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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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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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
  “多少?50?”
  我没有回答。我得赶紧出去,教士们就是在这厅里换装的,穿衣、脱衣、扣扣子、系腰带,一切都在这里进行。
  “嗯?多少?50?”
  他急了,我也急了,回答说:
  “还要多,10万。”
  只见G的手哆嗦起来,变得非常笨重。手指不小心抓破了布料和浆硬的花边。他的嘴脸贪婪地抽搐着,由于光线昏暗,我看不清它到底是丑陋还是美丽。到了卢瓦尔河岸边,我们才恢复了安静。我们坐在沿岸的草地上,等待头班货车的到来。
  “你还真有两下子,对那东西倒挺内行的。要是我,花边肯定就不要了。”
  就在这个时候,居伊建议我进一步同他合伙干。
  “你只要给我出点子就行了,具体我来干。”他对我如是说。但我拒绝了他的要求。
  在盗窃这个行当里,是不可以由一个人出谋划策,另外一个人付诸实施的。行窃者必须随机应变,根据意外的情况随时对原来的决定进行修正。说到底,居伊只看到小偷生涯中富丽辉煌、金光闪耀的一面。但在我看来,小偷生涯暗无天日、匿影藏行、危机四伏,无异于虎口拔牙,跟他的日子一样难过。但行窃的风险另有一番滋味,不像从屋顶上摔下来粉身碎骨;被追的飞车撞到一堵墙上爆炸起火;被手枪击中饮弹身亡。我这个人见不得大世面,扮演不了大角色,比如为盗窃教堂至宝而装扮成红衣主教,为了甩掉竞争团伙而乘坐飞机逃之夭夭。这些豪华的游戏与我无缘。
  居伊偷车时,总要等到车主出现后才踩油门把车开走。他故意嘲笑车主的可怜相,只见车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汽车抛弃了主人,乖乖地被小偷开走。这对居伊是一大开心乐事。他放声大笑,笑声像敲铁板一样生硬、做作,然后开足油门,旋风般飞车而去。看到被盗者惊呆失措、愤怒屈辱的样子,我很少不感到难受的。
  我出狱后,与居伊又在一家拉皮条酒吧见了面。这是有名的“别墅”酒吧。墙上贴满了签名照片,大都是一些拉皮条的掮客,尤其是拳击手和男舞伴。居伊囊中羞涩,因为也刚出狱。
  “你难道找不到什么门路干干,不是吗?”
  “我有办法。”
  我低声告诉他,我准备盗窃一个朋友,他有几件艺术品,要卖到国外去。(不久前,我写了一部名为《鲜花圣母》的小说,小说的出版使我有幸结交了几个阔朋友。)
  “要干掉那个人吗?”
  “大可不必。听我说……”
  我重新吸了一口气,凑到他跟前。我改变了搁在柜台把手上的双手位置,挪动了一下大腿,随时准备一跃而起。

  “听着,可以把他送进监狱蹲一个礼拜。”
  我不能说居伊的容貌走样了,但他的整个脸色的确风云突变。只见他的脸一动不动,也许已经僵化了。居伊蓝色的目光严厉逼人,弄得我顿时惊慌起来。他侧了侧头,不停地看着我,更准确地说是死死地盯住我,要把我钉在原地似的。我猛然体会到一句常用语的含义:“我掐死你!”他回答的声音很低沉,虽没有抑扬顿挫,但每个音节都打中了我的要害。那话语脱口而出,像石柱一样强硬,如打桩机那样有力。但由于声音很克制,很单调,他的话就更显得压迫和实在。
  “怎么样,这话可是你说的,让诺。刚才是你说的,要把一个汉子送进监狱去,没错吧?”
  我的脸顿时跟他一样木然不动,也已经僵化了,但是故意绷紧的。他脸上乌云密布,暴风雨就要来临,我的脸则坚如磐石,刀枪林立,准备从容对付他的闪电雷鸣。我知道,他势必威风扫地,瓦解为鄙视,便硬着头皮顶他一阵子。但我迅速考虑找个下台阶,不让他以为我真的会采取卑鄙行动,铤而走险。我需要时问。于是我闭上了嘴巴,任凭他向我脸上发泄惊异和蔑视的情绪。
  “我可以干掉那个家伙。只要你愿意,我支持,我来收拾那家伙。你尽管吩咐就是了。唉,你说,让诺,你想让我干掉他?”
