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_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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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_003- 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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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三月,戊辰,周于蒲州置宫。废同州及长春二宫。

  '6'三月,戊辰(初一),北周在蒲州营建宫室,废除同州和长春二宫。 

  '7'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皂纱全幅向后发,仍裁为四脚。

  '7'甲戌(初七),北周国主初次戴平日用的帽子,用整幅的黑纱从前向后包扎头发,并裁成四个帽翅。

  '8'丙子,命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淳于量为大都督,总水陆诸军事,镇西将军孙都督荆、郢诸军,平北将军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荆山缘淮诸军,宁远将军任忠都督寿阳、新蔡、霍州诸军,以备周。

  '8'丙子(初九),陈朝任命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淳于量为大都督,总管水路和陆路的军事,镇西将军孙都督荆州、郢州的军队,平北将军樊毅都督清口上到荆山沿淮河一带的军队,宁远将军任忠都督寿阳、新蔡、霍州的军队,以防备北周的军事行动。 

  '9'乙酉,大赦。

  '9'乙酉(十八日),陈朝大赦全国。

  '10'壬辰,周改元宣政。

  '10'壬辰(二十五日),北周改年号为宣政。

  '11'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杀掠吏民。

  '11'夏季,四月,庚申(二十三日),突厥入侵北周的幽州,杀害抢劫当地的官吏百姓。

  '12'戊午,樊毅遣军渡淮北,对清口筑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12'戊午(二十一日),陈朝的樊毅派军队渡过淮河到了北面,对着清口筑城。壬戌(二十五日),清口城失守。

  '13'五月,己丑,周高祖帅诸军伐突厥,遣柱国原公姬愿、东平公神举等将兵五道俱入。

  '13'五月,己丑(二十三日),北周武帝率领军队征讨突厥,派柱国原公宇文姬愿、东平公宇文神举等领兵分五路并进。

  癸巳,帝不豫,留止云阳宫;丙申,诏停诸军。驿召宗师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执其手曰:“吾自量必无济理,以后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卫上大夫,总宿卫兵。又令驰驿入京镇守,以备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还长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癸巳(二十七日),北周武帝生病,留在云阳宫;丙申(三十日),下诏所有军队停止行动。派驿使到长安召宗师宇文孝伯赶到武帝所在的地方,武帝崐握住他的手说:“我自己估计不能痊愈了,以后的事都托付给您。”这天晚上,授给宇文孝伯司卫上大夫的职位,总管宿卫兵。又命令他骑上驿马到京城镇守,防备非常事件。六月,丁酉朔(初一),武帝病情严重,回长安;在当天夜晚去世,年三十六岁。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为皇太后。宣帝初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殡,曾无戚容,扪其杖痕,大骂曰:“死晚矣!”阅视高祖宫人,逼为淫欲。超拜吏部下大夫郑译为开府仪同大将军、内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戊戌(初二),皇太子宇文即位。尊称皇后阿史那氏为皇太后。北周宣帝刚即位,便放肆地奢侈纵欲。北周武帝还没有殡葬,他毫无悲伤的样子,抚摸以前被棍棒所打留下的伤痕,大骂道:“死得太晚了!”察看北周宣帝后宫的女子,强迫她们满足自己的淫欲。越级封吏部下大夫郑译为开府仪同大将军、内史中大夫,把朝政委托给他。

  己未,葬武皇帝于孝陵,庙号高祖。既葬,诏内外公除,帝及六宫皆议即吉。京兆郡丞乐运上疏,以为“葬期既促,事讫即除,太为汲汲。”帝不从。

  己未(二十三日),将武皇帝埋葬在孝陵,庙号高祖。葬事刚结束,便下诏朝廷内外脱去丧服,让朝臣议论皇帝和皇后、妃嫔换穿吉服。京兆郡丞乐运向周宣帝上疏,以为“葬期已经很匆促,葬事刚完就不穿丧服,太焦急了。”宣帝不听。

  帝以齐炀王宪属尊望重,忌之。谓宇文孝伯曰:“公能为朕图齐王,当以其官相授。”孝伯叩头曰:“先帝遗诏,不许滥诛骨肉。齐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无故害之,则臣为不忠之臣,陛 下为不孝之子矣。”帝不怿,由是疏之。乃与开府仪同大将军于智、郑译等密谋之,使智就宅候宪,因告宪有异谋。

