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拍打着被水气浸湿的沉重翅膀,从塘水的上方低低飞过。湿气温沌了蝉音盖中的瓣膜,使本来尖利的蝉声变得大提琴般低抑。我心里计算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有八个月了。
是的,八个月了,在我原本的世界中,八个月的时间足以使寒暑更易。但在这个仿佛被时间遗忘了的镇子上,似乎无论八个月还是八年,都引不起任何季节性的变化。热浪不分时间空间的控制着这里的一切,滋养着人们同样炽热的性情和习惯。理性和智慧在燥热的冲击下被遗失和忘却——或许一向如此,文明在有寒冷的地方似乎更容易进化。于是温热和海洋养育了基础的自然界,寒冷和陆地锻炼了人类的文明史。而在这个把文明当作垃圾一样处理掉的镇子上,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丝能令我愉悦的气息。但是我的使命在肩,以环境作为借口而同情自己的人恰恰是懦夫的表现,我非英雄,亦非懦夫,而我也不曾有丝毫愧疚,因为我来到这里,不是为了毁灭镇子,而是为了拯救镇子。
我从驺慕宜的脸上轻而易举的读出了他内心在狂烈挣扎。这个愚蠢的家伙总是把所有的心理活动如实的折射到脸上去。读懂他实在是太简单了,我有时候甚至都懒得去理会他的表情,因为那就像看潜望镜一样,一下子就能窥视到他的内心。大慕,你需要学会用自己的脑子,你明白不明白?没有智慧的勇气,只是鲁莽而已。
后背上又刺痒了起来,自从那天我被屠家的提亲队伍吓到之后,身上就莫名其妙的起了一片通红的痱子。那种钻心的痒痛感使我总是难以集中注意力,这是这个世界对我始终坚持内心的残酷反击,我真的害怕自己支持不住,在热浪的鲸吞蚕食之下,一败涂地。
我要坚持下去!——我差点喊出声来。
旁边寡言静坐了一天的驺慕宜却终于发声了。
“小昼,你说,我该怎么做?”
“提亲的事情么?”我明知故问。
“对,你知道,虽然家里面,甚至整个镇子上的人都会为屠家的提亲高兴得尿裤子,但是我不会,你也知道,我的心眼太小,只能放下一个人。小昼,我如果接受了屠家的提亲,金会伤心得死去的。”
我从身边捡起一块糟烂的瓦片,站起身来,用拇指和食指扣住它,对准角度,用力侧抛出去。瓦片欢欣鼓舞的在水面上向前跳跃了很远,才一头歪进塘里,只留下一圈圈大大小小的涟漪荡漾开来。
我把手放在驺慕宜的赤膊上,问他:“大慕,我刚才打的那个水漂怎么样?”
“打了十四个漂,太厉害了,小昼,你一向玩这个玩得最好。”
“但是,无论我抛得多好,角度多刁,瓦片多轻,跳跃了无论多少下,它最终也会沉下去的,是不是?”
“嗯,因为瓦片比水沉。”
“大慕,我问你几个问题——第一,你爱金,是不是?”
“嗯,”他拍着自己的心脏,“她就是我心里面的血,没有了她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心还能不能跳动。”
我的胸口一阵闷痛,酸涩的感觉刹那间冲进了鼻腔,我捂住自己那颗冰凉的假心,咬牙忍住。
“那,第二个问题,你觉得她爱你么?”
驺慕宜的眼光顿时温润了起来,忧郁的脸上也露出了赧红地笑容,他掰弄着自己的手指,目光远远地看着水塘对岸。
“她对我的爱,或许比我所给她的大得多。她从来不会因为我要打架陪不了她而生气,我每次打架回来,她都会鼓励我。虽然我为人粗鲁,但是她还是对我彬彬有礼。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爱我,她期望着我有更大的成就,甚至或许期望我能媲美镇子上以前的那些英雄们——可是,”他的脸色变得无比凝重起来,双手也开始神经质的捶击自己双腿,“可是,那一仗,我打输了!我输光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她的音讯了!她肯定躲在家里,伤心得避开别人,一个人痛哭——因为我太令她失望了,我原来以为自己有多么强大,但是现在,我就像一个他妈的软蛋一样躲在这个地方!不敢见人,不敢见她!”
