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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电子书门户网站;电子书乐园《天龙之大醉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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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 楔 子
这是一个漆黑不见五指的晚,没勇亮,也没有星星。深零点时分,南郊一座七层高的住宅楼中,全楼暗黑,只有最高的第七层上有一阳台处亮着灯火。
这处住宅楼地处南郊,空气要比市区内清新,而且此处阳台又是高处七楼,不怕有人盗,所以这阳台是露天的。但见这露天阳台之内,灯火通明,一张竹制躺椅正摆放正中。躺椅之上一人身着短衫长裤躺坐在上面,只是这人手中正拿着一本书举在头顶处观看,书遮着头脸却也炕清楚。不过从侧面的脸宠来看,此人应是一青年男子,看其躺在躺椅上的身形修长匀称,想来站起之后也定是不的。
坐在躺椅上的这位就是本书的主人公了,姓沈,单名一个醉字,全名沈醉。要说这名字可真是有些怪又让人不由得产生联想呢,第一感觉那就是怪,第二感觉就是这肯定是他老爸喝醉酒后胡乱取的。这个猜测虽不中却也是不远矣,他出生的那日他老爸确实是喝醉酒了。而且喝得是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他老妈在医院里疼得翻来覆去,费了好大艰辛生下的儿子。结果儿子他爸这一天热了个大醉,你说气人不气人。所以他老妈一气之下就把儿子取名为沈醉,到他老爸第二天酒醒后再要改,他老妈是坚决不同意。而且动作极快,生完孩子不久就把出生证明给办了,那证明上白纸黑字地写着“沈醉”两个大字。他老爸也没办法,虽说改名也不是不可以,但却是要费一番功夫的。他这个人懒得紧,不愿费这番功夫,便就这样作罢了,而且想了想,觉着儿子叫这名字倒也是不错的,正好是继承了他老子的优良传统。
所以沈醉从小就在他老爸良好的教育之下不负他老爸厚望,继承了他老爸的优良传统,成了像他老爸似的嗜酒之人。他从会跑路起,他老爸就开始培养他喝酒。而他那么小的年纪却也真敢喝,看来果然是继承了他老爸的优秀基因,天赋超人。从此每日不断,到他十五岁那年,酒量已是不下他老爸了,正可谓是“江山代有新人出,一代更比一代强”呀!到他成年之后,酒量已是远超其父,可谓是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此时长江后浪已是赶超前浪矣。
虽说这嗜酒不是个好习惯,但他从小练出来的这酒量,倒是帮了他许多的大忙。他大学毕业,到处求职,后来进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做业务员。他就是靠着他这海量在酒桌上赢得了不少的订单,最终在去年年底时因业绩突出得以让他坐上了公司业务主管的宝座。
沈醉此时正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一个钢制的扁平状军用小酒壶,明晃晃的壶身映着灯光显得十分耀眼。再看他看中那本书,却已是翻到最后几页了。此时正好一页看完,他将手中的小酒壶放在右手旁的一张矮凳上空出手来去翻书。此时仔细看那小酒壶,却见及正面上镶刻着一条腾云驾雾活灵活现的金龙。两颗小眼珠黝黑闪亮,像两颗黑的宝石一般。
但实际上然止是像,而是真的。那金龙的两颗眼珠乃是用货真价实的两颗黑宝石镶嵌上去的,而那条金龙的金身却也不止是金而已,而是全部用黄金镶嵌而成。就是做这小酒壶的主材料也不是普通的不锈精钢,而是昂贵的钛合金制成的。不但重量比钢铁轻,而且比钢铁更加坚硬更加耐磨,也更经得起超高低温的考验。且像铜一样经得起锤击和拉延,而且它还有很强的耐酸碱腐蚀能力,在海中浸泡五年都不会锈蚀,而钢铁在海水烛会腐蚀变质。钛的储藏量在全球资源中虽然不少,但提炼却极为不易,费时费力又费财,所以导致了其价格十分昂贵。可见沈醉手里的这么个小酒壶十分不普通呀,就不说那用做主材料的钛合金,茎说那黄金与两颗宝石的镶嵌就足于让它身份不菲。何况再加上昂贵的钛金属呢,再加上其精细考究做工的加工费,算下来实在不是一笔小钱呀!
