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所以她用出了自己十二分的努力,打算用自己的热忱,做好这一份工作。
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第一天工作,就遇到这样的事。
“怎么,你们这菜不是免费吗?我们不吃,倒掉不行啊!”
叫虎哥的绿毛嚣张地说。
到现在,我终于明白,这几个,根本就是来找茬的。
看来有时候事到头上,不惹不行啊。
“就是,再来一盘,让我们虎哥倒着玩儿。”
“对,让你们认识认识我们虎哥,别以后不长眼睛,都不通知虎哥,就敢开店。”
这时,从门外又走进来两个小混混。
只不过这两个手上都提着刀,他们跑进来,就站在了那个叫虎哥的绿毛身后,并故意大声地说:“虎哥,您放心,没有您的话,没人敢来这家店吃饭。”
听他们这么一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没人上门了。
感情这伙人是地头蛇啊,那么来这应该就是收保护费了吧。
“你就是虎哥?”我漫不经心地说。
一个小混混说:“敢不认识我们虎哥,今天就让你知道我们虎哥的厉害!”
另一个小混混说:“放聪明点,孝敬孝敬我们虎哥,你这个店才能开下去。”
我笑了笑,对着绿毛说:“虎哥么?请问你算个毛!”
(未完待续)
第109章 舍得()
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就上架了。
对大多数朋友来说,都不喜欢上架,因为上架就代表要收费。
我不说什么煽情的话,也不求爷爷告奶奶,哀求想放弃的朋友留下来。
不管如何,你喜欢过,支持过,我都要感谢。
再次感谢一路跟来,支持过初恋的朋友们,给初恋打赏的朋友们。
我还是很希望没有读过正版的朋友,继续看下去的,这不仅是对这本书的支持,也是对自己生活态度的一种进步。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生活态度的转变,到底能影响什么。
我若是说影响人的一生,你恐怕不信。
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人生。
事实就是如此。
在农村,一些老人对于生活的态度就是省,节省!省下能省的每一分钱。但这种节约,只能是自己穷苦一生,到头来留不下什么。
而年轻人,已经有了新观念,他们积攒资本的方式不是省钱,而是赚钱。
赚钱的同时,更好得享受生活。
这样的生活,留下的不仅是精彩,也有快乐。
当年轻人大笔花钱,买名牌包包、买苹果手机的时候,老人们会说年轻人“败家”。
他们只知道,年轻人花了很多钱,却不知道年轻人得到了什么。
老人们没有年轻人的思维很正常,但年轻人要是也保持那种观念,那真是糟透了。
我知道,但凡能追看到这里的朋友,一定都是喜欢这本书的,如果因为付费而舍弃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想这肯定是一种遗憾。
读正版书所消耗的费用,可以说是一点小钱。
一个月的正版阅读,只相当于一包普通的香烟,或一瓶劣质白酒,或一份蛋炒饭,或者方便面与卫生纸……
这里面的抉择,往小了说,是兴趣;往大了说,就是舍与得的沉思。
人生最大的缺失就是遗憾和后悔,这两种情绪每个人都有,每天都在发生。
后悔过,即使再不甘,也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了。
仔细去想,曾经一点小事,留下的遗憾,太多太多。
错失心仪的女生。
错过喜欢的宠物。
错过一本喜欢的书……
而钱,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东西,每个人的未来都是不可限量的,一点小钱,只是未来举手投足间的九牛一毛。
值得与不值得,舍弃的,与得到的,这笔帐只有自己才能算的清楚。
未来,或许你会想起,曾经舍弃的一本书,一个人,一段故事。
你会遗憾,遗憾那时候只要少少的付出一点,便能得到一段快乐的时光。
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我喜欢看历史,看宇宙,探索时间与空间的奥秘。
透过那些遥远的、巨大的、漫长的数字,对比的则是人生的渺小、短暂、与微不足道。
花一点小钱,获得自己的快乐。
人生短短百年,切莫留下遗憾。
短短一生,开心就好。
喜欢就好。
(为感谢大家的支持,今日七更,以后每天三更,不定期加更)
第110章 三顿饭()
那个混混顿时大怒起来:“你他妈敢对虎哥这么说活!”
刘翔军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你他妈敢对我大哥这么说话!”
六个混混顿时愣住。
不过随即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妈的,笑死老子了!好,你们要是有种的话,就别交钱!兄弟们,给我把这店砸了。”
刘翔军怒瞪着双眼,一步上前,正要出手。
却在这时,门口又进来人了。
“你们这,是开业免费吗?”