他抓住我的双臂,涕泗滂沱的大哭起来,我觉得自己胳膊上的肉在被深深刺痛着。
我用尽全力,从他的紧握中抽出手来,狠狠的一拳打在他的肩膀上。
“喂,大慕,你是不是男人?!你是不是我兄弟?!是不是驺家的儿子?!”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怒气冲冲的脸,或许他根本没有想过我会如此愤慨。
“我问你第三个问题:对自己的理想,你还有没有信心?”
“可是,季风会的势力都让我给败家了……”
“我不问什么可是,我只问你,你还有没有信心,你还想不想统一镇子,你还想不想做镇子上的英雄?如果你想的话,我全力帮你,如果不想的话,那你就像乌龟一样每天缩在这里不用抬头了!”
驺慕宜霍的站起身来,狠狠的一拳回击在我的肩上,用洪钟一样的声音瓮声瓮气地说:“妈的,小昼,只要你对我有信心,我有什么可怕的!”
我揉揉被打得发酸的肩膀,看着傻乎乎乐着的驺慕宜,真是哭笑不得。
“那好,大慕,现在就有一个恢复季风会的好机会。屠家不是要和咱家联姻么?你如果同意的话,正好可以兵不血刃地把他家的赤血所兼并过来,加上屠家在镇子上的名气和势力,登高一呼,原来季风会的追随者必然信心爆棚重投门下,到时候再伺机和东北势力决战,肯定会赢的!”
“可是,金……”
“大慕,你要成了英雄的话,镇上的哪个女生不会崇拜你?你还不就是镇子上的老大?”
“那倒是……”
“到时候金肯定会欣慰异常的,你如果还喜欢她,就和屠家断绝关系再迎娶金好了。”
“那屠芙……”
“大慕,你想做镇子上的英雄,还是做像校长那样的狗熊?”
“当然是英雄!”
“要当英雄,就要心狠,就不要给自己寻找借口!”
“知道了,小昼,金,就先交给你了!”
我点点头。
驺慕宜搬起一块大石头,咚的扔进塘里,然后把肌肉横生的两臂举过头顶,撕心裂肺的长叫一声。
自从大慕同意和屠家的婚事之后,驺妈妈每天都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恶心样子,老驺虽然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是脸上也时不时会不小心漏出一丝甜得发腻地笑容。这令我开始着实厌恶起这个家庭来,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当货品一样变卖,真不知道我怎么会沦落成此中一员的。
那个烛热的黄昏时分,我在探望驺慕宜返家的路上遇到了屠芙,她慌慌张张的朝我笑了一下,踩动机车油门就向前冲,我急忙调转车头,加速行驶,一会儿就撵上了她。
我使劲按着喇叭,示意她停下来。
屠芙被追得迫不得已,把车靠到了路边,我跟上去,跳下车来,狠狠盯住她。
我不得不承认,当她不弄出那些俗烂的化妆,不说那些粗臭的话语,素面朝天的话,她还是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这也多多少少减少了一些我怂恿驺慕宜同她结婚的愧疚感。
“你,他妈的,为什么违约?”我故意大大咧咧地问道。
她把头低得不能再低,掰弄着灵长的手指,声音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变得温存起来,她嗫嚅着说:“我……小昼,我对不起你,咱俩在一起的事情被我家发现了……他们看不上你,他们要我嫁给大慕……”
“谁他妈要娶你了?我问你,为什么违约,为什么不给我关于我身世的谱牒?”
“我那些天被看住,爸爸不让我一个人活动,根本没有机会下手……”
“那现在呢?”
“现在好多了,自从跟大慕订婚之后……”
“那从今天起,再宽延你多长时间能够搞定?”
