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这两天还是天天早早起来和甄巧音一起在湖边练武,只是让秦可有些意外的是,刘雨诗这几天再没出现,而同样令秦可感到奇怪的是,一向对他恨之入骨的唐林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让秦可隐隐的感觉到有些不对。
在秦可看来,这四大家族的争斗已经在暗中开战了,那刘雨诗和唐林多半已经被家族暗中保护了起来。
不过秦可也没想那么多,就算是四大家族在外边打的天翻地覆也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就像这样整体混在校园泡泡妹子对秦可来说,日子是相当安逸的。
下午军训完毕,一个男生找到了秦可,说是门口有个女的找他。然后就走了。
秦可以为是林雨雯来了,索性也没多问,直接出了校门。
门口处,秦可看到了一辆黑色的摩托车,当他看清摩托车上的人后,当下一怔。
原来车上坐的正是那飞凤堂的凤姐。
“秦可,别来无恙啊。”凤姐笑着对秦可招呼道。
此时的凤姐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带着一副黑墨镜。头发整齐的盘在脑后,依旧是那么性感和靓丽。
“原来是凤姐啊,你不去当你的老大,来找我找个穷学生干嘛,不会是看我长得帅,起了色心了吧。”秦可打着哈哈说道。
“少废话,上车!”凤姐说道。
秦可也没多说什么,直接一屁股坐在车子后面,凤姐一踩油门,摩托车轰然而动。
在秦可看来,这凤姐显然不是来找他麻烦的,否则的话,绝对不可能单枪匹马就过来。
上次两人见面,秦可也算是显露了一些本事,他算定这凤姐肯定会来找他,所以这次见面倒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摩托车的速度很快,秦可紧紧的搂着凤姐的小蛮腰,脸贴在她的背脊之上,一脸享受的模样。
不过凤姐似乎对此并不以为意,作为一个江湖人,凤姐自然不会像个女孩一般矫情。
秦可似乎不满足于只是将手停留在凤姐的蛮腰上,事实上他的手一直在不露声色的向上移,凤姐胸前那对丰满圆润的双峰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不同于一般的小女生,凤姐的身上无时不刻的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那种韵味,而这种韵味,对于男人都有着致命般的诱惑。
秦可的手终于触碰到了凤姐那双峰的边上,隔着衣服,依旧可以感觉到那种极富触感的弹性。
“你再乱摸的话,我就剁了它!”
凤姐的话声不大,却很不容置疑的感觉。秦可闻言,只好悻悻的将手缩了回去。
“我说凤姐,我不过是不小心碰了一下,你不会这么小气吧。”秦可略带‘哀怨’的说道。
“哼,你小子的花花肠子,当我不知道么?”凤姐的语气中带了几分的不屑。
秦可嘿嘿一笑,又说道:
“不知道今天凤姐带我去那啊,不会是开房吧,我可是处男啊。”
凤姐闻言,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也懒得和他斗嘴,只是说道:
“今天我是来请你吃饭的。”
“吃饭!”秦可想起上次两人见面时的情形,当下说道:“我说凤姐你就饶了我吧,咱们上次见面你也是说请我吃饭,结果我饭没吃到,还差点被你砍死……”
“扑哧。”凤姐闻言,居然也难得的笑了下,只是片刻后,便正色说道:
“你放心,这次绝对不是什么鸿门宴,就你和我两个人。”
“就咱们两个人?”
