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与前门的拥挤,此时下了客的后车门显然空了许多。刚刚步下车门的萧弇,还没走上两步,却被前门的异常骚动吸引了注意力。
“警察”
紧随着这两个字响起,前方拥挤的人群中,一个身穿黑色恤衫的青年男子,突然猛地推开前方的人群,撒腿就没命地往着车后门的方向跑了过来,身后紧追着的是一个俏丽的短发女生。
“站住”
“闪开,闪开”
就在男子快速接近,并准备用力推开一个明显已被傻愣当场的老妇人,谁知,一只意料之外的脚,让触不及防的他,狠狠地吻向了地面,与“就是这么结实”的沥青路面来了一次毫无违和感的亲密接触。
“唔”的一声闷哼声起,连着听到的人都替他疼地慌。
“咔!”的一声脆响,拷上的冰冷手铐,伴随着身后便衣女警的一句:“谢谢,咦?你因偷盗财务,被捕了!”的话语时,“黑衣恤”的内心显然是哇凉哇凉的。
而且,显然那女警很有礼貌的前半句,并不是对着他说的。
摔得七晕八素,并上了铐子的他,也在随后被身后的这“怪力女警”拉拽着从地上拽起。
直到此刻,作为“扒手”的黑衣恤,才再次确定他绝对是是被人陷害、故意出脚绊倒的!
可想归想,鬼知道,那只多余的脚究竟是属于谁的?
且显然,刚刚“怪力女警”的那后半句话语,不用问,用脚趾头想,也能知道绝对是向着他说的。
只因,他刚刚扒窃了一只全新型号的爱疯手机。
介于这个型号的手机,刚发行没几天,他敢肯定,这只“买了肾,换来的”手机主人还没来得急炫耀,这机子就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本来今天的买卖应该不错,刚到手的新货,完全可以买个好价钱。可都怪身后这个“狗拿耗子”的女警,还有那没事多出来的半只脚,口袋里有着被害人的手机,当场可不就被人抓了个现行,人赃并获吗?
“黑衣恤”在哀叹时运不济的同时,无疑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名火起,恨得人牙痒痒。
至于,他有无悔过之心?那完全就是见仁见智了。
当孟非珏的黑色驶入番禺路派出所的时,正是小娜押着刚抓获的“黑衣恤”回派出所的时候。
待审讯、做笔录、签字画押等等一切拉拉杂杂,零零碎碎的事情都办妥,小娜抬表一看,得!晚8点,早已过了晚饭的饭点。犹豫着,这下班后要不要去附近的馆子,随便点些小食面点的填填肚子?
背上包,刚走到走道里,不期然却被一直在派出所,闲聊侃大山,打发时间的孟非珏给拉上了车,二话不说,开车就直奔湘菜馆而去。
车内,一旁是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对着孟非珏抛白眼,扬言能吃得下一整头牛的萧奈。
更让小娜想不到的是,当他们一行三人刚踏进馆子,来到预定的座位,早有一年轻人,大咧咧地坐在了位置上,手中拿着菜谱,正拉着服务员这一个、那一个的点着单。
“嘿,小子,看不出来的还挺早啊!”孟非珏见着青年,显然心里挺乐呵。
“那当然,有吃的,而去还是非哥请客,自然得跑第一才行!”年轻老实不客气地皮皮回了一句,手上点菜的动作一刻都没耽搁。
“嗬哟,你小子到时不含糊!怎么样,菜你都点好了?”
“那是!非哥你交代的事,小弟当然会两肋插刀,帮您办得妥妥的,都点得七七八八了!”年轻人痞赖的声音,隔着菜单再次传了出来,同时递出的还有服务员手中的那张点菜纸。
“得,得,得,你小子,少贫嘴!你倒是说说,都点了些什么?”孟非珏一边忙着帮小娜挪位置,一边又道。
“嘿,自然少不了,非哥你的最爱了”
“来,哥,你瞧瞧,还差点什么?你再点点!”年轻人的话虽是对着孟非珏说的,但手中的那张纸,却是递向了一旁刚入座的萧奈。
“嗯,我看看”说着,萧奈也老实不客气地凑了过去。
“再加个硬菜就差不多了,点多了,吃不完也是浪费!”