“我结婚之前吧,驺慕宜好了,我们就该准备结婚了。”
“那好,反正这些日子我还要忙别的事情,给你最后一次赎罪的机会了,记住。”
“我知道……”
我把自己的摩托车掉头过来准备离开。
“小昼!”她忽然喊道。
“嗯?”我回头看看她,发现她满眼泪水。
“我他妈的是真的喜欢过你!”她的声音重新沙哑了起来。
“知道了。”我一边冷冰冰回答着,一边轰起油门,扬长而去。
在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就是屠家老爷子果然是看上了驺慕宜一表人材,年少有为,比自己那两个不争气的儿子强很多。因此也趁着大慕战败的时机,主动示好,想把他拉过来,让女儿和女婿一起继承自己的事业。而在我意料之外的事情,却是我没有预计到,屠芙两个窝囊废哥哥面对外人继业的情况,一改往日温吞愚蠢的样子,跳出来声嘶力竭的反对自己的父亲。老屠虽然一向铁腕,但这次的对手毕竟是自己儿子,不可能全用暴力的手段解决。屠芙即使看不起两个哥哥,但碍于这次的事件和自己有关,也只能避嫌。这场风波自然也延及到了驺家,驺妈妈似乎对这种功利性质的争斗毫不关心,她的目标就是要给驺慕宜找一个能生儿子能干活的机器,现在她理想中的儿媳妇基本到手,其它男人们关心的事情都随他去。老驺倒是经常愁眉紧蹙,我明白他有着和我一样的主意,不过性质不同,我是想拯救这个没有年月概念的镇子,他只是想在儿子身上实现自己年少未竟的梦想。
我看到他跟往常一样,皱着像他脸色一样粗黑的眼眉,坐在门槛上吧嗒吧嗒一口口抽着水烟。
我也走过去,坐到他的身边,背上的痱子又痒了起来,我不自然的扭着胳膊去抓。
“小昼,起痱子了吧?别乱抓,弄破容易起脓疮。”老驺慈爱地看着我。
“老驺,你这几天不高兴么?厂子里面也去得少。”我问他。
“呵呵,有工人们看着,我发愁什么?抽子杆销量也一直不错。”
当然不错了,我心里想,这几个月你儿子没少给你的抽杆做促销。
“是不是为大慕的婚事发愁?你多宽心点,大慕肯定会有作为的,不像我。”
“小昼,”老驺忽然感慨起来,“其实你才是真正有出息的孩子,你刚生下来的时候,脑袋上就有一道红白相间的气环。”
“在这间屋子生的?”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不是——小昼,我一直以你为骄傲,甚至比大慕还宝贝你。”
为什么他要用“甚至”呢,是不是因为大慕是他亲生的,而我不是——我当然不是,我怎么会是这样一个愚笨家族的后代呢?
“老驺,你有什么事情就跟我说,我也不小了,能帮上家里的自然应该出力。”
“没什么事,你这孩子,就会瞎想。”老驺用它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脑袋,感觉就像篦子篦头一样,嘶啦嘶啦的声音响在安安静静的院落里。
“我要是帮不上家里什么忙,那我也没脸在这个家里吃饭了。”我装作义愤的样子站起来。
老驺一把拉住我:“小昼,你别这样——其实,昨天老屠找我,当着他们全族说明白了,咱们家和他两个儿子,谁能先找到鸩羽贲头,将来谁就继承他的帮派。”
“鸩羽贲头?”
“就是鸩鸟的羽毛,还有贲的脑袋。屠家赤血所的贡物,以前这些鸟兽多的时候,找起来并不难,现在,只能深入北山那片老林子去碰碰运气了,那里面谁都没有走进很远过,不知道是凶是吉。我都准备好了,明天一个人上路。”
“老驺,你看得起我么?”我问。
他把水烟袋从嘴里拿出来,呆呆地看着我。
“鸩羽我想我能够找到,至于贲头,你要进老林子的话,带上我,我不是文质彬彬的懦夫。”
说完这话,我站起身来,拍拍短裤后面的灰土,径直朝着院外走去。
二十一、
我眼睁睁地看着。
咖啡女孩把园艺女工的遗体打扮得异常素净,但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火葬场工人把她像货物一样抬下来,连同那个包裹着她真正心脏的布袋一并扔进焚化炉内,旋转按钮,一股青白色的烟从高耸的烟囱里飘了出去。
咖啡女孩拉着我的手,仰望着那烟消散在冰蓝的天空中,然后转过头来看着我说:“靠,我当初要知道死后被人这么摆布,早就不想自杀了!”
