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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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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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蝶衣不唱戏后,段小楼也为了菊仙及菊仙肚子里的孩子,除了偶尔登台,大部分时间,都是守在家里店里的。

小院,因为着人多,到是不显冷清,比以前热闹起来。

到了年底,菊仙的肚子如扣了大盆一般,看着都吓人,段小楼每每望着,都忍不住摸下巴。

程蝶衣吩咐着小笙,不准靠过去,怕小孩子手脚毛手,真要是碰到了,那肚子就会漏了似的。

菊仙自己到不太在意,生孩子嘛,哪个女人没生过。女人做母亲,是一种本能,应是比做人家老婆好做的,她相信她自己,会把这种本能掌握好的。

花清远务实一些,已经与潘彼得所在的医院联系了,等着菊仙到预产期后,直接送过去就好。

在北平大部分民族企业受到日本人冲击,包括医院、银行、学校等等公共设施时,潘彼得的医院得以保存,全在于他们的院长是德国人。

“这样不唱戏,也不是法子啊!”

段小楼摸着脑门,有些发愁,菊仙的店铺生意并不好,最多够吃碗清粥、饿不死的。他们以前有积攒,此时手头都不发紧,但有了孩子以后呢?大人可以紧紧,孩子……,他舍不得。

程蝶衣拿着水墨淡蓝花的茶盖,打着同色系的茶碗,发出清脆的一声响,他又何尝不想登台唱戏,他和段小楼,都是正当年的好时候。本该是对台上万分出挑的,结果却……

花清远从来没有拦着他,只偶尔说一、两句。他不甚明白大道理,却晓得一旦他们唱了,日本人不会善罢的。搞不好,他也会被扣个汉奸的帽子,——他已经从花清迈嘴里彻底清楚‘汉奸’是有多么十恶不赫的了。

前街胡筒那个张老板,因着给日本人买办,昨儿出门时,遭了暗枪,人没死,胳膊却是实实在在的落个枪眼。据说是除奸队做的。

北平城里,原有的那些梨园角儿们,一个又一个的躲去了上海,以为上海安全似的。哎,还未熬到过年,上海也沦陷了。

嗯,听花清远说,到有个地方不错,叫什么租界的,看着安全些,还不是别人家的眼皮底下,想唱戏,怕也没有那么舒心安稳。有不少名角,都没得戏唱。

“今天早上,那班主又来找了,”段小楼摇头,“班底里那几个小子,还没长成,挑不起来大梁,戏院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了。”

“饿不死他的,”程蝶衣把茶碗放到旁边的桌子上,“这些年,他没少捞咱们的油水,再说了,这北平城里,哪家戏院的生意都不好,又不只有他一家。”

段小楼如何不知这惨景,他说:“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过完年再说吧,”程蝶衣轻叹,“这一年又一年的,真快,一转眼,师兄你都快要当爹了。”

“师弟当爹不是比我还早?”段小楼抬头,深望了程蝶衣一眼。

程蝶衣忍俊不住,笑了出来,“师兄,是不是师傅又和你说什么了?”

段小楼讶然,自己这师弟和花家溜滑的六少混久了,竟比之前开窍了不少。

确是他师傅说了什么,且每次他去,他师傅都在说。他有什么办法,他要是能劝,早就劝开了,何苦等到现在,这两个人都快好成一个人了,怎么劝啊。

“师弟啊,六少爷……,六少爷你们……”

这话段小楼不知如何开口问,就像他师傅涨红着脸,和他说一样,他也是这般模样。

自从上次地下室里共同躲避危险后,关师傅就一直想和程蝶衣聊聊的。

奈何程蝶衣几次三番都躲了过去,关师傅抓不到程蝶衣,就抓了段小楼,里外说的道理,听得段小楼耳边都要起泡了。

这些道理谁都说得通,但放到人家两个人身上,实际却是根本行不通的。

他这才开个头,程蝶衣已经冲他摆手了,“劳师兄惦记,我们挺好的,师傅若是再问,你也这样告诉他,等过几天,我和清远给他请安去。”

