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妻养成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萌妻养成记- 第3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思哲哥哥,古代的妃子真是可怜,就在这高高的城墙下,独守空闺,静待红颜老去!一生等待,却不知那样一个男子,是否值得!繁华落尽,满城风絮,锦瑟年华谁与共度?”在这样透满神秘与诡异的宫殿里,让人不自觉的想起千百年来,这深宫之内一代代的悲喜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当他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时,就只能听从别人的摆布。有时候,等待,也是一种希望!”洛思哲总是在适当的时候,能给她启发和引导,让她保持着心智清明。
  “等待,也是一种希望!”慕容晓晓下意识的重复着这句充满哲理的话。
  “思哲哥哥,你知道若曦吗?马尔泰若曦,一个穿越到清朝去的现代女子,与雍正皇帝发生了一段恋情,后来又穿越回来了!你说,如果真的可以穿越,去见证了那段历史,再回到这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有那样深爱的一个男子,明明在另一个空间与自己同步活着,却再也无法见着,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慕容晓晓不禁抱紧了洛思哲,生怕那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小傻瓜,现在的年轻人整天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人怎么可能会穿越呢,要是时空能让你自由的穿来穿去,那还不乱了套了!那是别人编出来的故事,专门骗你们这些小姑娘的!”洛思哲轻笑道。
  “可是现在好流行穿越哦,思哲哥哥,假设,只是假设哦,如果我穿越了,你会怎么办?”毕竟才十九岁,时下流行的东西对晓晓还是影响至深的。
  “如果你穿越了,不可以在那边谈恋爱,要等思哲哥哥穿过来找你,再把你带回来!古代没有灯没有电没有车的,可真难过!”洛思哲捏了捏慕容晓晓的小脸,认真的说道。
  “思哲哥哥,我要是穿越了,你在这里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许和人打架,不许天天加班,不许爱上别人,要身体棒棒的等着我,我会想办法回来的!要是我回来看到你和别人在一起,又或者整个人瘦不拉叽的,我就再穿回去,再也不回来了!”慕容晓晓依偎在洛思哲的怀里,幽幽的说道。
  “不许说离开的话!”洛民哲低叹一声,俯身吻住了她。虽然他不信鬼神之说,知道这世上没有穿越这回事,可每每听到晓晓说要离开的话,他的心里就会没来由的一阵心慌,似乎心里最重要的部分被抽离一般。
  这样深深的叹息声回荡在这空旷的宫殿里,被风声吹得很远很远,四周黑漆的寂静里,只有他们的深情相拥让这座在黑夜里显得倍加阴森的宫殿变得温情起来。
  “思哲哥哥,我好象感觉真的有人哦!”在洛思哲的深吻中,慕容晓晓感受着他低沉的呼吸声,而四周的风声鹤影中,似有人在龉龉低语。
  “别胡思乱想,风大了,我们也该走了!”感觉到慕容晓晓瑟缩了一下,便搂紧了她,不舍的放开她甜蜜温润的双唇,沉声说道。
  ——第二天——
  “晓晓,把这个鸡蛋吃了,你现在还长身体呢,要多吃点,等会儿飞机上的食物没什么营养!”洛思哲将剥好蛋放在慕容晓晓的盘子里。
  “老大,听说没有,昨天晚上故宫出事儿了!”方青边吃着早点,边八卦着。
  “什么?”慕容晓晓一听这话,差点儿被口里的食物给曀着。
  “急什么呢,慢慢吃!方青,什么事?”洛思哲边帮晓晓顺着背,也奇怪的问着方青——怎么就有这么凑巧的事呢?
  “我早上出去跑步,听见门口的老头儿说,昨晚故宫出事儿了!原来一个妃子住的房间,床上的被子铺开摊在床上,象是有人去睡过;原来放在首饰盒里的一个珠头金钗,早上被人发现放在梳妆台的正中间,象是有人试戴之后,又放下的!据昨晚守夜的人说,他们在入夜的时候,还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和一阵细密的脚步声。那叹息声象是个男人,而那脚步声却象是一男一女两个人!”方青神秘兮兮的说着。
  洛思哲与慕容晓晓对望了一眼,心下疑惑着:那声叹息和脚步声就是自己的,那被动过的背子和珠钗又是怎么回事呢?
