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是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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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恋是女鬼- 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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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这也是我下的一步棋!”

    我笑笑,点点头不再问了。

    既然酆都大帝心中有数,我也就不该操心。

    离开阴间,再次返回阳间。

    摆在我心头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血红王子。

    毕竟和欺天立下了这个约定,就算没有一点线索,也要尽力去试试。

    不管如何,都要想办法找到那个血红王子。

    如果找到了,玉婷的事也就好办。

    找不到,到时和欺天之间,说不定还会发生点什么。

    返回后,我先是回到大蜀山上的卧室里,自己冥想了一会。

    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这件事的初步规划。

    当初第一次去地下四层,第一次进入迷宫,并见到那副骷髅的时候,与我第二次去,骷髅不见的时候,中间相隔不久,就算是血红王子离开,时间也是有限的。

    当初他在大蜀山的地下空间,身体就已经很虚弱了,若不是我拿走净魂瓶,他肯定还没有力气动弹。

    而即便我拿走了净魂瓶,他恢复到能够行动,也需要一段时间。

    所以说,他要离开那里的时间,少的可怜。

    而他的身形是一副骷髅,如果那么离开大蜀山,走在路上一定会被人发现,被人拍照,发微博,发朋友圈,一晚上就会成为一大新闻。

    所以他如果出来,除非一直躲在山中,不然就会被人发现。

    既然没有相关的消息,就说明他不是躲在山中,就是还没离开大蜀山,甚至没离开大蜀山的地下空间!

    地下五层,最后一次去地下四层的时候,我和胡媚儿几人只是为了破解迷宫,找到出口,当时并没有仔细去找什么骷髅。

    所以有种可能是,他还在迷宫中。

    所以当务之急,我需要把大蜀山给翻个底朝天,或许他现在还躲在里面。

    想到就要行动,我一个人出了家门,很快就赶到了后山,并从入口进入了地下空间。

    许就不来,对这个奇怪的地方到生出几分亲切感来。

    仔细想想,我的命运,我的一切,似乎改变都来自于这座山,这座山中的一切。

    到如今,我要在这里面翻出一个人来,还真有点困难。

    下山第一层没有什么看头,空间狭小,只和普通墓室没有两样。

    第二曾虽然大,但除了豪门和死门之外,广大的空间无处藏人。

    而死门与豪门,则都是大门紧闭,除非血红王子也是机缘巧合,赶上门开,才能进去。

    所以这第二层也好排出。

    第三层空间也不大,只是那么两间迷失,也没有能够藏人的地方。

    从第三层的入口进去,就到了第四层的迷宫。

    进迷宫之前,我倒是真有心把这迷宫给毁了。不过想起当初建造这里,我又不忍心毁掉这里,所以只能一段段的排查下去。

    迷宫虽然大,但有地图,通过地图来走,也不难走完。

    一直转了大半天,也来到了当初发现骷髅的那个密室,却什么都没发现。

    第四层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

    那么只有最后一层,第五层了。

    来到第五层,看了一眼,这里不大不小,可也是足够能让人一眼就看清全貌的。

    这里根本没地方藏人。

    一想起藏人,我立刻想到了当初的光之子!

    那是在第四层迷宫中,在一个地方,不小心进入了那片虚无的空间,在里面碰到了光之子,当时还把我吓了一跳。

    因为光之子长得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

    想到这,我不由得眼皮一跳。

    难道……

    (未完待续)

第622章 光与血红() 
难道当初的光之子,就是血红王子?

    这个念头一出来,就吓了我一大跳。

    可仔细一想,越想就越有这种可能!

    血红王子和我一模一样,光之子也和我一模一样,这是相同点之一。

    第二,在最后一次去第四层迷宫的时候,骷髅不见了,我却被光之子弄进了他的空间,在光之子的空间中,与光之子说了很多话。

    这就是说明,血红王子消失后,光之子才出现的。

    若是这是巧合,未免也太巧了吧。

    当初光之子对我说,他和我是夙敌,是千年以前的敌人,是在轮回中一次又一次的敌人。

    那时那个轮回我还不懂,可现在想来,也就明白了。

    在经历了上次千年之行后,我已经理解了我的轮回经历。

    这样看来,光之子与我的千年之战,也就是我和血红王子的千年仇怨了!

    而第三,再仔细想想,他们一个叫光之子,一个叫血红王子。

    血红的本意,和光也差不多,血红王子是血红王的儿子,血红王那个老家伙,难道真的就和光什么的有关?

    这么越想就越觉得很有这个可能。

    如果说,光之子真的就是血红王子的话,那么光之子已经与我融合,成为了我的一部分,那么血红王子也就已经不存在了。

    当初,我能感觉到光之子的力量强大,强大到不是当初的我能够抗衡的。

    可他说,要在三天后杀我,却在三天后出封印时,与我融合。

    还说了一些古怪的话,大意就是为了破坏年前的轮回,他已经受够了……

    难不成他真的也参透了千年轮回的秘密,而为了破解千年轮回,才与我决心融合的?

