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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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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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个样子的吗?

“那班主,”楼梯走到一半的时候,程蝶衣停了下来,走在前面的那班主被他叫住,也停了下来,纳闷不解地回头,“怎么了,程老板?”

“你有朋友吗?”程蝶衣握着楼梯扶手处的手指因为用力,指骨显得凸出来,他这个问题却着实难为了那班主,那班主一时顿住,不知如何回答他,就反问道:“程老板怎么忽然问这事?”

“没什么,随便问问!”程蝶衣估计着那班主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至少没有可以说话又能说到心里的,所以才不能回答他。

——花清远这样的人,确实少见的。

程蝶衣早知道,这少见的能在戏台外面和他交心的人,是个细心人,但他还是没料到,第二天早上,花清远叫小厮送来的,他那件浆洗干净的戏服不但里外干净了,连他跑丢的珠子亮片都补了回来,挣脱开线的地方还找人细心修补过,除此之外,花清远还另外奉送了一套与之相同,却是实打实的好料做的新戏服。

小凳子指着两件衣服说:“我们主子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件旧的怕是有修补不到的地方,还是新的好些,程老板您戏唱的好,行头自然要最好的。”

程蝶衣眉间微动,问道:“你们主子呢?”

“去我们舅老爷家陪夫人了,后天还要乘火车赶往上海,那边有桩大生意要谈。”

小凳子按着花清远吩咐的,并不瞒着程蝶衣。

“这样啊……”

还真如他昨晚所说的,有些日子见不到了。

“程老板要是没有事,小的先告退了,”小凳子说着就要走,程蝶衣连忙叫住他,“你们少爷说得有道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他送了我好些礼,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回送的,这件戏服自我第一次在戏台上唱《霸王别姬》开始就是用的,他用了心,我转送他吧。”

小凳子听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出一口胸间闷血来,这是什么道理,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了,怎么还能送自己家少爷一件旧衣服呢。这年头送回礼,还有这么送的?

小凳子不懂的事,花清远心中明白,他收下小凳子给他带回的程蝶衣转送的戏服,吩咐着小凳子要妥善保管,不准有半分差厘。还把衣服腰间正中处的那颗假珠扯了下来,放进了衣兜里。

小凳子目瞪口呆,他还以为他们家主子会生气呢,哪里想到他家主子看上去还很开心。

那么多银子就换来这么一件旧衣服?

虽说他从来不敢不对自家主子不敬,但此时,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一句,都是疯子!

     

☆、理由简单

花清远手里把玩着那颗从程蝶衣戏服上扯下来的假珠,对面坐着他这一世的母亲柳云芳。

“我听说你把个男戏子,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抱回了家?”

柳云芳的语气着重点都放在了‘男’字上,显而易见,戏子这种身份她暂时是不在意的。

因着柳云芳这几日并未住在花府,所以花清远当夜抱着程蝶衣回家的事,她是两天后才知道的,而直到今日她才逮到花清远和她闲谈小坐一会儿。

柳云芳时常会自怨自艾,都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眼看着她这个婆婆当了快十年了,却一点婆婆的甜头还没有享受到呢。

老大娶的是将门之女,岳父大人在国防部任高位,是他的老上司,这样的媳妇娶回来,和古时候娶家一位公主没有什么区别,别说摆婆婆谱了,除了过年,就没机会见过一面。

老大的这个已经是高攀了,老二的那个更别提。先别说身世国籍,那位姑娘连中国话都不会说一句。柳云芳除婚礼上,在老二努力教导下,她们婆媳两个做过简短沟通,如今四、五年过去了,说话次数屈指可算,见面也只是一笑而已,吃团圆饭时,干瞪眼、一句话没有。

有过这前两次的失败,柳云芳打定主意,小儿子的婚事她一定要亲自过问。那媳妇必须是她看得顺眼的,否则,她这一辈子……,哎,是别想让媳妇端茶倒水了。

可偏偏她这小儿子洁身自好的很,自打成年后,别说是媳妇了,连个女人都没有,这已经让她十分着急,谁知又添了那晚抱着戏子回来的这码子事,她只觉得头都大了。

她最最愁的,不是说她小儿子抱人回来,别说戏子,哪怕抱个妓子回来,好歹是个女的啊。

可这抱个男戏子回来……,传出去难说也不好听。这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男女性别这一点上的把握,很关键啊!