而这件小酒壶然是沈醉买的,乃是他因功升为业务主管的那一天,公司老总为表彰其功劳特地让人订做送他的一件礼物。他曾私下打听过,听说其价值在千元左右。可见他们老总对他也是十分了解的,投其所好送了他这么一件精制的小酒壶。沈醉对这只酒壶也甚是喜爱,而且还起了个名字,叫做“金龙壶”。每日里是爱不释手,贴身携带,里面也尽装一些名贵的好酒,而今天这里面装的乃是他今天从他老爸那里装回来的国酒茅台。
今天是周末休息日,他也放假在家,中午回家与其爸妈团聚吃饭。吃完饭不久便见他老爸的酒柜里放着这么一瓶茅台酒,当时心里那个馋呀!然后他趁其老爸到厨房帮老妈的忙不注意之际,便先把酒壶汁先装着的酒一口气喝完,然后溜到酒柜前,打开柜子就把那半瓶茅台倒在了他这金龙壶里。
此时正是盛夏时分,沈醉躺在清凉的躺椅上面,吹着半三更的清凉晚风。一边看着喜爱的武侠小说,一边不时尝饮一口略经冰镇过后的茅台酒。这种享受真是赛过活神仙,怎一个爽字了得呀!
他手中看的这本书乃是武侠界泰山北斗金庸大侠的颠峰之作《天龙八部》,他从上初中时就开始迷上了武侠小说,但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十四部书他却是没看过多少。主要是金庸的作品太让人所熟知,推广的太普及了,好多部都被拍成了电视剧,而且还有好几个版本。电视剧哪个版本的他都看过几遍,所以便不想看书了。倒是没拍成电视剧的那几部去看过,《连城决》这本以前一向受冷落的书,最近却也被拍成电视剧了。还有一部《侠客行》,近来也紧随《连城决》其后被改编拍了。只有最后剩下的《鸳鸯刀》与《白马笑西风》两部,却是没有的。
最近又新拍了一个版本的《天龙八部》,各大电视台都正在热播。他是每晚必看,但却发现这一版与他以前看过的那一版有些出入,所以就一时兴起想看一看原著到底是如何。这一看原著才发现好多地方都被电视剧给改编了,不过倒是新拍的这一版与原著更加接近,也更加尊重原著,没有乱加篡改。
最后一页终于看完了,沈醉又喝了一口茅台酒,合上书起身舒了个懒腰。就在这时,突然空中一道粗壮的霹雳闪过,漆黑的空似被那条闪电撕裂了一般。大地也被照得闪了一下光明,连旁边阳台上的灯也闪了一闪。然后就是滚滚而来的震耳雷声响起,把沈醉给吓了一大跳。正准备要进屋去躲一躲即将可能到来的雷暴雨时,突然间一道粗壮闪电从空而降,无巧不巧,极其准确地击中了正要动身返屋的沈醉。
沈醉一见那闪电奔己而来,便心道:完了,老爸老妈呀儿子……念头还未想完他即没有了知觉。在念头最后消失的那一刹那,他却还来得及在心中咒了一声“倒霉!”