还去请安?师傅看到他和花清远在一起都头疼了,段小楼撇了撇嘴,忽想起了以前和菊仙议论这事时,说过的话。

那时,菊仙铁口直断地说过,花六少,不喜欢男人,怎么会喜欢你师弟的呢?算是你师弟的造化吧。

菊仙是风月场里出来的头牌,什么样的恩客没见过,喜欢男人什么样,喜欢女人什么样,像花清远这样的,怕是得天独厚极特殊的一份了。

段小楼实是想不透,今日正是个机会,问道:“师弟,你觉着六少爷是喜欢男人的吗?”

“他怎么会不喜欢男人,我不就是个男人吗?”程蝶衣随口应完,却脸色微变,他似乎也觉到了什么,“师兄,你什么意思?”

“这个……,你嫂子说的,六少爷……从来不多看别人一眼,不是师兄说你……说你长得不好,那……那长得好的,满北平城还少啊,你见着……你见着六少爷,什么时候多看过谁一眼吗?”

段小楼磕磕绊绊地说完,程蝶衣也陷入了沉默,好一会儿才说:“他喜欢我,当然是只看我的,怎么会看别人?”却是没有底气了。

段小楼立刻反驳道:“我也喜欢你嫂子,那大街上遇到长得好的,我还愿意多看一眼呢,人有爱美之心,看上一眼,也不是说下流。”

这话对吗?这话粗听着没道理,细细品品,又觉得很对了。

“师弟,师兄说话糙,也不懂得怎么说,你别往心里去,反正,六少爷也没看过女人。师兄就是怕,怕你的好年岁都耽误到他的身上,等有一天……他翻脸……”

段小楼实话实说,本是想安慰的,结果,这个实话说出来,程蝶衣反而觉得更不安了。

花清远不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独独喜欢他,他何德何能,幸运到如此,老天爷怎这般眷顾他呢?

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和花清远越是久了,越是想不明白,越想不明白,越是不敢想。这日子本就是糊涂过的,哎,何苦究个明白呢。

至于年华老去这事,还未容得他多想呢。他老,花清远也会老的,这是双向的,谁也不会比谁多年轻十年的。

“他在我身边、喜欢我就好了,”

程蝶衣抬头,迎着窗外射进来的正午阳光,笑得明媚,“师兄还记得小时候吗?你也说过,会陪我一辈子的,如今你娶妻生子,即使常常相见,又住在一起,难道算是一辈子吗?清远这样很好,我总是他的一辈子。”

他眼里没有别人,只有自己。以后老了,想着年轻时,便是一辈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龙抬头了……,要记住花六少开得不是金手指,亲妈完全是照顾程小乖,他戏里戏外,都需要一个霸王。

☆、最新更新

1938年;民俗的腊八节;段小楼和菊仙迎来了他们生命中第一个孩子。

菊仙嘶哑着嗓子;在生产室里;足嚎了半宿,才艰难地生下来这个儿子;听得守在产房外面的段小楼,心惊肉跳。

产房大门才开;段小楼便扑了过去。

由着产房里的护士包好抱出来时,段小楼又手足无措起来,都不知如何去接才好;只觉得那小小的、娇嫩的婴孩儿,只要他碰到,就会碎了。

今儿一早赶过来,陪着等在旁边的程蝶衣,伸长了脖子望了一眼,又慢慢地缩了回来。

——那孩子长得太难看了,皱巴巴的,活像个小老头。

他抬头,恰好遇到花清远看他的目光。他撇撇嘴,讪讪而笑。

花清远抬手,整理了一下他围在脖颈处的羊毛围脖,轻声说:“小孩子生下来时,都这般的,一日日大了,眉眼长开了,就会好看了。”