我愣了愣,朝那个人看去。
进来的是个二十多岁的男人,个头跟我差不多,身材挺拔,往那一站,笔直笔直的。
这人的气质……我好像在哪见过。
稍微愣了下后,我点点头,只是没想到,这种情况下还有敢来吃饭的。
那人面色不变,对我说:“那就好,我没钱,就给我随便弄点吃的吧。”
原来又是一个指望白吃的。
不过人家上门了,我就得招待。
“好,上菜!”我大喊一声。
混混那边我不用管,有刘翔军在,他一切都能搞定。
所以我对那几个混混的张牙舞爪,视而不见。
而那六个混混眼见我不理他们,更加恼羞成怒。
不过这一次他们不仅对我,也对刚进来的人怒目相向。
“你他妈滚出去,不许来这吃饭!”
叫虎哥的绿毛喊道。
“对,再不滚,我们******!”
“知道我们虎哥是谁不?”
“快滚!”
几个混混大嚷着,场面再次乱作一片。
那人看了看我,仍旧面无表情地说:“看起来你这有麻烦了。”
我说:“一会就没事了。不过你要是怕,就离开吧。”
我倒是希望他离开,我还省下一盘萝卜呢。
那人摇了摇头说:“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给你解决麻烦。”
说着,这人看了一眼那六个混混,又对我说:“一共六个人,我帮你解决,你请我吃六次饭就行。”
我再次愣住。
这一次,刘翔军和那六个混混也同时看向这人。
刘翔军眼中透出的是惊奇,而那六个混混,表现的则是不屑。
“先干这小子,兄弟们,给我砍死他!”绿毛虎哥大喊道。
余胜男拉着白冰、马雪梅等人连忙后退。
而刘翔军则是快人一步,一个箭步窜上前去,一圈轰向跑在最前面那个混混的面门之上。
只是一拳,混混轰然倒地。
刘翔军正要再出手,那个陌生男人也动了。
他这一动,刘翔军更加惊奇。
那人出手如电,迅速窜上前去,对着刚被刘翔军打到的那个混混后面一个,就是一脚。
这个混混倒飞出去。
只不过飞了两米,就倒下了。
看得出,这人下手很有分寸,如果他再多用些力,倒下的混混就容易撞坏桌椅;再轻一点,也打不倒混混了。
陌生男人不苟言笑,对着刘翔军冷漠地说:“别跟我抢,我就剩五顿饭了。”
我乐了。
想不到他还急着这个呢。
不过没想到刘翔军也是个倔脾气,听他这么说,微微一笑说:“那我偏跟你抢试试,看看你能吃上几顿饭。”
刘翔军说完,不等他答话,再次出手。
而那人面色也是一变,立刻朝着理他最近的混混奔去。
这时候,剩下的那四个混混已经傻了。
本来他们张牙舞爪,一副早已控制住了场面的样子,而现在他们才知道,他们只值一顿饭。
刘翔军和那陌生人一起出手,两人都是出手飞快,奔向那四个呆傻的混混,就好像猛虎下山一般,虎入狼群。
刘翔军习惯用拳,而那个陌生人喜欢用脚。
两人冲出,只用了不到三秒钟,原本站着的四个混混也全都倒下了。
二比二,又是没分胜负。
刘翔军打趣道:“你就剩三顿饭了。”
那人也不急躁,淡淡地说:“三顿就三顿,吃饱就行。”
倒在地上的虎哥全身抽搐着,瞧那模样,伤没多重,多半是吓的。
刘翔军和那陌生人身手都是相当的好,都是一招制敌,对付他们这种货色,根本不用第二招。
而且他们两个下手都很有分寸,出手的时候也是选好角度的。
这小饭店里本来就不宽敞,此刻横七竖八躺了六个人,偏偏没碰到一点桌椅,饭店里的设施也都完好如初。
这个时候,高大壮拿着一把菜刀从后厨奔出来,一出来看到地上的场面,大喊道:“谁,谁捣乱!”
我白了他一眼:“都已经搞定啦。”
女生们长出一口气,站在一旁的几个鬼却是暗笑不已。
我走了过去,走到那个虎哥面前,慢慢蹲下身,微笑着说:“虎哥,收保护费么?”
“不、不敢了!您……你是哥,你是老大,大爷,放了我吧!”
我微微一笑:“放了你,当然行呀。我这个人很大方的,你侮辱我,我可以不追究。不过我兄弟很讲义气,他最看不得有人侮辱我了。”
“对,哥,咱们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刘翔军说。
而那个陌生人开口道:“一个人十顿饭,我可以帮你杀了他们。”
听了这话,我再次心惊不已。
这人到底是什么人?
身手好不说,出手还那么果断。而且身上那种气质……本来我没想到,可是看到刘翔军出手后,我立刻想了起来。
他那种气质正是和刘翔军相仿,难道也是退伍的军人?
