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之大醉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天龙之大醉侠- 第4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成都寻证

    成都,号称“天府之国”,又有“锦城”、“芙蓉城”的誉。取周太王迁歧“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之意,取名成都。战国时秦灭蜀后,按咸阳城建制兴筑成都城垣。五十多年后,秦蜀郡太守李冰父子兴建都江堰水利工程,解决了成都平原的旱涝问题后,才使得成都从此走上了“天府之国”的大道。史称“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旱则引水浸润,雨则杜塞水门,故记曰: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时无荒年,天下谓之天府也”。西汉时期,成都织锦业驰名天下,在城西南设立了锦,专管织锦,并筑有锦城,所以有“锦城”、“锦城”之称。五代后蜀主孟昶,在城墙上遍种芙蓉,成都又得“芙蓉城”、“蓉城”的名。

    沈醉此时就正在前往“天府”成都的路上,他记得书中鸠摩智擒了段誉之后,为了摆脱保定帝等人的追捕,故意七拐八扭,直到他以为摆脱追兵后这才转方向往大宋而去。因此上他光走出大理就用了十多天的时间,后来又连续走了两个“二十余日”这才到了苏州的,再加上前面费的十几天时间估计得有两个月。而自己从剑湖谷底出荔,到出大理国境就只用了七天而已,再加上最近仍是每日在山野间施展凌波微步赶路,而鸠摩智却带了个被他点了穴道的段誉,所以不可能每日都施展轻功赶路,这样一比较下来他想着自己应该是能够追上鸠摩智和段誉两人的。

    但是他也不太敢确定,怕错过了段誉与乔峰相会的日子。所以便想寻个证明,他此次前往成都就是为了寻求这个证明的。因为他记得段誉与王语嫣救了阿朱阿碧从曼陀山庄逃出后,到得阿朱所居住的听水榭时,正好碰上了云州秦家寨和四川青城派的来彰苏慕容寻仇,到了阿朱的听水榭。所以他便想到青城派去看一看,如果青城派的人已经早走了,那就说明自己慢,还得急赶。如果还没走或是走了没多久,那就说明自己完全赶得上,不用再像如今这样每日在山野间没命的狂奔了。而这青城派的所在地就位于离成都百多里地的青城山上,所以他便想先到成都。而且说不定在成都打听打听就能得到消息,不用再费事地上青城山去。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到成都去好好吃喝玩乐一番,在现代时他就十分喜欢吃川菜,成都的最地道。

    他以前曾听过一句话叫做“吃在广州,穿在苏州,玩在杭州,死在柳州”,说的是广州菜肴好,苏州丝绸好,杭州风景好,而柳州棺木好。但要说都好,还是成都。广州、苏州、杭州、柳州的好处,成都都有,却无其不足。吃有川菜,穿有蜀锦,名胜古迹不下杭州,棺木也不比柳州的差。可惜的是他在现代时却仅来过一次,想不到现在回了古代还有机会再来一次。

    当红日西斜的时候,沈醉踏着夕阳的余辉踏进了成都城。他一路走着,一路打量着这时的成都,与脑中那个仅去过一次的现代化成都做着比叮可惜的是他只去过一次,印象浅的很,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吃了回十分正宗地道的川菜。所以对比一阵儿他也对比不出个什么来,所以还是免了吧,来到成都那当然是要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正宗味的川菜。在路上他找人打听了现时成都城内最好的酒楼,福源楼。

    可惜进了福源楼点菜的时候他才十分郁闷的发现,此时的川菜菜系竟还没有正式的成形。他点了好多现代时吃过的许多十分有特的川菜,那小二却一边听着一边脑袋像个博浪鼓似的一直摇着。

    其实川菜在秦末初汉就已初具规模,不过是直到唐宋时才发展迅速,到明清时才富有名气并形成特的系统菜系成为四大菜系之一的。他虽然喜欢吃川菜,但川菜的发展史他却是没考究过的,总以为是老早就有了的,然知此时的川菜尚处于发展的阶段。其实这也是常理,普通人有谁吃道菜还会翻书查史一番,研究这道菜是怎么形成的吗?不会,他们既不是厨师又不是食家,吃东西也就是呈番口舌之,过过嘴瘾而已,谁吃个东西还会费那功夫去。

    “唉!”沈醉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郁闷地喝了一口杯中的酒,道:“捡好的随便上吧!”