  北周宣帝因为齐炀王宇文宪位高望重,对他很忌恨。对宇文孝伯说:“您如果能为朕除掉齐王,就把他的官职授给您。”宇文孝伯叩头说:“先帝有遗诏,不许滥杀骨肉至亲。齐王是陛下的叔父,功高德重,是国家的重臣,陛下如果无缘无故地杀害他,那么我就是不忠之臣,陛下就是不孝之子了。”宣帝很不高兴,从此对他疏远。宣帝便和开府仪同大将军于智、郑译等人密谋,派于智到宇文宪的家里去伺探,诬告宇文宪有阴谋。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语宪,欲以宪为太师,宪辞让。又使孝伯召宪,曰:“晚与诸王俱入。”既至殿门,宪独被引进。帝先伏壮士于别室,至,即执之。宪自辩理,帝使于智证宪,宪目光如炬,与智相质。或谓宪曰:“以王今日事势,何用多言!”宪曰:“列生有命,宁复图存!但老母在堂,恐留兹恨耳!”因掷笏于地。遂缢之。

  甲子(二十八日),宣帝派宇文孝伯传话给宇文宪,想任命他为太师,宇文宪表示推辞。又派宇文孝伯召宇文宪,说:“晚上和其他王公一起来。”他们应召刚到殿门,宇文宪被单独领进去。宣帝预先在别的房子里埋伏了壮士,宇文宪一到,就被捉住。宇文宪为自己辩护说理,宣帝就叫于智和他对证,宇文宪的目光如火,和于智对质。有人对宇文宪说:“以你今天事情的趋势,何必多说!”宇文宪说:“死生有命,我难道还想活吗!只是老母亲还在,感到遗憾而已!”因此把朝笏扔在地上。宇文宪被绞死。

  帝召宪僚属,使证成宪罪。参军勃海李纲,誓之以死,终无桡辞。有司以露车载宪尸而出,故吏皆散,唯李纲抚棺号恸,躬自瘗之,哭拜而去。

  宣帝召来宇文宪部下的官吏,要他们证实宇文宪的罪行。参军勃海人李纲,以死起誓,始终没有乱说。官吏用没有帷盖的车子载上宇文宪的尸体出了殿门,宇文宪从前的官吏都散走了,只有李纲抚摸着棺木号啕痛哭,亲自将宇文宪埋葬,大哭拜别而去。

  又杀上大将军王兴,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独孤熊,开府仪同大将军豆卢绍,皆素与宪亲善者也。帝既诛宪而无名,乃云与兴等谋反,时人谓之“伴死”。

  宣帝又杀掉上大将军王兴、上开府仪同大将军独孤熊、开府仪同大将军豆卢绍,他们都是素来和宇文宪亲近的人。宣帝既然杀掉宇文宪而没有罪名,便说他是和王兴等人密谋造反,当时人称王兴等人为“伴死”。

  以于智为柱国,封齐公,以赏之。

  任命于智为柱国,封齐公,作为对他的奖赏。

  '14'闰月,乙亥,周主立妃杨氏为皇后。'14'闰月,乙亥(初三),北周国主宣帝宇文立妃子杨氏为皇后。

  '15'辛巳,周以赵王招为太师,陈王纯为太傅。

  '15'辛巳(初九),北周任命赵王宇文招为太师,陈王宇文纯为太傅。 

  '16'齐范阳王绍义闻周高祖殂,以为得天助。幽州人卢昌期,起兵据范阳,迎绍义,绍义引突厥兵赴之。周遣柱国东平公神举将兵讨昌期。绍义闻幽州总管出兵在外,欲乘虚袭蓟,神举遣大将军宇文恩将四千人救之,半为绍义所杀。会神举克范阳,擒昌期,绍义闻之,素衣举哀,还入突厥,高宝宁帅夷、夏数万骑救范阳,至潞水,闻昌期死,还,据和龙。

