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这样啊,刚才奶奶说他当天回来像死了一样,我还以为他是害怕不敢去,装死呢。”徐子枫说道:“可是他死怎么又会撒泼打滚呢?失去了一魂一魄,不是应该呆滞无神吗?”
“人有三魂,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精魄与命魂相辅相承,构成了我们常说的精魂,是人生命的根基,失却了这个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了,但是在三魂七魄当中,天魂和天冲魄却是人体最容易丢失了,而导致其丢的原因以惊恐为最。三魂七魄融为一体才算圆满,如果失去一魂一魄,这个人的抵抗能力就行减弱,就容易遭到脏东西的侵袭,有的人会生病,有的人则会像疯子一样,就是这样。”彩芸一口气说完,笑眯眯的看着徐子枫。
徐子枫感叹道:“芸姐,你真是博学啊,你在灵异界可以得博士头衔了。”
“得了,你别在这给我拍马屁了,”芸姐虽然这样说,但看上去确实很受用:“这些都是你奶奶,我师傅告诉我的,你守着这好的一个好老师,居然什么也不知道,看来你以后要学的东西还真是多得很。”芸姐说着,点了点徐子枫的额头,逗得花枝咯咯笑了起来。
“怎么样,拍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吧?”花枝取笑道。
徐子枫摇摇头,说道:“唉,你们哪里知道,从小到大,连精魂是什么奶奶都没跟我说过……算了,我不学这个,古人云,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我好好学好医术,将来就有饭吃了。”说着,徐子枫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好了,在世华佗要去用功了,你们聊着。”看徐子枫这样说,花枝和芸姐对视一眼,摇了摇头,露出无奈的表情。
19 驱魔(一)()
徐家大门紧闭,门口围了十四五个人,都是附近的街坊邻居,有几个人扒在门缝往里张望,其他人则站在不远处议论。
“立柱死得蹊跷啊,瑞祥这小子莫不是着了魔了吧?”甲说道。
“看样子**不离十。”乙附和道。
“嘘,小声点,村长在里边呢,当心定你们个妖言惑众。”丙打趣道。丙向来与徐立柱不睦,所以对他们家的灾难抱持幸灾乐祸的态度。
这时,大铁门哗的一声打开了,看到这一群人,像赶鸭子一样把手挥个不停,说道:“你们在这叨逼啥呢,赶紧散了,散了,听见没有……喂,胜子站住,去把你奶奶叫来,让她顺带给弄点狗血。”
徐家村的村长按辈份,跟崔晓茹是平辈,徐子枫从小便叫他三爷。胜子是三爷的亲孙子,跟徐子枫是小学同学,初中毕业后便没有在上学了,平时便外出上房班,用书面语叫建筑工人,到了冬天天气冷了就回家。
徐家村百十户人家,除了老弱病残,大部分都已经不靠种地讨生活了,要么进城打工,像胜子一样,要么做点药材生意,像之前的徐立柱一样。
“好嘞,”胜子如得了圣旨一般,一溜烟便跑得没影了。他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直奔了村边。徐家村东边是杨横,西边是张庄,杨横是大村,张庄和徐家村一样,是一个百十户的小村。杨横村养狗的多,又不喜欢栓着,所以经常跑到徐家村来,胜子他们一帮人经常弄狗来吃。看没人的时候,杨横的狗跑到徐家村来,就用砖头直接拍死,拖回家让奶奶烹饪一番,享一享口福。
胜子只用了两分27秒便到了村边,正好徐家村的一条母狗正和杨横来的一条公狗**,那条公狗是只黑背,胜子曾经袭击过它三次,都被他逃走了。黑背一见胜子来了,夹起尾巴就颠了。胜子从路边捡起一块石头便追了出去,但最后还是给它跑了。
没有办法,胜子便叫本村的那只母狗:“小花,跟我来,有好吃的。”说着,从身上上摸下摸,左摸右摸,摸出一个法式小面包,这还是在徐子枫家拿的。他掰了一小块扔给小花,让它尝点头,然后头也不回便往前走。
小花是一只黄黑相间的土狗,难看得要命,而且又蠢,见胜子手里的吃食,便颠儿颠儿的跟在他后面走,等走到胜子家之后,胜子啪的一声关上门,扯着嗓子说道:“奶奶,我爷让你弄点狗血给我大奶奶,狗我都给你弄来了。”胜子说的大奶奶,正是崔晓茹。
胜子奶奶一听说是狗血,便知道要给李瑞祥驱魔了,从屋里拿出一把杀猪刀来,找块石头磨了几下:“狗在哪呢?呦,这不是前街的小花嘛,你等着吧,回头月月恨死你。”月月是个八岁的小女孩,按辈份该叫胜子爷爷,小花是她养的狗。
“没办法啊,杨横那条黑背反应太快了,没抓着。”胜子抓抓脑袋说道。
“嗯,活该这条蠢狗,回头有时间了再找条好狗给月月送去。”胜子奶奶说着,提刀便向小花走去。
小花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以为胜子奶奶手里的刀是什么好吃的,信信的往前扑去。正在这时,门口突然传来“汪汪汪”几声狗吠。
“奶奶,是那条黑背!”胜子眼睛一亮,蹿到门前把门打开。要在平时,黑背是绝对不可能时胜子家门的,但今天不知为什么,它在门口犹豫了一下,慢慢进来了。
“哈,你也是条送上门来的蠢狗。”胜子锁上大门,兴奋的说道。黑背是小花的两倍,今天看来不仅能弄到狗血,晚上还能来一顿狗肉大餐。
“胜子,这狗不是蠢,是有情有意。”胜子奶奶不胜唏嘘道。
“怎么?”
