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
后勤部的同志告诉徐卫国,秀秀家在城里买了一座小院,在老城区东头那一片儿,具体位置不得而知。
林小满愕然。
秀秀就在眉山城里。
不过排查起来有点困难,想要找到她,只怕要花点时间和工夫。
吉普车从秀秀的店前开过,林小满看了看那个衣来伸手的招牌,心道,衣来伸手,还饭来张口呢。这招牌起得够标新立异的。
几个人都有些饿了,就在城里转来转去的找吃的。
林小满想起来上回孙逢武烤的小肥羊,只吃了一小半儿就被医生撞见弄走了,根本没吃过瘾,就提议找找这里有没有叫绣新疆的店子。
这么一说,徐卫国就卖力的找,还真找到了一家绣新疆。
燕十一揉揉眼睛,打了个呵欠,坐了起来。
“绣新疆的烤羊之所以能客似云来,迅速扩张,听说是他们的腌制材料有秘诀。还有人说,绣新疆的老板,是个女人,年轻女人。我跟他们京城总店的伙计聊过,伙计这样说过。”
林小满这会儿正看着绣新疆的招牌发呆。
她刚刚才暗自腹诽了之前那个招牌,现在这饭来张口就出现了。
绣新疆的招牌下,赫然就写着饭来张口,客来请留。
世界上本没有这么巧合的事。
这只能证明,两家店的老板应该是同一个人。
绣……新疆。
一个荒唐的想法赫然划过心里。
林小满脱口道:“绣新疆的老板可能真的是个女人。燕十一,如果我没有猜错,这绣新疆之所以能在全国迅速开上这么多家店,暗中应该有贺家的支持。”
燕十一瞪圆了眼。
“我的姑奶奶也,你可真是神通广大。我正打算说呢。听说贺家的贺胜利,在绣新疆有入伙。所以,绣新疆从来没有宵小敢打主意。”
“秀秀,应该就是绣新疆的老板。”
第七百三十二章 每一次离开都是晴天
绣新疆的烤羊,越吃越有滋味。
林小满吃着吃着,眉头就慢慢的拧了起来。
徐卫国一边给她片肉,一边问:“怎么了?”
林小满说:“这个味道,太像了。”
“像什么?”
“像我在现代吃的某家私人厨房的味道。上次没注意细品,现在越吃越觉得味道熟悉。我刚刚想了很久,终于想了起来。”
林小满提起现代两个字的时候,徐卫国就看向燕十一。
燕十一笑眯眯地嚼完一块肉,吞下肚子之后又掏出手帕擦了擦嘴。
徐卫国警告他:“小满说的话,要是被第四人知道了,燕十一你得洗干净脖子。”
燕十一还是笑眯眯的,慢条斯理的告诉徐卫国:“我和小满,是一样的。”
一样的?