  '16'北齐范阳王高绍义听说北周高祖已死,以为得到了上天的帮助。幽州人卢昌期起兵占领范阳,迎接高绍义,高绍义引来突厥兵去那里。北周派柱国东平公宇文神举率军讨伐卢昌期。高绍义听到幽州总管出兵在外,想乘虚袭击蓟州,宇文神举派大将军宇文恩率领四千人去援救,被高绍义杀死一半。恰好宇文神举攻下范阳,生擒卢昌期,高绍义听到噩耗,穿上白色丧服举行哀悼,退回突厥。高宝宁率领夷人和汉人的几万骑兵去救范阳,到潞水时,听到卢昌期已死的消息,返回,占据和龙。

  '17'秋,七月,周主享太庙;丙午,祀圜丘。

  '17'秋季,七月,北周国主到太庙祭祀;丙午(十一日),到圜丘祭天。

  '18'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徵为大宗伯。壬戌,以亳州总管杨坚为上柱国、大司马。

  '18'庚戌(十五日),北周任命小宗伯斛斯征为大宗伯。壬戌(二十七日),任命亳州总管杨坚为上柱国、大司马。

  '19'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为帝太后。

  '19'癸亥(二十八日),北周国主对亲生母亲李氏尊称为帝太后。

  '20'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壬申,如同州。以大司徒杞公亮为安州总管,上柱国长孙览为大司徒,杨公王谊为大司空。丙戌,以永昌公椿为大司寇。

  '20'八月,丙寅(初二),北周国主到西郊祭祀;壬申(初八),去同州。任命大司徒杞公宇文亮为安州总管,上柱国长孙览为大司徒,杨公王谊为大司空。丙戌(二十二日),任命永昌公宇文椿为大司寇。

  '21'九月,乙巳,立方明坛于娄湖。戊申,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王官伯,临盟百官。

  '21'九月,乙巳(十一日),陈朝在娄湖建立方明坛。戊申(十四日),任命扬州刺史始兴王陈叔陵为王官伯,和朝廷百官立盟效忠皇室。

  '22'庚戌,周主封其弟元为荆王。

  '22'庚戌(十六日),北周国主封弟弟宇文元为荆王。

  '23'周主诏:“诸应拜者,皆以三拜成礼。”

  '23'北周国主诏令:“应当对皇帝朝拜的,都以三拜成礼。”

  '24'甲寅,上幸娄湖誓众。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24'甲寅(二十日),陈宣帝驾临娄湖对众官盟誓。乙卯(二十一日),分派大使将盟誓对全国宣布,使上下互相告诫防备。

  '25'冬,周主还长安。以大司空王谊为襄州总管。

  '25'冬季,十月,癸酉(初十),北周国主回长安。任命大司空王谊为襄州总管。

  '26'戊子,以尚书左仆射陆缮为尚书仆射。

  '26'戊子(二十五日),陈朝任命尚书左仆射陆缮为尚书仆射。

  '27'十一月,突厥寇周边,围酒泉,杀掠吏民。

  '27'十一月,突厥入侵北周边境,包围酒泉,屠杀抢掠当地官吏百姓。

  '28'十二月,甲子,周以毕王贤为大司空。

  '28'十二月,甲子(初二),北周任命毕王宇文贤为大司空。

  '29'己丑,周以河阳总管滕王为行军元帅,帅从入寇。

  '29'己丑(二十七日),北周任命河阳总管滕王宇文为行军元帅,率众侵犯陈朝。

  十一年(己亥、579)

  十一年(己亥,公元579年)

  '1'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门,始与群臣服汉、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辅官;以大冢宰越王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崐,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公杨坚为大后承。

  '1'春季,正月,癸巳(初一),北周国主在宫室最里面的正门接受百官的朝拜,开始和群臣穿戴汉、魏时代的衣帽;大赦全国,改年号为大成。设置四名辅助皇帝的官职;任命大冢宰越王宇文盛为大前疑,相州总管蜀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公李穆为大左辅,大司马随公杨坚为大后承。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书要制》为太重而除之,又数行赦宥。京兆郡丞乐运上疏,以为:“《虞书》所称‘眚灾肆赦’,谓过误为害,当缓赦之;《吕刑》云:‘五刑之疑有赦,’谓刑疑从罚,罚疑从免也。谨寻经典,未有罪无轻重,溥天大赦之文。大尊岂可数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恶乎!”帝不纳。既而民轻犯法,又自以奢淫多过失,恶人规谏,欲为威虐,慑服群下。乃更为《刑经圣制》,用法益深,大醮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群臣,小有过失,辄行诛谴。

