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带我去,我就不告诉你地方。”陶桃晃了晃自己的手机。
林枫一皱眉,赵雅却说:“你就带她去吧!如果你不带,她自己也会偷偷跟去的。”
赵雅不仅没有反对,她反而还很开心陶桃这么粘林枫。
“好吧!”林枫只能点头同意。
不过林枫并没有立即去赴约,而是上七叔家借狗,以及带上了蜂箱。
借狗的时候,林枫还被七婶狠狠地训了一顿。什么“人不能花心”,也不能“有钱了就变坏”,要对“自己老婆好”……
听的林枫一愣一愣的,连连应是,却不知道为什么。
林枫准备狗与蜜蜂,其实主要是为了保护陶桃。万一到时候打起来,他无法保证自己护得了陶桃,所以他才带上狗与蜜蜂。
选择见面的地方就在村外不远处,田士与武公子早早地开车到了。
“怎么?你还有什么事?”再次见面,武公子的态度一点儿也不好。
陶艺约他们见面,却并没有说为什么,甚至她本人都没有出现,只是约了个地方。
“熊大,你们把熊大抓哪去了?”陶桃见了人,便大声道。
“什么熊大?”田士问道。
林枫说:“就是我家的大熊猫。”
“那个畜生!”武公子的嗓门一下子提高了起来,“它毁了我的车!”
“切!你怎么不说你的日货车纸薄。”陶桃不屑道。
“你怎么知道?”武公子呆了一下。
“你忘了你第一次来,我也在这。”陶桃说。
“我第一次来,开的好像不是日货车。”武公子说。
“哦!是吗?呵呵呵……”
陶桃的“呵呵呵”,真的很有用,除了鄙视人,还可以装傻。反正她是不会出卖她小姑的,说她小姑发了他出糗的图片,所以她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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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神农鼎()
陶桃很小,小孩子说什么,做什么,没人会计较。
“好了,现在这事与我们无关,我们走了。”
武公子没有与陶桃计较,当然,他也不会好心的帮忙。告诉林枫一声,武公子便上车回去了。
与他而言,他能来一趟,已经是给面子,其他的与他无关。
“林枫。”陶桃看向林枫。
“不用担心,我们自己找。”林枫笑着拍拍狗头。
也不知道是不是都吃过生命能的,七叔家的狗与熊大一直相处的还不错。既然不是武公子偷的,接下来便要看狗的了。
不说林枫他们让狗带他们去找熊大,另一边……
“等一下。”武公子叫停了车。
“怎么?要去帮忙吗?”田士说。
“不,帮什么忙。咱们也去找那畜生。”武公子说。
田士笑了,心想:这还不叫帮忙?
武公子心说:这可不是帮忙,有人既然可以把那畜生偷出来,又怎么能不算我一份?
这是武公子最真实的想法,他还是想吃了熊大。
这本来便是他,有仇必报。至于其他人怎么想,他才不管呢。
两波人都在寻找熊大,不过最先找到熊大的还是武公子他们。
“哈!还说不是你们,被我们抓到了吧!”
林枫与陶桃赶到时,正看到武公子他们的车停在一边,武公子与田士二人正围着一辆车,而从车后厢打开的车门去看,里面正睡着熊大。
“哼!”林枫与陶桃的出现,武公子冷哼一声,一点儿也没有解释的打算。
还是田士解释道:“不是我们,是日本人。”
“什么日本人?人哪?”陶桃鄙视他们道。
正说着,突然一个黑衣人从林枫他们身后窜出。“?……”
他似乎打算挟持人质,但是他的速度却远远低于受生命能充分生长的狗。
“哈吃”一口,直接咬上黑衣人的手腕。
“吧嗒”一声,一把手枪直接掉在了地上。
看到枪,林枫瞳孔一缩,右手抓土,直接洒向了正挣扎的黑衣人。
土洒在黑衣人嘴巴中,伤口上,黑衣人当场软倒在了地上。
这完全是林枫看到枪后的下意识行为,根本想都没有想,便直接完成了这一系列的动作。
看到一个大活人就这么死在自己眼前,林枫没有害怕,也没有惊讶,甚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与此同时,武公子与田士也各干掉一个。
直接下的死手,毫不留情。他们甚至比林枫还要平静,就好像他们杀的不是人,而是一种低等动物似的。
田士杀掉自己的对手,便立即向林枫赶过来。他看了地上的死人一眼,诧异地看了眼林枫。
田士与武公子都没有少杀过人,所以一眼他们便看出林枫身边的是个死人。
田士看了看武公子,武公子说:“咱们走!”
