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枪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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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枪之谜-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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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听着,汤米,事关拳击大赛。所以我想尽一切可能把你从训练营召回来。」马斯若有所思地喷了一口烟,而亨特显得有点不耐烦,「你自己感觉怎么样?」
  「谁?我么?」拳击手裂牙一乐,挺了挺他那宽阔的胸膛,「好得很,托尼,没法儿再好了。那些窝窝囊囊的对手吃我一拳就得趴下!」
  「我听说你的对手过去也相当厉害呢。」马斯冷冷地说,「你训练得怎么样啦?」
  「功力大长。那医生把我调理得浑身是劲儿。」
  「很好,好极了!」
  「惹了一点儿小麻烦,是跟陪练的人。上星期打坏了大乔伊·比德森的下巴,那群小子好像不肯罢休。」他又露齿一乐。
  「是啊,报刊记者也正跟我谈论这件事。」马斯盯着雪茄上燃出很长的白色烟灰;突然他朝前弓下身去,小心地用一个银质的小碟子接住了那缕灰,「汤米,我想你会打赢那场比赛。只要没什么意外,拳王就应该是你了。」
  「谢谢,托尼,谢谢啦。」
  马斯慢悠悠地说:「我是说,你应该打赢那比赛,汤米。」
  一阵风暴袭来之前的寂静。亨特了无声息地坐着。马斯露出一丝笑容。
  布莱克从座位上站起来,眉毛狠狠地拧了起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托尼?」
  「别激动,孩子,冷静点儿。」布莱克舒了口气。马斯用温和的语气继续说下去,「我听到一点风声。你知道么,这里头的事儿不那么简单。他们都盯着呢。现在我得像个严师——或者不如说,像个父亲那样待你,因为孩子,你正需要这么个人!你那个糟糕透顶的经纪人早晚得把你搞得一无所有而他自己则大发其财,那个老骗子。孩子,你可正如日中天呀。不少小伙子有过这种机会,却给机会打趴下了——因为他们不够聪明!明白么?你知道我的为人——公正规矩!那是我的处世之道。你照我说的做,我们可以一起赚大钱呢。要是你不听劝——」他停了下来,好像已经结束了长篇大论。这番话似乎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挂着厚重挂毯的四壁间回荡不已。
  他平静地吞吐着雪茄烟。
  「好吧。」布莱克说。
  「那就这么说定了,汤米,」马斯说,「有人在下大赌注,认定你会赢呢。这可是玩儿真的——没什么猫儿腻。从形体、力量、年龄以及成绩各方面看,你都合乎新拳王的标准。这是大势所趋。可是你一不留神也许就失去机会——千万别天真到以为拳王的腰带唾手可得——拿到手里才能算数。明白吗?」
  布莱克站了起来:「噢,我真搞不懂你中了什么邪,托尼,」他拖着委屈的腔调说,「你用不着这么对我泼凉水!我有自知之明,你该相信我!……唔,这位亨特先生,很高兴见到了你。」
  亨特抬起眉眼看了他一眼,算是回了个招呼。
  「再见啦,托尼。两个礼拜后再见。」
  「一定。」
  门轻声关闭了。
  「你瞧啊,」亨特懒洋洋地说,「你是不是太把那杂种当回事儿了,托尼?」