  北周国主宣刚即位时,认为高祖时的《刑书要制》量刑太重而废除,又几次施行赦罪。京兆郡丞乐运向宣帝上疏,以为:“《虞书》中所说的‘眚灾肆赦’,是说因无心的过失而犯罪的,应当宽恕赦免;《吕刑》中说:‘五刑之疑有赦’,是说对叛刑有怀疑可以改为处罚,对处罚有怀疑可以改为免罪。我认真地查阅了经典,没有发现对罪行不分轻重,普天下一律大赦的记载。天子怎能几次施行非同寻常的仁慈,使为非作歹的人放肆作恶!”北周宣帝不采纳他的意见。不久以后百姓不怕犯法,宣帝自己又因为奢侈有许多过失,痛恨别人的规劝,想用威势和残暴,令下面的人畏惧屈服。于是另行制定《刑经圣制》,用刑更加严厉,在正武殿设坛进行祈祷,祷告上天以后加以实施。秘密地派左右的人窥伺观察群臣,发现犯有小的过失,便任意杀害治罪。

  又,居丧才逾年,辄恣声乐,鱼龙百戏,常陈殿前,累日继夜,不知休息;多聚美女以实后宫,增置位号,不可详录;游宴沈湎,或旬日不出,群臣请事者,皆因宦者奏之。于是乐运舆榇诣朝堂,陈帝八失:其一,以为“大尊比来事多独断,不参诸宰辅,与众共之。”其二,“搜美女以实后宫,仪同以上女不许辄嫁,贵贱同怨。”其三,“大尊一入后宫,数日不出,所须闻奏,多附宦官。”其四,“下诏宽刑,未及半年,更严前制。”其五,“高祖斫雕为朴,崩未逾年,而遽穷奢丽。”其六,“徭赋下民,以奉俳优角抵。”其七,“上书字误者,即治其罪,杜献书之路。”其八,“玄象垂诫,不能谘诹善道,修布德政。”“若不革兹八事,臣见周庙不血食矣。”帝大怒,将杀之。朝臣恐惧,莫有救者。内史中大夫洛阳元岩叹曰:“臧洪同死,人犹愿之,况比干乎!若乐运不免,吾将与之俱毙。”乃诣请见,曰:“乐运不顾其死,欲以求名。陛下不如劳而遣之,以广圣度。”帝颇感悟。明日,召运,谓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实为忠臣。”赐御食而罢之。

  另外,北周宣帝居丧刚过一年,就恣意于音乐歌舞,常常在殿前欣赏鱼龙变化等魔术杂技,连日连夜,不知道休息;又选了许多美女充实后宫,增添了不少名位称号,无法详细记录;游宴酗酒,甚至一连十天不出宫,群臣向他启奏请示,都由太监转奏。于是乐运用车拉了棺木到百官议事的朝堂,面陈北周宣帝的八条过失:一,认为“天子近来对大事多独断专行,不和宰相辅臣一同商议。”二,“搜罗美女充实后宫,仪同以上官员的女儿不准出嫁,无论贵贱都对此怨恨。”三,“天子一进后宫,几天都不出来,官员们要奏事,必须通过太监。”四,“下诏放宽刑罚,不到半年,反而比以前的制度更加严厉。”五,“高祖皇帝去绝浮华,崇尚朴实,驾崩还不到一年,而天子就竭力追求奢侈壮丽。”六,“叫百姓服劳役纳赋税,用来供养耍杂技演滑稽比角力的艺人。”七,“向天子献书中有错字,就被治罪,杜绝了献书之路。”八,“天空的星象出现了告诫的预兆,不能征求询问为善之道,修整实行德政。”“如果不革除这八件事,臣将见到周朝的宗庙不会有杀牲取血的祭祀了。”北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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