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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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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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的功夫没白费,怀里的人渐渐地安静下来,蜷成虾米状的身体也放松了许多,一只手横过了花清远的腰搂着。

喃喃梦呓的话,也不在是那白天带来的噩梦,而是花清远哼着的这首歌的最后一句了,“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是好词,该,该入戏文的……”

就这么搂着,哪怕什么也不做,似乎都可以不腻地过上很久很久,听到他的声音、听着他的呼吸、感受到他的心跳,知道这个人就在身边,这世上便没有‘寂寞’一词了。

     

作者有话要说:比昨天早吧……,哈哈,我惊喜地发现,又多出两个地雷呢。

☆、前生今生

四月的香山还未到‘乱花渐入迷人眼’的地步,何况今年的春天来得略晚。

只有杏花踏着姗姗来迟的脚步闹在枝头,桃花含苞欲放,有些浅黄的不知名的小野花,长在路边的野草里,生命力旺盛地绽开。

时世艰难,来此游玩赏春的游客更是比往年少了许多。一路之上,并未见得几个游人。这一游倒也清静欢喜。晚上如花清远所说的,留宿在了一户农家。

夜晚,拢了一堆篝火在院中,烤了乡下常有的地瓜、土豆还有鲜肉,一边吃着一边爬上了高高的柴垛,抬头就是一片灿烂的星空。

“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开心,”程蝶衣仰着脖子,手里还拿着啃了多半个、只剩一小点儿的红心地瓜,“我都不知道人还可以这样玩。”

“你以前从来没有玩过吗?”踏青是件很小的事吧,这和穷困富有都没有什么联系。

前一世,他小的时候,家里穷得连一毛钱都没有,还不是一样拎着一壶凉水,照样衬着春日的好阳光,跑去家后面的山里玩。倒是后来,被生父硬生生地接走,生活倒是富足了,只是轻松的好日子再也没有了。

每每想起前世,花清远都忍不住地唏嘘,恍然做了一场虚假的梦。

“哪有时间,”程蝶衣轻轻地叹气,“早起睁眼就是练功,一直练到晚上睡觉,练不好,师父会打的。”后面的声音很低很低,显是没少挨的。

花清远的心口快速地抽痛了一下,却还是笑着说:“男人嘛,哪个小时候不挨打,我也没少挨!”差一点被打死的那种,都不是一次两次的。

程蝶衣哪里知道花清远说的挨打是指什么,他回想了一下柳云芳的凶态,点点头,伸手摸了摸花清远的脸,肿已经消得大好了,经他拿过烤地瓜的手摸完,像是盖了手印一样。只是夜太黑,两个人都没有注意。

“说到师父,还有几天就是师父的寿辰了,往年都是我和师兄一起送的,今年……”未等程蝶衣惆怅完,花清远已经说:“今年,我陪你一起去送!”

“哪个用你陪,”虽是这样说着,心里却是开心的,却仍是嗔着说:“都是师兄弟的,你陪我去算是什么?”说完,又有些后悔,怕花清远着恼,连忙撇头看过去。

花清远也正看他,漆黑如墨的瞳孔好像可以倒映出他的影子,花清远伸手拉了拉他,“浑说什么,什么叫我算什么,我算你男人,你算我男人,你还想不承认怎么的?”

“我哪有不承认,只是这话……怎么也不能和师父说的,”他们这样的关系如何见得人,哎,师父要是知道他有了这个心思,还不得赏他一顿鞭子,但听花清远说得如此理直气壮,他也觉得分外踏实。

别人认不认的倒也没有关系了,他们彼此承认就好。

“那我送你过去,然后在外面等你,咱们在一起回来,不让你师父看到,”瞧这把自己说的,他花六少什么时候这么憋屈,像见不得人的小媳妇。

程蝶衣忍不住扑哧笑出来,在这沉寂的夜色里,分外好听,“好,你可别忘了,”花清远的心头又是一动,“不会的,都说了,在北平的这段日子,都守着你。”一直到明年的七月份都是不打算离开的。

花清远以为这话可以安抚住程蝶衣,哪里想到,程蝶衣立刻如受惊的小动物,瞪大了眼睛连忙反问:“你还是打算离开吗?”