“是的,就咱们两个。”
秦可当然不担心这凤姐刷什么花样,当然,能和凤姐这样的大美女一起吃饭对他来说也是不错的选项。
凤姐的摩托车并没有驶向上次的那个街区,而是一直开到了市郊。
临海市之所以叫临海市,那是因为这城市的边缘部分便是一条很长的海岸线,在这海岸线上,有大大小小的渔村,这里的很多人世代就是靠出海打渔来维持生计的。
凤姐带着秦可来到了一处渔人的码头,码头的边上是一条夜市街,眼下已经临近黄昏,很多当地的渔民和工人三五一伙的在这里吃饭消遣。
摩托车停到了一处店面不大的小吃店门口,小店的装潢很老旧,显然是开了很长时间的老店,眼下店中的人还不算多,凤姐领着秦可找了一处位置坐了下来。
“老板,炒点新鲜鱼虾,另外在来两扎啤酒。”
凤姐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语气随意而自然。
“呦,是小凤来了,等着,我亲自给你做。”那老板是个秃顶的中年人,看到凤姐后,一脸热情的招呼道。
“呵呵,贵叔,麻烦你了。”凤姐对那秃头老板应道。
“噗,小凤,这称呼倒是挺亲切的,貌似你和这老板认识?”秦可听到那秃头老板居然成赫赫有名的飞凤堂帮主“小凤”,不禁有些哑然失笑。
他倒是看不出这凤姐到底是那里“小”,是年龄,胸脯,还是……屁股。
“我很小的时候就和父亲经常来这里吃海鲜,这里的老板一直都是叫我小凤的。”凤姐白了秦可一眼后说道。
“对了,别人都一直称呼你为凤姐,你的真名我倒是还没听人说起呢。”秦可好奇的说道。
“我本名叫林晓凤。帮里的都喜欢叫我凤姐,你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就好。”
“虽然我不是你们帮的人,不过你年龄似乎比我大点,那我还是叫你凤姐好了。”
此时的秦可一脸慵懒的靠在椅子之上,海边的气候很好,眼下正是最凉爽的黄昏时段,一阵海风吹过,秦可顿时感到阵阵的心旷神怡。
而坐在他对面的林晓凤,头发则被海风吹的有些散乱,缕缕青丝拂过她那清丽绝伦的脸庞,有种说不出来的美感,看的秦可不由的一怔。
在秦可看来,他有些想不通为什么凤姐会走上黑道这条路,江湖上的打打杀杀向来是男人的专利,而像她这样的既有美貌,又有智慧和实力的女人,应该有更绚丽的路途等着她。
林晓凤看到秦可似乎是若有所思,随即问道:
“你小子在想什么呢?”
“其实凤姐,我心里一直很疑惑,你为什么会选择当这飞凤堂的帮主。凭你的实力,应该能有更安逸的选择。莫非你天生就喜欢打打杀杀?”秦可随口说道。
林晓凤闻言,叹了口气说道:
“其实,有些事情,你是没得选择的。”
“没得选择?什么意思,难道是有人逼你当这个帮主不成。”
“你当真想知道原因?”
“是的。”秦可的肯定的答道。
“是这样的……”林晓凤开始给秦可讲起了她的事情。
原来,林晓凤并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自幼丧母,在她七岁的时候,随着父亲来到了这临海城,在北城的庙街上开了家杂货铺维持生计,并就此定居了下来。
当时在庙街之上居住和工作的人,几乎都是穷苦的外乡人,这些人原本就收入微薄,还经常受到北城黑帮的敲诈勒索,日子过的相当艰难。
而林晓凤的父亲林龙看到这种情形后,开始将原本一团散沙的这些外乡人渐渐的整合在了一起,成立了个庙街同盟会,以此来抵抗黑帮的压迫。
由于林龙人比较仗义,而且还有一身的好功夫,所以被这群外乡人推选为了大哥,在这北城黑帮的几次火拼中,都表现的颇为勇猛,时间一长,林龙在这庙街上便有了相当高的威信。有不少穷苦的外乡人都开始投靠起林龙,而最初的那个庙街同盟会也改名为“飞龙堂”。
随后的几年中,在付出了一些伤亡后,林龙的飞龙堂渐渐在北城有了一定的实力和名头,尽管如此,但飞龙堂和临海的四大家族面前,依旧是不值一提。
不过好在当时四大家族相互争斗的比较厉害,所以没有人顾及这小小的飞龙堂,而林龙也没有扩张的野心,一心只想着坚守这庙街的一亩三分地,所以此后的几年中,整个庙街倒是风平浪静,人人安居乐业。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由于四大家族彼此间都无法吃掉对方,所以暗地中划分好各自的地盘后,就偃旗息鼓,而庙街处在北城,正是唐家的地盘,唐家自然不会容忍自家的地盘上还有其他的旗帜,所以双方又开始了刀光相见。