  我依然不开口,只是盯住他看。我料想,我的脸是猜不透的。居伊必然看到我的表情很紧张,以为我正处于极端严重的时刻,因为我已下定决心,矢志不移,令他惊心动魄。诚然,我畏惧他的威严,因为他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么具有男子气概。他坐在酒吧高凳上,两条大腿肌肉发达隆起,长裤的平滑布料无法掩饰,只见他的手放在大腿上,显得强健、厚实、粗糙。我虽然难以明确界定居伊与我们身边的掮客们到底有什么共同的气质,但他们的确一样具有邪恶、阳刚、愚蠢、漂亮、排场、黏糊等气味相投的东西。居伊压倒了我。“他们”压倒了我。
  “你自己明白,把人投入监狱是怎么回事。我们俩都是过来人。行了,这事干不得。”
  他本人是否背叛过或出卖过他的朋友呢?他同一个警察的关系非同寻常,我既害怕又希望他是一个枕边告密者。害怕,是因为我有被揭发的危险;害怕,还因为他可能比我捷足先登搞背叛;希望,是因为在我的下流营生中有了一个伙伴和支持者。我完全理解失去影子相随的旅行者的孤独和失望。我依旧一言不发,只目不转睛地看着居伊。我的表情定了格。我改口的时刻尚未到来。他在大惊小怪的泥水中跋涉,我等着他失足的时候。然而,我又不能不注意到他对我的鄙视,只听他说:
  “但是,让诺,我把你当我的兄弟看待。你明白了吧?要是这里有哪个家伙敢打倒你,我就剥了他的皮。可你却对我说……”
  他放低了声音,因为几个流氓挨近了我们。(也可能有妓女偷听我们的谈话。酒吧人多口杂。)我故意让目光更强硬起来。我紧锁眉头,咬紧牙关,双唇紧闭,继续保持沉默。
  “你晓得,要不是你,而是另外一个人劝我干这类事……”
  尽管我背着自我保护的意志外壳,但我受到他假手足之情却带有蔑视的甜言蜜语的侮辱。他的声调,他的话语,搞得我很难作出判断。到底他本人是不是职业告密者?可以肯定,我将永远无从知道。他若是告密者,即使他同意进行一次行动,他也照样会蔑视我。他还可能讨厌我作为他下九流的伙伴,因为在他眼里,我的威望和光彩都不够格,比起他接受的其他狐朋狗友自然相形见绌了。我了解他的蔑视是什么货色。它差一点要把我融化了,就像溶解一块砂糖一样容易。我大可不必过于固执,但必须保持我的强硬态度。
  “但是,让诺,要不是你,换了另外一个人,我早就不客气了。我不知道我怎么会让你说出这类话。是的,我真不明白为什么。”
  “就那么回事。”
  他扬起了脸,嘴巴欲言又止半张着。我的口气令他惊讶。
  “嗯?”
  “我说行了吧。”
  我更加向他靠去,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我的小居伊,我喜欢这样子。我看到你同R(警察)打得火热,我的确感到担心,我不瞒你。我好害怕。我真的以为你已经变成了一个吹枕头风的告密者。”
  “你疯了。我同他拉关系,首先因为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无赖,其次他可以帮我搞到身份证。这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家伙。”
  “这就好。现在我放心了,但昨天晚上,当我看到你们俩在一起喝酒,我断定大事不妙了。老实说,我从来就无法容忍告密者。对你疑神疑鬼,简直就像挨了当头棒喝一样难受,你现在明白了吧?谁知道你会不会抓住大做文章呢?”
