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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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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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又没有说什么,人家的母亲也没有过份地说什么。若是他们的关系仅限于此,若是他们只有刚刚拉的一下,他真没有立场多说什么的。

袁四爷看他的眼神,他一眼就能懂,那么赤果果的暗示,但花清远,直到现在,这个都是如沐春风的花清远,却是让他摸不着头绪的。

他们相识这一年多来,花清远对他的好,汲汲不断,他不是感觉不到,花清远像善财菩萨一样,给他那么多,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

他不是不知道那些富家子弟,对着他们这样的戏子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但如花清远这般放着长线却不为钓鱼的,他从未见过。

或许是他把花清远想污糟,可谁让他自己本身就是处在这污糟的境界里呢。

反过来说,要是自己没有动了什么心思,又怎么会凭白无故地去想这些事呢,大不了随他去了。左右他不过一个人摆在这里。

“你不要多想,”花清远最是了解程蝶衣的,这些年的波折又遇到段小楼娶妻,这人的心思难免重了。

花清远执起程蝶衣的手,如此的巧合,就是之前握的那只,这次程蝶衣没有下意识的躲,他任由着花清远拿着他的手,放到花清远的胸口。

黑色条纹西服里面穿着的黑色衬衫上方有一处暗兜,花清远把他的手刚放上去,他就觉到掌心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他疑惑地看向了花清远,花清远适意他自己看。

他的手顿了一下,除了师兄段小楼,他还是第一次和哪个男子这般亲密的接触,手伸进去,就意味着以后将有不同。

犹豫了片刻,程蝶衣还是不能自抑地把手快速地探了进去,快速地从花清远的衣兜里拿出了那个硌了他手的东西,他也想看看是什么宝贝让花清远这个把钱财视为空物的人如些看重。

掬在手里的东西,在街道两旁昏黄的路灯打进来的光,闪闪瞬瞬地映照下,发出柔和的光芒,应是抚了很多遍才有的光,并不是这东西本身自带的。

看清了手里的东西,程蝶衣的眼里抑制不住的湿润,回头再去看花清远时,花清完的头仰在后车座上,眼睛微闭着,他似乎累了,没有什么力气,但说的话却是一字一顿极其清楚的,“我一直,把你,放在心上。”那处暗兜正是心口的位置。

程蝶衣眼里滚动的东西,不知怎的,竟是落不下来的,嘴角弯弯翘起,挑出一抹新月如钩。

再也没有哪种好,能比得上,有个人领了你的心意还时时刻刻把它放在心头了。

程蝶衣握紧了掬着东西的手,手掌密密地包裹着那个东西,——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假珠,外表的一层珠膜都斑驳了。

说来可笑,富贵豪门里的六少爷,竟把他用过的一颗旧戏服上的假珠子当个宝贝似的放在贴身处。

若是这般,他还不懂,他当真就是傻了。可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非常感谢谢三位亲亲给我投的地雷弹以及众位亲激烈的留言和支持,哇哈哈,让我空荡的界面看起来不那么孤独!随后的一个星期,争取日更。

☆、哪会后悔

这世间总是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它比无缘无故的憎恨来得还要让人觉得莫明其妙,程蝶衣此时就陷在花清远给的这种好里不能自拔,又不知如何是好。

“这是件点翠的头饰,本也不算稀奇,难得的是这一色的点翠都出自同一窝翠鸟身上的,又配着同色系的翡翠,倒显得有些珍贵了,与那件贵妃服相配,也算说得过去,不显得头轻脚重。”

明明是价值连城的东西,经着花清远的嘴里说出来,都是轻描淡写的,好似不值一提的。

那点翠的头饰不说经过如此繁文褥节又搭配了上好的翠玉,只说是平平常常的一件,也不是一般人能顶在头上的。

程蝶衣的手指轻轻缓缓地在那件头面上走过,狭长内敛的丹凤眼收起了往日的媚色,自然流转出温润的光色来。

花清远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之前,在轿车上说的那些话,他本是不想说的。不说正好,说了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爱这种字眼,不一定说出口就是爱了,他们这样的人若真是能走在一起,细细长长的才是爱。