“嗯,是祖母寿宴那日唱虞姬的程老板。”

想着二哥花清逸那晚的提醒,花清远把‘程蝶衣’三个字换成了‘程老板’。

“唱虞姬的?”柳云芳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一双妩媚之极的眼,一个男人生那样一双眼睛,柳云芳心头不舒服起来,“乖儿子,你看你二舅家的三表妹如何?”

听着柳云芳的口气忽然一变,花清远把玩着假珠的手停了一下,“挺好的啊,娘要是中意她,就定下她好了,不过,儿子听西医说血缘太近的结婚后生出的孩子不聪明。”

花清远如此上道,柳云芳十分开心,又听花清远如此说,微嗔地瞪了花清远一眼,“你听哪个庸医胡说的,你爹娶的不就是他自己的表妹,没见着他们那几个孩子哪个傻。”

花盛璋以平妻身份迎娶表妹秦若然,是柳云芳一辈子的堵心事,这回倒拿来堵花清远的嘴了,花清远哪里肯就范。

花清远捏着珠子狡狤地笑了一下,“也没见他们多聪明啊,我看哪个也不如大哥二哥。”

这倒是个事实,柳云芳辩驳不得,瞧着秦若然生的那几个带着灵透样,不过都是鼠目寸光罢了,哪有自己几个儿子出息。一想到自己几个儿子,柳云芳就觉得腰杆子非常硬。无论是婆家还是娘家,就没有人不巴结她的,连花盛璋都不敢对她说一句重话。

但儿子太出息也未必全是好事,柳云芳忍不住叹气,“娘不是逼着你一定要娶你二舅家的表妹,你和娘说,只要你看上眼的姑娘,家世清白、人品淑慎的,娘一定托人保媒替你求娶来,你也二十好几了,不能再耽误了,就算时代新了,不急着娶老婆,未婚妻总要有一个吧,娘这不一定要到哪天能抱上孙子呢。”

花清远的嘴角忍不住抽了一下,“娘,大哥生有三子,二哥生有两子,你已经有五个孙子了。”这个数字还少吗?

“不要和我提那几个混帐,”想到那两个儿子和那几个孙子,柳云芳就不由得窝火起来,“你大哥生的三个儿子,有一个都已经姓了人家的姓了,另外两个,我一年能见过几回,就算见过了,又哪个和我亲,谁当我是祖母,你二哥的那两个,有哪处像咱们的人,蓝眼睛、白皮肤、还有一个黄头发的,说外国人的话比说咱们的话还利索,我带他们两个出去,孙猴子在世也看不出我们是祖孙啊。”

三个儿子五个孙子,这个数字和外人说起是挺风光的,可事实呢,自己的郁闷只有自己清楚。

花清远无话可说,——儿女们太有上进心,父母压力大啊。

随后,果然不出他所料,柳云芳快速地补了一句,“娘全指望着你了。”

指望着他什么,指望着他在这乱世里娶妻生子吗?哎,在这一点上,他怕是对不起柳云芳的疼爱了。他无意于此。

花清远心里这般想着,嘴上却无论如何不敢这样说的,柳云芳对他这个儿子是一百个宠溺,但对外人……,看看秦若然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秦若然自以为占着花府的天时地利人和,她自己又长得风姿绰约,未婚前就与花盛璋有了些粘粘乎乎的情意,当年风风光光嫁了进来,如今又如何,哪有半分撼动了柳云芳花家当家主母的位置。