“你看,他知道小花要被杀了,自己送上门来替小花死呢。”奶奶说道。
可不是,黑背默默走到小花前面,舔了舔它的屁股,便昂起头,一副大义凛然样子。
胜子奶奶道:“这狗的肉不能吃,吃了要伤阴德的,咱们只要一碗血就够了,回头还给它放回去。”说着,胜子奶奶按住黑背的脖子,划开一道口子,胜子手里拿着一只青花碗去下面接。
说也奇怪,那狗居然一动不动,任由自己的血往碗里流。
“真的呀,奶奶,这狗通人性了。”胜子惊讶地说道。
“嗯,过几天你去杨横问问,看是谁家的狗,咱把这狗买了。”狗血已经接得差不多了,胜子奶奶在狗的伤口上用力一挼,血便止住了。
“胜子,你再给这狗上点药包,我去把这血给你大奶奶送去。”胜子奶奶说完,便端着狗血出门了。
胜子奶奶把狗血端来,村子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抱怨道:“怎么这么慢,忙着吃屎啊!”
“你急,你急,急着上吊啊你。”胜子奶奶不乐意了,回敬道:“你急怎么不自己去弄,非要指使人。”
在村长老两口子争吵中,崔晓茹接过了狗血,一看之下,脸色陡变,忙问道:“这血是从哪弄来的?”
村长老两口见崔晓茹脸色不对,知道出事了,便停止了争吵。
“是胜子从村边找来的一条黑狗,有什么不对吗,嫂子?”胜子奶奶急忙问道。
崔晓茹看着碗里的血,轻轻晃动了一下,然后又闻了闻,说道:“你们听说过伍仁镇那个中学老师的故事吗?”
伍仁镇与明官店乡相邻,虽然徐家村隶属于明官店乡,但实际上距离伍仁镇却更近一些,村里人平时买东西一般都去伍仁镇,所以大家对伍仁镇的情况相当了解。
半年前伍仁镇发生了一件血案,一个中学老师,莫名其妙的杀死了自己的老婆,后来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后来又把学校的校长杀死了。后来,人们在他的鞋子里找到了一份五页纸的遗嘱,原来这一切都与一只狗有关。
“它不会就是那只狗吧?”胜子奶奶惊道。“没错,血里有尸体的味道,就是它。”崔晓茹冷冷的说道。
20 老师的爱情()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关于那条黑狗的历史,这里不得不附上一份遗嘱,由此而导致关于驱魔的暂时中断,还望读者朋友们能够谅解。这份遗嘱后来一份颇有价值的证据,被收录到老罗档案当中。
事实上,与其说这是一份遗嘱,不如说是一则故事,所以大家并不会读后觉得了无生趣。不过,既然大家都称它为遗嘱,我们也没有必要违背众人的意愿。为了某些隐秘的目的,这里暂且把这份遗嘱的主人的名字隐去了,也希望大家能够谅解。然而,如果你是一位细心的读者,或许能够在故事的结尾窥见端倪。
……
我从小生活在伍仁小镇。
大学毕业后,我又回到这里,成了一名中学教师。
作为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生,我甘愿在小镇里当一名不起眼的中学语文教师,唯一的理由是——我的爱人也在这里。
高中时,周晓和我是同班同学。她是我们那一届的校花,追求她的人可以重新组成一个班。
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不知为什么,也许是精诚所至吧,这朵鲜花最终选择了我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家伙。
第一年高考,我便考上了自己梦想中的大学,但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重修,因为周晓落榜了。
第二年,我们还是考进了不同的学校,但在同一座城市。她们学校和我们学校只有一墙之隔,我们每天都可以在一起。
毕业之后,周晓回老家当了一名中学教师,我和她一样。
不久,我们结婚了。
周晓是个没什么欲求的女孩,她从来不羡慕别人穿多漂亮的衣服,住多豪华的房子,她只希望和心爱的人一起过平淡的生活。她说,这就是她想要的幸福。
周晓的幸福正是我的幸福。
原本,我以为我们会永远幸福下去,直到两鬓斑白,直到儿孙满堂,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
婚后仅仅过了三个年头,我们的幸福就被我彻底粉碎了。
……
这件事要从半年前说起。
当时,学校组织优秀教师到全国重点中学参观学习,周晓被选上了,而我则没能参加。
虽然我们家离学校并不算远,但周晓不在家,回去也是冷冷清清一个人,有时晚上就睡在学校的教工宿舍,偶尔会和守门的张大爷聊聊天。
张大爷年纪并不大,也就五十出头,长得肥肥壮壮,据说曾在肉联厂杀猪,只是不知怎的,突然得了一场怪病,病好后一拿杀猪刀手就哆嗦,这才换了看大门的工作。
据说,张大爷和校长张彬是亲戚。
张大爷对我一直很热心,他厨艺不错,每次看到我在宿舍里煮方便面,就把我拉到他的小屋饱餐一顿。
东西不贵,但吃起来特别有滋味儿。
这天晚上,张大爷破天荒的请我吃了一碗肉。
当时,我正在给学生批卷子,张大爷端着碗进来了。
“高老师,这么晚还工作,可得注意身子骨啊!来,尝尝这个,补补。”
“张大爷,我已经吃过……”
话没说完,张大爷把碗放桌子上,转身走了,大概是怕影响我工作。
周晓出差后,我好几天没见肉腥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转眼就把那碗肉消灭了。
吃完我才想起来,自己还不知道吃的是什么肉呢,不过我敢肯定,绝对不是猪肉。
“张大爷,谢谢你。”我把碗给张大爷还回去。
“高老师,你怎么还跟我客气起来了。”张大爷面无表情的说,和平时不大一样。
“呵呵,不客气,不客气,张大爷,我还不知道,你刚才给我端过来的是什么肉啊?真香!”
