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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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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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老爹还没有走清花清远灶台在哪儿呢,程蝶衣的师傅关老爷子,也被萝卜接来了。

“小豆子,你这是做什么啊?”关师傅并不知道程蝶衣遣人叫他来是何意,听说是徒弟要见他,他正好也闲着无事,就过来了。

关师傅才到,前院的段小楼和菊仙,也得了消息,到了后院。

“外面越发乱了,师傅一个人住在外面,我们师兄弟都不放心,”

程蝶衣连忙抱住师傅的手臂,讨好地笑着,他知道他师傅什么脾气,一辈子都是大嗓门,讲硬不服软的。

关师傅缓了好一会儿,才明白程蝶衣什么意思。他是知道外面打仗的事,他又不是瞎子聋子,但他和大部分一样,都以为日本人是打不进来的。

北平城是什么地方,这是皇城厚土,这有中国最好的兵,这有坚不可摧的防线,小日本鬼子怎么可能打进来呢?

如今听着徒弟这么说,他愣住了,转念又想,撤着身子,就要大步出去,被段小楼一把拉住了,“师傅,你这是……”

关师傅急道:“孩子,我那一群猴孩子,都是你的师弟们啊……”

关师傅一生未婚,没有自己的子女,所有心血都在戏还有徒弟身上了,如今他被两个大徒弟接出来了,他看着是安全了,但他的孩子怎么办啊,没有了他在,岂不是更乱。

“关先生请放心,我已经派人去接了,接他们去大红门戏院,那里面也是可以躲的,有着那老板他们,孩子们不会出事的。”

花清远上前一步,拱手抱拳地说完,关师傅的一双眼睛已经凝神在他的身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查了一天历史,汗,七七事变这种大事情,我这种小同人里,就不怎么展现了,咱这文主要不是写抗战的,大致情况,我这么概括一下吧,呵呵……

☆、最新更新

花清远天生就不怕被人看的;两世为人;他被人看得还能少吗?这一世的这张脸;远远比不上前一世的。

他前一世里;生得比他二哥还要妖孽,不管走到哪里;总能引来一阵阵的唏嘘感叹。那些什么刀啊剑的,或怀好意或怀歹意的目光;他都漠视了。

何在乎关老爷子,上上下下的扫视呢。

这间地下室四四方方的,分里外两个屋子;没有什么具体布置,只简单的有桌椅床铺、被褥,还有生活必需品。

看着花清远贮存的东西,够十几个人,吃上十天半个月的,绝不成问题。

地下室里,又阴凉,又有了通风设置,花清远贮存的东西又大多是不易坏的,有些个瓜果蔬菜,还用冰镇着。看这悉心准备的状况,就是做个十几天的‘地老鼠’也是做得的。

关老爷子自始自终只是看花清远,并没有开口说话。他不说,花清远自然不会主动,只坐在床延边的小椅上。

他四哥花清迈正窝在床里昏着,那一棒子是他叫人从后面招呼的,不为别的,他真不想他四嫂才成婚不足三个月,就为他四哥这不靠谱的男人守寡,——都说坑爹不坑妹,他们花家不做这缺德事。

他四嫂是知道他的好意的,虽坐在床边百般忧心他四哥为何还不醒来,但对他却是千恩万谢的,直说晚了一步,怕是就要冲出去了。

不是他们不爱国,而是螳臂挡车。不是看不起自家爷们,据梁雪觉得,他家爷们冲上去后,没准正事帮不得,却能帮个倒忙回来。

等着梁雪给花清迈换下第五块凉帕子时,花清迈终于悠悠醒转,一睁眼,就反射地从床上弹起来,蹦下床去。守在他身旁的梁雪,怎么也没有拦住。

坐在床边的花清远,长臂一伸,把他拦下来,笑道:“四哥,你醒了?”