他是要吃掉熊大,以报其打脸之仇,但是他是武公子。
如果熊大被人抓了,他偷偷地劫走,这没有问题,然而当着林枫的面,他就需要注意一下了,怎么说他们刚刚才完成一笔交易。
田士知道武公子的性子,所以武公子说走,田士立即说:“等一下,这尸体总要处理一下。”
武公子坐进车子,静静等着。田士苦笑着,摇了下头,从车子后备厢取出铁锹,挖起坑来。挖出一个人大坑,他又一个人一手抓起一个,直接丢进坑中,填平了,这才上了车。
“好了?可以走了吧!”武公子道。
“林枫,这车子你不要动,只把它带走。”田士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提醒林枫道,“我们不怕朝廷,你要小心。”
武公子说:“好了,快走!如果他因贪心被抓,是他自己活该倒霉。”
车子急驶而去。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以为你们是官二代啊!还不怕朝廷!”对他们的宣称,陶桃是愤愤不平。
林枫对陶桃道:“陶桃,今天啊,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好了,林枫,我又不是小孩子。我知道怎么说的。”陶桃拍拍林枫的身子,一副我是大人的样子。
陶桃绝对不是大人,但是她说她知道怎么说,也还是可信的。
带上陶桃,林枫向车子走去。
熊大没事,只不过是中了迷药,迷劲一过,它便会醒过来。
“林枫你看。”陶桃指着车厢里面说。
林枫早看见了,一个不算大的木箱子,里面不知道装了什么。
林枫心想:车子不能开回去,这木箱的东西,打开看看,应该没问题吧!
这样想着,林枫打开木箱,一个黑色的,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制成了器皿出现在木箱子中。
“这什么东西,又黑又丑的。”陶桃看了一眼,便对其失去了兴趣,蹲在熊大身边,用小手抚着熊大的毛,等待熊大醒来。
陶桃不明白这是什么,但是林枫却知道,准确地说是林枫的传承有记载。
这东西叫“造世鼎”,这个名字知道的人不多,但是它的另一个名字,却大名鼎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神农鼎”,这便是它的名字。
神农传承,并不仅仅是摆弄土地,还有着炼丹术,而神农鼎便是其炼丹的器具。
可惜的是在这个鼎上,林枫并没有接收到任何的传承,也就是说这个鼎并不是真正的神农鼎,而是后人仿制的。
如果是真的神农鼎,林枫做梦都能笑醒。
神农鼎古称造世鼎,上古时代神农氏为苍生遍尝百草,也为后世奠定医学基础。神农昔日炼制百药之古鼎,正因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据说能炼出天界诸神亦无法轻得之旷世神药,并隐藏其它神秘之力量。
如果这玩意儿是真货,林枫就什么都不用干了,可以直接成仙了。
没有灵气的末法时代又如何?只要抽出鼎中积聚千年来无数灵药之气,单单是炼药,也足以堆出个天仙来,运气好的话,金仙也不是没可能。
面对这么个东西,即便林枫已经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林枫也还是忍不住打开了鼎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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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先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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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神农鼎,里面什么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灵气了。
“咦?”正当林枫失望地要盖上时,突然鼎底闪了一下。
林枫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有抓到,不过林枫发誓他肯定看到了。
“林枫,熊大醒了。”陶桃说。
“醒了,好。来,抬走。”林枫把木箱盖上,直接让熊大抱走。
“林枫,偷东西不好哦!”陶桃笑着,故意道。
“怎么叫偷?这是物归原主。”
这鼎,林枫要定了。
直接把鼎运回家,赵雅等在家中。吃过饭,他们就进了屋。
“枫,你要干什么?”赵雅惊问。
干什么?当然是绑她了。
只见林枫用曾经绑过自己的绳子绑住她,然后从容地脱衣叠好。
不绑上她,这一件衣服十几万,再被她撕了,林枫绝对会心疼的。
“呵呵,原来你喜欢重口。”看到林枫脱衣服,赵雅开心道。
“什么重口,我是牵手。”说着林枫便牵上手了。
……
“枫,饶命!你今天太强了,饶……”
在他们夫妻俩牵手的同时,“局长,你干什么放他走!”
孙蕾与王大力立大功了,他们不仅找到被盗猎的大量野生动物,更是发现了一批生坑的文物,是被人盗出来的。
有着这样的证据,那帮日本人不把牢底坐穿,不要想离开。
然而,就这么十拿九稳的铁案,局长大人还是放柴田回国了。
“不放怎么办?他的手下都认罪了!”
一身笔挺警服的郝局长,他也很无奈。
“可是局长,他绝对是主使,是幕后黑手!”孙蕾说,“我们已经跟他半年多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可是你们有证据吗?他的手下已经把一切都背下来了,说是他们自己干的,与柴田无关。你们让我怎么办?”