    “是,您稍等!”小二见他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也没多说什么。拱手打了个躬,便退了下去到厨房报菜了。

    沈醉则是颇为无聊地自斟自饮着,不得不说这大酒楼就是大酒楼,起码这酒就是不错的,跟他在镇南王府喝过的酒都有得一比。不过当然还是比不上茅台的,只是茅台虽好,但如能够经常换换口味却是更好。品尝着这味道不错的酒,他也渐渐把那失落的心情又重提了起来。等一壶酒喝完的时候,小二也端着盘子开始上菜了。两三个小二,一个接一个的,不一刻就摆了满满一大桌。

    闻着各种菜肴的味,看着那油亮鲜的菜,他忍不住地吞了口口水,肚里也跟着响了一下。虽然这时候还没形成独特的川菜特,但毕竟是处于发展期,而且是迅速发展期,特已是在渐渐的形成。所以一见了这许多的味佳肴,仍是勾起了他的食,而且他在这么多道菜里还发现了一道在现代时曾经吃过的川菜中的“水煮牛肉”。虽然跟现代的还有些区别,不过他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也让他的心情更加兴奋起来。拿起筷子品尝了一口,发现虽跟以前吃过的略有不同,不过那独特的味道已是形成,让他忍不住的闭眼怀念。

    “啧!”他嚼烂之后一口咽下忍不住地咂巴了下嘴,然后又伸手去倒酒,手伸到半路就想起那壶酒已喝干了,连忙大声吆喝道:“小二,上酒,来一大坛!”

    他这一吃上渐渐找回了以前吃川菜的感觉,虽然很多都跟现代的有不小的区别,可是特已是渐渐形成,还是让他吃的大呼过瘾。一口菜一口酒,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只一个字——爽!

    “兄弟听说了没,青城派的掌门司马卫在年前不久在川东白帝城附近被人给杀了,而且还是死在他们青城派的成名绝技‘城’字十二破中的‘破月锥’下?”这句话传到了正在狂吃大喝的沈醉耳里,立时让他正夹菜端杯的手突然就定住了,连嘴澳咀嚼动作都停了下来。随后才恢复正常,不过速度已慢了许多。伸手夹起菜送入口中后,他趁着端酒之际往声音来源处扫了一下。发现说话的是西首靠墙处一张桌上的一个瘦长汉子,正在向他对面的一个粗壮大汉说话。

    “早就听说了,这事儿现在都差不多传遍川陕武林道了,就你还当新鲜的拿出来跟我这儿显摆!”那大汉嗤笑了一声,继续夹菜的动作,夹了一筷子红烧肉私嘴里大口嚼着。

    那瘦长汉子听他这样说,却也不恼,笑了下,又道:“听说是死在姑苏慕容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之下,这个你知道吗?”

    “知道,不就那‘北乔峰,南慕容’的南慕容吗?我说老范,你倒是说点新鲜的,别竟说这过时的!”对面那粗壮大汉又白了他一句,手中筷子不停,又连往嘴里送了两口红烧肉。

    那被他叫做老范的瘦长汉子仍是没有生气,又是笑了一下,道:“那你知道昨天那司马卫的儿子司马林,也就是新接任的青城派掌门人已纠结了派中好手,南下去彰苏慕容寻仇去了吗?”