  「我怎么想嘛,」马斯轻松地说,「那是我自己的事。可是我得告诉你一点:镶在我嘴里的金牙,谁也甭想抠了去。」他两眼看定亨特,亨特耸了耸肩膀。
  「现在嘛,」这位竞技运动的倡导者换了种语气,同时又把双脚举到他的胡桃木台子上去了,「回过头来说说巴克,也就是那个霍恩吧。那真是上帝送给孩子们的礼物。我跟你说,亨特,你也许要错失良机了——」
  「我也会守口如瓶的,托尼,」运动健将低声笑着说,「顺便问一句,那个格兰特是打哪儿起家的?」
  「疯狂比尔么?」马斯斜晚着他的雪茄,「你到底指望些什么?早在那大名鼎鼎的野牛带着喀斯特骑马遛弯儿的时代,他就跟巴克在一起,也算是生死之交了。」
  亨特咕哝着说:「那么,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也犯不着去得罪那个疯子比尔了……」
  疯狂比尔·格兰特坐在托尼·马斯为他精心设置的办公室里。从这个神殿发出的每一个神秘或暖昧的指令都会使机制复杂的牛仔竞技运动整个发生变动。办公桌上乱糟糟的:无数熄了火的香烟头儿、半截子雪茄棒躺在桌面上,活像尸横遍野的战场。格兰特对此全无意识,吸完烟就随手一丢,日日堆积在那儿,而备在一边的半打烟灰缸却一直干干净净。
  格兰特跨坐在办公桌后转椅的扶手上,好像那是匹马。
  左半个屁股悬在外边,左腿僵直地朝前伸着,整个看上去还真像侧骑在马鞍上;他矮矮胖胖,四方大脸,留着老式的海象须一样的胡子。一双灰眼睛暗淡无光;砖红色的脸皮像多孔的岩石,坑坑洼洼,凹凸不平。裸露的双臂上纵横着强劲的肌腱,周身上下没有一点赘肉,这使他看上去像个蜗牛一样坚硬。脖子上打着一个花哨的领结,灰白掺杂的脑袋上惊世骇俗地扣着一顶古董级的老西部帽。这就是那位年轻时代挥师征战印第安疆域的和众国将军——疯狂大比尔·格兰特。这么个人物坐在托尼·马斯崭新的办公室中间,就像爱斯基摩人出现在英国茶屋一样突兀。
  他眼前堆着许多纸张——合同啦,账单啦,订单啦,不一而足。他不胜厌烦地一边乱翻那些令人头疼的文件,一边苦艾艾地伸手到处摸索还能再利用一下的烟头儿。
  一个姑娘走了进来——伶俐、整洁、修饰得体;典型的纽约淑女,他的速记员。
  「有个先生想见你,格兰特先生。」
  「放马仔?」
  「对不起,请再说一遍?」
  「流浪仔吧——想找个活计?」
  「好像是吧,他说他带着一封霍恩先生给你的信。」
  「哦!快让他进来,小姐。」
  她扭着小巧的屁股出去了,不一会儿又把门大敞开,引进一个衣着破旧的西部大汉。
  来访者那登着高跟牛皮靴的大脚重重地踏进来,木头地板一阵山响。这人把一顶破烂的墨西哥宽边帽攥在手里,身上穿着件久经风吹日晒而褪了颜色的方格呢衫,皮靴则已经磨烂了
  「请进!」格兰特热情地说,他用赏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来访者,「那么,巴克让你带来的信呢?」
  来访者刮得溜光的脸有点不对劲儿,甚至有点吓人——左半个脸的皮肤是紫褐色的,而且疤痕累累。这片疤痕自下巴一直延伸到眉骨一下一英寸的地方。右侧腮上有个同样颜色的点子。似乎是给他遭受的火焰或酸液烧伤划上了一个句号。牙齿很烂,布满褐色的牙垢……比尔·格兰特微微耸了下肩膀,把目光移开了。
  「是这样,先生。」此人嗓音粗哑,「巴克跟我,我们是老相识啦,格兰特先生。二十年前就在得克萨斯一起逮长角野牛。巴克,他是不会忘了朋友的。」他在衣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一个皱皱巴巴的信封,递给了格兰特,接着就焦灼地盯着后者的表情。
  格兰特读出声来:「『亲爱的比尔,到你那儿去的这位是本杰明·米勒,一个老朋友,需要找个事儿做……」,信上还有一些内容,格兰特兀自看了下去。而后,他把信放在桌子上说,「坐下吧,米勒。」
  「你真好,格兰特先生。」米勒小心翼翼地坐在皮椅的边上。
