,慢走一步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混蛋,你敢挂电话,以后你就别来见我。”大美媛也急了,马上发出最为致命的威胁,效果当然是杠杠的。
一言不合就出大招,林景康很是幽怨。
“姐姐,对不起啊,我错了。下次打电话,我一定会看清楚时间的!”林景康赶紧装死认错。
“你现在在哪?”
“洛杉矶,月隐饭店。”不能撒谎,妈妈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你不是在上学么?怎么又跑到米国去了?”
“来这里处理点事情。”
“算了,你的事我不想管。你打电话就是推荐美食?有那么好吃吗?”
说到这里,林景康立马就活了过来,开始开启科普模式。
好吧,其实就是忽悠。但是,美食确实是真的。
“下次你带去我吃吧,我困了,再见。”
一番话终于把大美媛给侃的困了,终于让林景康惊醒地度过危险。
挂断电话之后,这顿饭也吃完了。
走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林景康看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心里特别安静。
在一家音乐酒吧要了一杯酒,林景康就静静地坐着,整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
几家公司都是吞金巨兽,未来一年内是很少有产出的了,最快的也要等明年手机公司那边了。
缺钱!
虽然这次暮光之城已经敲定了出版事宜,但毕竟还未发售,提前几年出现的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市场接受,这真的很难说清楚。
可惜的是,林景康已经没有了更多更快的来钱渠道了。股票不行,彩票就更是扯淡。
咦,不对,N奥运会好像要开始了。不过,前世的林景康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当时正忙着参加学生会什么的。反正对这届奥运会没什么印象。
“嗨,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打破了林景康的思绪,抬头一看,嘿,居然是一个白人小美女。好像还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来这人到底在哪里见过了。
“请坐!”林景康微微一笑,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轻轻抿了一口,旋即又开始低头沉默。
对面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来,耳朵里传来酒吧播放的轻柔音乐,总是让人感到放松愉悦心情。
十分钟之后,对面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这张桌子的沉默:
“嘿,认识一下,我叫艾薇儿,你怎么称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火热:“你叫艾薇儿·拉维尼,对么?”
“你怎么知道我的全名?你认识我?”艾薇儿有些疑惑,对面的这个年轻的黄种人帅哥似乎很了解自己,为何刚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实上,我并不认识你,我只是刚好认识一个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对了,你喜欢听音乐?”艾薇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对方比较喜欢朋克风格的摇滚音乐,不知道为何来到这家非常安静的酒吧,而且对方居然没有那标志性的烟熏眼妆。
“对的,我非常喜欢音乐。只有有空,我都会坐下来听听音乐。好听的音乐能让人放空自己,回归音乐的怀抱,获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静与淡然。”
“嘿,那么你喜欢摇滚音乐么?”
“当然喜欢,而曾经跟人玩过一段时间的摇滚,还是乐队主唱呢。”这话还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学的时候,他特意参加了摇滚协会,几乎整个大一都跟着一帮玩摇滚的学长学姐狂欢。学校里面的大型活动类似迎新晚会或者校园歌手比赛等,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年轻的林景康有时还跟着他们一起到校外的音乐节,和更多喜欢摇滚的人玩音乐。大二之后,遇到了洛梅芳才开始慢慢没有接触摇滚了。
“哇,那你平时都喜欢唱些什么歌?”艾薇儿特别高兴,感觉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她上个星期刚在纽约完成了她个人第一张专辑的工作,然后跟随经纪人到洛杉矶这边适应一下生活。但是,在洛杉矶,她一个朋友也没有。去参加音乐节也只是自娱自乐,很少有人愿意跟一个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琐男。
最近两天,她都在这家音乐酒吧里静坐,听听别的音乐,寻找灵感。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喜欢摇滚的帅哥,这让她欣喜若狂起来。
“我平时都在中华国,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既然来到了米国,那么我唱一首英文歌吧。不过,我唱的不好听,你可不要怪我!”
“嘿嘿,JK,你们中华国人都是那么谦虚的么?快去吧,这家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的!”
果然如同拉维尼说的那样,跟老板说明自己的来意之后,犹太老板就非常高兴地将酒吧的唯一演出台借给他了。
这家酒吧平时都很少使用这个舞台,一般都是给来酒吧消费的客人或者朋友。像今天晚上,人虽然不少,但大家都有事情要谈。所以,林景康轻易地借到了。
舞台上有一台钢琴,还有几把吉他,以及一个高脚凳和话筒等。林景康拿起其中一把吉他,试了一下音,然后就坐在高脚凳上。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能与各位在这家酒吧相见,特别是我刚刚还遇到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艾薇儿。”
“下面我将要送一首歌给艾薇儿,希望你永远保持你最初的纯真。”
米国人都特别喜欢这样的场景,爱情,特别是纯真又浪漫的爱情。他们坐在位置上,用鼓励地眼神看着林景康,希望他今晚能收获他的爱情。
这就是开放的米国人,具有跟中华国人一样的属性,喜欢当围观群众。
akingpIseethateverythingisok
Thefirsttimeinmylifeandnot'ssogreat
longdoIlookarondandIamsoamazed
Ithinkabotthelittlethingsthatmakelifegreat
Ildn'hahingabotit
Thisisthebestfeeling
林景康的歌喉是没有经过非常专业的训练的,但是他清楚这首歌怎么唱。所以,他的歌声刚刚从音响里传出来天籁之音,酒吧里面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区别于艾薇儿的女声,林景康的声音阳刚中带有婉转的女声。温柔,富有磁性,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
这简直就是惊艳了所有人啊!无论是作为听过众多音乐的老板,还是从一个专业角度来听歌的艾薇儿,都听得如痴如醉。
甚至,艾薇儿都有一种错觉,这首歌写的就是她自己!可是她跟林景康才第一次见面,后者根本就不了解她啊。
真让人惆怅!
(P:作为歌迷,个人是比较喜欢艾薇儿的这首【innee经常单曲循环!~~求收藏、点击、推荐!)
第三十章 【诗和远方】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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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东方国家,神奇的JK。艾薇儿眼神火辣地看着舞台上自弹自唱的林景康,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从她胸口喷出,似乎要将她焚烧掉一般。
一首歌曲,让酒吧里面的所有人都感觉听了一场欧洲贵族才能享受到的音乐盛会。在林景康唱完向台下致敬的时候,他们的掌声响了有十多分钟,每个人的脸上都非常开心。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艾薇儿已经喝的烂醉如泥了,嘴里胡话连篇,还好没有发酒疯。
在酒吧众人一脸暧昧的眼神中,林景康扶着脸色绯红的朋克少女离开。可惜在她的包包里没有找到手机和她住的地址,没办法,他只好带着她回到酒店。
一路上总是有非常怪异的目光盯着林景康,这让他如坐针毡,半个小时后,总算回到了酒店,安排好艾薇儿之后,他也睡觉了。
第二天,林景康跑步回来,刚进门就看到满脸苍白的艾薇儿,不由关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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