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皇帝不要告诉二红真相。
他说知道她舍不得她。
汉王远在山东,他明明知道,她这一去,或许此生他们都不会再见,可是他依然希望她去!
原来世间最伤心的事情,不是他不爱你,而是他不爱你,却还要利用你!(。)>;
103章 娶妻娶贤;娶妾娶艳()
想到这儿,二红郑重的跪在永乐帝面前,“二红对于柔仪殿早已不再留恋。只是去乐安,此事重大,能否容红儿再想一想。”
“真不后悔?”朱棣似乎有点不甘心的再次询问。
“不后悔。”二红毫不犹豫的点头了。
第二天,早朝的时候,朱棣忽然在朝上郑重宣布,已经为皇太孙朱瞻基觅得佳偶,就是昨日来自济南的“乞巧仙子”胡善祥。
钦天监早已将胡善祥的八字与皇太孙合过,结论是天作之合。
这个消息朱瞻基和彭城伯夫人其实她们早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可是突然听皇上这么一宣布,却都觉得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接受。
关雎宫里乱成一团。
“这个胡善祥是何来路?怎么皇上如此精心的为她布局出场,我们竟然蒙在鼓里?微儿怎么办?母亲大人,我可不管,这丫头是你当初向皇上来的,既然现在皇上已经宣布了皇太孙妃的人选,那我就把孙姑娘还给你,你还把她领回彭城吧。”
太子妃张翠云如热锅上的蚂蚁,说话也有点口不择言了。
“我儿如何这般急躁。我今天就是拼着这张老脸,也一定要把微儿留在皇宫。只是,看皇上推出这个胡善祥那么大费周章,这太孙妃地位是不可动摇了。不如,就让微儿做个太孙嫔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是微儿那里,你要多劝劝她她想开些。”
太子妃赶紧差小菊去叫孙灵微,小菊回来说,孙小姐听闻今日皇上的安排,躲在春和殿里哭着不肯见人。
“这孩子若是这般任性,那我们也不值得再出手了。”一直很平静的彭城伯夫人忽然变得有点恼怒了。
就在这时,关雎宫外传来小菊惊喜的声音:“啊,微姑娘来了。”
只见孙灵微眼睛通红,虽然努力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但还是看得出满面泪痕。
“孩子,你受苦了。”看到她这样一副隐忍委屈的样子,太子妃忍不住把孙灵微抱在怀里,试探着说,“我母亲打算去求皇上你做太孙嫔,如何?”
“微儿一切但凭太子妃娘娘和夫人做主。是微儿无能,不能得皇上欢心,你们不怪我,我就很感激了。”孙灵微从太子妃怀抱里站起来,郑重的跪在地下,给彭城伯夫人和太子妃行大礼。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太子妃此时看到孙灵微这样乖巧,识大体,忍不住更加心酸。
此时,她忽然想起了朱瞻基怎么没有来太子府呢?于是,她赶紧问道:“皇太孙哪儿去了?”
“禀娘娘,皇太孙被皇上召去奉天殿呢。”
奉天殿里,朱棣坐在高高的龙椅上,朱瞻基乖乖的跪在下面,在空旷的大殿里,跪在地下的朱瞻基,身形显得就如一只蚂蚁。
“皇爷爷,微妹妹是皇爷爷早年亲自在金銮殿指婚,你也明明知道孙儿钟情于微妹妹,为何今日要另选他人,孙儿斗胆问一句?”
伏在地下的朱瞻基双眼含泪,似乎已经有点无所顾忌了。
“放肆,谁说了,朕在金銮殿为你指婚了,当日只是看那小姑娘伶俐可爱,所以朕宣布将她收入太子妃宫中抚养。朕不否认这是有暗示她是给你作为婚配对象的意思,但朕并没有说,她是唯一的皇太孙妃人选。”
朱棣严厉的说。
“孙儿不懂,微妹妹到底哪里不好皇爷爷放弃了对她多年的期望?孙儿不是为微妹妹可惜,孙儿是为皇爷爷可惜。皇爷爷这么多年看人从未走眼,这次辛辛苦苦的培养了这么多年的太孙妃,却中途弃之,难过的不仅仅是微妹妹,我想最难过的其实是皇上吧?”