  「来支雪茄吗?」格兰特的眼里有种同情的神色;面前这个人看上去就令人同情。沙黄色的头发虽然还没掺进多少白发,但无疑这人已过了中年。
  米勒露出黄褐色的牙齿笑了:「瞧,你真客气,格兰特先生。不介意的话我就要一根。」
  格兰特从桌子那头递过一只雪茄;米勒接过来嗅了嗅,继而塞进胸前的衣袋里。格兰特按了一下桌子边上的按钮,速记员闻声而来。
  「去把丹努——布恩找来,年轻人,醉鬼汉克·布恩。」
  她含糊地问:「把谁找来?」
  「布恩,布恩!除了那个浪荡矮子谁会老是醉醺醺的!这会儿说不定在哪儿胡聊神侃呢。」
  姑娘走出去,照旧扭着小屁股;格兰特很欣赏地从后面望着她。
  他叼着雪茄问:「在马术团里干过吗,米勒?」
  米勒的肩膀耸了一下:「没有,先生!我一辈子都在牧场过的。没干过什么新鲜事儿。」
  「打过枪吗?」
  「打过几枪。年轻的时候我还行,格兰特先生。」
  格兰特的声音有点低沉了:「会骑马么?」
  那人的脸刷地红了:「听着,格兰特先生——」
  「我并不是存心叫你难堪,」格兰特和缓地说,「瞧,我们这儿的人够用了,米勒,况且,这儿也没地方放牧,不需要赶牲口的……」
  米勒一字一顿地说:「这就是说,你不能给我找到活计了?」
  「也不能那么说,」格兰特抢过话头说,「你既是巴克·霍恩的朋友,我当然得罩着点儿啦。你可以参加巴克他们晚上的活动。怎么样?穿用的东西还都有吗?」
  「没了,先生。我、我把大多数东西都扔在图克森了。」
  「呜——呦。」格兰特依然斜睨着烟头上的灰烬;门开了,一个枯瘦的小个子牛仔摆着两条罗圈腿晃了进来,脖子上歪歪斜斜地用一条花手绢胡乱系了个结。
  「哦,丹努,你这样子活像那个斗鸡眼疯子的崽子。快到这儿来。」
  小个子牛仔还是醉醺醺的。他把帽檐儿掀到头顶,跌跌撞撞地朝办公台迈过去:「疯——疯狂比尔,鄙人前来听命啦……你,有什么吩咐,比尔?」
  「你怎么又喝成这样,丹努?」格兰特厌恶地看着他,「丹努,这位是本杰明·米勒——巴克的朋友。就要参加演出了。带他去看看马具——去马房转转,还有,他的铺位,还有场子……」
  布恩醉眼迷离地看着那个寒酸的来客:「巴克的朋友?很荣幸见着你哩,米勒!家什——我们这儿还真有点儿家什,伙计。我们——」
  他们走出了格兰特的办公室。格兰特沉吟半晌,把霍恩的来信放进了衣袋。
  两人脚步零乱地沿着狭长的引道朝大竞技场的表演区走去。布恩一路蹒跚,米勒好奇地问:「他怎么管你叫丹努?我好像听他跟那姑娘说你叫汉克。」
  布恩嬉笑起来:「聪明——又聪明又调皮的小丫头,是不是?就像一袋子新鲜草料!对啦,我告诉你,米勒。我生——生来就叫汉克,可我那个老子,他居然说:『你给他起名叫汉克,跟你妈第二个丈夫的老兄弟用同一个名儿,这像什么话!我偏要叫他丹努,跟那个取下过印第安人首级的、最他妈棒的布恩叫同一个名字!』打那儿以后,我就成了丹努了。吁,往左拐,往左拐!」
  「听你口音,你像是从西北什么地方来的。」
  小个子牛仔收起笑容,点着头说:「听得出来?说实话,我爸在怀俄明放过牛。老山姆·胡克常对我说:『丹努,永远也别给你的家乡丢脸呀。』他就这么絮叨,『不然的话,我和你的老子都饶不了你。』所以,我一直给鬼魂到处追赶——没完没了……好了,米勒老小子,我们到啦。挺大吧,嗯?」
  这是个宏大的露天体育场,几千只聚光灯把场内照射得如同白昼。两万个座位层层排列在椭圆形看台上,眼下还空无一人。表演场总体的长宽比大约是三比一。阶梯形看台与表演场之间用混凝土墙高高地分割开,墙下便是十五英尺宽的跑道。围在椭圆形跑道内侧的就是平坦的表演场了。这正是身怀绝技的马术师们的舞台,可表演各种马上技巧,驯套烈性野马,也有的是地方纵马飞奔。椭圆形场地的两极——东、西两侧各有一个宽大的门道通向后台,此刻米勒和布恩正站在其中一个门口。那一圈混凝土围墙上还星罗棋布地设置了许多小暗门,以满足不同的表演需要。