花清迈看了一眼花清远,怔忡了好一会儿,才有所反应,口气却还讷讷的,“你,你怎么……你怎么在这儿?我屋子……我屋子的窗户呢?”问完,还四处张望,想从地下室里打出扇明窗呢。

这是打傻了不成?花清远微微收扰目光,有他之前的吩咐,小凳子下手该有分寸的啊。

“四哥,这里是我家,”花清远还是笑着,“是我叫人,把你和四嫂,还有亲家叔爹请过来的。”

花清迈呆瓜似的,听着花清远说完,才看到离床榻不远处,正与关老爷子,并排坐着喝茶的自己岳父老泰山。

望着眼前的物非人非,花清迈转换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之前发生过什么,气得胸脯一起一伏,颤着手指,问道:“是……是你……是你打的我……”

花清远也不否认,继续笑着说:“我想四哥了嘛!”

这种想法?花清迈大窘,整张脸火烧起来,涨得痛红,“你家用棒子请人啊?”后又觉得不对,大叫道:“你耽误我的正事了,”说完,就要一把推开花清远,跑出去。

他如何能推得开花清远。花清远看着单薄,但站在那里,俨然如一堵铁墙,他双手都用了十成力,花清远纹丝未动。

花清远瞄了一眼,跟在花清迈身后,已经走过来、满眼担忧的他四嫂,他也不说什么大道理了,伸手往西服里面一摸,掏出一把‘勃朗宁’手枪来,扔给花清迈。

“你打一枪试试,打得出响来,我就放你出去。”

一个连枪都没有拿过的热血青年,空有一翻热血有什么用。等着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吗?

做为花家男人,在这个乱世里,就鲜少有没摸过枪的,花清迈就在这个‘鲜少’里。

花清迈鲜些没有接过花清远扔过来的枪,砸到自家脚面上,如今就是拿到手里了,他也有些哆嗦。

勃朗宁是手枪中的名品了,枪小杀伤力却大,乌黑的枪身在室内有些昏黄的电灯照耀下,散出冷冽的寒光来。

花清迈摆弄了半天,也没摆弄明白,直接按了板机,枪却连响都没响,又摆弄了两个,根本没有注意枪口对着他自己,正要再次扣动板机,却被花清远一把扣在手腕上。

“四哥,使不得,你这扣动下去,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了。”

花清远说完,一把压下花清迈手里拿着的枪,反手一枪,随着枪响,花清远打过的地方,正是为了防止战争起后城内停电,所置在角落里的一根蜡烛。

烛火应着枪声,瞬间息灭。

梁老爹显是个识货的,连忙拍掌道:“好枪法!”

室内其他人,看向花清远的目光各自复杂起来。

程蝶衣不是第一次看到花清远用枪了,并不觉得如何惊讶,只是冲着花清远笑笑,——这样一个好本事的男儿,为着自己,什么也不顾也不要了,愿意卸去所有,只愿守在自己身边,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关老爷子一眼就捕捉到了自己徒弟,望向花清远的目光,几近痴狂了。

就是当年,同段小楼唱第一场《霸王别姬》时,他红妆镜前,也没有这般的表情。

关老爷子活了大半辈子,之前未进地下室的怀疑彻底坐实了,心里免不得一声叹息,想着此时发作,又觉得不是时候。

外面枪声炮声的,这地下室里也不安宁。那位玩枪玩得十分溜活的花家六少爷,显然正在用实际行动,教训自己的亲哥哥,让他明白量力而为的道理。

在这一枪里,最为震惊的却是当事人花清迈,他张大了的嘴巴里,塞进去个棒球都富富有余,“你……你……你会……你会打枪?”

花清远很想笑,这次却没有笑出来,“四哥,家里除了你,便是连我娘,都会打枪的。”

别看柳云芳妇道人家,但自幼是老爹长兄宠着长大的,要什么不得。小时候没少跟着他四位兄长进山里狞猎玩的,打的猎枪射过的野兔子,扒下的兔皮,够做一条上好的披风了。

花清迈凝望着花清远手里的那只勃朗宁,惭愧了,而跟在他身后的他媳妇小雪,也捂着嘴,差一点笑出来,——小雪和别人不一样,她急的时候笑、愁的时候笑,便是有时太难过了,也是笑的。几乎没有人见过她哭,但笑,却未必真是高兴。

