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的解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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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解剖学-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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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地漾起在心底。

    不一样了吧,今天的我。

    “醒了?”

    我听到毛笔搁回笔架子的轻轻一响。

    我一惊,回头一看,却见聂秋远背对着我,刚刚把笔放在桌案之上,又用手抹了抹桌上的纸张,这才转过身来望向我,露出了一个微笑。

    这竟是在练习字画么?真是一种新奇的感受,因为我很少看到他提笔的样子。以那家伙的渊博,我相信他定然是读书破万卷的,但他毕竟不是个文人。在我的心里头。侦探们应该是要归到武将队伍里的。

    一袭深蓝色的长衫。柔和了他的轮廓,一头墨发并未用心梳理,只斜斜地束在一侧,让他整个人显得慵懒而随意。

    只有亲近之人才能看到的样子,让我有种专享的小澎湃。

    秋放下手中做的事,踱到旁边的小几边,端了一只小碗过来,坐在床头。伸手将我扶了起来。

    我这才闻到,是好浓郁的饭香,让我一下子感觉饥饿了起来。毕竟从昨天过午,就沉浸在二人的世界里,哪还有心思在意这些人间的烟火呢?

    小碗里装的,是香气扑鼻的炝锅面,朴素,又精致,勾起人的馋虫。

    秋把碗筷塞在我的手中,又取过一件袍子披在我的肩上。

    我的男神永远是这样。不需要言语,就能知道你需要的是什么。并且在第一时间送到你的身边。

    所以我也就不再客气,从今天起,这就是我的专属特权了,为什么不好好享受呢?

    面的味道真心好,竟然唤起了古今两世阅面无数的我心底的一丝幸福感。我三下五除二把面吃了个底朝天,秋把碗接过去,又还了我一个微笑。

    肚子填饱了,脑子就管用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抓住时机恃宠而骄。

    我捉住他的手腕,把头倚在他的肩上,挤出娇滴滴的声音,做了一点点铺垫。

    “面,好吃极了。”

    “真真到底想说什么?”

    果然我那点小心思根本逃不过他的法眼,我只好坦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

    “听说你啊,烧饭很有一套,什么时候有幸品尝一回?”

    男神挑了挑眉毛:“你傻么。”

    “聂秋远,我还以为你思想开放呢,又不会天天让你做饭的,你放心嘛!”

    “不是尝过了么,而且,那么多次……”

    尝过了,那么多次?我惊讶地望着他,却见他用眼神瞅瞅案上空空如也的小碗。

    难道,刚刚吃到的如此高水平的炝锅面,竟然是他做的吗?

    很多次的话,之前幽夜公子曾在一些个早上,默默地将精致的早点放在我的案头,他从来没说过,难道也都是自己做的吗?

    哦买噶,这是何等清纯的表现啊,我竟浑然不知。

    幸福就是,当你想要得到什么,蓦然之间,却忽地发现早已拥有了好久。这样的心情,又该如何形容呢?

    努力地攀上他的臂膀,试图在他颊上奉上一个香吻,一挪动,骨骼却散了一般,痛得我“哎哟”一声,他便顺势将我收在了怀中。

    “我一直不知道,你为了我,做这些为难的事情……”想到秋在人前的时候那薄薄的面皮,我忽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噗地一笑,向我伸出了左手。

    “指环都戴了,还怕这些?”

    如果在他身边每多一天,就多一分沉溺,这可如何是好?

    “真真,”秋忽然敛起了笑容,正色对我说道,“我向你打听个人,你可认识?”

    哦,这话题转变得角度可真大。大唐是我的客场,有什么人,是值得向我打听的呢?

    “有一个女人,大概与我差不多的年纪,皮肤很白,个儿高挑,瓜子脸,大眼睛,头发……到这儿……”他用手在自己肩头比了一个刚刚过肩的长度,“头发在脑后高高地束起来,很灵动的模样。”

    这是,在新婚的第二天,向我打听别的女人?聂秋远你什么意思?

    可是这描述的模样,怎么听上去有几分熟悉?

    而且,这个头发的长度,也就是过肩的中发,马尾辫?这种造型在认定“发肤为父母所赠”,绝不随便剪发的大唐是基本不可能存在的。

    我惊讶地意识到,他言语中描述的这个女子的模样,怎么竟有些像生活在21世纪的我的本体?

    这怎么可能呢?

    秋在我的惊讶中把话继续说了下去。

    “她,穿的衣衫非常怪异,上身穿的是白色的紧紧的衫子,腰身……曲线毕露,下面穿的是质地略微粗厚的浅蓝色裙子,……很短。刚到膝盖。下面……小腿露着……鞋子也很奇怪。脚趾也露着……趾甲,涂了大红的颜色……”

    他说得吞吞吐吐,仿佛在描述着什么大逆不道的东西,作为听者,我却是越听越心惊。这怎么可能是古代人的装束呢?白衬衫,牛仔半裙,凉鞋,红色甲油。这分明就是现代姑娘的打扮,而且,这正是我叶真真的招牌装束啊。

    不要提女汉子为什么会涂红色甲油的问题,莫名其妙地,我就是喜欢。我喜欢大红色,大红色总让我斗志昂扬,每每把红色的甲油涂在手指和脚趾,就像仪式般地令我充满力量。

    所以,这个真的是我吗?秋,怎么会知道现代的我的模样呢?

