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代社会,大多用的都是交流电。
但是在爱迪生和特斯拉那个年代却并不是如此,特斯拉1880年就发明了世界第一台交流发电机,但是直到1893年的芝加哥世界博览会的记者招待会上,特斯拉用电流通过自己的身体,点亮了电灯,甚至还熔化了电线,使在场的记者一个个惊讶得目瞪口呆,这才使得交流电得以广泛的得到应用。
至于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会蹉跎十三年之久,就是因为爱迪生说了一句话,“交流电容易电死人。”
电的重要性已经不用多言,现代社会的发展一点都离不开电,断网已经可以要命了,但是有比断网更可怕的,那就是断电。
就凭一句话,就给整个世界的发展拖了十三年的后腿,逼得明明拥有更好发明的对手,蹉跎颓废了十三年,必须要自身触电才能证明自己是对的,这不是学霸,又有谁是学霸。
还有一个关于爱迪生,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一个故事。
爱迪生以极大的毅力和耐心,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大都以失败而告终。面对失败,面对有些人的冷嘲热讽,爱迪生没有退却。
经过13个月的艰苦奋斗,爱迪生试用了6000多种材料,试验了7000多次,终于发现可以用棉线做灯丝,足足亮了45小时灯丝才被烧断。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实用价值的电灯。
第105章 不和谐的声音()
这里面透漏一个很恐怖的数据,13个月,一共才不到400天,最多9500个小时,而爱迪生居然做了7000多次试验,也就说在爱迪生不吃不喝不睡的情况下,他需要一个多小时,就必须完成一个试验才行。
如果考虑到爱迪生过的是正常生活,那这13个月,别说换6000多种材料了,做7000多次试验了,他顶多能拧下来7000个灯泡。
要知道,他最后的实验结果,是灯丝燃烧了45小时才烧断,也就说一次实验,少则数十秒,多则数十个小时,再加上准备工作,那就更长了。
如果只是凭借着爱迪生一个人,他估计到死都发明不出来灯泡。
实际上,这些实验都是爱迪生的助手做的,爱迪生手底下有几百个助手协助他研制灯泡,爱迪生顶多也就是指出实验方向,然后检查下实验记录,也就完事了。
但是最终,名誉全都是爱迪生的。
当然了,并不是说爱迪生不配拥有这些荣誉,如果没有他的指导,那几百个助手估计也是到死都发明不出来灯泡。
正如爱迪生的那句话,“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要重要。”
而爱迪生就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没了他,剩余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也就不重要了。
楚浩就打算,等到自己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的时候,就如霍金大爷一样,就动动脑子,顶多再多动三根手指头,没事抛出一本什么《时间简史》,又或者奇性定理,黑洞理论和无边界宇宙理论之类的。
反正理论我给了,你们就验证去吧,等你们验证出来了,诺贝尔奖也就能颁发给我了。
这就是楚浩在科研学术上的梦想。
跟蛮牛两人闲聊着,不知不觉也就两三个小时过去了。
不过也真就是闲聊,本来楚浩还打算问问两人,这军用手机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没有,结果两人除了夸奖,就是赞扬,半点不好都说不出来。
蛮牛被逼急了,直接撂了一句,除了不能防弹,剩下的,他看不出半点不好。
这话直接把楚浩给噎死了,这还能愉快的聊天吗,这用户调查还能做得下去吗?
防弹手机,这想法也太有意思了,一个手机要什么防弹。
不过蛮牛他们说不出不好来,也是正常,这款手机本来就是一个超前的产物,在前世,2009年左右才上市,以蛮牛他们现在的认知,的确是挑不出毛病,想到的,这手机都做到了,没想到的,这手机也做到了。
的确功能机再做也就这样了,除非IOS,安卓这些智能手机系统的出现,手机才会有一个大的飞跃,要不然这手机已经足够他们用个一二十年了。
但是也说不来,如果前世诺基亚没有退出手机市场的话,说不定真会开发出来防弹功能。
突然,楚浩他们的手机同时一响,三人低头一看,是短消息,内容都一样,是召集所有人去会议室集合。
“你这脑袋瓜是怎么长的,这群发功能都能想出来,本来队长一听这手机是你发明的,连用都不想用,但是架不住太好用,最后只得捏着鼻子忍了,又用了起来。”蛮牛啧啧的赞道。
“可不是,以前通知的话,如果不在对讲机的范围,还要一个个的电话通知,现在直接一个群发短信就好了,队长就是再不情愿,也只能硬着头皮用这手机了。”紫罗兰笑着说道。
楚浩笑了笑,没有答话,在这个中文短信刚出现的年代,群发短信的确是个比较逆天的功能,而且他们手机所发送的信息,也都经过加密,其他人就算特意拦截,也什么都看不出来,很方便,也很安全。
不过,一想起,沈军一脸嫌弃,又一脸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用自己研发出来的手机,楚浩就感觉心里一阵暗爽,毕竟敌人的痛苦,就是自己的快乐,特别是敌人的痛苦还是自己制造出来的,这感觉就特别好了。
来到会议室,楚浩瞥了一样沈军桌子上的手机。
感受到楚浩的目光,沈军下意识的就把手机一把抓住,往兜里放,不过手挪到一半,不知想起了什么,顿时火冒三丈,狠狠的瞪了楚浩一眼!