“没事,今天”
刚准备再抿上一口茶的孟非珏,先前还奇怪着,这萧家的两兄弟怎么改了性了?难不成是见佳人在场,不好意思点了?
可就在孟非珏的嘿笑中,无意瞟向点菜纸上的那一眼,却让他脸也绿了,茶也洒了,嘴角更是抽抽上了。
瞧纸上这密密麻麻的阵仗,敢情,这两兄弟还真没觉得不好意思!看样子,寻思着,得是多少天没吃饭了呀!
“知道,今天非哥请客,我们当然,不跟您见外!哈哈哈哈哈”
一张痞赖的白俊笑脸,自合上地厚厚的菜单后露了出来。而这张脸在落入小娜眼中,有的却是满眼的惊异。片刻后,只见她“噗嗤!”一声轻笑而出,道:“原来是你啊!?”
这是小娜,第一次见到萧弇。萧奈传说中的那个痞赖弟弟,也是当天傍晚时分,对她仗义出脚的那个年轻人。
都说,天朝的国民喜欢在饭桌上解决问题。也是在这饭桌上,萧弇毕业后的科室去向,就被三言两语的定了下来。
都说,现在是民主社会,可显然在萧家还是处于一言堂的家长制。至少他萧弇,在萧奈面前,有的只是“万事皆由君”。当然,那个“君”自是他的大哥萧奈。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
城郊
初秋的天气,早晚微凉。城郊的稻子,也在这段时日内,陆陆续续泛上了金黄的色泽。
这几日,连日的好天气,有的自是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入夜,墨色的夜空中,除了那一抹弯弯的月牙,更有着那点点繁星,闪烁其上。
相对与城区的喧嚣,这静宜的郊区也不乏是一个观星的好去处。
不过,随着越来越深沉的夜色,显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冲着那满天的繁星出来的。譬如,深夜的此刻。
不远处,两条身影,鬼祟地闪进了离村上民宅数十米远,早已废弃的破屋内。
“嗯嗯讨厌,我说你猴急什么呢?”黑漆漆的屋内,借着隐约的月光,女人娇嗔着叫道。
屋子因长期无人居住,四下漏着穿堂风,屋顶更是漏出了点点星光。
在不甚宽敞的屋内,杂乱的堆放着各种杂物,有些腐烂的稻杆,还有靠墙处那一人多高,大捆大捆的陈旧木柴枝,破旧的桌椅板凳等。除此之外,在整间破屋内,不仅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更隐隐透着说不出的难闻恶臭。
可眼前,就是如此恶劣的环境,也没挡住屋内相拥在一起两人的激情四溢。
“宝贝,宝贝!你可真是想死我了!”男人说着,那张嘴更是急不可耐的就往着女人的脸上凑了上去。
“咯咯咯咯,瞧你这死相”女人娇笑着,在假意地推了推凑上前来的男人后,也欲拒还迎地吻了过去。
“诶,我说二嘎,抓奸抓现行,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冲进去?”屋外十米开外处的稻田里,六子又用手捅了捅一旁早已气得七窍生烟,正用力磨着后槽牙,死死地攥着手中木棍的,三十岁出头的平头男子。
“,还等什么,跟老子冲进去,揍他丫的奸夫。”
打死一个是填命,打死一双是他妈赚了!