    我不由自主地抓紧了他的衫子。

    “你。认识,对吗?”他热切地问我。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只是觉得不可思议。

    他一手揽了我,另一手却把案上的纸扯了过来。原来刚刚他是在画画,那纸上,画了一个女子的肖像。

    我看着那张画,一边震惊,一边却是风中凌乱。

    这幅画,一点艺术性都没有,用白描的手法,绘制了女子的头部特写。但是,无可挑剔地,人物全部的面部特征,无一遗漏,精准至极。这是只有警察绘制追逃肖像时才使用的绘画方法,用这个时代的说法,就是只有悬赏缉拿告示上的头像才这样画。

    而这张缉拿告示上的女子,看了一眼就能确定无疑,这画的是我,是我现代的样子,绝对不会错。

    怎么会这样呢?

    他看到我震惊的表情,便将我揽得更紧一些,试探着问道:

    “真真,是你么?”

    怎么会这样呢?

    “真真,是你吧!”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

    话没有说完,就被火热的嘴唇堵了回去。一番辗转反复之后,我这才发现他的情绪似乎有些小激动。

    “真真,我看见她了。”

    “啊?什么时候?”

    怎么会呢?可是,如果他说的不是真的,他又怎么能准确地绘出了我的模样?

    “昨夜,你我欢好之时,我拥着你,就在某一个瞬间,我看到了她的模样,如此清晰,如此刻骨铭心。就在那一刻,我忽然感觉,无论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我都能把你认出来。所以我猜,也许这就是你真正的模样。”

    会有这样的事么?他竟能透过我的躯壳,直接看穿了我灵魂的模样?

    还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这就是我的真命天子呢?

    “真真……”

    “嗯……”

    “她很美,我很幸运,我爱上她了……”

    我以一个吻回答了他。

    她也爱你,她为了你改变了自己的音容笑貌,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她比你爱上她更早地爱上了你,从今往后也会一直爱你,直到地老天荒。

    这就是我的回答。

    缱绻许久,秋轻轻地揉捏着我酸痛的肩背和腰腿,揉捏了一会儿,又把我的衣服抱了来,一件件地帮我穿上。

    就好像我丧失了自理能力一样。嗯,哪怕就这一天,让我无赖一次吧。

    “真真,有件事情,说了你可不要生气。”讨好过后,他便开口小心翼翼地说。

    “有话直说,这样拐弯摸角的我听了会害怕。”

    “本来呢,是想好好地陪你呆一阵子,在碗子山住几天,再带你出去玩几天,就你和我,尝尝一起行走江湖的滋味。”

    真是不错的计划,有点像蜜月的意思呢。如果能和他单独地旅行一次,那可真是甜蜜死了。

    可是人家说的是“本来”,就算再傻,我也明白这个计划已经泡汤了。

    “可是昨天,生生赶在咱们的好日子,京城硬是送了书信来,说大理寺的事务乱成了一锅粥,实在是没办法了,需要我尽快赶去上任。”

    “嗯,所以呢?”

    “所以最多在这里住个三五天,就得回长安去了。”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

    “回长安,带我吗?”

    “那是自然啦,怎么可能把你放在别处呢?我可舍不得。”

    “那,办案,带我吗?”

    男神唇角一弯,笑了。

    “娘子,论办案,要是认真起来,夫君能不能比得过你,还真不好说呢。像你这样的好帮手,怎么可能放着不用呢?”

    我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那有什么可生气的啊!走,哪怕明天就走也成!”

    聂秋远叹了一口气,笑着摇了摇头。

    有什么可生气的呢?我的手早就痒痒啦。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自然就天不怕地不怕,就算要到十八层地狱去走一遭,只要牵着你的手,我也甘之如饴啦。(未完待续。。)

No。201 诛心之毒(1)

    六月之初,江南道,苏州。

    不到南国水乡,便不知世上还有这般的空灵秀美。乐府的名句“江南可采莲,莲叶荷田田”,鱼儿戏水的情景,真是唱得生机盎然。只有人在画中,才能识得此中之乐。

    当然,这些地方,就算没有旅游过,也都在电视和网路上看过了,并没有感觉特别的新奇,这一点让带我来苏州的男人感觉非常挫败。

    “你怎么什么都见过?本来还想给你些惊喜的,结果换成你来给我讲解。”

    “谁说的,我根本就没来过苏州,一切都是新的,我很喜欢。”

    男人叹了口气,道:“走吧,只好带你去吃。这世上,怕是只有吃东西和死人能让你兴奋了。”

    嗯,现在的我,是男装的叶真真。我们这些日子过得好忙,回到长安之后,聂秋远到吏部报了到,接掌了大理寺的工作,当即就忙得七荤八素。在长安呆了十几天,我们就被一个着急的案子逼往苏州,今天是刚刚踏进了苏州的地界。