但程蝶衣那样的心性,他若是不挑明一些,怕是会憋坏那个在自己面前只会独自郁闷的人,才会执了他的手,让他摸到自己胸口装着的他送的东西,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也好让他安心。

“你说的酒呢?”左右想不透的东西,程蝶衣不愿去想了。他也不敢去问,做了千般万般的勇气,独独这句是不敢问的,很怕问出了口,一切都破碎了,就不复存在了。

这段时间积了不少的话,正想与花清远说说,他这日子活得看着光鲜,其实却是孤闷的。

“自是备了,等厨下的小菜端上来,我与你浅酌慢饮,”花清远说着,拿出了那瓶早就备好的红酒。

酒瓶上面通体的洋文,程蝶衣瞥了一眼,“这酒就能比咱们自己酿的酒好喝吗?”

“当然不如,”花清远一边开着木头瓶塞一边直截了当地说:“咱们的酒好是好,但太过烈性了,倒是应了你的性子,但与你的身体相违,你若愿意喝我以后亲自酿些与你。”

忽略掉花清远说他的性子烈,程蝶衣倒是对花清远说的会酿酒感了兴趣,“你竟还会这样的手艺?”

“小瞧我了吧,我会的东西多着呢,”这倒不是说笑的,两世里活过来,经历的事多了,知道的自然就多,会的多也不觉得有什么稀罕了。

“那倒是要尝一尝了,”程蝶衣凑了过来,坐到了离花清远很近的地方,“我总觉得你是不同的。”

“哪里不同?”花清远把开了封的红酒放到了桌上,迎着程蝶衣的目光,玩笑道:“还是说,我在蝶衣的心里,与所有人都不同。”

“那,那是自然的,”这一点是无法遮掩的,花清远在他活过的岁月里,都是独一的存在。

哪怕是以后,也再不会有这么一个人笑意盎然地在他随时回头去望时,都会出现在他的目光里的。

可他现在想说的不同,却不是这种的,他略有犹豫地一下才说:“总觉得你与周边的人都是不同的,与我师兄、与袁四爷、与好多人都是不同的。”

果真是离得近了,有些别人看不到的气息,就被这人扑捉到了。他当然与这里的人都不同,他又不是原滋原味、土生土长的这里人。

“你想让我与他们相同?与你师兄、与袁四爷、与那些人……”花清远以问做答,“像你师兄那样成婚,像袁四爷那样打着你的主意……”

“不,当然是不的,”程蝶衣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了,说完后,又觉得自己表现得太过急了,顿了一下才说:“说得好像你没有打我主意似的,说得好像你不会成婚的。”花清远母亲问候他的那句,他是记得真切的,那一晚上,他一宿没睡。

“你的主意只能由我打,我的婚……这一生不成也罢。”即使成,也是与他成的,只是这话,自己暂时不能说出来,与这样的俗世,毕竟太过骇人听闻了,也怕因此吓到了程蝶衣。

而花清远确实也不愿意程蝶衣误会了,他是把程蝶衣当女人娶的,在他的心里,程蝶衣一直是男人,他喜欢的也是男人。

“你真的不成?”听着花清远做出这样的承诺,程蝶衣又惊又喜,几乎是不敢置信的。师兄说过,这世间不疯魔不成狂的只有他一个,难道还会有第二个?