这个孩子,原本在书里,是没有的。

菊仙那次流产,与程蝶衣有莫大的关系。因果斗转,有自己的出现,书里许多情节许多人物,都发生了变化。这样很好,这也算是一种弥补吧,——上一回欠的,这一回还上了。

程蝶衣犹自无知无觉,在花清远帮他整理完围巾后,见左右无人注意他们,投桃报李地用自己柔软的嘴唇,碰了碰花清远的嘴唇。一双凤眼灿若星子。

花清远欣然接受,还回吻了他一下。

等他们两个这些小举动做完,段小楼也从当爹的惊喜中,缓转了些,一把抱住小小的婴儿,不知从哪里倾泄一下心中的喜悦才好了。

只觉得怀里抱着的这孩子,是天下间最好看的孩子,眉毛眼睛鼻子嘴,都是他的浓缩他的精华,几乎要把生完孩子,才被推出产房的菊仙忘记了。

菊仙疲惫地睁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傻男人,不知是骂他还是骂他,又怕惊到正睡着的孩子,忍了忍,憋了回去。

她准备着,等她自己出了月子,能抡圆胳膊时,再狠狠收拾段小楼一顿,——这个有了孩子、忘了媳妇的混蛋。

菊仙生了孩子,必然需要有人侍候,但他们那个小院里,除了菊仙,剩余的人都是男性,连养的猫都是雄性。

时值乱世,流民到处都是,随便贴个广告,招个工,能从这边排到那边去,不要工钱,管饭就行,但他们这是雇乳母,不好雇那些没有根底的人。

花清远帮着段小楼,从自家护院里那几个本地户中,找了能攀得上关系的亲戚,其中有一位还是小凳子亲娘的姨表妹,这样知根知底,把人招到家里来,带小孩子侍候孕妇,也可放心。

因是顺产,医生说,住院观察两天,就可以接回去住了。

菊仙从产房搬进病房,这里安顿好后,花清远去了这一层的楼上,找彼得潘。

“真要是去做战地医生吗?”

花清远没想到彼得潘找他,竟是与他商量这件事。

“嗯,我所学医术,留在沦陷区又有什么用,何况,在这里……”彼得潘不说,花清远又如何不懂。彼得潘不想被国与家的仇人役使。

沦陷区是日本人的天下,所有的医药使用都有严格的限制,要不是因为这家医院的院长是个有门路的德国人,怕是连最基本的药物都很难保证了。

在菜刀都需要实名制的北平城里,想好好做中国人的,确实越来越难了。

彼得潘是有大志气的。出身中医世家,又留过洋。一身医术,融合西医中医的精华,又有自己所悟,若不是生在乱世,早就发扬光大,开创出一派天地来了。

“准备好去哪边了吗?”中国之大,打仗的地方处处都有,不知道彼得潘看上哪里了。

“我也确定不了,叫你来,就是想你帮我拿个主意,你觉得哪里更好?”

彼得潘还是信得过花清远的。花清远这人看着一副富贵闲公子的模样,好像四六不通,只知风花雪月似的,但他最是了解,这人胸中有绵绣。

“去山西陕西那边吧,我有路子帮你过去,我外公在那边有些势力,”花清远想了想又说:“你有一片爱国之心,又有一手的好医术,实在是那些伤兵的幸运。”

“国难当头,何说幸运,”彼得潘摆了摆手,苦笑道:“你我是在国外认识的,从那时起,你就一直叫我彼得,我叫你卡尔,回到国内后,你还是叫我彼得,我偶尔叫你卡尔,大部分都叫你的中文名字,可是,清远,你……你记得我的中文名字吗?”

这话问得花清远一愣,面色微恙,他怎么会记得彼得潘的中文名字,他又不是原装的花清远。这么久了,就如彼得潘所说,他一直叫着他彼得的。从来没有想过,彼得潘还有别的名字。

花清远的反应,在他预料之中,他不在意地笑了笑,说:“就知道你想不起来了,也怪我不经常与你说的。”

他顿了一下,望着玻璃窗外,轻轻地喟叹,“家父给我起名振华,我叫潘振华,家父说我的名字是振兴中华的喻义,而如今,中华民族到了生死存亡关头,我又如何安心给日本人当奴才呢?”