  刚才他谴责我时,显得十分谨慎,可我却无所顾忌,说话提高了嗓门。我不再受他蔑视的压力,心里塌实多了,终于松了一口气,飘飘然不知所以,立刻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我兴高采烈,因为终究摆脱了居伊的鄙视;也因为避免了与酒吧掮客作对的一场斗殴;还因为我巧舌如簧,轮到我对居伊颐指气使、作威作福了。说到底,由于我有失足之痛,而且爬起来以后又趴了下去,我对自己有一种怜悯心,很容易找到动人婉转的语调来说话。我的强硬,我的不妥协性已经出现了断层,而行窃之举(我们俩谁也不敢重提)最终成为泡影。几个附庸风雅的皮条客围在我们的周围。他们高谈阔论,但很有礼貌。居伊对我谈起他的女人。我勉强搭着腔。一阵悲哀笼罩我的心头,有时只有暴怒的闪电才能穿透心头的愁云。曾一度被希望撕裂的孤独感(其形象犹如从我身上散发出来的迷雾或热气),又重新把我团团包围起来。我本来可以在自由的气氛中得到一个伙伴(因为我最终认定居伊是一个充当男妓的告密者),但他拒绝了我。我本可以同他一起热衷于出卖。因为我希望能够爱我的同谋者。(窃贼)在极端孤独的情况下,我不愿意同一个没有魅力的小伙子关起门来鬼混。行窃过程中,恐惧是物质的(不如说是光线),我浑身的每个细胞都充满了恐惧,一旦发作起来,我会吓得一头倒在我的同谋的怀抱中。我选择高大强壮的同谋,并不以为在失手的时候他能保护我,而是当我胆战心凉之际,能躲到他的怀抱里或他的胯下,那是令人迷恋的避难窝。当然,这种选择是危险的,往往使恐怖彻底软化,化做缕缕柔情。于是我情不自禁,对他漂亮的肩膀、厚实的脊背和强劲的腰肢极尽温柔体贴。居伊干起来很合我的口味。
  他来见我,一副惊恐万状的模样。我很难知道他的恐惧是真的还是装的。今天早晨他脸色就可怜兮兮的。我看他在桑特监狱的走廊里和楼梯上与同性恋者在一起时反倒更为自在,这些同性恋者竟然穿着睡袍去见他们的律师,恐怕这就是他们的魅力所在。莫非是监狱提供的安全感使居伊显得分外轻松?
  “我得跳出这臭不可闻的狗屎堆。拜托给我指点一下,我可以到乡下去混一混。”
  但他一直混迹于同性恋者之间,在他惊恐万状的时候,在他拼命摇头的时候,我可见识了男妓和女演员那种矫揉造作的悲剧腔调。
  “蒙马特尔区里的‘男人们’,怎么就会受骗上当了呢?”我暗自这样寻思。
  “你搞得我措手不及。手下没有现成的酒杯。”
  “不管干什么都行,让诺。万一必要,我可以杀人。为了两万法郎,我不惜铤而走险。昨天,我就差一点锒铛入狱。”
  “可我爱莫能助呀。”我笑着说。
  “你饱汉不知饿汉饥。你住在这样豪华的饭店里。”
  他实在叫我恼火,我住金碧辉煌的饭店,有豪华的吊灯,有客厅,有人的友谊,何惧之有?舒适的环境也许才能造就我精神上的胆大妄为。而且,我相信,心走多远,我的身也可以跟到多远。
  他突然瞥我一眼,笑了。
  “先生在客厅接待我。干吗不到你的卧室去看看呢。莫非你金屋藏娇不成?”
  “正是。”
  “他很可爱吧?是谁呀?”