在林晓凤十七岁那年,父亲林龙在外出的时候中了唐家一手操纵的黑帮“天胜门”的埋伏,身中数十刀当场身亡,趁着飞龙堂群龙无首之时,天胜门便杀向了庙街。
悲愤之下的林晓凤手执父亲留下的两柄日本刀,一人接连砍死砍伤了数十人,这大大的鼓舞了飞龙堂的众人,最终飞龙堂齐心合力,杀退了天胜门。
这一战,成就了林晓凤“双刀凤姐”的名头,而又因为他是林龙的女儿,林龙虽然已经死了,但余威仍在,所以,林晓凤在众望所归之下,成为了堂主,而飞龙堂也改名为了飞凤堂。
林晓凤原本不想当这个帮主,但她毕竟在这庙街生活了十多年,这庙街就是她的家,她有义务保护这里的人们。而堂中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只得背上了这个重担。
第四十三章 做我的女人
秦可听完林晓凤的讲述,不禁有些唏嘘不已。
或许每个江湖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坎坷故事,他们之所以执着于江湖,或是出于生计,或是出于感情,还有就是对钱权的信仰。
正当秦可还在回味着林晓凤说的这些话的时候,饭店的那个秃头老板已经端上了酒菜。
“小凤,尝尝我做的这盐水鱼,今天刚捞上来的,新鲜着呢。”秃头老板对林晓凤相当的热情,转头看了秦可一眼后有对林晓凤说道:
“这小子是你男朋友吧,长得还挺帅,话说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确实该考虑下自己的事情了。”
“贵叔,不是你想的那样了,我跟这小子没什么关系,你话太多了!”林晓凤俏脸一红,故作嗔怒的说道。
此时的林晓凤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黑帮的老大,倒是更像一个青涩的小女生。那表情让秦可暗觉好笑。
“哎,怪我多嘴了,你们慢慢吃。”秃头老板一脸赔笑的自责了一番,然后就走开了。
林晓凤看到秦可在哪捂嘴偷笑,当下板起脸说道:
“你小子别想多了,我这次请你吃饭可是有正事要和你谈的。”
“正事?什么正事?”秦可故作疑惑的问道。
“我要你加入我们飞凤堂,多少钱你开,只要我能接受。”林晓凤一脸正色的说道。
凭着之前在林晓凤面前显露出来的实力,秦可其实早就料到这林晓凤会拉他入伙,所以听他这么说也并不感到意外,秦可从一开始就是要打算混入黑帮,来完成上次杨颖交给他的任务的。
只是林晓凤已经先开口,秦可自然是占据着主动的,所以自然不会放弃捞些好处。于是秦可说道:
“说实话凤姐,我这人对打打杀杀并不感兴趣,而至于钱的问题,虽然我是个**丝,但日子过的还算马马虎虎,所以钱多钱少对我来说意义不大。”
“那究竟要如何你才肯帮我?”秦可的回答显然让林晓凤有些意外,在她看来,江湖上的人无非玩的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而秦可居然说他不要钱,显然不符合她的逻辑。
“我这人虽然对钱不感兴趣,,不过若是我的女朋友有困难的话,我自然不会置之不理。”秦可这个时候夹起一块鱼肉美滋滋的吃了下去,接着又说道:“我的话已经很明白了,只要你做我的女人,我倒是很愿意为凤姐你效劳。”
“哼!”林晓凤脸色一变,冷哼了一声,手中已经拎起了一瓶啤酒。
秦可眼皮都没抬一下,又挑了一块雪白的鱼肉塞到了嘴里,边嚼边说:
“我劝你最好别冲动,你既然是找我谈生意的,我也只是说出我的条件而已,正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倘若你动手的话,恐怕你还未必是我的对手。”
林晓凤闻言,脸上顿时缓和了下来,随即用讥讽的语气说道:
“想让我做你的女人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也有个条件,就怕你做不到。”
“什么条件。”
“当年我父亲就是死在北城的天胜门手中的,倘若你能帮我报了这个仇的话,那我林晓凤就是你的女人!”林晓凤双眼盯着秦可说道。
秦可看的出来,林晓凤的这番话绝对是认真的,他没有想到林晓凤为了帮父亲报仇,居然有这般的决心,心中对她多少有些钦佩,于是秦可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帮你,虽然我能力有限,未必能做到这件事情,但倘若我真的帮你除掉了天胜门的话,还请你千万不要忘记今天你对我的承诺。”
“那是自然,我林晓凤绝无戏言!”