“她去哪了?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现在还能去哪里?”我喃喃自语。
“喂,你少跟我说这些哲学性的话题好不好?别以为我懂得比你少,我早前忧郁症的时候,多艰深地问题没有想过?”
“比如?”
“比如那次蹈河自尽之前,我就看着河对岸,想:那边有什么?我记得清清楚楚,从这边望去,那里是一条堤坝,肃穆的堤坝,比我爸爸的脸色还要正经。可是堤坝那边呢,我看不到。当时好奇心激越起来,我就爬上这边的一棵柳树,哈哈,别笑话我,我小时候跟假小子一样,什么事情都会。
“我在柳树上向对岸看去,可是目光还是越不过堤坝,于是我就往更高处爬去,可堤坝不知道是谁设计的,仿佛会增长似的。我爬多高,它就长多高,怎么也看不到对面的风景,始终是那条黑沉沉的堤坝,板着脸看着我。
我当时就想,这估计是设计师存心设计的一种视觉误差,利用高度啊,环境啊,把人的视线转移或者屏蔽掉,所以呢,总给这边的视者造成一种神秘感。我就坐在树杈上,抽烟,吃樱桃,幻想着对岸的事情……”
“吃樱桃?”
“是啊,喜欢咬破樱桃红红皮肤的那一瞬间,特喜欢那种声音。当初每次去寻死,我都带着一把樱桃来着,心想如果死后地狱那边不产樱桃,想想临死前一刻还在吃,也不至于特别怀念。我吃完樱桃,把核放在口袋里面,手插进口袋中,数了一下,有三十二颗。因为是准备自杀,所以努力想把临别这个世界前的每一刻都记得特别清晰。我边数樱桃边试图猜测对岸堤坝那边的样子,这种事情在小时候最拿手,这种想象风景类的命题作文,我总能写的相当逼真。可是那天,坐在高高的柳树杈上,迎面吹来河边凉爽的风,还有鸟儿啊什么的在身边飞来飞去,理应比关在死沉沉的教室里更能激发想象力吧?可偏偏就是不能想象出来对岸的风景,闭上眼睛,努力想也不行。就好像对岸是一个巨大的黑洞来着,什么光线啊,想象力啊,钻进去就再也反馈不回来。
“我的头当时轰的一下,心想自己真的完了,连想象力这东西都丧失了。说实在话,那一忽儿真的特别失落,就像现在丢了一大笔钱一样的感觉。我于是捻灭烟头,把樱桃核攥在手里面,想想以前快乐的事情,努力让自己微笑起来,我可不希望自己死后的脸色有多么难看,让收尸的人都厌恶。
“后来的事情也跟你说过了,我被冲到了对岸,又被送了回来。当我在此岸醒来的那时候,看着这边的星空,我忽然明白了:人常常在拥有此岸的时候,却永远眺望和畅想彼岸。然而当某一天,我们摆脱了此岸,踏上彼岸的时候,才发现风景也不过如此,才发现其实我们真正想要的,是彼岸的对立面的一切。”
她讲完,定定地看着我,说:“晓得了?”
“似乎明白了一点,是那种藏在心头找不出语言来形容的感觉,容我睡觉前好好想想吧。”
一个工人气呼呼的从里面冲出来,向我们疯狂的招手。我和咖啡女孩知道是骨灰已经出炉,赶紧跑过去。
“你们!之前我问过你们,她身上的饰物啊什么的都取干净了没有,你们说没有任何不能焚烧的饰物了,可是现在你们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那个工人愤慨万分地把一个拳头大小、光滑洁净的水晶球塞给我们,我甫一接过,就被一种砭人肌骨般寒冷瞬间穿过我的全身,差点失手把它扔到地上。
咖啡女孩急忙把水晶球从我手中接了过来,跟那个工人频频道歉,最后不得不再多添上一笔违约费,然后万事大吉,工厂心安理得的拿着那点彩头走了,把一个沉甸甸的骨灰盒丢给我们。
咖啡女孩抚摸着那颗亮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