  “不会是那守夜人编的吧,这故宫的传说本来就多,里面也确实有过不少冤魂,他们把一点儿动静,夸大的说出来,以增加一些谈资罢了!”洛思哲淡淡的说道,不想在这方面加重晓晓的思想负担。现在的小女孩不知为什么,比以前的人还相信鬼神之说。
  “怎么会呢,宫殿里的东西,守夜的人都是不乱敢动的,而且你也知道那里面不干净,守夜的人中间流传着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故事,没事怎么敢去动里面的东西呢?所以早上一发现异常,就立刻向上头报告。不过上头也是见怪不怪了,只是安慰了守夜人几句,便差人把东西又归回了原位,不许大家再提,也不许再扩大传播!”方青虽说也是个无神论者,但这次的事情就发生在身边,让他觉得既诡异又神奇,恨不能亲自去探个究竟。
  洛思哲看了一眼慕容晓晓,只见她脸色都变白了,便皱着眉对方青说道:“一个大男人,还相信这些无稽之谈!有时间好好想想,景市长的那个要求,到时候我们该怎么应对才是!”
  “晓晓,别听他乱说,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穿越的,都是人们编出来愚弄人的!咱们一会儿就离开了,这儿发生什么,咱们就当故事听得了!乖,别想这些了!”洛思哲又给慕容晓晓倒了杯豆浆,安慰的说道。
  “思哲哥哥,说不定真有人去过,昨天我真的听到声音了!”说着凑近洛思哲的耳边:“就是在你吻我的时候!”说完又座了回去,一双大眼睛,满是遗憾,似是对没有亲眼去看看,心里很是后悔。
  “什么?你们两昨晚在故宫?你们看到什么了?快,快说来听听!天啦,我真不敢相信,居然还有目击者!”方青的眼珠子都瞪得要掉出来了。
  洛思哲瞪了他一眼,见慕容晓晓已吃完,便毫不客气的说道:“走了!”
  说完拉着慕容晓晓就走了,完全无视方青那充满好奇的眼神。
  “思哲哥哥?”慕容晓晓的好奇可不比方青少。
  “别胡思乱想!很简单,昨天的叹息声和脚步声是我们的,那背子和珠钗有两种可能,就是收拾的人自己记错了,或者是守夜的人为了增加故事的说服力,自己编的。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回去好好准备订婚典礼!”洛思哲霸道的说着。
75 古城索忆…………小三?小三!
  “思哲哥哥,我想转系,去读历史,你说好不好!”慕容晓晓对故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几天一直在查阅资料。
  “好啊,只要你喜欢就好!”洛思哲揉揉她的头头,微笑着说道,眼里是浓得化不开的宠溺。
  见洛思哲不假思索的回答,慕容晓晓不禁有些错愕,放下手里的书,对着洛思哲深深叹了口气:“思哲哥哥,你这样会把我宠坏的!”
  “那好啊,把你宠坏了,别的人就入不了你的眼了,那多好!”看着她的眼神,有温柔的淡定。
  洛思哲从来不掩饰对她强烈的占有欲,似乎对她,怎么宠,都不过份。
  “好了,转系的事开学后再说,我们现在该出门了,约了HarryWinston店经理3点去拿戒指!”准备了近一个月的订婚礼就在后天,从B市回来后,洛思哲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订婚典礼上,希望这一次一切顺顺利利,不要再出什么意外了。
  所以从B市回来后,除了每天上午去会公司处理一些文件外,其它时间都在家陪晓晓一起张罗订婚的事儿!