“既答应了你,当然不会成。”迎着程蝶衣直直逼过来的眼神,他那般的仰视,像是燎原了的野火,烧得花清远心头也跟着着起了火。

“哪个要你答应这个了,”见花清远点了头,程蝶衣又快速垂下头去,“你……你母亲不会让的。”花清远与自己不一样的,自己是无人管的,他则是豪门富家的公子。

“蝶衣想太多了,那些是我的事,我不会让这些事烦着你的,你的本份就是让我惦记就好,”花清远拢起眉头,自己母亲那里自己确实需要注意些了,但好在时事迫人,用不了多久,这北平的天就变了。

自己母亲、花家的一大家子,那时候能留在北平的怕是没有几个了,而自己,如果蝶衣选择留下来,自己不会拦着的。自己的本意就是让他快乐,若是他被迫离开了这里,没有喜欢他的戏迷,没有他喜欢的舞台,他不快乐,自己又是何苦的呢?一切都随他的意吧。

“这……这可是你的说的,以后……以后莫不得后悔。”已经伤了一次心,不想再伤一次。

程蝶衣伸出去的手,想要抓到花清远的手上,再次确定,却在快要触碰到的时候,缩了回来。让他主动的去碰另一个、除了他师兄以外的人,他还是不大习惯的。

程蝶衣像是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在沉溺的苦水里寻着可以呼吸、可以救他命的人,哪怕他骨子里还有些东西没有更改过来,他也不愿意放弃眼前的。

花清远哪里不懂,但他却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他笑着点头,“绝不后悔!”怎会后悔,本就是因他而来的。

没有人知道,前一世造杀孽无数的花清远,其实是信佛的。

他相信着佛家的因果报应的同时,也相信着姻缘。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来到民国的,也许前世大屏幕前的那一眼,能让他忘记扣动扳机的一眼,他就心动过了。

——这一世的所有,都是为了成全那心动的一眼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说我现在才爬上来吗?又有一枚新的地雷弹呢!好开心!

☆、这一晚上

花清远此时正面临着‘做就是禽兽、不做就是禽兽不如’的两难之事。

倚在他怀里已经微微熏醉的程蝶衣嘴里痴痴念着‘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悦目谁家事……’的戏文,神智已有些不甚清楚了。

“蝶衣,蝶衣……”花清远轻轻地推了一把倚在他怀中的程蝶衣。程蝶衣不应,头继续往花清远怀中的更深处偏去。

他们两个都是单独坐在各自的梨花镜面的小椅子上,两把椅子开始时摆得还远,这酒过三巡之后,就凑得近了,直到程蝶衣把头栽进花清远的怀里,程蝶衣的半个身子几乎偏离了他的小椅子。怕他摔倒,花清远不得不伸手去搂他,把他揽在怀里了。

程蝶衣的身子比他这个年岁的男人软上许多,毕竟是炼过十几年功的名角儿,腰肢柔韧、羸弱不丰,花清远一个环臂刚好搂得满满当当、紧紧实实。

“蝶衣啊,你这又是何苦的呢!”花清远在心里喟叹,轻轻摇头,“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

真是没有必要在心未甘情未愿时,就想用这种事情栓着他的,他又不是急色鬼,何况这样的得了,他自己也是心里不痛快的。

程蝶衣左右是一句正经的话不说的,只闭着眼睛,戏台上的台词一句接着一句的念着,含含糊糊,一场过一场的,大多都是花清远没听过听不懂的。

在京戏这门领域里,花清远自觉对不起程蝶衣,他再修炼几十年,也不能做程蝶衣的艺术知己了。那位袁四爷倒是这方面的高手,只是他打着什么样的主意,花清远不是不知道,自是不会让程蝶衣与他深接触的。

“蝶衣,我抱你去安置了吧!”花清远的话音落,立时感到怀里的人身体僵了一下,却还是挺尸装死一般地闭着眼睛不言语,花清远无奈皱眉,却仍是双臂一横就把程蝶衣整个人抱了起来。

春宵帐暖、红烛摇曳那是形容新婚夫妇的,他们这算什么呢?这么背着人的,偷偷摸摸行苟且之事,他觉得委屈程蝶衣了。

他是要光明正大的、人前人后,都与他肩并相携的,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如何,更不会去理什么流言飞语,他只要程蝶衣应得的都不少分毫。不像现在这个样子,自己抱着他时,他是僵的,而自己的心是痛的。