还是那句实在话,没有柳云芳的教养,他们哥几个就都是天才,也得像秦若然生的那几个儿子一般‘天妒英才’了。

这样精明的柳云芳,花清远如何敢让她知道自己对程蝶衣有何情感,他笑着点头,“婚姻大事,儿子一切听从父母之意,绝无擅自做主的道理。”走一步说一步吧,如今自己也算开辟出一点事业来,等着时局大乱起来,这事情不一定如何呢。

花清远姿态放得如此低,柳云芳反而不好太紧地追着了,就转而问:“那晚发生什么事,你怎么把程老板抱回来了?”一想到自己儿子抱着另外一个男人,柳云芳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我的车不小心撞了他,”当晚发生的事,他不说出去,程蝶衣和段小楼更不会说出去,就算有别人漏了嘴,他和程蝶衣两个人之间的事,断不会有第三个人说得明白的。

程蝶衣那人看着性子弱,但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子劲,他若不想说的事,怎么也不会说的。

“撞了他?他没有讹诈你吧!”柳云芳一听是‘事故’而非‘故事’,柳眉都竖了起来,但悬在心口的那把小刀子总算放了下去,事不关她儿子终身大事的,别说只是撞伤了,就是撞死了,他们花家也能摆平得了,不算多大麻烦。总比坊间传闻他儿子喜欢男人要好。

“娘说得哪里的话,儿子虽与程老板没有深交,但这几次生意中接触,还是看得出,程老板的人品不敢说芝兰玉树,总是比得起他演的戏中角色的,”花清远微微眯起的眼睛,很小心地打量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母亲,观察着自己母亲脸部任何细微的变化。

在看到柳云芳听自己夸程蝶衣时,面色有那么一瞬间变化,他连忙又说:“当然,撞了人,有没有交情,总是要赔一些的,免得外面人说咱们家的闲话,我特意买了一套新戏服赔了程老板。”

“嗯,这样做就对了,咱们花家大小在京城里也算有得脸面的人家,万不可落把柄叫人家嚼舌头根子,”柳云芳还有些不放心,又问:“那么多唱戏的,当时老太太过寿宴,你怎么就挑中他们戏班子了呢?”

“娘忘了吧,我挑中的戏班子可不只他们一家啊,”花清远避重就轻,“还有……”眼看着就要掰指头挨个数给柳云芳听了。

柳云芳拍手过去,打掉了花清远举起的手,“只有他们戏班子住进了你的院子好不好?”其他的戏班子就算住进了花府,也都是偏侧的大杂院里的。当她柳云芳不知道吗?

别看她不出内宅,但这花府上上下下,还没有什么事,是她漏看掉的呢。当时,她就有些疑惑了,但并未太注意,联想到这次,她才觉出不对劲的。

“娘,我选他们戏班子是因为我第一次听程老板唱戏,还以为虞姬活了呢!”

这是真话。但那时,花清远还不是花清远,他只不过是坐在电影院里,以着电影为借口,做着暗杀活动的刺客而已。

当电影屏幕缓缓拉开,当剧情一点点推进,当那一声浅唱低吟开始,当那绝望的眼神轰进他的眼中,他第一次出现了暗杀时不该有的动作,——他竟忘了扣动扳机。

一眼相中程蝶衣,理由其实很简单,——他不敢相信,另一个世界里,竟然有个人比他还要绝望。

他这算是惺惺相惜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抽丝剥茧,一切都会有定数,一切都会有答案,亲爱的们不要急呢,哈哈,我有三张票了!噢耶!还有,前一世,小花不是杀手这种万能职业。

☆、有所耳闻

又是一个月一恍过去了,花清远往来大上海与老北平城间,一去一回,进出城门时,开车的司机忍不住地念叨一句,“这算什么事啊,咱们中国人的地界,日本鬼子从门口张牙舞爪的。”

门口出现几个日本兵,荷枪实弹地经过。

花清远扒着车窗帘的手放了下来,现下是1936年的春天,明年这个时候岂止是这几个日本兵了。

逢此乱世,虽知百年之后的结局,花清远仍是忍不住有些唏嘘感慨,前一世里,他也是走过官场、入过政坛的,这里面的事,他知道得多了,但在国仇民恨面前,都是微不足提的。

——这一场轰轰烈烈、震惊世界的史诗即将上演。

“六少爷,咱们是直接回府还是……”司机的话还没有问完,花清远已经答道:“去听听戏吧,好久没见那个味了。”

