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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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夫有术:妖仙宁小闲(宁小闲御神录)-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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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小闲骑在马上大感无聊,插嘴道:“心魔到底是什么,有多可怕?”能令众妖众修士不惜撕破脸皮来争抢灵茶,这心魔平日里是怎样把他们折磨得欲仙欲死了?

    “心魔即是由七情六欲而引申出的魔障。”长天淡淡道,“人有八苦,分别是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这八苦伴人终生,绝无解脱之可能。”

    “凡人即便有幸修仙,也轻易脱不出这几种情感,总会有些执念残留心中,可能是一桩亏心事,可能是一段未了情,久而久之,便成心魔。这心魔平时还不显山不露水,到了破境冲关之时,甚至渡劫飞升之前,都会突然反噬。但凡被噬中者,轻则境界大跌,重则神魂俱灭,彻底消失于这世间。”

    “因此,修士们除了习道修仙之外,最重要的一桩功课,就是巩固心防、提升心境。将自己的心神凝练得坚不可摧,才无惧于心魔侵扰。”他冷笑道,“可笑这心魔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祛灭的?道法自然才能祛心魔,于是修仙之人慢慢摒弃了自己的情感,以为‘天道’之本义,就是无情无欲,公平无允,这才算斩除了贪、怨、嗔、痴、恋的附骨纠缠。哼哼,可惜多数人即使在破关时可以对抗心魔,但天劫到来之时却要在心魔大劫这关键一环中输得一干二净!”

    长天看得明白却没有说出口的是,权十方就是怕宁小闲变成了自己的心魔,这才早早地挥起慧剑,斩断这份刚刚生出的情愫。此人虽然端方重义,但行事分得出轻重缓急,日后必成一方俊杰。可惜,心魔一旦种下,哪里有那么容易移除,只听胡火儿说权十方回了朝云宗有相当一段时间“心思倦怠”就知道了。

    好抽象啊,说了半天,这心魔原来也不是个具体的东西!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按她的理解,这世上谁没干过缺德事、亏心事?哪怕别人不知道,放在自己心里憋久了也就成病了。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那么,妖怪呢?妖怪没有人类这么丰富的情感吧?”

    “原本没有的。”长天声音中带上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既然为妖,就要投入这滚滚红尘试炼本心。人间真是一大块试金石,非大毅力者亦不得解脱!不过,妖怪对于心魔的态度,与人类是完全不同的。”

    “哪怕化形之后,妖怪的七情六欲也比人类单纯得多。心魔自然是要斩的,可是妖族只用两个方法去对付。”长天傲然道,“妖族修炼直指本心,不似人类虚伪。心魔因谁而起,就与谁做一了断,以证念头通达!”

    她心里一跳。做个了断是什么意思,将对方剁了么?“那,第二个方法呢?”

    “修炼无愧于本心即可。因此第二个方法,即是泯灭了自己的人性,听从妖族的本能行事。食人、屠城,人间的许多惨剧即因此发生。但这种办法落于下乘,真正的大妖、巨妖是不屑为之的。”

    宁小闲努力消化得到的新知识,没发现长天很隐晦地望了她一眼。

    这丫头,到底是不是他的心魔呢?他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套用。

    她长长叹了口气。算了,反正她的惟一任务是努力逃窜。思考对策这么麻烦的事,还是交给神魔狱里那两个大闲人吧,他们的脑瓜子也比她好使得多。

    这些日子以来,她三餐食用息壤中生长的黄精和梦黄粱,偶尔再拔一根百年人参或金线莲来褒汤喝,导引诀也趋于大成,且每天夜里只要有空闲时间,还要与长天操纵的稻草人对战。虽然回回都累得欲仙欲死,本身能力也在不知不觉中提升。

    平时还看不出来,今日策马奔跑了一天,她还是精神奕奕地,跨下的驽马却受不了了,有两回差点儿马失前蹄摔个大跤。

    马儿四腿细长,摔倒之后易受重伤,她只好中间时不时停下来稍作休息。这匹马年龄也大了,跑上小半天就浑身汗气蒸腾,剧喘如风箱。尽管急着赶路,她对马儿还是心存怜惜的,除下鞍子放它吃草,也用胡萝卜、黄豆伺候,想了想忍不住又掏出个土鸡蛋磕破喂它。这老马也识趣儿,一口吞掉了鸡蛋就伸舌头来舐她的手,状极亲热。