花清远一步一步地走向床里,把程蝶衣轻轻地放到床上,程蝶衣身上穿着淡灰色的袍子,在那几乎是同一色系的床褥里,有些看不清楚。

淡灰色,不是花清远喜欢的颜色,他相信一个人常用哪种颜色就能显示出这人的心情多是什么样的。

花清远的手指慢慢地落到程蝶衣的衣襟上,一粒一粒地打开衣襟处缝着的盘扣,听着程蝶衣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戏词也不念了,花清远竟忽地想笑了。

——他总算是信得过自己的,自己这样解着他的衣扣,他明明是醒着的,却并没有本能地出手来挡。

记事前世看书、看屏幕里时,他也有过这样的情景,他都是刻意地躲着的,油彩的遮盖产生出的幻觉,其实也是一种躲的。

花清远把程蝶衣的外衫去掉,他里面素白的内衣有些宽大单薄,罩着他瘦俏的身子,怎么看都觉得要呼之欲出,真真是透着诱惑的。

花清远连吞了两次口水,才算勉强抑制住发热的身子,做正人君子真是件挺为难的事。

又叫下人端来了温水,花清远亲自绞了湿帕子给程蝶衣擦了脸和手,一如那次他把程蝶衣从大成监狱外面抱回家一般仔细温柔,像是精心地对待一件易碎的千年至宝。

给程蝶衣善好后,花清远自己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掀开程蝶衣躺着的被窝一角,他自己利索地钻了进去。

别以为他没有看到,他甩鞋子的时候,程蝶衣的眼睛可以快速地睁开一条缝,偷瞧过他的。那个样子像是偷了香油的小白鼠,怕得很还要壮着胆子,怪是惹人怜惜的。

花清远伸手摸了摸程蝶衣的脸,玉嫩细滑,竟是一点青春期发育的痕迹都是没有的,真是让人羡慕。当然,他自己的皮子也不差,他们花家的男人,总体来说,长相都过得去,像花清逸那种极俊的,不只是他们花家的异类,也算是大半个中国都少见的。

花清远挪了挪身子,贴近程蝶衣,抱着他的肩把他揽在臂湾里,低头吻了吻他的眼睛。

眼看着他的长睫颤抖了一下,花清远的吻也从程蝶衣的眼睛落到了鼻梁,却绕过了程蝶衣的唇,落到了两侧脸颊。

这一晚上,花清远都是搂着程蝶衣的,那条胳膊麻了又麻,直到后来没有知觉了,他也不觉得什么。

这一宿,他没有睡,程蝶衣也没有睡。

程蝶衣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个样子的,他忐忑了一个晚上,他以为花清远会对他做那些事的,却只是吻了又吻,亲密地抱着他一宿。

这样的结果,让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庆幸与失落交杂,千般万般的难以品味,好像精心调配了一道上好的名菜,送到人家的嘴边去了,人家竟没有碰一下。

那些酒似乎白喝了,那些他做了好多遍的心理准备,好像都是白白的做了。他有了一种被人侮辱了感觉,这种不舒服,比他第一次看到师兄段小楼带了一个没穿鞋的女人回来还要难受。

这是怎么,嫌弃他吗?还是之前说的那些话都是逗他玩儿的,他不由得恼怒起来,再也装不下去了,蹭的一下子坐了起来。

这时,外面的天光微明,曙光初露。

感觉到了程蝶衣的燥动,花清远连忙睁开眼睛,只是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呢,程蝶衣狠狠地一口已经咬到了花清远果露在外面的精致锁骨处。

这一口程蝶衣咬得大发了,恍然嘴里腥甜的味道漫了他一嘴。

可不是见了血吗?花清远吃痛间,只是皱了皱眉,任由程蝶衣咬过后,惊愣地瞪大眼睛望着他。

他被枕了一宿的手臂还有没有缓过来,还是麻的,他用另一只手抚过程蝶衣的眼眉,还有他唇边带出的一丝极淡的血色,温和地问:“好受些了吗?”

程蝶衣琉璃雕琢出的眼睛,转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回答花清远这句话,但他不否认他憋屈了一晚上的心,舒服了些,——何止一晚上,好像这一年,就没怎么舒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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