“做生意嘛,自然要来回地跑,但这里是我的家,就像风筝,它飞得再远,不是有线牵着吗?”花清远拉住程蝶衣的手,“你就是那个牵线的人。”

程蝶衣被花清远拉着的手紧了一下,垂下的眼眸有些湿润,抬起头的时候却是努力笑着的,“风筝啊,我都没有放过,明天咱们放风筝吧。”

“你怎么知道我会做风筝?”花清远故意惊喜,倒是衬着程蝶衣此时的笑。

“哪个知道你会?说来,你个大少爷,怎么什么都会?”程蝶衣好奇,花清远不但会做饭还会照顾人,如今又会做风筝,听三癞子他们说,花清远削的苹果也是个顶个的好。

“又不是哪辈子都是少爷的命,”花清远算是实话实说了,程蝶衣却以为他在开玩笑,“难不成清远投胎时没喝孟婆汤,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似乎是没喝过的,”花清远眯起眼睛,其实上辈子的事,距离这辈子也没有多远,仅仅几年罢了,却不愿意回想起一点,那些血血腥腥、勾心斗脚,竟比生在这乱世,还要乌糟。

“那你给我讲讲,前世是什么事?”程蝶衣来了新鲜感,缠着花清远问着,一张精致清秀的脸,在星光辉映下,美好之极。

花清远不自觉地点了头,淡淡地说:“你只当听故事吧,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或许没有是我瞎编着哄你的。”

“那我也愿意听,我愿意听你哄我,”从来没有被人哄过的人,巴着花清远的手臂,靠近了他,想起昨天晚上自己浑浑噩噩地提要求,花清远竟真的应了,还给自己哼歌,便觉得心满意足了。

“我前一世是个私生子,我家在东南亚那边,你可能没有听过,那里毒品多、□多、雇佣军多,就是没有什么好人,我母亲是中越混血,出身不好,父亲……父亲的身份不好说,背景有点复杂,我六岁那年,我妈又给我生了一个弟弟,他腿脚不好,医生说这一辈子是不能正常走的,我却很喜欢他,那时我暗暗想过,他就算没有脚也没有什么,他有我这个哥哥,不用脚也能有许多人背他走的……”

夜越来越深,周围也越来越宁静,只有花清远听不出什么语气的声音在缓慢地诉说,好像说的不是他自己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程蝶衣听不懂的,听着听着就困了,半个身子都被花清远搂在怀里,也不觉得冷,上下眼皮没打几下架呢,就睡着了。

感觉到怀里的人睡沉了,花清远也不说了,他伸手把怀里的人打横抱起来,稳稳地从柴垛上飘了下去。

初春的柴垛,经一冬的耗用,本也不高。何况花清远前世是练过的,来了以后,闲着无事也拣起了些,这一米多高的地方,他窜上跳下的,不带一点灰尘,更是没有惊到怀里的人。

望着天边那轮钩月,他突然有点想他的幺儿,前一世,只有幺儿是让他挂心的。

从同父异母的兄长那里篡了权后,他知道他早晚有一天也难逃这样的下场,死他是不怕的,但他死了他的幺儿怎么办?

他早早地为幺儿做了打算,送幺儿去国外最好的大学,用尽一切能力给幺儿办了瑞士的国籍,每年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带幺儿去全世界闲逛,用尽一切办法哄着幺用开心,让幺儿开眼界,直到幺儿也恍恍惚惚地念下两个名牌大学的文凭,开始有了他自己正经的生意。

说来可笑,亲哥哥做的是匪,当然明面上没有人看得出他是匪,但兵匪一家,他在那个东南亚混乱的小国里做着军备司令,其实就如土匪一样的,而他的弟弟在欧洲最发达的国家做的却是律师,这多有意思。

就像他死后,来到这个世界,成了花清远一样的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接到编辑的通知这周日入V,汗……,说实话,我还没有准备好,我的存稿啊!谢谢亲们一直以来的跟随,希望继续支持!