    穷奇叹道:“女主人心肠真好,对一只没有灵性的畜牲都这么怜惜。”它拿余光瞅了瞅长天,奈何后者根本不理它。

    这儿的树木普遍巨大。她趁着马儿休息,在林中寻到了几株挺直的松木,每一株都有两、三人合抱粗细。

    “獠牙呀獠牙,我全靠你了哟!”她伸手轻抚匕首光滑锐利的锋刃。獠牙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返回她一阵欣喜愉悦的波动。

    她持着獠牙站在大树前,轻轻一送,这刀刃如同切豆腐般没柄而入。可惜獠牙太短了,不能一次就切断大树。她绕着树干行走了一圈,将切割面扩大,又用獠牙将树干一点一点砍断。

第137章 追尾的狼群() 
换在以前,若有人要她想象自己拿着一把小刀将这巨木割断,她必会笑那人失心疯了。多亏了獠牙锋利无匹的特性,她才能做得这么轻松。

    她飞起一脚,踹在树干上,姿势极不文雅,不过效果却是好的。树干似乎哀鸣一声,轰然倒下!

    她如法炮制,又放倒了十株巨大的松树,这才停手将它们都收入了神魔狱里。

    没错,既然接下来要夜宿大牢,那么怎样也该让自己睡得舒服点儿。她打算在神魔狱第五层再加盖一栋小木屋,作为自己的闺房。这么伟大的工程自然不应由她自己动手,而是狱中大总管长天的份内之事。

    由于他的审美能力一向不怎么样,她骑在马上可是构思了一整天的木屋结构,现在进了神魔狱细细画给他看。结果他只看了一眼她的心血结晶,就皱眉道:“聒噪,出去赶路吧。夜里即可造好。”

    她也不会厚此薄彼的,于是问了温良羽要不要也建一栋来住?后者摇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几乎无需睡眠,宁姑娘的好意心领了。”开玩笑,他还没那胆子让长天大人给他造房子,尤其还睡在宁小闲的隔壁。他这条命是好不容易捞回来的,值得珍惜啊。

    宁小闲却是暗自乍舌。哪怕是个半妖的精力,也远胜于她。难怪温良羽小小年纪就学识渊博,原来他几乎不用睡觉的,那可比正常人每天多出来七八个小时可以看书了。

    她从大湖中出来已经走了两天,如今也离开了岩城的范围,人迹渐渐淡绝,取而代之的是周围渐响的虫鸣兽吼。在此之前。她都跟着商队前进,从来未有一个人行走荒野的经历,心中有些发悚,也终于感受到了独行者的各种不便。首先自然是没有马车可以乘坐了,只好鞭策老马前行,舒适度要打上好几个折扣。

    其次就是自身安全堪忧。风吹过林间刮起的呜呜声犹如鬼神夜哭,尤其日落之后。更添十分吓人。她曾与长天抱怨过。结果这男人只说了一句话,她就闭嘴了:“你希望这里像河底那么安静么?”

    像河底那么死寂么?还是算了吧,相比水底之下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大恐怖。这林间的怪声似乎还亲切了不少。唉,长天君真是懂得安慰人的艺术!

    他还提醒她:“远离了人烟,也就远离了奉天府的耳目。”喜欢住在野外的妖怪,一般性情孤僻些。不会随意受人差遣的。她能逃到这里,说明逃离奉州这个伟大目标至少成功了一半。

    其实她安全无虞地行走了两日。与两只小蝠妖的辛勤工作也有关系。长天知道这对孪生子没有妖气,又擅于匿踪,于是将他俩打发出去当斥候使用。这一招棋走对了,两个小妖带着她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好几个妖怪的地盘。无惊无险地远离了。