朱瞻基虽然有些激动,但是说话也还冷静,都是假装站在朱棣的角度他无法生气。
“瞻儿,难得,你还保持这份冷静,没有跟我哭闹,还知道懂得说话的分寸和机智。”
朱棣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朱瞻基的头,“你要知道,朕这一生,以培养你成千古圣君为己任,所以朕不容许有人来破坏朕这一千秋大业。孙姑娘没有错,错在她背后的太子妃,彭城伯夫人。孙儿,将来朕去了,你登上了皇位,你的皇后,太后,太后的娘亲,拧成一股绳问,你在这皇位上还有多少大展拳脚的空间?”
朱棣把手长久的停留在朱瞻基的头上,“不要说他们都是你的亲人。外戚专权的前车之鉴,你应该都知道,你今日立孙姑娘为太孙妃,将来她若母仪天下之后,你一定会后悔的。你信不信?”
“皇爷爷,你真的那么肯定,微妹妹将来若是当了皇后,我就一定会后悔么?”
此时的朱瞻基对朱棣的话不以为然,反而心里立下一个坚定的誓言:
皇爷爷,你错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孙儿绝对不会后悔的,到时后悔的恐怕是你才对。
但是现在他并不敢将这种想法流露出来。
他是深深知道皇爷爷做事风格的,事已至此,他也无可奈何了。
他正要颓丧的出门去,迎面而来的彭城伯夫人劈头一撞。
朱瞻基看到这个善于化腐朽为神奇的外婆一出现,立刻就来了精神。
奉天殿内,正要随安室休息的朱棣,忽然被彭城伯夫人堵在了大殿门口。
“夫人,你这是要干什么?”朱棣沉声说道,眉头隐隐有怒火。
“老身特意来恭喜皇上,觅得好孙媳妇。”
彭城伯夫人这一开口,朱棣有些意外,脸色也好看了些。
“皇上,挑中的胡家姑娘,老身早已知道,就是太祖初年大名鼎鼎的胡善为姑娘的小妹妹。胡家的女儿,个个以贤良出名,胡善祥与瞻儿,真是一桩好姻缘。”
彭城伯夫人由衷的赞叹道。
“早年你的那孙姑娘,什么都好,就是这几年,朕看她出落的越发美艳,妖娆。这娶妻娶贤,太过美貌的女子,就是在民间,都不适合当正妻,何况是将来的一国之后呢。”
朱棣见彭城伯夫人这一大堆弯弯绕,有点沉不住气了,主动提起了孙灵微的婚事。
“皇上所言甚是。”彭城伯夫人突然行了一个大礼,拜在地下道,“民间有言:娶妻娶贤,娶妾娶艳。孙姑娘是长得美丽了些,不适合当正妻,可以当一个侧室啊,不如就让他给瞻儿当太孙嫔吧。老身看瞻儿对孙姑娘也有情意。就当成全一对小儿女的私情吧。瞻儿有了贤妻美妾,自当感念皇爷爷对他格外恩典。”
彭城伯夫人这样一说,朱棣忽然若有所思,“好,准奏。就依照夫人所言。”(。)
104章 丑姑娘也有王子爱慕()
永乐十五年七月,朱棣宣布,济水畔百户胡荣之小女胡善祥为皇太孙妃,关雎宫孙灵微为皇太孙嫔。
因即将有外邦国家来访问,所以皇太孙婚礼大典,延期至冬月举行。
现在离冬月倒计时还有刚好四个月。
这四个月,是朱瞻基和二红最后相处的时光。
也是二红在明宫里度过的最后岁月。
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里,永乐帝居然也没让二红闲着,而是让她进行无聊枯燥的细作训练课程。
细作就是现代的间谍,二红见识过苏联的克格勃、美国的FBI,大学时看过《谍战风云》。
印象中,古代间谍训练课程,大概就是那些鸿雁传书、鱼传尺素、青鸟传书、黄耳传书、飞鸽传书、风筝通信这些老掉牙的传统方式。
真心觉得弱爆了。
倒是二红看到她的“间谍训练基地”时眼前一亮。
这个间谍训练基地其实并不隐秘,设在皇城根西南的驿馆旁。
整个房间都挂满了用金花点缀的深红色土耳其织锦。
在房间的凹处,有一样长沙发模样的东西,上面放着几把阿拉伯宝剑,剑鞘是镀金的,剑柄镶嵌着一颗颗晶莹夺目的宝石。