郝局长也很无奈,当时抓人的时候,柴田男并没有在赃物现场。事后那帮日本人又都认了罪,全背下了。郝局长就算是警局的头,也不可能抓着柴田男不放。
“局长,只要我们好好审……”
“好了,与其有这功夫,还不如去找找剩下的国宝们。”郝局长打断她道。
那可是日本人,既然他们已经主动背下全部的罪过,再想让他们开口,想都不要想。
被赶出来的孙蕾愤愤不平道:“局长真是太不给力了。只要再加把劲,他们肯定会招的。”
“你真的那么肯定?那可是日本人。”王大力看着愤愤不平的孙蕾道。
“呃-”孙蕾也不出声了,因为她肯定不了。
“走吧!还是去找他们货单上,却没有被我们找到的文物吧!”王大力知道她肯定不了,直接说。
孙蕾说:“那至少也要让我们审问一下他们把东西藏哪了吧?”
“会有人问的。咱们只要沿着他们去过的地方找,总会找到的。”王大力说。
审问一直在进行,只不过他们除了认罪外,什么都不说。郝局长既然把任务给了他们,王大力他们自然只能去找了。
赵雅到了利国村,似乎是与林枫牵手牵上瘾了,来了便没打算回去,甚至还在林枫这儿办起了公来。
林枫找来挖掘机,河道已经开挖了,她却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弄的林枫想好好研究一下那个“鼎”,都没有时间与空间。
有点儿时间与空间,都让赵雅要去了。
“老头子,看来咱儿子是马上要结婚了。”
这样的男女关系,看在眼中,看的林母直乐。
“怎么?你不人老了?”林老汉奇怪道。
赵雅即便年龄不大,但她脸上皱纹,总会误判她的年龄,特别是与林枫相比。
林枫的传承是神农地师传承,虽然神农氏当年干的太过,没有留下任何可以“代天佑人”的机会给他的传承者,但是有一件事,神农是干不完的,传承的力量。
神农为地皇,皇者分属九五,即哪怕是凡人,地皇也有九千五百寿。
地皇九品,初入九品,增寿五百,每升一品增寿一千,直至脱凡为仙。
林枫已经入了九品,所以林枫现在的寿数应为五百。
寿命的增加,直接表现在了细胞皮肤上,林枫的皮肤几可比拟婴儿。
与林枫的皮肤一比,赵雅肯定是老的。
“老什么老?女大三,抱金砖。大不了多抱块金砖是了。”林母回答。
林老汉一听,就更奇怪了。“咦?你不是喜欢孙蕾的吗?”
“我喜欢哪个不重要,关键是哪个可以先让我抱上孙子。”
林母白了林老汉一眼,一幅你什么都不懂,不和你说了,扭身回屋去了。
就这样,平淡的日子没过了两天,孙蕾便一下子想了起来。“是了,他是去了利国村,装多了河豚,没有地方装了。”
“所以说东西在利国村。”王大力也道。
他们找了两天,基本上柴田一行去过的所有地方,所有下塌的旅馆、饭店,他们都找了,都查了,一无所获,这才想起利国村。
不久之后,他们再度来到了利国村,这时候林枫的黄河古道已经挖出来了,正向里面注水呢。
一边注火,一边由林枫进入土地中不断地清理污染,以及一切的有毒物质。很快,水库中的鱼便可以转移过去了。
而且比起水库来,黄河古道显然更宽敞,更游的开。
毕竟是动用了十台挖掘机,并排开挖,这样宽的河道现在可是不常见。
所以孙蕾再度来,就看到这村子大变样。一条弯弯的河道,包裹住大半个村子。
敏捷的小孩在盖满了赤脚印迹的干了的路上奔跑,可以听见在池旁洗衣的农妇们的快活的闲谈和农民们在院子里修理犁耙的斧声。
“嗨!枫子!”
一进入村子,便有一股强大的生命力,令人忍不住地欢欣愉悦起来。走路,说话,都让人忍不住地开心,就好像是重回了生命的海洋一般。
“是你。孙蕾,你这么不务正业,四处乱跑,也不怕被中航开了?我可听说现在的航空公司更喜欢小姑娘的。”林枫收回自己的灵魂,恢复了人的神彩,对着孙蕾开玩笑道。
第108章、哥们()
没有灵魂的林枫是恐怖,他仿若天,仿若地,仿若亘古而来的天神。
打着招呼,孙蕾却呆的不敢认他,直到林枫一笑,她才有一种这才是林枫的感觉。
“那又有什么办法?谁让我人老珠黄了呢?”
或许刚才只是我的错觉。孙蕾笑道。
“你哪儿有……”
林枫刚想告诉她,她没有人老珠黄,依然是天生丽质,可是一道目光却刺痛了他,是赵雅。
赵雅自从来到林家,林枫一直是用生命能供养她。鱼、河豚、蜂蜜……
这些东西对人的生命,特别是年轻化有奇效。不见林老汉与林母都年轻了十岁吗?
然而对赵雅却无效。
不,也不是没效,林枫以符眼看过,他发现赵雅服食的生命能,还没有她消耗的快。特别是赵雅在工作时,那哪儿是在工作,她分明是在透支她的生命力。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她消耗的生命力,一天没有补充回来,她脸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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