自己用他研发的手机,用就用别,有什么好亏心的。
楚浩呵呵了两声,直接扭头,找个椅子坐了下来。
欺人太甚!
沈军看向楚浩的两只眼如果有火焰喷出,这会楚浩恐怕已经被烧焦了。
一想到自己居然要用楚浩研制出来的东西,他就一阵恶心,而更恶心的是,他居然还不能离开这手机了,真是见鬼了!
他发现,自从楚浩出现之后,他就事事不顺,连个军用手机,都能膈应自己半天。
“现在开始开会,暹罗人的落脚点,我们已经知道了,现在我来宣布作战计划。”
沈军手中的指挥棒一挥,投影仪射出了一道光,打在了幕布上,一座厂房同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座楼,楚浩一眼就认出来的,这是一座废弃的厂房,位置是在市郊,是一座工厂搬迁后,留下来的,因为位置太偏,并且还不是在最近新开发的高新区内,所以也就没有工厂愿意搬到这座厂房里,两年的时间下来,也就变成了废物。
也不知道,那群暹罗人是怎么找到这么一个地方的,楚浩着实是佩服佩服。
沈军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楚浩却有点昏昏入睡,他就能听懂,暹罗人来了大概二十五个人左右,有轻武器,没重火力,有武者若干,是白鬼的师兄弟们,都是泰拳王的弟子。
他们之所以直接找到楚浩,就是为了给白鬼报仇。
至于沈军嘴里的那些军事用语,楚浩表示他真的听不明白。
“除了留守的人,其他人现在休息,凌晨三点出发,四点开始进攻,务必按照计划行事,各自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如有耽搁,军法从事!”沈军说道。
“是!”众人齐齐应道。
“那我干嘛?”
突然此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说话的正是楚浩。
第106章 暹罗来人()
沈军瞥了楚浩一眼,冷笑一声,“你应该先问问你自己,你能干嘛?别说连枪都不会打,就连最基本的战术动作你都不知道,你就老老实实在基地里待着吧。”
面对沈军的冷嘲热讽,楚浩毫不在意的耸耸肩,他本就知道沈军十有八九不会让他参加行动,他也就是试探着问问。
沈军说不让去他就不去啊,那废弃工厂在哪他又不是不知道,等会他们一行动,他直接跑过去就是了,沈军还能拦住他,开什么玩笑。
不亲眼看到那群暹罗人覆灭,楚浩寝食难安。
“不过,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个任务,你就给蛮牛搬弹药箱吧,这是我能想起来,唯一一个你能胜任的岗位。”沈军讥讽道。
“没问题。”
本来楚浩都已经打算自己偷偷溜过去了,可谁知沈军居然会同意自己跟随行动,这一诡异的举动,楚浩顿觉有些不安,沈军何时会这么好心,莫不成有什么阴谋吧。
对于沈军这种人,楚浩从来不吝啬以最大的恶意揣摩他,不过想不出能有什么阴谋,楚浩索性一口应下了,如果现在自己说不敢去,反而更是助长了沈军的嚣张气焰。
再说了,楚浩又不傻,到底最后谁坑谁还不一定。
见楚浩答应了,沈军的眼珠子一转,流露出一丝莫名的笑意。
蛮牛拍了怕楚浩,小声的说道:“等行动的时候,你就跟着我,你也不用管什么其他的,只管保护好自己就行。虽然你们武者可以躲避子弹,但是战场上,流弹太多,随意一颗子弹,就有可能要了你的性命。”
“嗯。”
楚浩点了点头,他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即便他已经学会了凌波微步,以他现在的水准,要是真有七八杆枪招呼自己,说被打死,也就被打死了。
程延华这种一等一的高手,还死在了乱枪之下,更别说他自己了,楚浩从未小看过枪械的威力。
跟着蛮牛回到营房,蛮牛随便给楚浩找了个空床,楚浩直接合衣躺了下去,没过多久,呼声渐起。
这呼噜声听得蛮牛一愣一愣的,最后暗骂一句:“臭小子。”
他到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执行任务时的情景,即紧张又兴奋,半个晚上都没有睡着,到了凌晨一两点,才迷糊了一阵就被叫了起来。
但楚浩这可好,居然一躺床上就睡着了,他真不知道是该羡慕楚浩心大,还是说楚浩没心没肺。
蛮牛哪里知道楚浩最少挨过成千上万的子弹,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这点阵势,那能放到心上。
到了凌晨两点半点,一阵铃声响起,所有人都从床上坐了起来,拉灯,穿衣服,洗漱,检查装备,除了必要的响动,连一个说话的声音都没有,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但是一丝战斗来临的紧张意味,却已经弥漫开来。