她伸手狠狠拧到花清迈的腰处,“叫你学些正经的,你偏偏插手那些没有用的,幸好叫六弟拦下了你,要不你去了前线,反手一枪,就得把自己身边的同伴误伤了。”

花清远心中大有同感,踢乌龙球这事,几乎每次赛事都有几个,开乌龙枪,估计着……遇到花清远这样的上阵,比例也与之相差不离的。

花清远觉得内里像是郁着一口闷气,望着亲弟弟和亲媳妇,又发不出来,憋屈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是真想报国的,奈何上天总是给他按排得阴差阳错,他颇觉满腔的抱负,无处施展,但又不得不同意自己弟弟说得对,他枪都打不好,怎么上战场。

花清远走到他的身边,贴着他的耳朵说:“四哥的两位同学,我前些日子花钱赎了出去,已经送出城去了,四哥不用念着他们了。”

那两位同学就是上次学潮闹事散传单的那两位呢,本来是三位,有一位被打警察死在了程蝶衣的脚下,惊得程蝶衣连着几夜的夜惊,噩梦做得直往他怀里钻,他到是很享受,却也心疼得紧。

他四哥成婚的时候,还和他念叨过这事呢,他自然也没有忘记。

钱财与他,是身外之物,他向来只管用,却并不看重,他又不是守财奴。如今,正好趁着时局混乱,没有哪个大官儿还有心情真正操管监狱里的事。他使了钱,不过使人买通了一个牢头,便把人捞了出来。为生变故,连夜送走了。

“真的?”一脸灰败气的四爷花清迈,一听自己的两位同学得罪了,立时换了情绪,一双黑眼睛亮了起来,一拳捶到花清远的肩处,“老六,我就知道你行。”

行不行的,不过是想要去做,做之前又掂量出自己本事、这事的份量罢了,是以花清迈的夸赞,花清远并不在意。

花清远一手掺起花清迈说道:“四哥,好钢用在刀刃上,你且需要磨炼两年,以后再去战场,也能多杀几个敌人,出口恶气的。”

花清迈如何不懂这个道理,只是如今国难当头,哪还容得他去学啊。

花清迈直到现在才有些后悔,他当年的选择有多么错误,真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啊,有那个功夫跟着闹学朝,不如好好地去了军校,没准现在已经杀敌阵前了。

花清远如何猜不到花清迈心里想什么,该说的话他都说了,该尽的力他也尽了,再也没有旁的话可劝了。

——人啊,跌倒爬起,都要慢慢学会长大的。

地下室里闹得停当了,花清远正想坐回到程蝶衣的身边,就听得地下室上面传来了震动的声响,不是很大声,但因着地下室里瞬间的寂静,却是听得真切的,也不知是放炮了,还是扔炸弹了。

地下室距离地面,说浅不浅说深不深,这般还能听到动静,想来战火是蔓延进城内了。

地下室里的人,都放下了各自心思,支起了耳朵,想听到更多,却没有半分声响了。

     

作者有话要说:停了一天的电,哎,晚上六点多才来的,也不知道检修什么呢。

☆、最新更新

花清远寻的这处宅子;满清年间曾经住过一品大员。在政治斗争严酷的封建君主时代;哪个爬到高位的大人们不给自己留点后手;就算自己陪了命;也想着子孙能活。这才好有翻身的机会。

是以,深宅大院里;地道这种东西,并不罕见;但做得像这间宅子这般好的,还是少有的。只能说花清远的眼光不错。

因着菊仙有孕,身子不爽;段小楼扶着她,去内室休息了。正好,小笙也困了,菊仙自有孕后,更加怜疼小笙,想着外间一堆人,惟一的一张床又被打昏的四少爷花清迈占着,便是难受,也拉着小笙一起去了内室。

勃朗宁的一枪放出,都没有吵到一墙之隔的另一间斗室内的妇孺休息。

这也和花清远掌握开枪的本事有些关系,子弹穿过烛火,却不是射向厚厚的墙体的。若是那般,子弹弹回,怕是会误杀室内之人,而是恰好地嵌在那侧角落里的一块砖瓦松动处的泥缝里。

内行看枪法、外行看热闹。这室内,也只有梁老爹那声‘好’,是真正看出花清远的好,好在哪里了吧。

上面有声响,花清远不放心,想要去看看。程蝶衣哪里肯让,一把拉住他,“管他是否天塌下来,咱们也是拦不住的,你……你别去了!”

