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墓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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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墓弈-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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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不知这钥匙到底是用来打开什么的,但显然,按照目前的情况分析,这整个幻象的终点,应该就在于谁会用那把钥匙打开最后终结。如此也就解释了为何那怪物只抢走了那把钥匙,却并未将我杀死,因为我的死活根本就与找回记忆的成功与否毫无关系。

    如此说来,这怪物现在恐怕是拿着那把钥匙,到处去寻找可以打开的东西了吧?不过既然此时这幻象还并未结束,那至少可以说明,这怪物暂时还并未找到那最后的终结,看来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是有机会再去将钥匙抢夺回来的。

    他妈的,没想到要去抢夺的东西,竟然是原本就在我这儿的东西,这当真是郁闷万分。

    转而,我又想到了那怪物,至于这家伙到底什么样儿,处于当时的那种情况,我自然不可能看清。不过从他勒住我脖子的那只指甲奇长,长满白毛的干瘪手臂的高度来看,这怪物绝非什么庞然大物,身形应该也就是常人大小。

    其实,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我对于这怪物的外貌,已经显得不是那么在意了。即使这家伙真的是长了三个脑袋,十二只眼睛,那又能怎样?直观上的恐怖已经不足以再让我感觉到惧怕了。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怪物既然懂得暗算伏击,那显然是智商极高,绝对不是什么无脑的粽子可以比的,想要从它那里再抢回钥匙,恐怕当真是没那么容易。

    一边思索对策,一边我又将整间墓室仔细的搜索了一番,结果还是没找到什么可以使用的武器,心中也不免有些沮丧。现在我所面对的,是一个有着奇长尖利指甲,智商极高的怪物。有没有机会与这怪物拼智商,我是不知道,但要是真正面遇到了,展开肉搏,我靠,就算被它那锋利的指甲随便抓上一两下,估计都够我缓半天的了。

    思索了再三,还是再次下定了决心,毕竟继续在此纠结,浪费时间,对我也是极其不利的。看来也只能出去之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顺手的兵器了。

    我小心翼翼的再次靠近那青铜门前,虽说我认为那怪物不会无聊到再次躲在门后暗算我,但还是采取了加倍小心的策略。

    我飞起一脚,踹向青铜门,随着青铜门骤然开启,瞬间向后跃出几步,举起双拳摆出了一副如临大敌的备战姿态,接着便死死的盯住了映入眼帘的空旷甬道……

    说不紧张,那肯定是骗人的,天晓得这怪物会不会真那么无聊,再次对我进行暗算。我注视着打开的青铜门,举着拳头护住面门,缓缓向一侧移动身体,想看清那青铜门背后是否还有异常,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儿,仿佛那门的后面,仍然站着那只让人窒息的恐怖怪物。

    不知不觉间,身体已经移到了青铜门旁的墓壁,打开的青铜门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从墓室内的角度想要看到青铜门的背面显然是不可能的。我咬了咬,深吸了一口,迅速一步迈出了墓室,将背紧紧的贴到了青铜门之上。如果,那怪物此刻真的还在门后,那说不准我与这怪物现在的状态,就是隔着一道青铜门的背靠着背……

贺岁短篇 终章() 
“小子,还没完呢?差不多该走了。”

    我放下笔,将已经修改的差不多的手稿合上,揉了揉略感疲惫的头,又看了看桌角放着的手机,手机上的时间显示着十点一刻,这才抬头望向了房门。

    房门缓缓打开,一束白影,宛若闪电,穿梭而入,率先冲入进来,直奔到我的脚下。那是一只浑身雪白色皮毛的哈士奇,它兴奋的伸着舌头,摇摆着自己的尾巴,在我的椅子下转了好几圈之后,老老实实的贴着我的腿,爬付了下来,慵懒的闭上了双目,任凭我抚摸着它那柔软的皮毛。