从天花板垂下一盏威尼斯琉璃灯,外形和色彩都很。
脚下踩的是能陷至脚踝的土耳其地毯。
数道门帘垂落在门前,另有一扇门通向第二个房间,里面似乎被照耀得富丽堂皇。
这房间的布置太不像中国人的宫殿了,怎么觉得那么有异域风情呢。
令二红感到高兴的是,二红的训练老师,竟然真的是一位外国人。
没错,就是一位外国人。
他非常年轻,大概16、7岁吧,他整个装束完全是一位明朝王爷世子的打扮。
一身月白项银细花纹底锦服,大片的莲花纹在白衣上若影若现。一根白丝线束着一半以上的金黄色头发高高的扎在脑后。
一双浅蓝的眼睛,棕色的皮肤显出健康的光泽,彰显出他的与众不同。
这位王子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自我介绍道:“我叫温哈喇,是苏禄国东王第三子,你们的皇帝请我给你传授一些细作方法。”
苏禄国?相当于现代的菲律宾群岛上的某个部落酋长吧?二红迅速启动现代学霸引擎。
原来,因为郑和下西洋,访问了苏禄国,于是,永乐十五年八月初一,苏禄东国酋长巴都葛叭答剌、苏禄西国酋长麻哈剌吒葛剌马丁、故苏禄峒酋长之妻叭都葛巴剌卜,各率其亲属及随从头目,组成多达三百四十余人的使团。
他们带着金镂表来朝贡,并献珍珠、宝石、玳瑁等物,浩浩荡荡的来回访了。
朱棣喜出望外,八月初八,封巴都葛叭答剌为苏禄国东王,麻哈剌吒葛剌马丁为苏禄国西王,叭都葛巴剌卜为苏禄国峒王,并赐诰命及袭衣、冠服、印章、鞍马、仪仗。
其随从头目三百余人,也各赐冠带、金织文绮、袭衣不等。
在京期间,苏禄国三王受到最高规格的接待。
八月二十七日,三王辞归,而这位苏禄国东王的三王子温哈喇自称善于训练细作,被朱棣特别留下了。
二红猜测,这三王子大概是因为永乐帝的高规格接待,乐不思蜀,故意找理由留下吧。
“你叫吴二红吧?”温哈喇忽然叫出了二红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不愧是搞细作工作的,竟然连这都知道。”二红惊叹不已。
谁知道,这位温哈喇却不好意思的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其实我都不知道什么是细作?”
“那你怎么敢在皇帝面前自称擅长细作?”二红真的觉得不可思议了。
“我……”那温哈喇王子欲言又止,似乎很难为情。
“你要是不告诉我原因,我马上把你刚才的话告诉皇上去,看皇上还会对你们那么礼遇么?”二红见他吞吞吐吐,便作势要去告诉皇帝。
“不要不要。如果我告诉你,你可不可以不生气?”他真诚的说。
“好,我答应你。”
“其实,是我在宫里住时,听到这里的宫人们谈起你的名字,偶然听说你宁愿去做宫女,也不当皇太孙妃,我见过你们的皇太孙,是个很俊秀的皇子,心里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姑娘,这样高傲,会拒绝这样的佳偶。”
二红听到这儿,忍不住哑然失笑。那种即将要离别朱瞻基的哀伤,也被这个可爱的外国王子,质朴的心思逗笑了。
什么样的姑娘?你以为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让你失望了吧,外国友人,本姑娘只是一枚长相困难的臭丫头而已。
“那么,你今天算是见识到我了,怎么样,觉得如何?”二红反正心里哀怨,所以只顾破罐子破摔了。
“你,真美!”温哈喇王子陶醉似的说。
二红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或者是,这个王子故意在嘲笑自己,于是,非常生气的质问:“你说什么?”