彼得潘,不,潘振华面露愠怒,“你怕是不知道吧?这家医院快开不下去了,我的院长接到了从他的国家发来的调争令,他在月底之前,要回德国了,他原本想把医院交给我打理的,但……被日本人阻挠了,朝和社要吞并这家医院,院长同意了。”

他说到后面,已经是一片悲声。花清远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种伤痛,任何语言无法抚慰。

“日后这北平城里的老百姓,想要看病,越发的难了!”

很久,在这一室沉默了很久,潘振华才淡淡地长出了一口气,好像吁出了他所有的力气。

“不会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这里,早晚还会是中国人的天下,你还会给他们看病的。”

知道后事的花清远,不好多说,抬手拍了拍他的肩以做鼓励,在他坚定地点过头后,花清远又说:“等这几天,我把事情按排好后,找人送你离开。”

得到了花清远的保证,潘振华松了一口气,“麻烦你了。”

花家的门路,不在花清远,而在于花清远一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次兄和另一个身局高位的长兄。人虽不在这边,但有些老关系,却是斩不断的。

“说什么麻烦,你献身投入的,也是我的祖国。”

花清远这话说完,两个人互相望了一眼,都爽朗地大笑出来,又约定了明天一起,去花清远的宅院喝酒,他不醉不归。

花清远与程蝶衣驱车,离开医院回家。一路上,花清远边缓慢的行驶,边把潘振华要离开的事,说给程蝶衣听。

“潘医生也要走了?”

程蝶衣与潘振华并不熟,只是点头之交。偶尔家里有人生病,花清远总是会请潘振华过来瞧的。如今听着,连他都要离开北平了,未免觉出些悲凉来,“要是没有我,你也会走吧?”是自己绊住了花清远的手脚了吗?

“人各有志,我志向不在那里,又怎么会走?”花清远视线在前,莞尔后,又说:“我的生命里若是没有你,该是多么荒凉。”

程蝶衣心头一滞,不在说什么了。只想起那日和段小楼说过的话,不管为何,他都愿意的。再没有什么人,比花清远更让他贪恋的了。如虞姬依恋着霸王。没有花清远,他会死的。

只求上天,把这杯毒药,永久地灌在他们两个人的心头,迷醉一世才好。

可能是上天并没有感受到程蝶衣的这次祈求,他们才到家,还未等进自己的院子呢,守在门口的小凳子匆匆跑来,一副慌张的模样。

“怎么了,天塌下来了?”程蝶衣面色不爽,每次小凳子这副模样,都表明着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这次,他又猜对了。

“主子,前面服装店里,来了一位姑娘,说要找主子你,一大早晨的,主子您才走,她就来了,如今,已经等了大半天了,小的们劝了她好几回了,说您不一定什么时候回来,可她就是不走,说是一定要等您回来。”

小凳子眯着眼睛,一会儿偷瞄自己主子一眼,一会儿偷看自己主子的男人一眼,声音越说越小,最后都快悄无声息了。

空气凝滞了好一会儿,程蝶衣才笑着眸了花清远一眼,好似浑不在意地说:“什么时候惹的风流债啊,我竟一点儿不知道呢。”

花清远讪讪而笑,心里却已经猜到来者是谁了。蝶衣还好意思说他竟一点不知道,要不是他心地良善,哪会惹来这一出戏。

“既是不知道,陪我去前院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花清远不容程蝶衣拒绝,一把抓住程蝶衣的手,拉着他,直奔了前院。

前院的服装店里,只有两个小徒弟看摊。一前一后把在前门后门处,而小凳子所说的那位姑娘,就坐在右侧的贵宾休息区里。

时值深冬,那姑娘穿着一件白色的半身貂皮大衣,□是掐丝墨青色百褶裙,到了脖颈处的荷叶短发,乌黑如水,白析的皮肤如剥了皮的鸡蛋一般,配着精致的五官,更显水灵俏丽。

饶是程蝶衣见过的美丽女子许多,也还是在进屋的一刹,被这扬溢着逼青春气息的女孩子,生生逼得顿住了脚。

一种巨大的危机感笼罩而来……

他下意识地紧紧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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