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盗墓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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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盗墓之王- 第2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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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风,你太年轻了,再过几年,三十岁之后,你一定不会再说这种空幻的大话,我可以跟你打赌。”她和气地笑了。
    我很希望她能摘掉那张面具,以鲜花一样的本来面目示人,如果仅仅为了大哥,就将自己覆盖在丑陋的面具下过下半生的话,实在是太可悲了。
    “你在想什么?”夕阳斜射在对面的丛林顶上,泛着悦目的金光。
    我笑着回答:“如果我有一个像你这么漂亮的姐姐,一定会帮她买最名贵的化妆品和首饰,让她每天都容光焕发,活得快快乐乐。”她是大哥的女人,理论上应该是我的大嫂,我希望她能变得快乐起来,充满信心地跟我一起寻找大哥。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像她这样的成名高手,会以一当十,所起的作用甚至比苏伦更大。
    何寄裳陡然长叹:“我们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他也没对我承诺过,但我知道,从见到他出刀斩落山豹头颅的那一刻,我的身心已经全部属于他。遵照苗人的规矩,女孩子一旦有了意中人,便会为他守身守节,遮住自己的脸,不让另外的男人偷看半眼。更有甚者,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被陌生男人碰过摸过的话,会直接挥刀砍掉,毫不犹豫。不过,那都是过去了,这个年代,汉人女孩子开放得像座空城,苗人女孩子一进入繁华都市,自然而然地染上了那些恶习,成了苗人中的败类……”
    我微笑着停止了这个话题:“何小姐,关于那隧道,你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吗?比如字迹、牌匾之类?”
    历史长河中,任何一个年代的人类都是好大喜功的,习惯于在已经完成的工作成绩上勒石树碑,记录自己的功勋。如果有碑文石刻的话,马上就能找出这隧道的来历。
    何寄裳轻动鼠标,翻出了另外一张七弦古琴的草图:“这个,刻在隧道的左右两侧,一模一样的两只,琴上铭刻着‘雎鸠’两个篆字,其他没什么发现。”
    黑白草图对于研究古琴的来历毫无帮助,没有渊博的古琴专业知识的话,所有的古琴在自己眼里根本没什么区别,所以,古人才有“对牛弹琴”的成语。不过,我知道有两兄妹,对古琴的研究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绝对可以用“古琴活字典”去形容他们两个,顾知今与顾倾城。
    隧道外面刻着古琴,难道这条古怪的通道,是一个热爱古琴的人开凿出来的,然后以古琴为标志,留下了自己的大名?
    在另一张放大的草图上,我看到了一个小篆方印,的确是“雎鸠”两个字。
    如果顾倾城在这里的话,肯定会有所发现,她的冷静睿智,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某些方面,她的处事手法甚至比苏伦更完美,犹如一套精确的电脑程序,一丝不苟地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任何人无法阻挠。
    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再次接近大哥的影像出现的时刻,我站起身,指着那三台摄像机问:“要不要再试验一次?”
    何寄裳摇摇头:“不会成功的,在这个地区已经试了几百次,刨除一切人为因素,仍旧无法保存图像。”
    我轻轻敲了敲自己的额头,相信若是把在本地使用过的信号记录介质送到特种实验室去检验,一定会发现磁力线异常的现象。真的能够在山体下面发现巨大的磁铁矿的话,将会把这片空寂的大山,变成一座无限采掘的金山。
    昨天被磁化的腕表已经交给飞鹰保管,我只是担心在特殊时段出现的强磁场,会不会对大家的思维系统造成极度的损伤。
    “我们出去吧,还有,请安排一个可以深挖的地方,我会让人掩埋李老爹的尸体。”
    护寨神的嗅觉系统灵敏异常,埋得浅了,尸体难免再受戕害。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来看,百善孝为先,让李尊耳的尸体葬于蛇腹,是对李康最大的打击。我希望能维护探险队每一个人的权益,只有做到这一点,队伍才会有凝聚力。
    何寄裳嘴角牵动了一下,做出“何须如此”的表情,但还是顺从地答应着:“我会在埋葬地点下蛇虫禁药,尸体就不会有事了。你们汉人的某些习惯,真的是迂腐又麻烦,不如山寨苗人来得直爽痛快。”
    我忍不住笑了:“你说得对,但是藏人喜欢‘天葬’,却不欣赏苗人的‘虫葬’,就像你们苗人喜欢‘虫葬’,如果哪一天被迫改用鹰啄‘天葬’,岂不也是要奋起反抗?”