☆、总有个理

花清远开着的小轿车才进入程蝶衣宅邸所在的胡筒;就看到戏班那老板端着肩膀在高高悬挂着‘程府’两字的匾额下来回踱步呢;不过是两天没有唱戏;这就来催了?

坐在后排座的程蝶衣放了一天的风筝;有些累,正闭目养神;手边还放着花清远给他做的风筝。

乡下的条件很简陋,花清远便是有双巧手;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个村子翻凑了半晌,又许了重金,才只是用蔑子拼的平行四边形;糊了一张大白纸,想找点水彩颜料画上些装饰,都是没有的。

即使这样,程蝶衣还欢喜个不停,一直跟在花清远的身后,小尾巴一样,甩都甩不掉。花清远总害怕回身太急就会踩到他。

程蝶衣是心思灵巧的,教什么都会,哪怕没有玩过,看花清远放了一会儿,试了一下手,这风筝就放得要入云端里了。

他自是兴高采烈的几乎要跳起来了,花清远也在一旁拍掌夸赞,称他聪明,弄得他自己到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的时候学戏,一句不对,就是少不得挨一下子的。学对了,师傅也不会称他一声‘好’的,仿佛那是应该应份的,没人念着他不过毛头稚龄。如今不过是磕磕绊绊地放个风筝就被夸了,他便舍不得把那风筝放到天上去了,只想搂在胸口,抱上一辈子。

花清远把车停好,先下了车后,拉开后车门,扶着迷迷糊糊的程蝶衣下来,“到了?我正好乏了……”连玩了两天,玩得时候觉不出累来,这真正返回来了,才觉得身子像要散架子似的。

程蝶衣的话还未说完呢,那边已经匆匆跑过来的那老板,见缝插针地说:“哎呀,我的角儿,你可回来了。”

那老板这一声说得很突然,像平地起的一声炸雷,程蝶衣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着实被吓了一下,倒退了一步,跌进了站在他身后、与他半步距离的花清远的怀里。

花清远伸手揽住程蝶衣,不悦地看了一眼那班主,“什么事这么大惊小怪的,那班主是被狼撵了吗?”

那班主连忙赔笑,“瞧六少爷您说的,好好的哪来的狼,到是被群羊追得四处跑,蝶衣这一停戏,可不得了,那戏迷都闹到大门口嚷嚷去了,这知道的是蝶衣累了要歇歇,不知道的还以为我那五,把蝶衣怎么样了呢,哈哈……”

那班主自顾自地笑着,花清远和程蝶衣则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花清远的目光犹其冷淡,程蝶衣刚想要开口,花清远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不必为此烦心,有自己处理就是了。

“那老板是想,经前天的事后,蝶衣的戏迷沉稳不住了?还是那老板,你有些沉稳不住了,”前一个是问号,后面的就不是哪个符号能表达的了,花清远的态度明显从不悦上升到了暗藏怒气。

那老板暗道不好,自认触了霉头,他如今这是哪个都惹不起了,程蝶衣是角儿、段小楼是角儿,花清远倒不是角儿,但人家是大爷,只有他……

这要是当年,段小楼和程蝶衣刚初道时,倒也好摆弄,但现在,角儿牌大了,就不是他这个班主说得算的了,何况还有一位死心护着的。他觉得压力很大啊。事不好做,人心不好围啊。

“有什么事,我们屋里说去吧,这么站在外面,成何体统!”

花清远见着程蝶衣绻染着疲色的脸孔,埋怨着那老板不懂事,不就是几场戏份钱吗?大不了他出。用得着堵到家门口来吗?好像他家蝶衣偷懒似的。

进了程府堂内,花清远吩咐了小厮多烧热水,用他带来的檀香把程蝶衣的卧房熏上一熏,再备些软糯易消化的吃食。

看着缩头缩脑、小心翼翼跟在他和程蝶衣身后的那老板,花清远还是说了一句,“那老板既然来了,就一起吃顿便饭吧。”毕竟是程蝶衣的掌柜的,事情不好做的太绝,还是要给这人几分薄面的。