不过军人都是纪律严明,哪能开口就是杀人呢。
陌生人说完,地上那几个混混顿时又抖成了一片。
地上的混混里,有一个不服气的,喊了一声:“草,跟你拼了!”
结果挣扎了半天,却没挣扎起来。
孙茂和刘小龙见状,上前又送了那小子几脚。
那小子终于老实了。
饭店里摆着这么几个人也不好看,而且还是第一天开业,要是有顾客进来,还以为黑店呢。
本想再教训教训这几个混混,再一想还是算了吧,以大局为重。
我说:“小军,把他们都扔出去吧。”
“好的哥。”
刘翔军答应一声,就要扔人。
地上的虎哥连忙大叫:“别,别扔,我们自己滚,自己……”
还没说完,刘翔军就已经揪起他的领子,一把给扔了出去。
剩下那几个混混也喊着要自己滚,可刘翔军哪给他们机会,一手一个,就朝着门外扔。
有两个混混要跑,那个陌生人见状,顺手帮忙,把那两个也给扔出去了。
六个混混都扔了出去,小饭店里终于回归了平静。
陌生男人入座,余胜男端了一盘花开富贵上桌。
男人看了一眼,张口说:“饭!”
余胜男正打算给盛饭去,这时,门口又进来人了。
只不过这一次进来的人,让屋里的所有人全都吓得瑟瑟发抖。
就连刘翔军都不例外。
只不过,我却笑了。
(未完待续111:大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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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大凶兆()
此时正是上午,太阳并不烈,而进来这个人后,屋子里顿时感觉阴森森的。
不用多说,只看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是个鬼了。
而且,不止是我,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个鬼。
这是个长发女鬼,穿着一身连体白衣,头发很长,披散在眼前,挡住了整张脸。
而且,她脚不着地,脚底离地面三寸有余,任何人都能看出,她是飘着进来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就连刘翔军都吓得发起抖来。
刘翔军惊讶得后退一步,站在我身后,小声问着我说:“哥、哥,这是鬼吗?”
我白了他一眼:“熊样,咱们这从来都没缺过鬼,这屋里还有好几个呢,你怎么不怕?”
“那不是看不到嘛!”
刘翔军辩解道。
不过听我这么一说,他也放松多了。
刘翔军是知道我的底细的,而其他人或多或少知道一点,也有不知道的。
比如田甜,这个温柔可爱的小女生,此时正仅仅地拉着白冰的手,吓得都快哭了出来。
那女鬼已经飘到门口,站在门口处,停了下来。
随即,一阵幽怨的声音发了出来。
“我要杀了你们!”
“啊——”
“啊——”
顿时,又是几声尖叫。
我这个汗呀,看那田甜,都快贴在琦琦的身上了。
而最过分的是,听见田甜叫,琦琦也跟着叫。
人家小女生害怕也就算了,你个小鬼叫个毛!
小鬼就在田甜身边,她看不见就不害怕,而进来这个鬼嘛……
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这女鬼就是专门吓唬人的。
正常情况下人是看不见鬼的,不过鬼可以通过散发阴气,使得一定区域内的人看到鬼体。
这样一来,这个区域内就会变得阴冷异常。
这个鬼就是这样,故意散发阴气,让人看得见她。
咬人的狗不叫,吓人的鬼也不会厉害。
林玉婷一早就出去忙她的事了,所以此刻在没有放出红衣女鬼之前,屋子里的鬼只有王亮和琦琦。
几个女生都缩成一团,刘翔军在得到我的安慰后,已经淡定了些。
那个身手不错的陌生人,见到这景象却也是愕然愣住,准备夹菜的手也停在半空,惊愕地看着飘着的女鬼。
闹鬼人人都听过,可大白天见过,我想这绝对是除了我之外的人,平生第一次。
看来不管多勇猛的人,遇到这种超自然存在,都会老实了。
想当初我第一次知道林玉婷是鬼的时候,不也吓得拔腿就跑,差点没撞门上。
现在饭店里人多,他们有这种表情,也很正常。
我轻轻咳嗽了一声,镇定地说:“大家别怕,这不是鬼,是在吓唬咱们呢。”
我当然知道她就是鬼,不过为了安抚大家,特别是田甜这种胆子又小,又没见过鬼的,只能先这样说了。
谁知我刚说完,还没等大伙有什么表示,鬼不干了。
女鬼一甩头发,长发一分为二,分到了两边。
随即,我们都看到了女鬼的脸庞。
这女鬼算不上吓人,但脸色惨白,眼眶深陷,眼眶外还一片青色。
这要是大晚上见到,一般人还真要被吓尿了。
女鬼暴躁道:“你丫的说谁不是鬼呢,老娘就是鬼,你没看着老娘在这飘着呢吗!”
这女鬼,还真犀利呀!
心想着,我走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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