  HarryWinston的设计,强调强韧的生命力,而洛思哲为晓晓选中的这款,别致的地方不在于上面有多少钻,每颗钻有多大,而是它别有寓意的造型和里面富予的意义:戒环是两根纠缠在一起的绳索造型,在戒环的外周,镶着8颗闪亮的小钻;中间那颗硕大的主钻,则是一颗极罕见的粉钻,它以璀璨的姿态屹立在四页草里,既傲世独立,又相融共生。
  纠缠的绳索表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缠缠绕绕,永不分离。9颗钻代表着相爱到永久,而四页草则昭示着在任何情况下,幸福都将伴随一生。
  在一看到HarryWinston的订制画页时,洛思哲和慕容晓晓都同时被这款粉钻独特的造型给吸引住了,它几乎栓释出了你能想到的所有的祝福和缠绵。
  所以,他们只用了一分钟的时间,便决定订下这一款,这让品牌经理多少有些吃惊。
  虽说来订制HarryWinston钻饰的人要么是达官显贵,要么是身家过亿的富翁。但一般来买的人大多分两种:一种是小三,这种女人大多不看款式,只要越贵越好;而另一种则是夫妻,这种女人一般有了一点年纪,会挑一些稳重而价格不那么高的款式。
  而眼前这对小夫妻,似乎过于年轻了些,这小女孩似乎连价钱都没看,直接选中了这款全球也只有五只的限量女戒,价值9千万人民币;而陪她来的男子看她的眼神里只有欣赏和赞许,二话没说,当场就定了下来。
  现在看来,这对年轻人确实是有眼光,知道自己适合什么——这款钻戒戴在慕容晓晓的纤纤手指上,宛若指间盛开着鲜花,绚烂而瑰丽;灵动的手使闪耀的钻顿时变得有了生命般,显得昂扬而璀璨。
  对于洛思哲来说,这似乎不再单单是一枚戒指,那缠缠绕绕的绳索,似乎代替着自己,会倾其一生,就这样细细密密的缠绕着她。
  “好看吗?”慕容晓晓将手举到洛思哲的眼前,眼睛如这钻石般闪亮璀璨,一脸的巧笑盼兮。
  将晓晓的小手放在自己的大手里,摩梭着将五指穿过她的五指与之交缠,将两只交缠的手举到品牌经理的眼前:“陆小姐,你说呢?”
  品牌经理被他们这幕手指交缠所散发出的缠绵而打动着,仅仅是一个手指交握的动作,却透出了多少温情、多少相知,多少爱宠在里面啊!
  沉浸在这和谐的爱宠之中,品牌经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敛去了生意人的世故,真诚的说道:“这款对戒能很好的衬托出两位的气质,就算是订做,也不一定有如此的完美;我为我们的戒指能找到这样匹配的主人而高兴。”
  闻言,洛思哲与慕容晓晓默契的相视而笑:是的,默契!他们之间数十年来培养出来的默契,他们之间一个眼神交互中所透露的爱意,让旁边的人都为之嫉妒。
  “思哲,你要调查的资料,我发在你的MAIL里了,我今天出发,明天上午到H市!”洛思哲的短信提醒传来凌霄简短的留言。
  “霄的调查结果传过来了!”洛思哲依然没有松开晓晓的手,只是用一只手拿出手机,按出信息,递到她的眼前。
  “那我们快回去吧!”慕容晓晓抽出手,脱下指间的戒指,立即站起身来。
  “李启瑞,H市人,文革时下放到苏州常熟,在那里呆了有三年左右,后调回H市,在H市XX南路XX弄住了两年,后因工作调动,搬离此处,后于九年前调至B市。”(很巧,李启瑞调到B市的时间,正是晓晓妈妈遇车祸去世的时间)
  “在去常熟前,在H市与妻子刘琳共同育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去常熟的三年里,其妻在H市各方活动,助其调回H市,但其间未带女儿去常熟看过李启瑞。在李启瑞调动到H市后,刘琳独自去过一次,在当地呆了两天后,离开。”
  “据农场记录,李启瑞在常熟改造态度良好,为人和气,与村民相处也很好,改造期间,他住在一位李姓的农民家,后因与该户女主人发生矛盾搬离,回H市后,曾独自去过一次村里,但只到村口便回转,后未再与该村有任何联系。”
  “只有这些吗?他的过去看似与我妈妈没有丝毫关系!原来,有些经历是可以这样被抹煞的!”看着简单的而书面化的调查报告,想起将一串珍珠项链一直珍藏妈妈,她从未提过的那些过往,也许是她生命里最值得怀念的时光,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却毫无痕迹!