    走下石阶,还没走到寨门,我口袋里的卫星电话陡然响起来,上面显示的是一个极其陌生的号码。
    我稍微愣了一下,何寄裳伸手向前一指,东南方向的土坡上,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光头男人,手里也举着电话。
    “看那男人,只怕有些古怪!”何寄裳迅速取出望远镜,先递给我一只。望远镜里,那个男人满脸诚恳的微笑,右手按在胸前,向寨门方向弯下腰,犹如山民们欢迎外地人的礼节。
    我看懂了他的唇语:“电话、电话……”马上按键接听。
    “风先生你好,久仰阁下在江湖上的大名,今天光临西南马帮的地盘,令我们蓬荜生辉,不胜荣幸。”他的声音柔和悦耳,一口纯正的国语,年龄大概在二十五岁左右,肩膀宽阔,看上去像一头养精蓄锐的超级猎犬。





    第二部 一笑倾城 7胭脂
    下载TXT。(xiazaitxt) 更新时间:2008…3…19 23:42:27 本章字数:6837

    夕阳的余晖包裹着他的白衣,飘飞如云,我能断定,他身上没有携带武器,但身后的丛林里却至少藏着四十余人,有十几个黑洞洞的狙击步枪的枪口,从枯树乱草间探出头来。
    村寨里的人毫无防备,并且木楼根本不具备防弹作用,即使战斗开始,大家就近躲进楼里,也会被对方开枪盲狙穿杀。
    “过奖。”我保持高度警觉。
    狙击手的位置距离寨门约六十步,我和何寄裳就像两个最醒目的活动靶子,附近没有可供隐蔽的掩体,对方一旦开火,马上非死即伤。很显然,我们一出木楼便被纳入了对方的狙击镜,而寨门口则是进退两难的最佳狙杀地点。
    “我们老大想跟风先生谈笔生意,特派我来通知你一声。大家都是久在江湖的人,现实环境如何,你也很清楚,只要进了丛林,就是马帮的天下,是生是死,由我们老大说了算,对不对?”
    他的态度很嚣张,表面伪装出来的彬彬有礼,掩饰不住“大局尽在掌控”的得意。
    “对,请讲。”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想连累身后所有无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闯荡江湖,不单单要有拼命的热血,更得有屈曲忍耐的气度。
    “狙击镜会受夕阳光线的影响,我们只要向正南方向移动十五步,眩光会令狙击手进入视觉暂盲的状态,十秒钟时间,足够逼近杀敌了。”
    何寄裳微笑着说了这句杀机凛然的话,大家都明白,在高倍狙击镜下,我们脸上的任何表情,都逃脱不掉狙击手的观察。
    “你错了,向南三十度角的位置,三十步外树顶;正东五十步,树后,都有狙击手潜伏着。马帮的实力,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零散颓败,否则,早就被山外的力量吞并了,还能支持到今天?”我没有回避自己的口唇动作,对方可以使用唇语,自然也“看”懂我说的话。
    这是一个标准的口袋阵,我们无论怎样移动身体,都会在三方面狙击手的近似直线瞄准点上。十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子弹就会呼啸着近身。
    何寄裳调整望远镜观察这两个方向,黯然长叹:“你说得对。”
    我不会故弄玄虚,每次临危时,只会实事求是地对比双方实力,从中找出最明智的行动方式,比如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毫无选择余地。
    “风先生果然聪明,哈哈哈……”年轻人笑起来,抬起右手用力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拇指上戴着的一个银嵌红玛瑙指环,发出殷红如血的光芒。
    “胭脂?”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不错,我是胭脂。”他的表情越发显得得意而亢奋。
    据国际犯罪心理学家权威的诊断,如果一个外表正常的男人,故意起女人名字或者使用女性特征明显的饰物,代表他内心里有超过五成的女性倾向。这样的男人恰好成为匪徒的话,又恰好可以自由行使权力,将成为比正常匪徒更强悍、变态、冷酷十倍的超级杀人狂,根本无法用常理衡量,也不可能受所谓的“江湖道义、黑道规则”所束缚。对付这种人,要么远远地趋避,要么一击必杀,免生后患。
    无疑,胭脂就是这样一个超级杀人狂。
    “老大说,山里的藏宝他占九成,山外人只能拿走一成。同意这一点,大家相安无事,你寻你的宝,我抽我的成,不同意的,马上就死,别耽误了大家轮回做鬼或者转世成神,听懂了没有?”