程蝶衣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他是个极厌张罗这些事的人,他与俗务并不精通,以前在外面撑场面的也多是段小楼,他能少说一句,绝不会多说一句,如今有了花清远,他更是乐意都由花清远替他操心。

“这……那好吧!”要办的事情还没有办,那老板舍不得走,见花清远出口留他,连忙顺着台阶下,应着。

晚饭真是稀粥小菜,很是平常,并没有因为多了那老板这位‘客人’而添加什么菜式。

花清远抬了几下筷子,没吃几口,程蝶衣的胃口倒是极好的,连着喝了两碗粥。

席间,那老板有几次想提起戏院子的事,都被花清远带过去了,等着程蝶衣吃完,那边的水也烧好了,花清远才说:“蝶衣先去洗洗吧,我这里陪着那老板多吃会儿。”

程蝶衣知道他们要说话,自己又是极乏了,点头,“嗯,我先去了,你们也别太晚。”外面已然有些擦黑了。

程蝶衣走后,花清远放下手里的筷子,面色上的温和一扫全无,神情淡淡地问那老板,“说吧,这么急有什么事吗?”

“今儿一大早,巡捕房过来人,把咱们戏园子封了,”今天早上的事恍惚是做梦一般,那几个人明明都是花钱打点过的了,怎么说变脸就变脸,提前连个气都不通一通,那老板心里那个恨啊。

偏偏这个时候花清远还不在,他去找段小楼商量,段小楼也是无计可施,倒是菊仙很镇定,说不会有事的,让他来程蝶衣这边等着,果不其然,这该等来的都等来了。

“是我让封的,”花清远一句话,那老板刚意思进嘴里的粥差点没把他呛个好歹,他瞪大眼睛看着花清远,俨然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这,这是怎么说的呢?”

“避避风头也好,”花清远只说了这么一句,多解释的话,他就没有了。

那老板怎么听得懂,他几乎要扒住花清远的衣角了,那戏院和那个戏班子是他半生的心血,对他而言是绝不能出半点差池的。

“六少爷,你,你这是何意啊,是不是咱们哪点儿没做到,您老说,但凡是我那五能张罗得到的,只要你老一句话,叫我那五怎么都行!”

那老板这么说着,就差给花清远跪下了,也是这个时候,他才想到这一年多里,他们净是从花清远身上讨便宜了,就从来没给花清远什么好处。

其实他是自私的,他心里清楚的很,花清远对着程蝶衣是个什么打算,他自认为手里有着程蝶衣这张王牌,花清远身上的便宜是讨不尽的,这才是真正地伴着大树好乘凉,万没想到,这棵大树竟也有露荫的地方。

“那老板误会了,如今正是风口浪尖上,你们梨园界接二连三地出事,而幕后之人还没有露脸,你这戏院子开着,也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蝶衣还出了事。”

后面的话才是这件事的重点,程蝶衣有了灾星,谁也别跟着好。他花清远如何关照大红门戏院,你那老板不是不懂的,却还揣着明白装糊涂。

别说从自己这里,就是从程蝶衣的身上,那老板也是捞到不少好的。

程蝶衣是有名的不欺场,人还单纯,只要有戏唱,他没有什么挑的,这样的角儿可比一些端着大牌架子的好哄吧,但人心就是没有知足的。

程蝶衣不懂这乱世多险恶,那老板会不懂吗?他要是拦着点,花清远就不信那报纸敢把程蝶衣的花名排进前五,成了枪打出头鸟。

哪个京剧大家跑去争这个头脸,怎么没看‘贵妃’榜上有名,反倒是‘虞姬’被唬了上去,看看和程蝶衣并排摆着的那几头蒜,有什么好东西,真是污了程蝶衣的名声。

花清远是睚呲必报的,他不管对方是谁,但凡欺负程蝶衣的,总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这……”那老板抹去额上的冷汗,“蝶衣最近是需要休息的,但戏班子里还有些新人,想……想趁此练练手,大闹天宫这出戏,我们,我们也是排了好久的……”

“我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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