只见那条粗壮的闪电一击中沈醉的身子,他便像是电视上演的被高压电电到的人一般,被电得浑身骨骼毕现。左手中还拿着的那本《天龙八部》也在那一瞬间被闪电强大的力量给击成了粉尘,但那粉尘却没有飘散开来,而是被电光吸附到了沈醉的身上。但在这样强大的电流下,他右手中的那个金龙壶却是丝毫没有损伤,只是产生了异像,正在不断地绽放着强烈的光芒。从内而外,光芒强烈耀眼,好像这只小酒壶把那强大的电力都吸引到了它身上一般。果然不愧是钛金属制品呀,在如此的高压电流之下竟也毫无损伤。
而此时的沈醉也像他这只小酒壶一样,身上也在不断地放射着光芒。阳台上的那口灯也早已在电流击下的那一瞬间碎裂,不但是这只灯,就是沈醉家里所有的电器也都不能幸免,甚至于整个大楼内所有居民家中的电器都已被强大的电流给损坏。只不过是离得远的较轻,离得近的重而已。
沈醉与他的金龙壶身上的异像持续了约有四分钟左右,那周围强烈放射的光芒竟突然开始内缩。而且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瞬间的速度就已缩成了一个小点儿。然后这小点儿在漆黑的空中“突”地一闪,便已完全消失。
一切都又恢复了平静,天空中的闪电也没有了,还是这样地黑这样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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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初识段誉
当沈醉再次恢复知觉的时候,他首先感到的便是自己的胸口有一大片凉凉的。然后脑袋才慢慢恢复了神识,感觉有些昏沉沉的。随即便慢慢张开了眼,一张眼他便去瞧胸口那片凉凉的是什么东西。这一瞧不大惊失,原来他此时正躺在地上,拿着金龙酒壶的右手不知道怎么地搭在了胸口上。酒壶正平贴着胸口,而那酒壶的盖子却是敞开着的,此时壶里面正有酒不断地从那壶口处往处流出。难怪胸口处一片凉凉的,原来竟是壶里的酒洒了出来。
但他此时却是没先想他胸口是因为这酒才感觉凉凉的一大片,而是连忙扶正壶身,然后腰间一挺一下子坐了起来,看着胸口处那滩酒渍脸上满是心疼之,嘴里不住地叫着“浪费浪费,真是浪费呀,这可是国酒茅台呀,竟然洒了这么一大片!浪费呀……!”
他不住地摇头惋惜,又担心着壶里的酒没剩下多少,拿了酒壶摇晃了起来。摇了几摇,却是没有听见什么声响,更是满脸的心疼。然后又对着壶口往里瞧了瞧,但瞧了半天却也没瞧见什么,只见着里面暗蒙蒙的瞧不清楚。便又倾过瓶身往下倾倒,这一倒里面的酒却是立马流了出来,而且那股酒柱跟壶口还是一般粗细,流速也甚急,看样子里面应该是还有不少的。
“哎呀,浪费浪费!”他一见那壶里的酒流了出来,连忙收住了倾过的壶身,然后俯头下去,张着嘴去接倒出来的那股酒。他的动作虽快,但那股酒的自由落体速度更快,他也只来得及截着尾巴咂巴了一口,剩下的也就只有洒在地下浪费掉了。他脸上又露出大为惋惜之,不过好在瓶里的酒看起来还留着不少,倒也让他心安了许多。拿过酒壶凑在嘴上,大喝了一口,他这才吐出一口气,拧上了壶盖。这壶盖跟壶嘴的底部处有一截细链子相连接着,因此并未掉弃,这个设计其实也就是为防着一时不小心把壶盖给遗落掉的。
心疼完了酒他马上就想起了自己昨晚在阳台上看书,一不小心被一道闪电给击中了。后来的事情就已不记得了,醒来窘了这里。转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景物,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小林子里的空地处。林子里的树木并不是很多,显得很稀疏,树与树之间的空隙都挺大,不过每棵树看样子都不小,又高又大。因此这林子里的树虽不多且又稀疏,但因为树木高大,枝叶繁茂,把头顶的天空都遮住了,阳光却也透不进来多少。
回忆着昨晚的经历,他心想按说被那么大的一道闪电给劈了,自己早就该死了十七、八次都不止了。但现下却是没事,低头又打量了一下自己,手脚完好,没有成为残疾,除了身上的衣服多好焦黑还冒着淡淡的烟外,可以说本身是没有受丝毫损伤的,连块儿皮都没擦破。这可就有些怪了,他伸手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很疼,确定不是在做梦。或者是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阴曹地府,不过按着许多书中描述的阴曹地府却绝不是眼前这番样子的,况且他也不信什么鬼神。
这两种可能基本上已经是排除了,他又想了想,觉着就只剩最后一种了。那就是自己很不幸地被闪电击中,然后很幸运地因这次雷击事件而穿梭时空到了异世界或是直接给劈回了古代或未来。
这种书他以前看过不少,书中的主角因为各种意外而到了一个异世界或是过去未来。然后主角的好运就开始了,、金钱、地位,一个个的接踵而来。哈哈,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就真的是走运了。不过就是跟自己爹妈两界相隔,而且还很可能再也回不去,有点想念,他们见不着自己,也会伤心难过。不过时间久了就会好了,不是有一句话就叫做“时间是最好的灵药”吗!他只于心里暗道句“老爸老妈呀,恕儿子不孝,不能侍奉您二老身前了!”