  “晓晓,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下乡的城里人,耐不住寂寞,或不习惯农村的生活,都会在当地找一个女子,开始一段恋情,一旦回到城里,便将那段经历给抹杀掉,就似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你听过李春波的《小芳》吗?其实就是以那个特殊的年代为背景,讲的大多数下乡青年的故事!”
  洛思哲对于那个年代的了解,比晓晓要多许多,其实没有这些信息,他基本也能推断出这段故事,其实李启瑞还不是那么薄情,比起大多数回城的人来说,起码他还想着要找李英兰。
  那个时候,有多少乡下姑娘,不顾旁人的白眼,怀着孩子为一个不可能实现的诺言和梦想等待了大半辈子,等到孩子大了,头发白了,却也没有等来那个说要接她进城的男人。
  “是这样吗?我妈妈也只是他在那里的寂寞时候的调剂品?”慕容晓晓不愿意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
  “晓晓,上一代人,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有些不是我们能理解和接受的,但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你妈妈是个骄傲的女子,不管她当时处于什么环境下,我相信,她后来嫁给你爸爸,生下你,都有她的理由和她为之坚持的骄傲。”洛思哲对李英兰了解不多,但从晓晓的身上,他能看到李英兰的坚韧和傲气。
  “思哲哥哥,我想去妈妈的家乡去看看!”有些事情,她可以当面去问李启瑞。可现在,在自己要出嫁的时候,她只是想去看看妈妈曾经生长的地方,也或许,那也是孕育自己的地方!
  “晓晓,你还小,上一代的事情,不需要你去承担,交给思哲哥哥去处理,好不好?那些事情,你有权利知道,但我希望你知道以后,你会更加珍惜生活,珍惜生命,而不是为他们而悲伤或愤怒。妈妈在天堂,一定希望你快乐!”洛思哲不希望这些事情,在她的心上留下阴影,晓晓妈妈已经去世了,一切的恩怨也都过去了。他自私的只想把她好好的保护在自己的手心里,不要再受到任何伤害。
  “恩,我知道的,思哲哥哥你放心,我只是想去妈妈曾经生活的地方去看一看!”慕容晓晓知道洛思哲的担心,抬头投给他一个放心的笑容,但眼底的轻愁却挥之不去。
  “恩,我们明天一早就去!”洛思哲轻轻点点头。
  “霄,我和晓晓去常熟,你到了直接住到别墅来!”洛思哲给凌霄留了消息后,便驱车与晓晓出发去了常熟。
  按照凌霄所说的地址,用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便到了常熟市里的这个小村庄,李英兰的家乡。
  “思哲哥哥!”蜿蜒的石子路,路边张望的村民,这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让慕容晓晓突然间感到有些心慌。
  她生在H市,成长在H市,从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是哪里人。似乎,她就是一个没有根的浮萍,妈妈在哪里,她就漂向哪里;而后便跟着思哲哥哥,有思哲哥哥的地方,就是家。
  “恩,我们先去村支书那里,问问情况,看还能不能找到你妈妈当年住的地方!”洛思哲沉静的姿态和宽厚的嗓音,让晓晓慌张的心慢慢的定下来,一路上乡村夏天那特有的草长莺飞、蝶舞花摇间,妈妈那张操劳的脸,在眼前渐渐清晰起来。
  洛思哲今天特意开的是那辆低调的牧马人,在这些纯朴的村民看来,估计也就是大一点的拖拉机,不会在这乡间引起什么特别的关注。虽然让粗旷大气的牧马人在种乡间小路上缓慢的爬行,显然是委屈了它,不过也只有他能在这样布满石子的路上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