    “嘿,这个我还真不知道!”那粗壮汉子惊讶着停下了手,然后放下筷子,拿起酒壶给那老范面前的酒杯斟满酒,笑道:“来来来,给兄弟好好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那瘦长汉租回却是没急着说了,端起酒杯慢慢地品尝着,小口小口地咂巴着杯里的那点儿酒。脸上笑意吟吟的斜睨着那粗壮汉子,笑容中还藏着一丝微微的得意之。

    “嘿,你这又端起架子卖起关子来了!”那粗壮大汉嘀咕了一句,又端起酒壶向那老范的酒杯前凑着,脸上陪着笑道:“范哥,是我的错,我这给您陪礼了,您老快给我说说吧!”他一边为老范斟着酒,一边满脸的好奇求知之。

    沈醉听到这儿却已不注意去听了,因为他已经得到他所要的消息了。青城派的人昨天才离开青城山南下江南前往苏州,按着青城山离成都的距离,自己跟他们最多也就差两日的路程。只要自己施展凌波微步穿山越野急赶,只需一天就能追上他们。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拈花创新

    沈醉这顿饭整整吃了将近一个小时,热的都吃成了凉的,不过吃了这么长时间那满满一桌子的菜他却也没吃完,倒是酒喝了一大坛。晚饭吃罢,已是华灯初升时。沈醉进城时向路人打听这福源楼时,知道这福源楼名下还有一家福源客栈,乃是吃住一条龙服务。所以他付了账,便也没再出去找客栈,就住到了这福源楼后面的福源客栈里。前面饭店,后面筷,横跨了两条大街,这边挂的是福源楼的招牌,那边挂的是福源客栈的招牌。

    现在有钱了,这吃住当然是要最好的。吃了满满一大桌福源楼的招牌菜,带着些微微的醉意,他跟着一名小二出了福源楼的后门进了后面的客栈,然后上了三楼的天字第四号上房。前三号都已经有人给占了,所以他只能按照先荔到的规矩进了这第四号。小二将他躬请入内,点亮屋中的蜡烛,为他倒了一杯茶水,然后才躬身退出。

    沈醉挥手向小二道别,挥手处却见手中一朵鲜在握。这乃是他跟着小二过来时,在后院的小池里顺手摘的一朵月季,为大红。他将手中的月季横放在桌上,将小二给他倒的那杯茶端起一饭而尽。然后从桌上的筷子筒里,拿出一根筷子握住尾端,竖拿住将头抵住桌面朝下,手中微一用力,那筷子便陷进了坚硬的桌面内,笔直地竖立在桌上。丝毫不晃一下,仿佛就长到那儿似的。

    随后他拿起桌上的那朵月季退出两丈开外站立,左手握住茎,右手摘下一片瓣。脸泛微笑,食指姆指轻轻地拈着这片瓣,然后看着两丈外桌上的那根竖立的筷子。手腕由外向内画了个圆,两指间的那片瓣已经从手中飞出,鲜红的瓣在空中呈一道笔直的直线快速地前进着。一眨眼间便已到了那根筷子之前,仍就向前飞出。

    “噌”一声轻微的响声响起,筷子顶端约有十分之一的部分被那片薄薄的柔弱的瓣轻轻划过。然后那十分之一就与筷子分了家,从顶端斜斜歪过,“啪”的一声轻响掉到了桌上,那片瓣割断筷子后仍就前进了一截才止住了去势,轻飘飘的从空中辗转飘荡而下。灯光下看去,竟见那片鲜红的瓣并无一丝伤损。

    这就是沈醉为他的拈指所做的创新,他从谷底出荔,一路上就在想着关于拈指的问题。他看书时知道书中的拈乃是以隔空指力制敌,现在亲自学了后更是知道的清楚。但他看电视上演的时候那拈指的施展却是以右手食指姆指摄取一片叶子,以内力送出犹如暗器一般,乃是摘叶飞以伤敌,跟书中是全然不同的。后来看了书,他自然是知道电视上是错的。但他却在想,能不能把这两者给结合起来呢?既可以用右手两指摘叶飞以伤敌,又可以用剩余三指还有左手五指以指力来伤敌。

    这两者一为摘叶飞,一为隔空出指,都是远距离伤敌的绝技。以这两者的却敌之法来论,这两者都是远距离攻敌,作用是重复的,是没有结合的必要的。而且拈指指力阴柔无形无,更无破空之声,比之摘叶飞要高明许多,更是没有退而其求次的必要。但是以他多年浸武侠小说的经历,他却知道暗器有一项是拈指力所不能具备的,那就是暗器以特殊的发射手法来发射的话是可以拐弯的,而且暗器可以比指力的射程达至更远。以他现在拈指的水平来说,距离更是近得可怜。最多一丈,一丈之外他的拈指便是连人家的衣角也伤不了分毫。所以,在现阶段,他就有必要靠摘叶飞这项技巧拦拈指力之不足。而且如果能研究出让暗器拐弯的发射手法,那也是一手很拉风的绝技。

