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渊居民的位置?我当然……
我沉默了,怎么会去考虑恶魔的位置,这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哪些邪恶混沌爱好厮杀的家伙,千百年来不都一直在深渊厮杀吗。
让恶魔去搞建设?去和其他种族和平相处,别开玩笑了,这从本质上都不可能,远古恶魔怎么样我不清楚,但现在的下位面居民,他们天生就是杀戮者和吞噬者,只有通过厮杀和吞噬才会进化,战斗和厮杀就是他们的生命线。
灵魂是他们的粮食,难道还可以让猛兽该吃素吗?
“再说了,你能担保当圣战结束后,当主位面的主宰者强大到一定程度,他们不会尝试征服所有的位面,不会根除下位面的邪恶混沌?”
我……。不能,谎言毫无意义,若主位面真的强大起来,彻底清理掉深渊是必然的。
魔导技术的进步,必然会进一步拉近种族的天赋差距,最大的受益者显然是有文化体系和社会结构的人类,最大的受害者,恐怕就是靠天赋吃饭的恶魔了。
或许,对以进化为根源的恶魔族群来说,迎接晶壁外的不可知,才是更好的选择?
高大的深渊王子已经快要完成最后的变化,他怂了怂肩,一脸无所谓。
“看,你们从一开始就忘掉了我们。”
“她们选择了我,大概,恶人也需要自己的救世主。”
“我自己?玩的开心就够了,但是,哥哥……
瞄了一眼恶魔们的残骸,卡文斯露出了得意的笑容,那是何等诡异的自豪?
“……。我可没有输掉的理由。”
我沉默了,四色的波动重新在掌心被点燃,下一霎,一切重新被点燃,我们的厮杀再度继续。
“对对对,罗兰,我要的就是这个!三百年就我们就懂了,在这个世界,无力的言语能改变什么?厮杀后的强者,才是正确的存在!”
“闭嘴,傻瓜!”(未完待续。)
八百二十章 复仇
胜利者才是正义的吗?不,那是因为只有胜利者,才能活下来,才有机会声张自己的正义。
正义的是胜利者吗?不,这世界从没有绝对的正确和正义,那听起来无比正确的言论和行径,即使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利益,但总有人会因此受伤。
严苛的法律保护着普通人的日常,但那些被剥脱了自由和生命的罪犯,也就是这“秩序”的淘汰者吧。
世人眼中的善就真的善吗?那些古代的英雄,若放在今世的标准,那个不是杀人如麻的凶徒,早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在古代,偷盗等些许罪行就足以被绞死,通奸等道德上的瑕疵,比普通的死罪更加恶劣,而贵族弄死一个平民,却最多只要赔点钱。
这是正常的吗?至少那个时代的人,认为这是正常的,那么,所谓的善恶,只是一个时代的标准?一个随时可能变化的评价?
平民需要拯救?恶人和恶魔就不需要拯救了吗?为保护羊而杀了狼,就能够说是正确的吗,若羊群进化成了强盛的文明社会,被狩猎或关进动物园、标本博物馆的,恐怕就是那些过往传说中危险无比的狩猎者了。
“闭嘴,傻瓜!”
当灭世的洪水覆盖了大地,那唯一的诺亚方舟之上,谁有权利决定最终的乘客?上帝?自己无法决定的事情就丢给神明?还真是狡猾。
不,是傲慢,是谁给了你权利,来界定善恶,来界定谁能够被拯救,谁又必须被踢下船。
大多数人的利益?大多数人的选择?笑话,多数人就是正义的吗?历史上那些愚蠢之极的抉择,不都出于多数人的选择吗。
或许,卡文斯才是正确的,不用选择,把一切交给残酷的自然淘汰……。
“闭嘴,傻瓜!”
我在怒吼,圣剑的光辉照亮了整个世界,卡文斯却一直笑着,一言不发。
我知道,他试图用言语搅乱我的心,但这个时候,我无比羡慕对方的性格,有时候,能够少想一点的确是一种幸福。
我知道,他隐藏了真相,之前在谈判的时候提都不提,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告知我,就是为了动摇我的决心。
但他肯定也知道,我的心智没有这么脆弱!
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丫就是纯粹为了恶心我!
“圣光啊,审判这个邪恶。”
即使怒火在胸口燃烧,剑锋却没有一丝颤抖和混乱,面对高大的巨人,目测距离,发力跳跃,展翅,停滞在半空一瞬,错开巨剑的斩击,够近了。
“破邪斩!”