  看台后上方,巨大的钢铁拱梁拔地而起,支撑着高阔的一圈顶檐。在这天穹般的背景下,看台通道上的人物就显得无限渺小——那是一些工作人员来回忙碌着,为这一晚将要举行的盛大活动做准备——疯狂比尔·格兰特的牛仔骑术团在纽约的演出就要在这里正式开幕了。
  表演区中央平整的地面上有几个人,都是西部人松散随意的穿着,正站在那儿吸着烟说笑。
  布恩一边大摇大摆地向场子中间走,一边转过头来用神情伤感的小眼睛望着同行的人问:「你也是玩儿马术的,米勒?」
  「没玩儿过。」
  「正走背字儿,嗯?」
  「时运不济呀,做牛仔的不好过。」
  「没错儿!得啦,在这儿,你只需哄那些疯子观众乐乐,好日子就拿下啦。有好几个弟兄都是大老远从纽约那边过来的呢。」
  那一伙人见布恩领着个人过去,让开地方叫他们站入圈子,很热乎地跟他们打招呼。丑陋矮小的布恩似乎很受大家的青睐,他们一直对他亲昵地动手动脚,开着粗俗的玩笑。好一阵儿热闹,米勒似乎叫众人给忘了,一声不响地等在一旁。
  「啊——我他妈差点儿失礼啦!」布恩突然叫道,「伙计们,来见见巴克·霍恩的老朋友。叫做本杰明·米勒,来咱们这儿入伙儿的。」
  十来只眼睛直勾勾地盯了那新来的好一会儿,谁也不再说笑了。他们打量着他的破衣烂衫,咧嘴的鞋跟儿,以及他那张疤痕累累的吓人的脸。
  「这位是苏格兰来的兰塞。」布恩郑重其事地指着一个大块头、长着兔唇的牛仔介绍道。
  「幸会。」两人握手。
  「这位是得克萨斯来的乔伊·哈力沃尔。」——那人点了一下头,转而去卷他的纸烟了——「得州佬儿可是上帝送给女人们的礼物哇,米勒。这边这位是苗条的哈维斯。」——哈维斯是个矮胖的牛仔,一副笑脸,一双冷眼——「这是雷夫·布朗,这是矮子当斯。」布恩不厌其烦地一一作着介绍。都是些马术界的名角儿。这些人都是带着自家用惯了的行头,辗转于各大马戏团之间,走南闯北的艺人。靠玩儿命换钱,又靠血汗钱果腹,职业生涯带给他们的积蓄只有满身伤痕和由此而生的恐惧,囊中却永远羞涩。
  一阵短暂的沉寂过后,雷夫·布朗,那个穿着花哨汗衫的壮汉笑了笑,把手指伸进衣袋摸索片刻:「怎么样,自己卷一棵吧,米勒?」他递过一小袋烟草。
  米勒的脸红了:「我想,行吧。」他接受了这个「活计」,动作缓慢、漫不经心却轻而易举地卷好了一支烟卷。
  一时间众人开了话匣子;米勒就这样被大家接受了。
  有个人朝他裤子上一划,擦着了一根火柴,把它举到他卷好的烟卷前;米勒燃着了烟,悠悠地喷云吐雾起来。众人便更围近了他;他则融入了他们,消隐在这个小团体里了。
  「现在你听我一条忠告,」矮子当斯用鹰爪一样的长指甲指点着布恩说,「有他在身边转游,你就得系牢裤带。不然你老得丢裤子,丹努会偷的。他老子就是个盗马贼呀。」
  米勒谦恭地赔笑;他们正尽力让他自在一点儿呢。
  「问一句,」「苗条的」哈维斯诡异地插进话来,「有个争吵不休的难题,就是驯马笼头和一般的马嚼子,你觉着哪个最好使,米勒?」
  「对付野马驹子当然得用笼头啦,这是常识。」米勒抿着嘴儿笑道。
  「真人来啦!」众人哄笑道。
  「枪法还没露呢,我敢打赌!」
  「露一手吧!」有人哄道。
  当斯举起手来:「等等,」他慢条斯理地说,「丹努有点儿不对劲儿。嘴让什么堵住啦,丹努?一下子变了个人似的?」
  「我么?」小个子牛仔叹了口气,「怪啦,真的。他妈的我那个印第安箭头今儿早上没了。」
  顿时一片死寂降临,笑声消失了;众人都像孩子似的瞪圆了眼睛。
  「我那杂毛儿马今儿早上发疯,又叫又闹,把我那宝贝踩碎啦!凶兆呀,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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