    要真是那样,让我去哪找血红王子啊!

    血红王子就在我身上,已经成了我身上的一部分,即便是我想割舍,也割舍不下来了。

    哎,难道这就是天意?

    或者说,正是因为当初血红王子的选择,改变了千年轮回?

    这也是很有可能的啊!

    在以往的千年轮回中,我与他是夙敌。

    可如今他已经不存在了,并与我这个夙敌合二为一,是不是代表着,即将进入一个新纪元!

    不管如何,血红王子算是没了,再也找不到了。

    我该……

    在地下空间又转了半天,仍然没有收获,我便出了大蜀山,回到了山上的家中。

    家中,我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继续思考关于血红王子的事。

    我想了很多。

    想着想着……我就睡着了……

    可能是太累,这一觉睡着,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出了卧室门,看到一大家子人盯着我,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我连忙问:“怎么了?我脑袋上长花了?”

    我微微一笑,摸了摸脑袋,没发现有什么不妥。

    身边的薛舞看着我说:“你都这么久没吃饭了,大家担心你。”

    我笑了笑:“那咱们现在就去吃饭吧。”

    因为家里人太多,一桌子根本做不开,于是一家人座了两桌。

    两桌人,莺莺燕燕,欢声笑语不断,见到这场景,我内心不由得笑了。

    现在这两大桌子人,唯一缺的就是玉婷,如果玉婷回来,那么这样的大团圆才是真正的美满。

    有那一天,我会带着所有人,离开这里,找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隐居起来,做一个普通的小市民。

    愿望是美好的,可实现起来,还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波折。

    单单一个血红王子,就不知道怎么解决。

    我左右望了两眼,冲着薛舞问道:“这两天异族人那边,没什么动静吧?”

    薛舞摇头:“韩信大哥已经让人在山下准备好了,一有动静,我们立刻就会知道。”

    我点头,看来这和上次我带人去异族人的世界有关。

    只是这个异族人,也很奇怪。

    尸体会消失,整个族人也会集体消失。

    单凭这一点,就已经不是我能理解的了。

    饭菜丰盛,身边又有多位红颜,因此这顿饭吃的还算惬意,我也多吃了不少。

    吃过饭,我正要离开,就听余胜男走过来,小声对我说:“我爷爷要和你见面。”

    她爷爷?

    我立刻就想起了那个余老爷子。

    我并不清楚余胜男他爷爷到底是谁,不过大概也能猜出,他就是那个有名的大人物。

    当初和余老爷子见面,他也对我提供了不少帮助,现在他要见我……

    我点点头:“好吧,什么时候?”

    “你是大忙人,当然是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啦!”

    余胜男白了我一眼,轻轻说。

    我笑着,在余胜男的屁股上轻拍已下,笑着说:“那就今天晚上吧。”

    我刚说完,马如玉在后面拍了我一把说:“不行!”

    呃?

    我一愣,看向马如玉。

    马如玉连忙说:“我都帮你约好了,我爸妈要今晚见你。”

    皱了皱眉:“你爸妈,他们见我干什么呀?”

    我不由得想起那个地产大亨,马云霄来。

    当初马老爷子被瞌睡鬼差点弄死,多亏我出手解救,因此马云霄对我也算不错。

    马如玉害羞地说:“现在我们姐妹都在你这,我爸妈当然想要看看你的意见,想知道你想怎么对我们姐妹?”

    “怎么对?当然是都娶了!”我满不在乎地说。

    “讨厌!”马雪梅也凑了过来。

    这一边是马雪梅、马如玉两姐妹,而另一边则是余胜男一个人。

    我望了望两边,试探着说:“要不……就都一起见吧?”

    三个女人一起瞪我。

    “好吧好吧,我尽量时间快一点,先见余老爷子,再见你爸妈怎么样?”

    他们也都知道我,我所决定的事,没人能够改变。

    因此这件事也就这么定下来了。

    不论是余老爷子,还是马如玉的爸妈,他们要见我都是一个原因,就是想知道,我怎么对他们的女儿。

    毕竟我的条件特殊,而他们也都算一方大人物,女儿的幸福是他们的首要大事。明知他们的女儿要嫁给我一个人,这样在幸福上就得不到保障了,因此才要找我谈谈,想让我给他们女儿一个名分。

    说实在的,名分这问题,对我来说还真不重要。

    (未完待续)