张大爷接过碗,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突然好像怕被别人听见似的,压着嗓子说:“经常在校门口逛游的那条狗,我给宰了……”
没等张大爷把话说完,我“哇——”的一声就把晚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
有一个多月了,在校门口经常看见一条狗。它全身都是黑色的,包括爪子,只有眼睛是红色的,看上去凶巴巴的。
有人说这是条疯狗,但它没有咬过人。怕伤着学生,张大爷赶过它几次,但一转身它又跑回来了。
有一回,张大爷猛不丁一棍子打在它后腿上,结果它居然用三条腿成功逃跑了。
几天之后,它又回来了,完好如初,真是奇了。
从那以后,张大爷再也没有碰过这条狗。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很奇怪,一开始这条狗骨架很大,但瘦骨嶙峋,浑身上下脏兮兮的,一看就知道是一条没人要的野狗。
渐渐的,它变得丰满起来了,长得又高又壮。
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它吃东西,有人把东西扔嘴边它也不吃。
后来,我听人说,镇北几座坟墓被挖开了,尸体都不见了。
那里埋的是不久前被枪决的死刑犯。
我怀疑是这条狗干的。
……
第二天早上我去找张大爷,发现他不在,找遍整个学校都没有他的影子。
第一节是我的语文课,上完课出来,迎面撞见校长张彬从对面走过来。
“张校长,您知道张大爷去哪了吗?”
“哦,张大爷啊,他生病了,回家休息几天,你找他有事?”
“没,没什么事,就是今天没看见他,随便问问,他什么时候走的?”
“今天早上,怎么了?”
“没怎么。”
“没事就好。”
……
张彬今年36岁了,据说曾经结过两次婚,两个妻子都是意外死亡,第一个是煤气中毒,第二个是车祸。
有人怀疑两个女人的死和张彬有关,但他都有不在场的证据,而且据邻居反映,他和两个妻子的关系都很好,从来没有吵过架。
不过,再也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了,虽然他的条件很好,长得也还算有男人味。
我和张彬并没什么交情,见面打声招呼而已,不过从某种程度上我是同情他的。
张彬是不幸的,而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有周晓。
中午吃饭时,周晓打电话来,说她正在黄冈中学,接下来还要去长沙一中,可能得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然后说了些按时吃饭、多喝水、注意休息之类的话。
这些话我听了几千遍,但每次都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动听的甜言蜜语。
晚上我本来打算回家睡,但有几个调皮的学生捣蛋,训完他们天色已经很晚了,只好将就着在学校再睡一晚。
这一晚我睡得很不踏实,总觉得有些怪怪的,睡到半夜,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
“咚——咚——”节奏很缓慢,很沉闷,并不像是人在敲门,而好像是什么东西在撞门。
我打开灯,声音停止了。
我打开门看了看,什么东西也没有。
可能是错觉,要不然就是做梦。
也许是今天太累了,没过多久我又迷迷糊糊睡着了。
我做噩梦了。我梦见自己死了,尸体扔在荒郊野外,被好一条野狗啃,先是腿,然后是肚子,最后是脑袋。
我看着自己一点点被装进狗肚子,连骨头都没了,但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突然,梦醒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世界上最恐怖的一幕!
我看到两只血红的眼睛,那是它的眼睛,昨天被我吃掉的那只狗的眼睛!
它正伸着舌头舔我的脑袋,见我醒了,嗖的一声窜了出去。
宿舍门敞开着。
我吓傻了。
过了很久,我才回过神来,想到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我吃了它的肉,它回来报仇了。
可是,毕竟是张大爷把它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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