金色的光华是剑刃本身,但真正的杀手锏,突然增长的光刃。
但剑锋提前被预判,杀招却被他轻巧的躲过,仅仅划破了脸颊。
果然,和索福克里的战斗,泄露了我太多的情报。
“来来来,往这里砍,你们圣骑士总是喜欢说审判、正义之类的废话,考虑到这么多做什么,反正厮杀到最后的幸存者,就是正义者。”
一边指着自己的脑袋,大笑着说着让人痛恨的话语,明明知道我最讨厌这个世界的,就是那弱肉强食、强者才是正义的潜规则。
“弱肉强食,胜者为王?那还要律法和道德做什么,那和野兽有什么区别?若想要进化的仅仅是爪牙和牙齿,人类返祖成猴子还比较好吧。”
或许是前世文明的影响,这种原始的丛林规则始终让我无法接受,偏偏这却是这个世界的主流观念。
而和世界主流观念始终无法适应的个体,大概,就是所谓的“异类”,九成九的情况下,他们都会成为被淘汰的对象,但总有些稀有个体……却是疯狂到却改变这个世界,而这样的个体,偏偏有了两个。
“罗兰,你觉得就算一切按照你的未来发展,。就算你的无眠者真正的完成了律法之道,就真的能够消灭世界大战吗?呵,别天真了,只要智慧生物还有私心和**,战争是必然的,强行压制下去,下一次激发的只会更加残酷。”
“闭嘴!卡文斯!我比谁都知道无法彻底消灭战争,我期望的,只是……。只是这个世界稍微好上一点,至少给弱者一点生存空间和话语权吧!”
“……。罗兰,弱者有了话语权,原本的强者也自然变成了弱者,你还没发现吗,你的律法,不是和恶魔一样正在用拳头来说服对手。说句实话,你比恶魔还过分,你在强迫狼吃草,羊吃肉,至少恶魔不会强制别的种族遵守自己的规则,决定别人的生活方式。”
剑锋交接之处,口舌之争却没有停止过,明明两人都知道厮杀的胜利者才有决定权,明明都知道对手不是言语能够打动的对象,明明知道言语起不到任何作用,明明知道两个人的想法都没有错误,明明有些事从一开始就没有答案,却无法停止下来。
鲜血飞溅,圣光灼烧**的烤肉味也随之而来,剑伤在双方的身上不断增多,在丢出更多的底牌之前,双方还保持着微妙的均势。
但是,我的目的已经达到,那麻烦的王牌武器的前置条件,终于被准备周全。
“条件一,涉案者有着伤害的事实。”
卡文斯的剑刃再度被挡下,但剑气让我的右臂瞬间血肉模糊,低唱圣光的赞美,下一霎一切恢复如初。
在这场拉锯战之中,恶魔的恢复能力明显占优,但我的圣光也兼具治疗的效果,以伤换伤谁也不怕谁。
“卡文斯,你这个混蛋,你就没有考虑过开门后会有多少人因此死亡。”
“……。和我有关吗。弱者去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此时的卡文斯,笑的异常欠揍。
条件二,加害者对伤害有了言语上的陈述,对罪行和伤害动机进行了说明……达成。
我沉默了,目光投向了迪迪娜,此时扯断了双腿无法行动的她,是这片空间的唯一幸存者。
条件三,条件四,目击证人和中立的旁观者陪审员……达成。
“一切条件达成,开庭吧,法剑。复仇。”(未完待续。)
八百二十一章 双刃
“法律的本质?阶级统治的工具而已,它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是统治者规范各种社会行为的手段。”
在某个世界的某个国度,任何一个法学学士,都会在刚入门的法理学上,学到关于法律本质的定论。
或许是因为这个国家深受锤子镰刀思想的烙印,它对于法律本质的定义,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味道。
“法律,统治阶级的工具。”
在那个国家,这是公论,这是正统,这是定论,甚至在大多数法学学者、从业人员眼中是真理………却不是全部,至少,我不认为这是全部。
很明显,这样的论断,只会在国家和阶级出现之后才会化作现实,而当社会结构并不健全,比如说没有成文、成系统法的原始社会,那些基本的社会准则,就不是法律了吗?