    所以他一路上就在思索与实验着用拈指力投掷飞的绝技,经过路上十多天的反复构思推翻、推翻构思与反复的实验失败、失败再实验,他终于成功地研究出了一套以拈指力来飞摘叶伤敌的手法。而且配合以拈指力的阴柔特,这飞摘叶使出来时竟也是毫无破空之声。

    他此时又轻轻地摘下一片瓣捏在右手两指间,手腕一翻,瓣再次飞出,不过这一次然是成直线前进,而是从左侧呈弧线前进。不过最终的目标仍是那根竖起的筷子,又是轻轻的有若不可闻的“噌”的一声,那根筷子又被削掉了十分之一。又摘一片,再次翻腕射出,这一次却是从右侧弧形前进,筷子又被削掉了十分之一掉落在桌面上。再摘一片,再次射出,仍是右侧,但却是射过了,那瓣连筷子挨都没挨着,就直直地飞过去一大截。但这个时候奇事发出了,那瓣飞出一截后竟是突然一顿,然后竟又回飞了过来,“噌”地一声,仍是把那筷子削掉了十分之一。

    沈醉脸上的笑意更浓,更带着一丝微微的得意之,然后将左手的茎交在右手握住。双眼看着手中的,微笑着,左手起,来到前五指轻弹,每弹一下都有一片瓣离开朵飞出。刹时间,朵上还剩余的十余片瓣从朵上一一飞出,向着桌上的那根筷子而去,其中或快或慢,或直线前进,或从左右上下四方呈弧线前进。但见房中瓣飞舞,弥漫,十余片瓣分从四方汇聚一处,又听“噌噌噌”的轻响声不断,桌子上刹时便多了一堆木屑。

    沈醉微笑着轻轻呼出一口气,又仰头张嘴打了个哈欠,然后转身便进了卧室准备上睡觉。躺在上,闭上眼睛,又把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细细地回想了一遍。然后不知怎么地又想到了木婉清那张秀丽绝伦的脸,还有她那爱恨分明的鲜明格。怎么老是不知不觉间会想她,难道自己喜欢上她了?沈醉自问着,心中细细地推想着。

    不可否认,他看书时就很喜欢木婉清的格,反而是对于书中的第一兼主角王语嫣并无多大喜欢。这有可能是因为木婉清比王语嫣先出场的,而在先出场的几位子中又是对她的描述最多,所以自己有可能是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在内。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他总是喜欢木婉清比王语嫣要多些。那么自己现在对于她,是出于对于原书中这个角的喜欢,还是出于对她这个人的喜欢呢?

    他仔细地想着,回忆着两人之间所发生的事,但一时之间却仍是搞不明白自己对于她究竟是哪种喜欢。他沉思着,有些迷惘了,本廊了那么多酒后应该能够很快入睡的,此时却是辗转粪怎么也睡不着,脑中总是不由自主地在想着这个问题。

    “嗯,还是证明一下吧,如果自己今晚失眠的话那就是真的喜欢她这个有血有肉的人。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自己喜欢的就仍是对于她这个角的喜欢而已!”他轻轻地自语了一句,然后往后躺了躺,靠坐在头上,仰头看着顶上的那方帐幔发着呆。

    这般呆呆地发了一阵儿呆,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想起了自己来到这里醒荔所想的那些事。他初时以为自己是来到了异世界或是过去未来的某一个时段,便梦想着书中主角的好运,金钱、、地位纷纷而来。后来遇上段誉知道这里是天龙的世界后,他的第一想法就是学得盖世神功,然后笑傲江湖、潇洒人生。而且只要学得了盖世神功,那先前想的那些个金钱之类的东西想得到也就容易的多了。现在自己盖世神功虽还没学成,但一流高手怎么地也是该够格了,而且有北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