  “你就可以看到他。”
  他走了之后,我问吕西安对居伊其人有何看法。我甚至暗中希望,他们相爱上我才高兴呢。
  “他样子很怪,怪帽子,穿的也怪里怪气的。”
  吕西安话锋一转,谈起了别的事情。居伊的文身、冒险经历和胆大妄为都没有引起吕西安的兴趣。吕西安只注意到居伊身上的奇装异服。流氓们爱好风流,在趣味高雅的人眼里也许格格不入,但他们却极其注意把自己打扮得楚楚动人,白天如此,晚上更是讲究,煞费苦心不亚于一位高级妓女。他们要出风头,露光彩。他们的自私人格全部浓缩到自己的一身打扮上(一个男妓穿得比王子还华丽,住的却不如猪狗)。追求风流潇洒一般并不难,但在居伊身上体现了什么?他的穿戴细节多么滑稽可笑,蓝色小礼帽,紧身的西装上衣,口袋上露出彩色手绢花饰,他的这种风流潇洒意味着什么?即使居伊没有吕西安翩翩少年的风采和谨慎小心的语气,但在居伊身上有吕西安少有的一股深情,一颗热心,一段火热的滚烫的生活,对于我更显得宝贵。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直至去杀人。他可以为自己或为朋友不惜在一个晚上倾家荡产。他有胆量。在我看来,吕西安的全部优秀品质没有这个可笑的流氓一种美德有价值。
  我对吕西安的爱和我沉浸在这种爱中的幸福,已经使我承认一种更符合贵世界标准的道德。这并非是我变得更加宽宏大度,其实我一向如此,但是,我前进的目标是绝不容改变的,就像冰山顶上的铁标杆那样冷酷无情。他对我的高傲,对我的失望是那样的不可或缺,简直成了无价之宝,可它似乎逼人太甚,极大地威胁着我的爱情。吕西安并不知道我已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我仍然喜欢去他带我去的地方。倘若吕西安是一个小偷,一个叛逆之徒,那么我对他的倾心之爱将会更加令人如痴如醉、头晕目眩、自甘堕落、呕心沥血。果真如此,他会爱我吗?我不是已把他给我的温柔和羞涩归结为他对道德秩序和脉脉温情的屈从吗?尽管如此,我愿意将自己拴在某个怪物身上,这青面獠牙的铁怪杀人行窃,六亲不认。我迷恋他,还因为我自己想成为怪异,这恶魔般的例外得到上帝使魔的许可,它能满足我的高傲之心和精神孤独的爱好。吕西安的爱使我心满意足,但当我路经长期居住的蒙马特尔街区时,触目惊心,可想而知这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我不禁为之怦然心动,肉体和灵魂顿时兴奋紧张起来。我比谁都知道,在这臭名远扬的街区里,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一看的货色,并没有什么神秘可言,然而这里的每条街道对我来说仍然神秘如初。若要在这些街道上再度生存,为了能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这就要求回到过去,而这分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一角落里混迹的流氓不仅脸色苍白,其灵魂也苍白得很,那些男妓就更是愚不可及了。夜里,当吕西安回到卧室的时候,我就胆怯地蜷缩在被窝里,总希望有一个更强硬、更危险而又更温柔的窃贼将肉体紧紧地贴在我身上。我于是在最下流的港口最下流的街区很快设想出一种无法无天的危险生活。我要抛弃吕西安。管他会变成什么模样。我嘛,我将远走高飞。我将去巴塞罗那、里奥或别的地方,而且首先是进监狱。我在狱中将可以与塞克·戈尔基重逢。高大的黑人悄悄地在我背后躺下。那黑黝黝的皮肤比漆黑的夜幕还辽阔,把我整个身体覆盖住了。他浑身肌肉压在我身上,犹如充满了男子汉气概的万里山河,千万条支脉汇集到一个坚挺无比的峡口,充盈的精力一发不可收拾,浑身因痛快淋漓而战栗,我享尽了这阳刚气概给我带来的幸福。我们一动不动了。他逐渐沉沦了。黑人困倦地趴倒在我肩上,我逐渐淡化在他覆盖在我身上的黑夜里。我张着嘴巴,知道他已经麻木了,他的钢筋铁骨锁定在这黑乎乎的主轴上。我飘飘欲仙。我将不负任何责任。我借助掠走该尼墨得斯的鹰眼敏锐明亮的目光观看世界。
  我愈是恋爱吕西安,对盗窃和窃贼的兴趣就愈冷淡。我感到爱他很幸福,但有一大片愁云惨雾,像影子一样不可捉摸,像黑人大汉一样铺天盖地,正弥漫在我的整个生活之中,并在上面稍事停留,轻轻掠过,把它压得喘不过气来,然后进入我微张的嘴巴:我的神话在叹息。我对吕西安的爱,使我领略到了思乡之情可恶之极的温馨。为了抛弃他,我可以离开法国。我必须把他混淆在我对法国的憎恨中。但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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