    “哎,金爷我就纳了闷了,你说这二哈,天天都是金爷我带着它吃香喝辣,溜街把妹,不亦乐乎。咋一件见了你小子,就总跟见了亲爹似得,服服帖帖的?”一个身着一套大红色唐装的小黑胖子,一脸郁闷的紧随其后走入进来。唐装除了颜色有些过分鲜艳外,倒也算合体,只不过这家伙头上却不和谐的戴着一顶纽约洋基的棒球帽,这整体形象么……绝对是喜感动天。

    “汪!汪!”二哈抬起头,冲金不换发出了似是抗议般的犬吠。

    “得,得,哥俩,哥俩行了吧?”金不换略显无奈的耸耸肩,看来他拿这条二哈也有些没辙。二哈则是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般,又老老实实的趴伏在了地上,慵懒的闭上了双目。

    金不换走到我书桌的对面,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写完了?写完了就走吧,大少,大伙儿都在医院里等着呢。”语气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阴阳怪气,显然还在计较先前二哈对他的态度。

    我点点头,将手稿推到金不换面前。这一下,他也来了兴趣,兴奋的一把抓了过去,嘴里还嘟囔着:“小子,你可答应了,这次给金爷我一个大大的主角。”

    金不换一只手翻看起手稿,一只手掏出一根烟来点上抽了起来。他看的极其的认真,对于他这种性格的活跃分子来说,此时的这份认真,多少有些让人刮目相看。

    我没有言语,只是手掌继续抚摸着,爬付在我腿边的二哈那雪白色的皮毛,温暖的触感伴随着柔软顺滑的手感让我的心无比的平静。

    片刻之后,金不换皱起了眉头,表情也变得有些难看:“我靠!又是男二,感觉还没大兄弟抢戏,说不准还是男三!他妈的,金爷我次次都被你小子忽悠!”他抱怨着抬起头,看向我,眉头拧巴到了一起:“还有,这大过年的,小子,你笑笑能死啊?”话一出口,他似乎又反应过来什么,不停的啐了几口:“呸,呸,呸,过年不提死!好的不灵坏的灵,槽!错了错了,是坏的不灵好的灵!”

    见我依旧没什么反应,金不换也自觉无趣,放弃了再瞎扯,将手稿递回给我的同时,伸出大拇指:“行,小子,你赢了!走起吧。”

    我再次点点头,将手稿接回,放回到桌上,缓缓站起身来。

    腿边原本爬着的二哈,耳朵竖起,摇晃着这尾巴,一溜烟的又化作了一道白影,先冲出了房门。

    “我靠!二哈果然是个急性子!”金不换碎碎念般的自言自语。

    我闷着头,绕过桌子,也向着屋外走去。可出乎意料的是,刚走到金不换身旁,我却瞥见他的眼珠儿滴溜溜的转了两圈,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个诡异的坏笑。

    下一秒!我还未反应过来,他已经一把抓起桌子上放着的笔,在那手稿的底端唰唰唰,迅速的写了一排歪歪扭扭的大字。

    我扭头看向桌面上的手稿,金不换却是恰到好处的挪动了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接着,直接一只手搭到了我的肩膀,揽着我就向外走去,嘴里嘟囔着:“既然是贺岁篇吗,怎么也要有点贺岁篇的样子,对吧,小子。放心吧,金爷我是绝对不会害你的。”

    我没有去看他到底写了什么,只是默默的走出房门,一阵冷冽的寒风袭面而来,吹散我雪白的发丝,却再也不能在我心间掀起丝毫的波澜。

    不知从何时起,我对于情绪的控制能力,已经到达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高度,很难有任何事情,会让我再产生情绪上的丝毫波动。