    这一路上遇到的野兽也不少,不过长天的感应极灵敏,多半都能避开。然而这一日下午。她还是被一群青皮狼跟踪了小半天,跟出了近百里的距离。

    犬科动物的嗅觉太灵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跟上了她。这些狼个个都有小牛犊子大小,眼中发出绿光来。时下是秋季,许多狼身上皮毛外翻,甩甩搭搭地扣在身上,显得十分丑陋,这是脱去了夏装,准备为冬日换上厚实毛发的准备,毕竟山中秋日更短,严寒的到来几乎迅雷不及掩耳。

    温良羽听说狼群跟上宁小闲,眉头却皱得很紧。秋季的狼群最活跃也最凶猛,因为凛冬到来之后,可以捕捉的猎物就少了,在此之前,狼群要将自己养得膘肥体壮,如此捱过冬日活到明年开春的可能性才会再大几分。

    这世道有妖怪在,莫说对人严苛,动物也生存不易。这群狼平日在这林中过得极为滋润,采取的战略就是大小通吃,小到豚鼠狸兔也不放过,大到受伤或老弱的虎豹,说不定也敢上去搏一搏的。眼见她是一个女人带俩孩子骑着老马上路,怎么舍得放过这看着就鲜甜多汁的美味?

    这种动物四肢纤细如麻杆,爪上却有软垫,奔跑起来像踩在弹簧上毫不费力,偏又寂静无声,显然是极擅于长距离作战的。既然盯上了她,这群狼就不紧不慢地地跟在她身后,既不太靠前,也不会被落得太远,看来打算来个远距离的攻坚心理战。有几回看着像是把它们甩开了,但等她停下来给马儿喂水食草,这些鬼魅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视野中,迫得她只好骑上马继续前进。

    这本也是狼群惯用的疲劳战术,非要扰得猎物吃喝睡都不得安生,最后被它们活活耗死。这种战术能将己方伤亡减到最低,不过耗时更长一些,可是没关系,它们有的是耐心。眼前这匹老马又肥又慢,够吃上三四天了,值得等待,马上的女孩和孩子可能没多少肉,但看起来很可口,权当饭后甜点即可。对于吃食,它们从来不挑的。

    凭心而论,宁小闲最不害怕这种慢节奏的跟踪战术。她有神魔狱在手,烦了累了,直接原地消失就是,这群狼原地等个小半天也就只好怏怏离开了。但她舍不得这匹老马呀。这马儿跟了她两天,虽然年龄大些、脚步慢些、反应迟钝些,可是任劳任怨,指东绝不往西,一次撩蹄子也没有,称得上兢兢业业、马中楷模,她怎么好将这老马扔下?

    尤其这马儿看到狼群的第一眼,就轻嘶了一声,一双老眼中有惶恐、有惊惧,但更多的还是一种认命的无奈,显然知道自己和主人被这种生物跟上了,不会有好下场。

    这轻嘶和眼神却深深刺激到了宁小闲。她自来就不是一个认命的主儿,老马既然认为逃生无望,她就偏偏要想尽办法让它活下来。这种想法是很不理智,可她就是执拗得很。

    她试了几次,都没法将马儿装进神魔狱里面。大概以这老马的智商,是说不出“我愿意”三个字的。当然了,要将生物弄进神魔狱还有一种办法,即是让其失去抵抗力。

    “难道要将它的腿打断,让它没有反抗能力了,才能弄进去?”宁小闲一边瞅着老马,一边暗自嘀咕,这事儿对现在的她来说,并不难办。

    胯下的马儿没来由地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差点儿打了个哆嗦。

    说不得只好如此了。夏季一过,天就黑得早,再有两刻钟,光线就会黯淡。狼这种夜行生物在晚上更加肆无忌惮,到时还留在这荒野之中就是很不明智的行为了。她叹了口气,正思忖间,长天开了口:“前方有火光,大概是有人,嗯,并且人数还不少!”