第六章()
二嘎这段时间就觉得,家里这婆娘风骚的紧。有事、没事就把那脸,捣腾的跟个猴子屁股似的。
原本,村里人有看到她跟其他男人勾勾搭搭的,就到他跟前来给他嚼舌根,当时他还真没信。
没想到,,这不争气的东西,还真让人给说中了,给他爬墙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背着他,竟勾搭上村子里的狗胜子。
今天本来厂里要赶一批急货,让他连夜去加班,今晚就不回家了,可没想到,前脚他刚走,这婆娘后脚就捣腾开了。
要不是收到他告密消息,临时告假折回,这头上的绿帽子可又得再加上一顶了。
到了深夜,便急不可耐的和那狗胜搭上了线。一路过来,更是腻歪的不行,完全没发现,自己带着三四个大老爷们,偷偷地跟在了他们后面。
这是活脱脱把顶绿帽子,给他从头戴到了尾,套了个严实。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这让他以后在村里还有脸吗?二嘎当下真是越想越来气,此时此刻,就连宰了屋内,那两个不要脸的东西的心都有了。
俗话还说,人在这气头上,说话要懂得避讳。可谁知,哪壶不开,还真就有人提那壶的。
此时,也不知道谁在身后咕哝了句:“我说,二嘎,你家那口子按城里人说的,还真是有够重口味的啊!搭上那狗胜子也就算了,连办事找的这地,也真有够别出心裁的呀!这屋,好歹都废弃了好些年头了。还传,入夜后,有那些不干净的东西。你说,你婆娘倒好,心里也不寒碜,还真敢往里钻啊!先不说别的,就那味儿,闻着也不好受吧!?”
这一番话,不是往那柴火堆上浇油,旺上加旺吗?
“他娘的,看我不废了那不要脸的!”话起脚落,三四个大老爷们儿,手持着棍棒,强力手电,立时一刻就打将了进去。
微曦的晨光中,闪烁着警灯的警车,在乡间的小路上一路飞驰。孟非珏带着新入门的徒弟萧弇,刚下警车,就一头扎进了人群里。
原来,一个小时前,市110接警中心,接到群众报案,说是:城郊的田家村出了命案。
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报案人哆哆嗦嗦的也没说清楚。
电话中,只觉报案人那头,吵吵朗朗,隐约中好像听到说是什么捉奸时,死人了。
这也是睡得迷迷糊糊的萧弇,在被师父孟副队紧急拉上车后,所了解到的。
一起来的,还有队里的另一辆警车。当车上一行五人来到现场,案发的屋前已然拉起了黄色的警戒线。数名身穿制服的警员,劝解着看热闹的吃瓜群众,不要越过警戒线,破坏现场。三四个身穿白大褂的法医,也正忙碌着进进出出。
案发地是一间离开大片民居,独立在稻田边缘的废旧砖瓦房。刨去此时将现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看热闹的群众,萧弇倒是觉得眼前的旧屋,很适合用来拍“鬼片”,还是那种不需要加特效的。
今天是萧弇第一次出现场,也是第一次出这种恶性案件的现场。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心中有着一丝新鲜的同时,更多的还是好奇。
而相对与到处看热闹的徒弟,显然此刻身为人师的孟非珏,做事更有一个老刑警的专业风范。
只见孟非珏地抓住了,一个正穿过警戒线的相熟法医,悄声问了问屋内的情况:“尹子,里头情况怎么样?”
法医尹震先是一愣,抬头一见是孟非珏,只是眉头一拧,颇为无奈的摇了摇头,也不多言,只说了句:“挺糟糕的”
临了,像是又想起了什么,又转过头来,叹了口气道:“反正,你进去自己看了就知道了!”
“挺糟糕的?难不成现场很血腥!?”
此时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拉地落到了身后萧弇的耳朵里。
正当萧弇在脑中各种血腥场面时,却见前面的孟非珏却挥了挥手,这新来的“菜鸟”也就随着同行的刑警一起踏入了废屋内。
“靠,谁那么缺德吐得满屋子都是?”屋内一股酸腐的味道,夹杂着恶臭直往人的鼻孔内钻。
“脚下可留神点,嘿”门口,带着乳胶手套正做着现场勘查的警员提醒着套着鞋套做着防护措施,刚刚进门的同事,就怕出现个马大哈把那物证、线索之类的给破坏了。
见识过凌乱的现场,也许没见识过这么凌乱的。特别是见到这东一摊、西一堆的呕吐物时,萧弇终于明白,那法医为什么摇了摇头,为什么说现场“挺糟糕”。
废话,都成这副德行了,不是给他们办案、提取相关证据添堵嘛!?