徐卫国向林小满求证。
林小满轻轻点头,肯定地回答他:“是,我是2016年过来的,他是2017年过来的。不过他比我早过来十几年。”
经过了林小满的事,徐卫国对于这种事的接受程度已经好上许多。
这样子的话,他就不必担心燕十一会泄露这个秘密。
三人吃的羊已经吃了一小半了,伙计终于领着老板过来了。
“就是那三个客人,要求见老板。”伙计指着徐卫国这桌。
“你是绣新疆的老板?据我所知绣新疆是一个女老板。我们要见真正的老板。”徐卫国一看到一个陌生男人笑哈哈往这边走,哪儿不站,偏站到了林小满旁边,心里就不舒服。
老板打了个哈哈,赔着笑脸道:“各位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我也不瞒你们,先头我们绣新疆的老板确实是个女同志。可是她跟另一个合伙的老板闹翻了,一气之下就摞了挑子。你们要是找我们旧老板的话,来错地儿了。”
林小满冲着徐卫国打了个眼色。
徐卫国径直站起来,利落地架了老板就往偏僻听角落里走。
老板想挣扎,徐卫国三两下就制服了他,像抓一只小鸡仔似的轻轻松松的提走了。
伙计在一边看着,也不敢过来帮手,因为林小满告诉他:“你要敢走,一会挨收拾的人就是你。”
不一会儿,徐卫国神清气爽的出来了,朝着林小满摇了摇头。
“他没说谎。老板在一个月前换人了。他说每一家店开业的时候,秀老板会亲处过来教大家制作腌料,教会了才离开。幕后那个和秀老板合伙的人,他没见过,只听说是京城的。”
所有的事情都对应上了。
而老板描述中的秀老板和林小满见过的买钢笔那个女人是对应得上的。
一个月前,正是王丰收和贺胜利打架后。
这个时间点也十分耐人寻味。
“我们离秀秀越来越近了。只希望,找到她的时候,丰收那边传来的不是噩耗。”林小满略带忧愁地说。
徐卫国深吸了一口气,“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那我们去那家衣来伸手的成衣店找找看,或许有惊喜。”
可是他们到的时候,衣来伸手成衣店的木板已经上满了,店门紧锁,徐卫国拍了半天门也没人应。
拍门的声音吵到了隔壁卖酒的老板,老板跑过来,原本是想骂几句的,结果看到徐卫国一副不好惹的样子,立马息了心思,改为和颜悦色的问话。
“你们找秀秀?秀秀送衣服去正和村了。”
秀秀抱着做好的蓝花袄子,沿着偏僻的小路快步走着。
她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布包,布包里鼓鼓囊囊的,布包口子处,露出一双软布鞋的鞋尖儿。
她走到了一个小山坡上,这才停下来歇息。
回头看时,夕阳满天,天边一片灿烂的金霞在涌动。
她收回目光,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难得的好天。今天的晚霞,像极了离开昌都那一天。每一次,我离开的时候,都是晴天。”
正和村还有四五里地就到了。
送完衣服,还来得及坐最后一班车去锦官城,然后取道西行。
六年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再来寻你的时候,只希望再见你一面。六年了,我的心还是没能死得过去。忘不掉昌都的日日夜夜,山山水水,忘不掉你的眉眼,你的脸。
丰收,你是否还记得秀秀?
秀秀收拾好心情,重新快步疾行起来。
到了正和村的地头,她稍微一打听,就找到了余娇娇的家。宗缜除了是附近卫生院的院长兼医生,也是村里人口里救命的大好人。
宗医生的家,谁都乐意替人带路去找。
何况,秀秀是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志呢。
宗家的院门大开着,领秀秀来的人大声叫了几下,里面没有人回应。
“要不,你坐这院子里等等?宗医生今天下乡给卧床不起的大头妈扎针去了,估计会晚点回来,娇娇可能会哪儿藏着准备吓人呢。我去给你找找。”
秀秀点了点头,就跟着男人进了院,男人叫着娇娇娇娇满屋子找人去了,秀秀找了个地方站着。
男人找了一圈没找着人,有些不好意思地出来了。
“娇娇怕是还没回来,要不然你自己进端个板凳坐着等。她应该一会就回来了。”秀秀要赶着去坐车,就把蓝袄子递给领路的男人。
“这是余娇娇要做的袄子,我做好了。”
男人一边问多少钱一边掏腰包,秀秀说了数目之后,他又为难地道:“嘿嘿,我没那么多钱,要不然,你还是等等娇娇吧?”
秀秀犹豫了一下,刚想说,那就算了吧,男人已经快步跑出了院子,“我出去找找她,你稍等一会儿哈。”
秀秀无奈,四处看了看,就打算把袄子放到屋门打开的那间房里去。
她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把棉袄子放到屋里的一把椅子上。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屋里有一个人的呼吸声音。
声音是从床那边传来的,她扭头一看,老式的木床上罩着蚊账,里面影影绰绰的,隐约能看到床上躺了个人。
她突然想起来,刚刚那个人说余娇娇喜欢藏着让人找,或许床上的人就是余娇娇。
秀秀就告诉床上的人:“袄子我做好放在椅子上了,你一会儿自己试试。我赶时间,得走了。”
床上躺着不动的人突然颤抖了一下。
第七百三十三章 误会
王丰收突然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
他死了吗?