    宁小闲极目远眺,果然看到了远处有微弱的光芒闪动,大概就是火光吧。她大喜,就要扬鞭策马催奋进,长天却提醒她:“这野地里遇上的,不一定就是好人,你真想前往?”在他看来,这险根本没必要冒,躲进神魔狱就享有万般安全,于是鬼使神差地补了一句,“你的屋子搭好了。”

    她的心思却不在这上面:“不怕不怕,我现在一身武艺,普通武师可奈何不了我!”兴冲冲地一夹马蹬。这老马大概也发觉了从狼嘴下逃生有望,立刻抖擞了精神放蹄疾奔,竟然跑得比平时还要快上三分。长天一时无奈,却也知道这个丫头在荒野呆了两天都没见到人,此时遇到同类,顿生亲切之感。

    前方的小小营地已然在目,正中央升起一团篝火,在这黑暗中看起来又温馨又可爱。

    待奔近到百丈距离之内,他突然急声道:“不对劲,前头空气里的血腥味儿很浓。两个时辰内想必发生过变故,不宜再靠近!”

    她闻言勒住了马缰。可是这匹该死的老马眼看人群在前,正在奋力疾奔,哪知主人突然改变心意,顿时被勒得希聿聿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这魂淡,她哪根筋儿抽了,为嘛一定要救它啊?!宁小闲又气又无奈。

    果然,前方围坐在篝火边上的人们听到马嘶声,齐刷刷转过头来,毫无悬念地看到了他们。

    现在怎办,难道调头疾奔?她可是看到营地边上拴着不少高头大马呢,每一匹都身强体壮、油光水滑,恐怕跑不出两百丈就能追上自己这匹老马了。

    营地里有人站了起来,往这里迎来。她苦笑一声,只好策马走上前去。

    算啦,走一步看一步吧。有神魔狱在手,凡人基本奈何自己不得。这里离奉州边界已经很近,再策马奔上两天就差不多了。只要踏入雷州边界,自己的安全系数就大增。

    迎上来这人是个胖子,个头不高,目测体重地至少有一百九十多斤,站在地上就像个圆溜溜的陀螺。

    “小姑娘。你这是……?”他伸手揽住了老马的缰绳,看到宁小闲脸上露出几分怯色,不由得扯开嘴角笑了起来。他不动声色还好,一笑起来,脸上肥肉将眼睛挤得只剩一条缝儿。

    宁小闲心细,见他只伸手抚了一下马脸,这老马就安静下来,连个响鼻也不打,知道这胖子必然是个驯马的好手。唉,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第138章 马贼() 
“我和弟弟错过了宿头,不得不连夜赶路。想请问您,能不能借个火儿?”

    商队接收独行的旅人入营,在荒野之中本来就很常见,只要这旅人不担心被下手放翻。这胖子见马上之人是一个小姑娘,两个七八岁的娃儿,更加不存芥蒂,当下笑呵呵地把他们迎进了营地里。

    她转头望了望来路。想是见她进了人类的营地,袭击无望,跟在后头的狼群连影儿都不见了,不知道是远离了还是躲在暗处偷窥。不过在她来看,这帮投机主义者多半找地方隐蔽起来了。狼是不会轻易放弃的生物。

    现在再看这营里的三十多人,都以青壮年为主,岁数最大的也许就是这出营迎她的胖子。他们穿的衣服颜色驳杂,有几人穿的还是小短褂,只是扯去了两边袖子。衣服上连个标记也没有,然而人人眼露彪悍之色,倒和野地里的狼有几分相似。

    她在打量人家,别人也抬头看她。今天她换上了一身宽大的衣服,盖住美妙线条。在外人看来,这姑娘相貌平庸得很,肤色又是黄腊腊地,反不如身边的孪生子醒目,于是看了两眼,也就兴趣缺缺了。

    这帮人,不像正规商队啊。一支正常的商队人数,最少也上百人,何况她既没看到运货的车辆,也没见到驴骡这类负重的牲口。

    温良羽在神魔狱中听长天简述了外面的情况,略一沉吟即道:“他们骑了多少匹马?”

    “三十多匹,都是适合长途奔跑的良马。”

    温良羽的声音中带上了几分焦急:“不妙。恐怕是马贼。”

    马贼?宁小闲已将老马牵到林边拴好,在火边捡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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