程蝶衣那颗心,上下扑腾得厉害。他原本不觉得战争与他有什么关系。谁当政,对于他来讲,没有什么区别。

他是戏子,他的国家在戏台里,他的朝代也在戏台里,连着他的英雄都是戏文里的,有时,他甚至相信,连他自己都是戏里的那一个。他又怎么会关心外面世道什么样呢?

有了花清远,他才知道戏台里外并非一样,至少……他的霸王在台下面复活了。

都说‘戏子无情’,他也不是那么容易动情的。他对师兄有情,那是自小的情份、那也是戏里的情份,但戏里终归不是现实,而他和花清远,那是真真实实培养出来的感情。

花清远对他,实实在在的好。从他第一次见到花清远时,梧桐落花树下,那个一身闲散的富贵公子,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与众不同的。

那时,他没多想,两人的身份差距悬殊着呢,何况还是这般不容世俗的……肖想。

只是后来,谁知竟就会发生了。花清远对他的好潜移默化着,如春风细雨,滋润又不索取,总是在他最难最危的时候出现,恍然让他觉得他或许真可以成了‘虞姬’,那人便是永含笑伴他‘霸王’。他如何能叫他的‘霸王’去犯那个险,而他又不相陪左右呢?

花清远回头,温和的目光落到了程蝶衣拉着他的手上,“我只是去瞧一眼,不会有事的。”

小凳子还有萝卜、苦瓜他们还在上一层的地下室里,与他们这一层,中间是隔着一道暗门的。

花清远是心细多思之人。说到底,他这种人对谁也不信任,他永远没有一腔赤胆忠肠,他太冷静了。从小训练出来的,那种属于杀手的冷静和锐利,不藏半分人情。

在他得势时,也曾有人说过,他弥远是当世一枭雄,他前世的名字叫‘弥远’。他当时只笑笑,别以为他不懂,他们嘴里的枭雄是什么意思,不外乎说他不是好人罢了。他确实也不是好人。弑兄杀父,连四岁的小侄儿都毫不犹豫,斩草除根的人,能有多少良善真心。

他这样性格的人,哪怕再世为人,自然也不会把地下二层还有密道的事,告诉给他身边的仆人。

是以上面侍候着的小凳子,他们还以为花清远与他们藏在一处,只是进了单独的斗室,不和他们下人一间罢了。

“我和你一起去,”程蝶衣说什么也不肯松了他的袖子。一双秀长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花清远。

花清远沉吟了一下,点头,“好吧,”上面本来也没有什么危险的,程蝶衣跟他一起去,并无不妥。

花清远反手拉起程蝶衣,“嗯,一起去!”

他们生死总是要在一起的。他说过他一定会比程蝶衣多活一天,替他料理身后世,这表明着什么,程蝶衣或许没有听懂,但他心里却是有着这主意,他如果一定会死,死前一定不会留程蝶衣独自在这世上疯疯癫癫、痴痴狂狂的。

他就是这般自私的人,他倾覆所有的爱,给所爱之人天下最好,那他的爱人,总要负出更大的代价的。

——他的爱人没有他,若是最终的结局一定是自杀或是孤老,他一定死之前,一枪带他的爱人一起走的,黄泉路上不寂寞。

花清远和程蝶衣手牵着手,上了三层台阶。

关老爷子瞧这情景,连忙站起,他想叫住徒弟,趁着花清远不在,仔细盘问盘问。

这千百年来传承下来,戏子的名声一直处在下九流里,大多是不好的,有多少达官贵人们玩弄起来得心应手、抛弃下去铁石心肠啊。

他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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