可这明明是张陌生的床,胸前还剧烈的疼痛着,他一抬手,还发现手腕处扎着针。
死了就不痛了吧?
不管是身体上的痛,还是心里的痛,应该都不会痛了吧?
所以,他应该还活着。
他张了张嘴,终于发出了一点声音。可这声音把他自己也吓了一条,嘶哑得不像话,像是勺子在刮着砂锅底,十分的刺耳难听。
“水,水。”他极需要喝点水。
秀秀听到床上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吃了一惊,听到他说要喝水,她咬了咬牙,决定先给他端碗水来喝了再走。
这个人先前一直躺着一动不动的,声音也这么难听,应该是生了很重的病。那个余娇娇不在,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她不能让这病人渴死去啊。
“你等着,我这就给你端水去。”秀秀轻轻地说。
王丰收浑身一震,这个声音……怎么那么像他的秀秀?
秀秀已经走到了门口。
王丰收使劲了全身的力气,扭头看向外头。
暮色渐合,蚊帐遮住了他的视野,可站在门口的那个女人,无论是身形还是声音,都和秀秀一样。
王丰收想喊秀秀,可是太着急了,用力过猛,胸前的伤口裂开了,痛得他说不出话来。
秀秀,秀秀,别走!
晕厥过去之前,王丰收一直在想,秀秀,别走,不要走了。
秀秀在厨房的水缸里取了水,端着水碗小心翼翼地往王丰收所在的屋里走。
余娇娇从院外窜了进来,看到秀秀就笑着跑了过来。
“秀秀,你怎么在这儿啊?衣服这么快就做好了?”
“是,我有急事要离开,就给你赶着做出来了。对了,屋子里那个生病了的男人要喝水,你回来了,你就端过去给他喝啊。”秀秀把水碗递给余娇娇。
余娇娇点了点头,脸突然红了。
秀秀是过来人,笑着问她:“屋里那个人,是你的心上人?你做新衣服,就是为了穿给他看吧?”
余娇娇点头,端着水碗进屋,撩开蚊帐,把王丰收扶了起来,一点一点的倾斜水碗,喂他喝水。
秀秀站在院子里,仰头看着渐渐黑下来的天,轻轻地叹了口气。
余娇娇喂了一点水之后,就把蓝袄子拿来套在身上试了试,大小正合适,她高兴地拿了钱出来,递给秀秀,一个劲地说谢谢。
秀秀接过钱,拉了余娇娇的手说:“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走了。”
秀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正和村。
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我对所有有情人的祝福,也是对我自己的祝福。
丰收,我来找你了。
王丰收再次醒过来时,发现有人正在脱他衣服,他下意识地就想喊,结果那人压住了他,“别动弹,你的伤口裂了,我得重新帮你收拾一下。”
王丰收扭头往外看:“把蚊帐弄开,我看不清楚外面。”
“现在刚开春,天气还不暖和,打开屋门是为了通风透气,可是挂上蚊帐还挂一层防风膜,是为了你好。你这会儿最重要的事就是躺着养好伤,要看风景,等你好了,可以慢慢看。”
“女人,之前在这屋子里的那个女人哪儿去了?”
女人,余娇娇?
宗缜怔了怔,王丰收这模样,这么着急的找余娇娇……
该不会……王丰收也看上了余娇娇吧?
宗缜问:“你找她做什么?她这些天一直照顾你,觉都顾不上睡,我瞧着她眼窝都陷进去了,刚刚赶她睡觉去了。”
“她还在,没走,太好了。”王丰收高兴地说。
“你喜欢她?”