    胭脂一直在笑,肤色白皙细腻,弯着细眉,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像个非常善于保养的戏子。
    我立刻答应:“没问题,成交。”其实,任何人都该明白,跟马帮的人谈论合作分成,比与虎谋皮的难度更大,最终结果,不要说一成,能不能活着离开大山都是未知数。
    “风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咱们以后有机会慢慢聊——”胭脂缓步后退,隐入丛林里。狙击手们也极有秩序地退走,一看便知道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何寄裳郁闷地叹了口气:“逼到家门口上来了。”
    她是个使毒的行家,对于攻杀阵势却不太精通。如果想在这里永久立足,单凭一个孤寨怎么行?现代化的狙击武器,五百米到一公里内,弹无虚发,很多时候,连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就中弹倒下了。
    西南马帮的人只是不想动她而已,一旦攻击开始,现有的五毒教门徒,根本没有防范能力。
    我一直在想,苏伦的失踪会不会与马帮有关系?之所以这么想,我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有病乱投医,而是很理智地把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在马帮眼里,苏伦是比我们早一批的探险队,当然也会用“抽九留一”的规矩来对付她。“会吗?不会吗?”这道选择题反复在我脑海里翻腾着,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黑瘦的影子在右边木楼角上躲躲闪闪着。
    “谁?”何寄裳率先喝问出声。
    那个人畏畏缩缩地转出来,向我们堆着笑脸:“风先生,是我,巴昆。有件小事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是关于驴子的……苏伦小姐和席勒先生骑过的驴子。”
    巴昆的瘦脸上嵌着一双黄褐色的小眼睛,不时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我恍然发觉,自己一直忽视了那两头驴子,不管是席勒曾经骑过的妃子殿那头,还是村寨里被何寄裳收留的这头。也许是接踵而来的变化让自己的大脑有些混乱的缘故,只看到驴子活着,浑身没有伤痕,就以为它们身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
    “等一会儿再说,我们还有事。”何寄裳替我回绝了巴昆,距离影像出现的时刻越来越近了,那才是她最关心的。
    巴昆连连点头,唯唯诺诺地退回去。
    他能发现什么?不会说话的驴子能告诉他什么?刚刚由胭脂带来的不快马上被巴昆的神秘表现冲淡了。作为丛林里的猎手,他们往往能从别人不注意的角落里发现很多东西。这一次,他发现了什么呢?
    何寄裳已经换了另外一块腕表,不停地低头看着,一分一秒地计算着时间。
    我盘腿坐在草地上,心事重重,思想被分成了四五处,特别是何寄裳说的深入兰谷的实际情况,如果一切未知的地点都在山体下面,那么,苏伦此前做的所有准备工作岂不都白费了?