很快,所有人全服武装,集合完毕,点名报数之后,沈军手一挥,所有人分别进入了五辆汽车内。
楚浩松了松防弹衣,这才感觉能喘口气了,千禧年的防弹衣,真是又重又不透气,穿上去,楚浩就感觉跟背个乌龟壳子似的。
楚浩他们穿的是第一代防弹衣,为硬体防弹衣,主要用特种钢、铝合金等金属作防弹材料。这类防弹衣的特点是:服装厚重,通常约有20千克,穿着不舒适,对人体活动限制较大,具有一定的防弹性能,但易产生二次破片。
在欧美等国,这已经是淘汰的货色。
没办法,这本来就不过是千禧年,再加上华夏的军费本就不足,能有的穿就不错了。
楚浩他们坐的这辆车,是一辆大面包车改的运兵车,两边是一排长椅用来坐人,中间放的是武器装备。
黝黑的枪械散发着一股代表着死亡的冰冷气息,尤其是最为显眼的班用机枪,庞大的体型,硕壮的弹鼓,就仿佛死神的召唤一般。
此时,郊区的废弃厂房。
二十多个人围着几个分散的篝火,暹罗人本身皮肤就比较黑,眉毛浓,眼睛稍微有点深凹,被摇曳的火光再这么一照,看着着实有些阴森可怖的样子。
“巴色坤,汪拉耶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会不会出什么事情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对着中间为首的青年男子恭恭谨谨的问道。
青年男子眉毛笔直如剑般直刺天穹,眼神中透漏出阵阵凌厉的精光,尤其是一道刀疤从耳根直接切到了下巴,更是给青年男子增添了三分凶狠毒辣。
“扎纶旺,我已经拜泰拳王为师,以后俗名就不要叫了,你们以后叫我青鬼就是了。”青年男子缓缓开口说道,其声音低沉阴森。
“是!”
所有人朝着青鬼一拜,恭敬的说道。
青鬼本就是暹罗王室中人,虽然爵位只是帕翁昭,是王妃所生之子,并不是王室嫡传,但是自幼天资聪颖,现在又师从泰拳王,着实前途无量。
暹罗不但信奉佛教,对于鬼神的存在也深信不疑,并且他们对于鬼十分的敬佩,认为鬼代表着一种强大的力量。‘
所以在暹罗,养小鬼,巫术,降头术等等歪门邪道也比较发达,泰拳王给自己的徒弟以各种鬼来命名,也代表着一种深深的祝福。
沉吟了数十秒,青鬼说道:“不管汪拉耶能不能完成任务,此次我们必须要跟洛州市的帮派接上头,天方帮虽然不在了,但是交易不能中断。”
“至于那个叫楚浩的人,这一次也必须死,我要带他的脑袋回暹罗,献给师傅,他既然敢杀了白鬼,那他必须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明天我带人跟洛州市的帮派接头,扎纶旺你带两个人,务必要把那个叫楚浩的小子杀死,把他的脑袋带回来,如果做不到,我就把你的脑袋献给泰拳王大人!”
青鬼的话语中透漏出一股深深的杀机!
闻言,扎纶旺浑身一颤,直接跪倒在地上,朝着青鬼一拜,“是!”
第107章 交火()
凌晨三点的马路上,寂静无人,只有楚浩他们这几辆车安静的行驶着,并不算明亮的卤素大灯,仅仅能照亮前方一小片地方,整个车队仿佛就如同传说中的幽灵马车一般,带着死亡降临人间
。
在距离废弃厂房一公里外的马路边,对讲机中传来下车的命令,楚浩他们鱼贯而下,看着蛮牛轻而易举的将95式班用机枪抗在肩上,楚浩掂了掂手中装有1500发子弹的弹药箱,不由的咧咧嘴,找出这么一个岗位,也够难为沈军了,不知道想了多长时间,废了多少脑细胞,才找出这么一个折磨人的岗位给自己。
楚浩穿着一身的防弹衣,再加上这二十五公斤重的弹药箱,全身的负重已经相当于背着一个半大小子了。
等全员到齐,沈军手一挥,所有人顿时四散开来,朝着目标地点缓步推进,寂静无声,如同幽灵一般潜入。
很快,楚浩他们就看见了废弃的厂房,这个厂房,或者说是厂区,有四个大厂房,七八座办公楼,不过就有两座办公楼中透漏出一点点的火光,人应该是在哪里。
此时,突然有两个人直接从一旁的树上溜了下来,跑到沈军面前,敬了个礼,“报告队长,暹罗人全部都在此,人数大概二十五个左右,拥有突击步枪二十把,手枪若干,手榴弹若干,重武器暂未发现,没有哨兵,没有埋伏。”
沈军点了点头,果断有力的说道:“按照计划行事!”
话音刚落,只见十六七个龙腾战士端着突击步枪分成两队,潜伏在了两座办公楼旁边。
只见两个战士搭成人梯,另外一个战士一个冲刺,踩着人梯,向上一窜,直接扒着排水管道朝着房顶急速窜去,楚浩远远看着一阵敬佩,这动作比猴都灵活,也不知道经过多少艰苦训练,才能有这样的身手。
很快,三四个战士就爬上了楼顶,准备绳索索降,楚浩听之前的计划,这几位应该是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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