    我仰头望向漆黑的夜空,一颗颗璀璨的星辰如宝石般镶嵌在无边无尽的黑色幕布之上,散发出点点星光,似梦似幻……

    遥首远望,天际远处,有七颗明亮的星,有序的排列成勺子形状,倒垂于夜空。在这七颗星的对面,那本该散发着永恒光亮的北极星,今夜却失去了它那本该具有的光辉。

    一束烟花冲天而起,直冲天际,在天空中爆裂出绚丽璀璨的烟火,我的心中划过了一丝许久都未曾出现过的伤感,却又如那美妙绝伦的烟火,转瞬即逝,消失不见。

    我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而这些东西是曾经那个自以为是,总喜欢耍小聪明的孙逸所不能背负,也不敢背负的。

    我是谁?我不知道,也不再需要知道。我只知道在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条荆棘遍地,举步维艰的迷途,在这迷途之中,只要稍有差池,便有可能体无完肤,尸骨无存……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制定规则的人,准守规则的人以及打破规则的人,而扮演制定规则的人,往往就是那个曾经扮演过打破规则的人。

    战争的号角在无形中已经吹起,这是一场没有硝烟,却注定尸横遍野的征战,我已不再有退路。也许在许久以前,我便早已就没有了退路……

    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现代诗人臧克家在短诗《有的人》开篇中写得那句经典诗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而我呢?我是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

    一顶棒球帽被扣到了我的头上,金不换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走吧,小子,二哈都着急了,这要是敲钟之前还没到,许丫头铁定该生气了。”

    “呜呜……旺旺!”庭院门口,雪白如狼的哈士奇,摇晃着尾巴,发出了焦急的呜咽。

    我点点头,接过金不换递给我的墨镜,缓缓带上,迈开步伐,与他一同向外走去,消失在漆黑的夜幕之中……

    辞旧迎新的钟声缓缓响起,嘹亮而悠远,敲响了热闹新年的起始。

    璀璨缤纷的烟火漫天飞舞,似梦又似幻,点亮了繁华都市的夜空。

    空荡荡的房间之内,桌子上的手机缓缓震动了几下。接着,一首忧伤的英文歌曲播放响起,回荡在屋子之内。

    noone…knows…what…it';s…like。

    to…be…the…bad…man。

    to…be…the…sad…man。

    behind…blue…eyes。

    noone…knows…what…it';s…like。

    to…be…hated。

    to…be…fated。

    to…telling…only…lies。

    but…my…dreams。

    they…aren';t…as…empty。

    as…my…sce…seems…to…be。

    i…have…hours。

    only…lonely。

    my…love…is…vengeance。

    that';s…never…free。

    ……

    手机旁边,一篇刚写好的手稿,安安静静的摆放在桌面上。这份手稿字体整洁,排序工整,却唯有在手稿的最后一行,不和谐的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潦草的大字:

    “祝各位读者朋友,新春快乐,心想事成,感谢各位的支持……主角金不换”……

第七十一章 选点打门() 
“日字型?有什么不对吗?”别说是古墓的格局,就算是简单的建筑知识,说实话,我也是个半吊子。不过既然连马五这种有名气的掌眼,都会感觉到不妥,那其中必定有些原因。

    金不换对我这个盗墓门外汉,也有些无语,嘬了嘬牙花子:“啧啧,小子,你看,金爷我说的没错吧?要先不给你普及知识,估计这故事讲下来,都他妈成问答会了。得得,就再给你小子长点知识,秦墓的格局,耳室与主室的布局,多成田字型或日字型结构。君王诸侯,以田字型大墓下葬,而其他朝臣则多以日字型小墓下葬。”

    “还不懂?”见我没言语,金不换想了一下:“找个例子,你就懂了,恩……对!日字型的古墓,小子你也见过,咱们进的那个蒙古墓,在底层下面的那个秦墓,就是典型的日字型古墓。耳室在外,主室在内,形成一个日字型格局,懂了吧?所以,这张墓图之中所描述的秦武王墓的格局,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日字型墓穴,难免就有点让这姓马的疑虑了。”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金不换想说的意思是,身为君王,却以臣子的墓型下葬,这确实容易让人觉得不妥,产生怀疑。

    金不换顿了顿,又继续说道:“不过呢,这些东西都是从书本上搬下来的理论,金爷我最烦的,就是那些个读死书,死读书的人。从古至今,有多少达官显贵,都偷偷摸摸的效仿君王,修建大型古墓下葬,埋了也就埋了,谁还能真的抛开墓去看你到底是怎么葬的?这个秦武王,本来就是个短命鬼,也没做几天君王就死翘翘了,草草建个墓葬了,想想其实也算正常,对吧?”