    途中赶得挺快,所以也不差这一会儿。一进苏州,聂秋远就带着我甩开了随行人员,两人偷偷地跑上了街。

    这才是真正的“偷得浮生半日闲”吧。

    我与聂秋远是在婚后第五日动身回了长安。由于大理寺一直力量匮乏,所以大量的疑难案件积压着,案牍堆积之高,简直令人难以直视。鉴于这种困难的状况,皇帝按照聂秋远的要求给他配备了人手。

    目前的大理寺。除了之前配备的人员。聂秋远自己带过来了配合已经相当默契的蔺九和王金智。原来挂在中书省之下的悬案司移交给了大理寺。所以桂林就跟着过来了,这也是逻辑分析的一把好手。有这几个人在,形势倒是很令人放心。

    当然不能忘了,刑事侦查的专业人员还有一个,那就是我。当我第一次踏进存放卷宗的密室,翻开大理寺这些案件的记录,我瞬间就明白,在这里。我能够派得上大用场。

    认真地学习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真是太好了,谢天谢地。

    其实在开放的大唐,对于女性的束缚已经没有那么严重,可是我被允许与秋一起上班工作,却不被允许以女人的形象出现。自从成了亲,他对我看得就越发紧了。

    所以我又像在伊川县的时候一样,陷入了天天女扮男装的生活。

    还好,大理寺不是只有我一个女人,韩媚兰也跟我们来了长安。她本来打算留在碗子山静一静,不跟我们来的。可是就在临行的前一天,蔺九不知用什么方法说服了她。居然硬是把她从碗子山弄来了。蔺九这家伙不知怎的越来越腹黑了,常常让我刮目相看。

    媚兰现在对我已经没有什么威胁,相反的,她能来,我莫名其妙地觉得很高兴,似乎一下子就不那么寂寞了。

    在聂秋远上任的两周之内,大理寺的工作就有了质的转变。知人善任,合理分工是第一位的,它保证了日常工作的良性运转,然后,就是探案能手们火力全开,把积压下来的案卷筛了个遍。

    大理寺负责京畿以外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所以堆积在库房里的案卷,全国各地的都有,看得我眼花缭乱。再加上桂林的悬案司移过来,那里报备的,全都是疑难案件中的战斗机,所以这工作的难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就是这样的情形,一下子燃起了我胸中熊熊燃烧的斗志。

    毕竟21世纪比大唐先进得多,就算我再缺乏实践经验,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所以不少在这个时代看来疑难复杂的东西,对于我来说那根本就不是事。两周下来,我解决的问题数量,竟在大理寺全员之中至少可以排在前三甲。

    而我的老板,也就是我的老公,一点都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每次我有所发现,他总是第一个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让我感觉人生充实而有价值。

    所以,从新婚第七天开始,我就跟着我的老公一头扑在无边无际的工作中了,全然忘记了这本来应当是金子般宝贵的如胶似漆的光阴。

    我每天早晨五点起床,在秋的指导下进行体能训练。去食堂吃过早饭之后,就开始投入一天的战斗,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左右才下班回家。当然,我这都是用北京时间计时的,古代的计时方法,我直到现在还用不惯。

    聂秋远在人前的模样还是酷酷的,不爱说话,但对手下人都很好,加之人长的帅,很快就攻陷了大理寺全员的内心防线,成为饭堂八卦的主要对象。

    媚兰有时会给我转达饭堂八卦。开始人们对于大人特别重视身边的一个模样清秀的小青年,不但一起工作,甚至一日三餐也只跟他坐在一起吃,频频为他夹菜,照顾得无微不至表示极为纳闷,后来小青年在侦查断案方面展露出非凡的才华,人们也就渐渐接受了。再后来,当大家知道了这个小青年居然是大人的新婚妻子,下巴就全掉了下来,八卦也就不知道该如何八卦下去了。

    大理寺注定从此走上惊世骇俗,与众不同的道路。

    工作虽然累,但是很快乐,很有成就感。本来我学习刑事侦查这个专业,就是为了有一天能站在秋的身后,为他分忧解难。可是没想到,在这个时代我的专业技能居然能够如此光明正大地用出来,能够与他比翼双飞,实在是大快人心。

    我有时甚至任性地与他暗暗地竞争,看一个谜团到底是谁先解开。我非常喜欢秋的一点是,尽管他平时对我处处包容,百依百顺,却在这方面从来没对我手下留情过。我惊讶地发现,到目前为止,尽管我掌握着许多这个时代不具备的先进知识,可是大部分时间秋的侦查能力还是对我处于碾压状态,他的聪明常让我喜欢得口水直流。要是他让着我,我偶然赢上一回也就没有那么开心了。

    还有一点我更是自愧不如。明明工作已经这么累了,睡眠时间又不多,他居然还有那么好的体力和心情……算了,这个问题就不说了。

    总之现在一切工作都走上了正轨,我们也就进展到分赴各地查案处理事务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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