“你真美!”王子的声音小了点,但是眼神依然真诚,语气依然坚定。
二红发现,他说的是真心话,没有嘲笑自己的意思。
难道我已经长成了?我怎么没有觉得?二红觉得又惊又喜,她赶紧到处在屋子里找铜镜。
镜子里是一张熟悉的丑丫头的脸。
天,我依然是那么丑!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美?难道在你们国家,以丑为美?”二红愤愤的质问他。“你明明就生的美,为什么你要这样说?我哪儿惹你生气了么?”
那王子看见二红生气,神情变得很紧张。
二红看见他这样在乎自己,知道眼前这位帅气的王子真没有取笑她的意思,便不再生气了。
她忽然想起了,在现代,好多国内被称为很丑的女子反而被外国人觉得很美,这就是东西方审美的差距吧。
可是温哈喇王子所在非尔菲律宾群岛,离我们也并不遥远,审美差距不至于这么大吧。
哦,难道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这位帅气的王子竟然喜欢上了自己?
没来由啊,世界上没有对丑女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看那王子那炽热的眼神,二红觉得自己真的走了桃花运了。
哎,看来我这个丑姑娘也有王子爱慕,只可惜,是外国的王子啦。(。)
105章 外国帅哥守护神()
果然,这温哈喇王子还真是直接。
“二红姑娘,我真的……很喜欢你。刚才,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好美。”
温哈喇王子说这些话的时候,清澈的蓝眼睛里透出火一样炽热的光芒,令人有点不敢对视。
二红此时有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假装生气的瞪大眼睛:“好啊,你这是假公济私,你不是向皇上说你,最擅长于细作的本领么?”
“其实我什么细作的本领也没法教你,但我有一样最的宝贝,我把它送给你,它可以助你成为最优秀的细作。”
那王子说到这儿,忽然单膝跪下,
“在我们苏禄国,有一种灵鹫鸟,这种鸟叫做‘不死鸟’,天生就善于识别方向,而且它们非常飞行速度快,传送的信件比汗血宝马马快很多倍。最为神奇的是,如果你跟它相处愉快,时间久了,它们就会懂人语,甚至还能说话。”
啊,二红听到这儿,一下子由懵逼的状态变得十分兴奋。
“这么神奇的灵鹫鸟在哪儿?你真肯送给我?飞得比汗血宝马还快,那一定长得十分高大吧?恐怕像神雕侠侣里面的大雕一样吧,还可以给我当坐骑?”
“它在这儿……”
温哈喇王子慢慢的从怀抱里掏出一只像鹌鹑蛋那么小的两个鸟蛋出来,小心翼翼的捧在掌心。
这就是传说中的不死鸟?好你个外国友人,不懂装懂、好为人师也就罢了,还打着喜欢我的旗,送我两个鹌鹑蛋!
二红一把抓起那两只鸟蛋,就要往地上砸。
“住手!”只听一声熟悉的断喝,只见永乐帝朱棣忽然出现在二红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二红完全懵了。
“这小小的灵鹫鸟虽然称为不死鸟,但其实也最多能活100年,只是在它们鸟类里,算是长寿的了。它们是三代才能繁衍一颗蛋,珍贵的很哪。”
朱棣说到这儿,俯下头对二红道:“这蛋,在苏禄国,只有尊贵的王室成员才可以拥有一颗。王子有幸拥有两颗,却愿意把两颗蛋都送给你,可见他对你是真情一片。”
二红羞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朱棣就像爆料似的对二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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