    我皱了皱眉,并没有回答金不换的话。若说朝臣偷偷效仿君王建陵,那自然是抱着活着做不了皇帝,死了至少也要赶超皇帝一把的心态。会有此种心理倒也正常,可以理解,但若非要说,君王也会效仿朝臣?草草下葬?似乎无论怎么说,也说不通吧。

    金不换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浪费时间:“哎,管它呢,反正最后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结果还是定在次日出发。于是,第二天,大家准备了需要的工具,便向着草头岭出发了。唉……”金不换说到这儿,重重的叹了口气,又扭过头来:“小子,给金爷我点根儿烟……”

    我楞了一下,也没多想,从兜里掏出烟来,点了一根儿,递给金不换:“要不?我来开会儿?”

    金不换摇摇头,一只手接过烟,狠狠吸了一口,又目视前方,口中继续讲述:“草头岭这块地儿,倒是不大,正好处于两座山脉相交汇的正中间。听姓马的说,这种风水格局也是上等风水格局中的一种,叫什么“双龙戏珠”。至于珠不珠的,金爷我是没看见,就看见了一地的杂草,别说人了,连个鸟儿都没见半只,分明就是一块荒地。

    不过呢,这种鸟不拉屎的地儿,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干起活来,倒是方便了许多,不需要费劲“做掩”又不用害怕雷子。”说着,他扭头又问我:“小子,“做掩”知道啥意思吗?”

    我又木讷的摇摇头,心里这个骂啊,他妈的小爷我又不是盗墓贼,去哪知道你们这么多的行话。

    见我摇头,金不换倒是又来劲儿了:“注意听啊!小子,知识又来了!一个伟大的学者,就是在这种闲聊中,慢慢积累知识,成就一番伟业的。”

    “卧槽!你他妈怎么那么多废话,你要说就快说,不说就继续往下说。”我实在有点忍无可忍,这家伙闲磕怎么就这么多。

    “好吧,好吧,长话短说,所谓的“做掩”,就是倒斗儿打盗洞的时候,为了防止被外人看到,引起怀疑,所以必须寻找一些比较有利的掩体,将盗洞隐藏起来。比如帐篷啊,山庙啊,无人居住的房屋啊,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掩体,在这些掩体内打盗洞,自然就不会被外人发现。以前,还听说过一些道儿上的前辈,为了倒一个斗儿,不惜高价买下了附近村内的一间大屋子用来“做掩”,为的就是不让村里人产生怀疑。”

    “行了,继续吧。”我苦笑着点点头,也懒得再纠结,干脆就如金不换所说,当个知识听听也就罢了。

    “老胡这货,确实是个“切地”的高手,观察了一会儿墓图,不消片刻,便选定了一个位置。按照他的说法,差不多半天时间,这盗洞就可以从选定的位置打到那墓穴的正门。接下来,大家便搭起了帐篷,在帐篷内老胡开了头,我们便轮番开始打起了盗洞。”

    卧槽!帐篷?!我点上一根烟,一言不发的听着金不换的叙述,可此时的心情,实在是难以平静,一颗心七上八下的跳来跳去,难道?接下来得发展也会与口袋内这份简报一模一样吗!?

    金不换当然无法得知我内心的焦虑,自顾自的抽了口烟:“一般的墓室呢,建筑材料大都以异常坚硬的花岗岩为主。想要搞开坚硬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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