是没见那个味吗?司机默而前行,在前面拐角处转了个弯,什么味,六少爷爱不爱听戏,他是最知的,怕是惦记着唱戏的人吧。

他是久在花清远身边侍候的,花清远打赏给程蝶衣的第一份礼物,还是他拿着银元去古玩斋里赎出来的呢。

如今的大红门戏院已经与去年大不一样了,花清远一己之力捧红了当时还不是角儿的两位,《霸王别姬》这一曲□了北平城。现在,角儿是真成角儿了,大红门戏院吞了喜庆大戏院,就地扩建了一圈,成了那一片区域里,最大的戏院了。段小楼和程蝶衣的《霸王别姬》一票难求。

花清远行事一向低调,下了车后,直接绕进了角门,卖票的那处是新人,并不认识他,语气吆喝着,花清远也不当事,花了高价钱买了一张位置最差的地方。挤着闹哄哄的人群,进了戏院。

正厅是挤不进去了,偏厅也是满着的,座儿是别指着了,能有站的地方就不错了。

花清远嘴角微弯,含着一抹淡淡的笑,看着戏台上面。经年未变的是那出戏,——他来唱就好,人事更迭的是戏外的悲喜,自己为他抹平就是。

门口卖票是新来的不认识花清远,但这戏院里面看场的几个怎么可能不认识花清远。花清远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和阎王爷一样。

他们直到现在还记得花清远用小刀削水果皮的一幕,他们也直到现在没有研究透,怎么才能用小刀把苹果皮一水削下来,还顺道切成瓣呢,在浪费了一筐苹果后,他们终于知道这是一门他们涉足不了的技术活。

“六少爷,你来了怎么站到这儿啊!”

当初拉扯程蝶衣衣服的小混混,已经成了这大红门戏院的‘保安部长’了。他叫三癞子。人称三哥。

花清远当然不知道他的浑名,但这张脸却是记得清楚的。

“最近这儿还太平吗?”花清远目光从戏台上缓缓移下来,成半圆型滑落,最终落到了戏院最雅座的位置,那里有个人正全身心地关注着戏台上面。花清远懒散的目光,瞬间收紧。

三癞子也是半个人精,听着花清远问他,连忙答道:“有六少爷您的威名震着,这戏院想不太平都不行,”又见花清远的目光斜扫而上,他往外翻着的苍蝇眼射出的绿光连忙跟随着,“那位是袁四爷,梨园行当的大拿!”

看着三癞子挑起的拇指,花清远点头,“有所耳闻。”这个人出现了,他就该好好地小心了。

“六少爷,您看,我给您按排个什么位置?今儿人多,您站在这儿,再把您老给挤着,”花清远这么站在门口,他们哥几个心都哆嗦。

“不用了,一座一份钱,都是给蝶衣赚下的包银,我怎么好得罪他的衣食父母,我去袁四爷那里凑个趣吧。”

花清远掸了掸身上穿的素白棉布袍子,一路匆忙,倦染了些风尘,却丝毫挡不住他一身的清缓绵和之气。

凡是一个正常的人,一生之中都难免会没有任何缘由地去喜欢一个人,有人叫这一见钟情。

花清远是从来不信这些的,直到那一眼,好似一万年。

袁四爷出门的习惯和花清远不一样,排场大、随从多,花清远刚上了楼梯,还没有靠近那处雅座,就被人伸手拦住了。

“不知道前面是四爷的地界吗?滚下去!”

这人说话很不客气,花清远却面上客气,手上绝不客气。做着握手的姿势,也不等那人想握,他的手已经握到那人的手上了,他的手像铁钳子一样,紧紧地钳制住那人的手,眉眼里却是春水涌动的笑意,仿佛真的只是握手。

那人的手被花清远握得发出‘咯嘣’的响声,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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