“是啊,喜欢。”
宗缜高兴地告诉王丰收:“她也喜欢你。等你好了,我给你俩作主,就把事儿办了。”
王丰收定定地看着宗缜,“你怎么知道她喜欢不喜欢我?”
“她跟我说过。”
王丰收放下心来。
秀秀没走,秀秀还说她喜欢他,世上有什么事,能比得上这一刻幸福啊?
秀秀睡着了,他见不着人,现在也没精神,声音也很难听,怕是会吓到秀秀。
“医生,我这声音什么能好听点?”
“多睡多养少动,过几天就好些了的。你的恢复能力很强,身体也很壮实,只要配合治疗,好好休养,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多睡多休息,他想好就一定要听医生的。
王丰收感觉这一切美好得就像个梦一样。
他慢慢地闭上眼睛,心满意足地念着秀秀的名字,再次睡过去了。
宗缜叹道:“早知道,镇静针都不用打的。这娃好像听进去了我的话,自己也愿意好好休养。”
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人来招待所找徐卫国,说是在火车站看到一个长得像苏秀秀的女同志,昨天晚上从锦官城买了一张火车票,票是去昌都的,开车时间是今天上午上午十点。
徐卫国有些惊讶,苏秀秀要离开眉山去昌都?
而王丰收是从昌都走出来的。
这代表着什么?
代表着苏秀秀是去找王丰收的。
她的心里,可能并不是没有王丰收的。
当年的事,可能另有隐情。
所有的一切都证明了一个真相。
贺胜利从一开始就在说谎。
苏秀秀明明还活着,他却一再告诉王丰收苏秀秀已经死了。
娜木湖的车子和尸骨应该都是为误导王丰收提前放置的。
贺胜利如此处心积虑的要分开王丰收和苏秀秀,那么代表他其实不像他所说的那样,对苏秀秀只是想睡睡的感觉。
他对苏秀秀的占有欲,丝毫不比王丰收少。
他喜欢苏秀秀,甚至可以说是爱上了苏秀秀。
可苏秀秀,应该并不喜欢贺胜利。要不然,她不会去昌都。
徐卫国立即决定,去火车站追苏秀秀,告诉她一切。
吉普车在山间奔驰,徐卫国跟林小满商量,“反正这是要回锦官城,你这颠来倒去的也头晕得厉害,到了锦官城我就把你放下,你和燕十一去找王红梅,喜欢在胖嫂家住就在那儿住着等我,不喜欢就回九里屯。”
林小满皱眉,反问徐卫国:“是不是去找苏秀秀这一趟,会遇上什么危险?我们明明都说好了,秀秀和王丰收团聚之前我俩都不分开的。”
“苏秀秀要去昌都找王丰收,如果贺胜利知道了,肯定不会坐视不管的。”
第七百三十四章 陪葬
林小满的武力值为负值,为了怕给徐卫国增加负担,她只能同意徐卫国的提议,和燕十一先去胖嫂家落脚等着。
徐卫国赶到火车站的时候,火车刚刚开动,他爬火车的技术十分娴熟,直接窜上了火车顶,然后一个倒挂金钩,从一截车厢的窗户里钻了进去,挨个儿的搜。
开往昌都的火车,每天只有两列,一列是早上十点,一列是晚上九点。
秀秀昨天赶到火车站的时候,错过了九点那趟车,所以才改买了第二天的票,昨天夜里,她在候车室的椅子上坐了一夜。
如果情报没出错的话,找到秀秀是轻而易举的事。
可是徐卫国却没能找着人。
整个火车车厢他都走遍了,愣是没见着苏秀秀。
他脸色一变,想到一种可能性。
苏秀秀,没上这趟火车。
她买了票,却没上车,只有一种可能性。
她出事了。
要么被贺胜利暗中使人带走了,要么就是出现了其他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