二十平左右的旧屋内,并无什么大的家具,想来原本堆砌在一起经年陈旧、残缺不全的桌椅,此刻也散落了一屋子。地面上铺陈着杂乱无章的灰质脚印,显然有过明显的打斗痕迹。
外加那到了一地、散了一地的干枯树枝、发了霉的稻杆,这闹哄哄,乱糟糟地,看着犹如让一群草泥马咆哮而过的现场,萧弇就觉得脑仁疼。
屋内是不断亮起的闪光灯,拿着各种仪器,不停移动标记尺做着这种记录,忙着做现场勘查的警察同志。
警戒线外,在左右两名警员的监督下,五个成年男人和一个女人,貌似被什么东西给恶心了不行,还半蹲着在一直打着干呕,吐着酸水。
待细细看去,只见数只白色的蛆虫,随着处于蹲坐状态的“宿主”一个抖动,又“啪”的一下落到了地面,与早前落地的几只来了个“喜相逢”。
而它们这些一系列的动作只害得“宿主”之外的几人,一阵毛发直立,颤抖着又往一旁挪了挪,引来又一阵的干呕声。
都说刑警破案靠线索,现场勘探找线索,它就像是过筛子。哪怕是一块痰迹、一撮毛发、一个烟头等等,只要它可能与案件有关的,都不能放过。
要是案发现场没线索,它叫人心急。相反,如果案发现场痕迹杂乱、繁多,一样也会让人抓狂、蒙圈得火急火燎。
就如今天这现场:四处不但布满了乱糟糟的脚印,凌乱的杂物,散落了一地的稻梗、柴火,就连那尸体旁都东一摊,西一摊的全都是呕吐物。
而所有的痕迹,显然都要围绕着案子的主角屋子内陈列着的女尸,来一一排查。
一般来说,人一旦死亡,新陈代谢便会立即停止,随之尸体的温度、颜色、硬度以及人体组织也都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
尸体上的这一系列变化现象,都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法医则通过这一系列的规律,对死亡时间,在现场做出一个初步的推断。
而刑警们对命案的侦查,也往往是通过死亡时间,来推断作案时间。
比如此刻,法医根据蛆龄、尸体的腐烂状况,及现场的环境情况进行交叉分析、比对,初步推断,女死者的死亡时间为三天前。
警戒线内警员、法医等正忙碌着,而警戒线外的吃瓜群众也一刻没闲着。
“诶,听说了吗?二嘎带着人来这里抓奸,结果下了重手,都打死人了。”
“嘿,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我都没看到他,估计是给拉局子里去了吧!”
“可不,打死的应该是跟他婆娘的狗胜吧!该,让那小子干这么偷鸡摸狗的事!”
“诶,我说你们乱说什么呢,我刚往那屋里瞄了几眼,明明是个穿裙子的,想那狗胜也不会变态到穿裙子吧!所以啊,我估计是二嘎打死了自家的婆娘吧!”
一旁,一直蹲在旁边呕着酸水,群众口中的当事人,无不听得满头黑线,脸蛋子直抽抽。
看吧,谣言就是这么传开的
第七章()
孟非珏,此时已经初略的看了一回现场,从外貌上可以看出死者是一名二三十岁的女子,身上是一袭雪纺的大红裙,身体表面无明显伤痕,具体死因还要等解剖后才能知道。
也就是说,依着现场的初步判定,还不能确定是他杀,佯或是因自身的疾病,突然暴毙死亡。
但不管怎样,尸体能够出现在这长久没人居住的废屋内,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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