第623章 见家长() 
我已经超出了常人太多,即便以后想过一个平凡人的生活,但我始终也不是个平凡人了。

    所以,对来来说,就不能以平常人的标准来约束我。

    不管我有多少老婆,我都是喜欢她们的,可能这里面有感情不同,但我知道,我和她们在一起,大家都很开心,这就够了。

    不过,让我没想到的事,事情并没有这么就完。

    似乎我刚回来这几天,所有的事都一股脑地找了上来。

    刚刚余胜男和马如玉她们约了她们的家长,要见我,没多大工夫,薛舞也找到我,说她的爸妈也要见我。

    从前听说薛舞的爸妈也都是警察,应该能好说话吧。

    只是不知道薛舞有没有把我身边这么多女人的事,告诉她。

    又过了没一会,白冰也找到我,说她的父母也想见我。

    索性,这四家的家长,都约在晚上来见。

    一家一个小时,见完这家见另一家。

    傍晚的时候,我就让沈雨菲开着那辆加长悍马,来到了江城市里,和他们约好的阿婆湾酒店。

    这家我吃过还算不错的酒店,早就已经被买了下来,名义上刘大有是老板,不过实际上我才这里真正的老板。

    不过,这一次来却是我成为这家店的老板后,第一次来到。

    从车上下来后,刘大有带着四个保镖,已经恭恭敬敬地站在了酒店门口。

    周围有不少人在看着这一幕。

    因为如今的刘大有早就不是从前那个只在一条街有些名声的小混混,刘大有的名头在整个江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以为所有人都知道,正是刘大有的出现,才使江城四大黑帮全都烟消云散。

    从那后刘大有占领了原来四大黑帮的所有产业,并由黑转白,做起了干干净净的生意,名声在江城还算不错,也算商界里的一支新秀。

    当然,这些都是一般人知道的消息。

    很多高层人,或者说有些内部消息的人都知道,刘大有不过是某个神秘人的一个小马仔,在某个神秘人那里,刘大有只能算个小喽啰,连核心圈子都进不去!

    不过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个,就连阿婆湾酒店的人也都不清楚这点。

    所以眼见刘大有等在门口,见我下车立刻毕恭毕敬地迎上来,陪着笑脸,点头哈腰,周围人不仅大跌眼镜。

    所有人都在暗暗猜测,我是谁?

    可想而知,他们是没有答案的。

    因为我不长露面,不论是收购,还是吞并,所有的行动也都是手下人在做,我只是乐享其成。

    见到刘大有此时的气质,我哈哈大笑:“大有哥,好久不见啊!”

    “峰哥峰哥,千万别这么说,我刘大有可受不起。您叫我一声小有就行,今天知道峰哥要来,我已经把最上面的一层楼都清空了,十个包厢,峰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我点点头:“你很会办事。”

    “嘿嘿,这不还多亏峰哥提携,才有我刘大有的今天。”

    “行,好好干,以后有机会我和小军说一声,让他带你去我们那吧。”

    “啊!感谢峰哥,感谢峰哥!”

    看着刘大有激动的模样,就差要给我磕一个了。

    他这种人并不算讨厌,有利益,有目的都能表现出来。一心向上爬也不是什么错事,而且他这种人看起来是为了利益,实际上只要有利益在,他就是最忠心的人。

    我对身边的沈雨菲说:“这里面都安排的怎么样?”

    沈雨菲在我身边,简直兼起了秘书的职务。

    他看了看手上的小册子说:“咱们最先约的是余老爷子,晚上六点,还有十几分钟,在天字一号房。七点整,地字一号房里,我们要见马雪梅的家长。”

    我点点头,轻轻揽过沈雨菲,向里面走去。

    沈雨菲轻轻一挣,没有挣开,也不再挣了。

    “让人看见,多不好意思……”沈雨菲小声地说。

    “你是我老婆,有啥不好意思的。”

    沈雨菲羞红了脸。

    “什么时候有空,也让我爸妈见见你呗?”沈雨菲说。

    我愣了一笑,轻轻一笑:“好啊,随时。”

    刘大有带人把我们请进了楼,之后就没有再跟着了。

    他也知道,我是要和一些大人物见面的。

    因为在我来到之前,阿婆湾这里就已经来了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包围了这里,并来了几个看起来就是大人物的人,上去检查了半天才离开。

    这就表示,这里等待的是一位很重要的大人物。

    而后没一会,余老爷子就来了。

    虽然余老爷子穿的是便装,身边也只跟了两个家人,以及一个保镖,但经常察言观色的刘大有哪能看不出,这余老爷子乃是位高权重的真正大人物!

    而今天我特意交代了,要在这里与大人物见面,刘大有就立刻明白,这是我的客人。

    所以不管为了哪点,刘大有都有理由兢兢业业,容不得今晚出一点差错。

    我上楼后,特意把所有女人都留在了车上,不然一见面,一大堆女人,即便余老爷子对我有点了解,见了那一幕肯定也下不来台。

    我来到了天字一号房,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请进。”

    推开门,我便看到了屋子里的人。

    有余老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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