“那就好,祝愿咱们以后合作愉快!”
秦可说着也拎起了一瓶啤酒,和林晓凤手中的啤酒碰了一下,随后喝了起来。
两人在谈完具体事情后,便是对饮起来。
在林晓凤看来,秦可能不能帮他完成除掉天胜门尚未可知,但至少他也算获得一员良将,这无疑让她很高兴,而秦可则顺利的混入了这飞凤堂,可以继续他下一步的任务,心情自然不错。
林晓凤这些年一直混在男人堆里,酒量练的出奇的好,加上心情不错,便一瓶接一瓶的和秦可拼起酒来。
至于秦可则天生就有着出奇的酒量,而且和他拼酒的还是个大美女,自然也是来者不拒,显得颇为豪气。
只是一会功夫,两人就已经喝下了一捆的啤酒。看到彼此都没有醉意,林晓凤又一口气叫了三四捆啤酒。另外还叫了很多店中特色的海鲜。
这小店的海鲜做的虽然简单,但味道却相当的鲜美,在秦可看来,比之一些大饭店也绝对不逊色。所以吃的津津有味。
在一口气喝下了七八瓶啤酒后,林晓凤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淡淡的绯红色,双眼却依旧清澈而明亮,在夜色之下,显得分外的迷人。
美食,啤酒,美女,秦可感到这晚心情分外的畅快,两人原本就有些惺惺相惜,相互谈笑起来很是快意,快到夜里的时候,两人身旁的啤酒瓶子已经密密麻麻的堆成了一片,这让周围的食客个个瞠目结舌。
不过,在拼酒中,秦可最终还是赢得了胜利,虽然他也感觉有些醉意了,但对面的林晓凤则已经快醉倒了,玲珑的身段慵懒的躺在凳子上,浓重的酒气从她诱人的红唇中倾吐而出,但依旧倔强的想强撑着和秦可继续喝下去。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在喝下去的话,恐怕咱们都回不去了。”
由于之前林晓凤已经将饭钱提前给结了,所以秦可扶着她直接出了饭店。
此时的林晓凤身体已经完全瘫软在了秦可的怀抱中。秦可搂着怀中的温香软玉,林晓凤红唇中喷吐出的酒气和她那独特的体香混合在一起,让秦可再次感到阵阵迷醉。
一想到若是这次能顺利完成任务的话,怀中的林晓凤就会成为自己的女人,秦可心中自然还是相当激动的。
林晓凤虽然是个黑帮帮主。但作为女人,她还是有着相当的魅力的,而对秦可来说,他对这林晓凤还是有着很强力的征服**的,这种**和其他无关,完全是出于一种生理上的本能。
只是对秦可来说,完成对林晓凤的承诺,难度还是不小的,倘若真是凭他单枪匹马的话,先要除掉北城的天胜门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他手中还有张王牌,那就是组织。
毕竟还有国安局其他同事的配合,这样看来,秦可还是有些胜算的。
林晓凤被秦可扶出店门后,便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让帮里派人来接她,醉酒之下,林晓凤显然已经不能再骑摩托回去了。
很快,便有一辆外观花哨,涂抹了各种涂鸦的吉普车开了过来。
车子一停下,上面立刻下来一个人,秦可一看,这人正是上次在他们堂口见到的那个山鸡。山鸡子在看到秦可后也是有些意外,不过之前毕竟见过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那香艳的一幕,所以对秦可出现在凤姐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