既然一切都已发生,事实已不可改变,那就还是先应付眼前吧。首先的第一点就是得确定这里是什么地方,自己是什么情况,是被劈到了异世界还是被劈到了过去或未来。又转眼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景物,他用手撑着地站起身来。然后走了两步,蹦跳了两下,确定了自己无事且身体完好无损。确定之后,他这才离开原地仔细去打量旁边的树木草及景物。他这一站起来走开,就见他原先躺着的那块儿地上湿着了一大片,那位置正好在原先躺下时胸口处的地方。看样子应是他酒壶里的酒洒出来浇了他胸口处的一大片,又从胸口流到了地上,浸湿了这块儿土地。看这块儿湿地的样子却是有一个小脸盆那么大小,以他那巴掌大的酒壶的容量来看。要浸湿这么大一块儿地,那酒壶里的酒应该是早就流光了。但事实却是没有,而且看样子还存有不少。这件事可就奇怪至极了,可惜沈醉却完全没有留意到。
他此时已来到几棵树前仔细打量,发现有不少都是以前见过且认识的。按照这一点证明,那就应该可以断定这里应该还是在地球,剩下的就是回到过去或者未来了。不过也不能完全确定,因为也有可能异世界的树木跟地球有相同的,这点是不能够完全排除的,所以他也只是初步排除,还需作进一步的证明。最好的办法那就是找个人来问问清楚了,他把四周的视线所及处都观望了一下,看看哪方有人。转了一圈,不但人影儿没瞧见,连个鬼影也没瞧见。他决定先走出这片林子再说,出了林子再找人家也好找不是。正在他准备随便挑个方向就往外走时,突然听到一阵“江昂、江昂”的叫声,听声音很像是牛叫。他心下一喜,心道有牛的地方应该就会有人家的。所以又仔细地分辨了下声音的来源,然后便向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
声音有些断断续续,不过好在一直都响着,终是没让他断了这个方位。越走越近,等到上一阵叫声就在耳边不远处时,这叫声却是停了。声音虽停了,但目的地却已到了。转过一株树后,他看见了一个身穿青衣衫的年青男子像自己刚才一样正躺在地上,嘴巴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眼中满是懊悔与不甘之。看这人的衣着发饰,却是一身古人的装扮,此时他心中已能确定自己是来到古代了。随即他转眼看向了那青衫人的脸宠,这一看虽说不打紧,可这一看却是又让他心里小小地惊了一下。
只见这青衫男子不过二十左右,眉目清雅,容貌俊。此时虽是躺倒在地,眼睛嘴巴大张,且身上的一件青衫也是破破烂,脸也有些脏,但却也掩不住他那一股俊秀儒雅之气。沈醉心里这一惊不是为别的,就是为这男子生了一张太过俊的脸。他平常就觉着自己已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材,且有一米七八的个子又经常锻炼,算是身材高大威猛了。也是自认帅哥加猛男了,平常走街上也招引过不少小生的回头率。但今日一见眼前的这男子,心里却是大大地嫉妒了起来,只因这家伙比他长得帅。其实他的相貌确实是如他自己所说,相貌堂堂,一表人材,外加高大威猛。确实是帅哥一名,不过与眼前的这男子比起来也确实是差了那么几分的。但两人却是不同类心,眼前这男子是儒雅俊秀心,而他却可以算是一个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