    当务之急是调集人马,火速赶到她说的那个隧道外面,做最准确的实地勘测,不相信任何道听途说。
    蒋光、蒋亮兄弟说过的话,已经被彻底推翻,他们应该是被空空小生骗了——一个成名的盗墓贼是很少说真话的,这是生存竞争的需要。那么,空空小生一定是进入过阿房宫了?只要有人去过那里,我就有信心沿着同样的路径进去。
    “风,时间超过一分钟了,怎么那些影像还没出现?”何寄裳有些不安。
    的确,二楼的窗口静悄悄的,我能清楚地看到没来得及收拾的满地血污狼藉。昨天的强磁场也没再出现,她戴的腕表一直平稳而轻松地工作着。
    又过了五分钟,何寄裳黯然长叹:“看来,天哥不会再出现了,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我沉默地摇摇头,自然界的神秘现象,百分之八十以上是人类应用物理学所无法解释的。何寄裳恼火地在一棵枯树上狠狠拍了一掌,满树枯叶簌簌地落尽了。
    “你猜,天哥会不会去了那隧道深处,去了传说中的天梯、地下墓穴?”她的心情变得烦躁无比,思考能力急剧下降,只是一味地随口乱问。
    “哲学家说,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亲口去尝一尝才可以。何小姐,要想解开你心里的迷惑,明天随我们一起上路好了,或许我碰巧能破解那些拦路的石柱,大家精诚合作,一定能追着前人的足迹,找到想要的东西,怎么样?”我们要追索的目标应该是殊途同归的,如果大哥留下过什么线索,必定就在兰谷尽头。
    何寄裳忽然警觉地抬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想借助‘碧血夜光蟾’,避开飞蛇的侵扰——”
    这一刻,她像只受惊的野兽,脸上骤然浮现出浓重的杀机。为了“碧血夜光蟾”,她才被毁容逐出门墙,流落于江湖,当然会把那宝贝视如生命。
    我笑了笑,起身向寨门走,在这件事上,最好的解释就是不加解释,让事实说明一切。遇到何寄裳之前,我的目标是过兰谷去天梯,丝毫没把“碧血夜光蟾”考虑在内。她不愿加入,我绝不勉强,更不会觊觎别人的宝贝。
    “喂,别走!”何寄裳弹身一跃,飞过我的头顶,拦在前面。
    我冷静地看着她的脸:“何小姐,你大概是误会了,我们明日一早上路,在这里打扰了你两天,非常感谢。”
    她仍在极其怀疑地审视着我,我绕过她,一直走进寨门。
    “风先生,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巴昆哈着腰飞跑过来。
    我暂时想不出驴子身上的秘密,看着他贪婪又可怜的样子,直截了当地问:“你要告诉我什么?价值多少钱?”
    前人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为了快速得到有用的情报,我最常用的手法一直是金钱开路,往往行之有效。
    “五……五百块,人民币。”巴昆兴奋地直了直腰。
    我点点头,低声吩咐他:“说吧。”
    他立刻清了清喉咙,稍带紧张地说下去:“席勒先生出现后,大家忙着抢救呼唤,是我把驴子牵住拴好的。我发现它脚上的皮掌都不见了。进山之前,我按照苏伦小姐的吩咐,把所有征用的牲口去掉铁掌,更换了皮掌,以利于行走山路。结果,其他驴子的皮掌都在,唯独这一头的不见了。”
    我们一边谈,一边向拴着驴子的那栋木楼走过去。
    村寨里的人个个都很平静,并没意识到西南马帮的人曾经虎视眈眈地到达了寨门,又悄然而去。包括飞鹰手下的队员在内,都缺少这种应有的戒备意识,这样的战斗状态,绝不会是胭脂带领的那队人的对手。
    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新想法:“在苏伦的探索计划中,除了李康这伙人、飞鹰这支队伍,会不会还存在着另外一队伏兵?”
    苏伦做事很小心,应该比我更清楚飞鹰的战斗力,所以完全有可能做到“狡兔三窟”,在两路援兵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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