而在这个多种族共存的异世界,旧时代的法律观念更是反复被冲击。
比如说白银矮人一族,他们很诡异的实现了全族同等,没有官员,没有酋长,却更加诡异的异常严格的遵守部落的规则,那么,连统治阶级都没有的前提下,经典的阶级论法律本质就成了笑话。
不如说少数种族的蚁人族,他们全员都是为蚁后而生,都为蚁后服务,但实际蚁族人根本没有自我,他们成功的将所有的意志联合成一个整体,全族都只有一人的前提下,谁统治谁很难说清楚,蚁后被牺牲也是常事。
比如说都是死人的亡灵种族,还有社会结构更加诡异的龙族……
这样的情况并不是少数,在这个世界,精灵、人类社会的严谨周密、贵族和平民的阶级性才是少数派,比白银矮人更加奇怪的社会结构我都不知道见到了多少。
在大部分种族并没有建国的前提下,依旧使用阶级意志论作为法律的法理基础,显然是一个笑话。
若依旧使用这样的法理基础,前世世界那个“恶法也法”的驳论将越演越烈,甚至变得根本无法解决。
抽象的理论或许难懂,那么,举个例子,暴君的暴政、恐怖组织的内部制度、杀手社会你死我活的潜规则也被承认为法律的话,那么,新生的法律之力,将成为恶徒和暴君手中最强有力的武器。
看起来这是抽象的理论思考,但实际上,为“法律”的本质进行诠释,是给法律这个概念进行定义,是法律之力的诞生、发展的源头,就如给圣光定义为“净化”一般。
在意志既力量的艾希,思想上的不严谨,绝对是一场灾难。
基石若出了问题,上层建筑就算不会坍塌,也迟早会长歪。
“难道法律仅仅只是统治的根据吗?他引人向善、惩戒恶徒的社会功能,就能够被简简单单解释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吗。或许,那一份善意和社会功能,才是它的真正本质。”
最终,在这个世界的根源法典上,我放弃了曾经当做“圣经”的经典理论体系,根据这个社会自身的特性,提出了我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
“他,应该是引人向善的。”
从此刻开始,艾希法典和某国法典已经完全是两回事,“恶法也法?”的争执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发生,暴君的恶法从一开始被剔除在法典之外。
“他,应该是平等对待每个犯罪者的。”
从那刻开始,律法之力只因罪行而行动,不会因为对方的身份、力量不同而所有偏移。
“他,限于神之律和人之法……。”
当我一条一条的进行定义完毕之后,却很诡异的发现,一个被旧时代人类社会所唾弃的行径,却成了我的“法律”的最佳解释。
“……。居然会是血腥而原始的……。同态复仇。”
名词或许是法学上的特指,但实际意义却非常简单。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伤害者、杀人者,做了多少恶行,就会被同样对待,挖眼者被挖眼,杀人者被杀死,在原始的部落社会,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受害者的血亲执行复仇的,因此,它还有一个名字……。血亲复仇。
由于太过野蛮和残忍,过于残酷,早就被近代国家淘汰。
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最终,我的法律之力,却是以这样的载体出现在世间。
它以更加残酷的手段威慑恶徒,即使生前逃避了审判,事后一样会被追加刑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它赋予了受害者复仇的权利,当恶徒的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的时候,当冥河的大厅法典中记录了凡人的历程后,那沉重的罪行,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的绞索。
它赋予了无辜者和弱者必须的安全感,因为那些暴徒的首级,依旧高高悬挂在城墙之上,震撼着后来者的抉择。
它赋予了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的利刃,他们是弱者和平民的守护者,更是受害者的复仇代行者。
很明显,这很偏激,很血腥很野蛮,很不讲道理。
但在这个残酷的世界,若依旧使用现代律法……。那连死刑都开始废除,花钱就可以保释的“和平时期律法”,才是真正的不适合时代的傻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若我依旧使用旧时代的法理作为律法的基础,那么,我的公正骑士们,即使遇到了杀人的恶行,也要如旧时代的警察一般,先收集证据收集证言,然后把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公正的审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甚至会不如旧时代的警察,因为规则之力远比制度更加死板和愚蠢。
值得一提的,就是死刑,是同态复仇在现代的极少数体现。
“杀人者偿命。”
这在传统/原始社会中的常识,已经被不少国家否定,越发繁复的法典,反而给了那些罪不可赦的恶徒再度为恶的机会。
在这个资源有限的世界,这可是一种太过奢侈的浪费,
“乱世用重典……。这世界比乱世还乱,这重典自然也重的没边了。”
当我确定了这个律法本质的核心之后,才有之后法咒术的一系列应用产生。
但不管怎么说,律法,依旧是一种秩序之力,是这个世界的一种元素力量,它在符合自身特性的同时,一样要符合元素规则。
秩序的规则之力,极度秩序化的产物,并不单单律法之力一种。
大预言术、许愿术等等“讲理”的术法,都是规则层面的使用,和律法之力何其相似,他们的特性也是一般无二,施法的结果,要么成功达成预期,要么失败,毫无作用。
于是难以实现的愿望,被会许愿术恶意/善意的扭曲,过于复杂的事件,强行规定未来的大预言术根本无法实现,所以教皇们即使强行预言,也会说的很是简单。
律法之力也是一般无二,使用法咒,会成为敌我双方的力量拉锯,若律法之力使用者获得胜利,法咒成功,若罪徒太过强大,那些攻击性的咒法会被削弱,束缚性的咒法会无效,最终还是元素力量的比拼。
越是繁琐的应用方式,实际上却削弱了本源,越是简单直接的应用,反而越是强大而无法扭曲。
最终,当我决心铸剑的时候,最终以最根源、原始的方式,实现了我的目标。
“开始审判,法剑。复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命偿命!”
当那双刃的雕文短剑出现在半空的瞬间,卡文斯的肉身,就在其诧异的目光下,直接四分五裂,而嘲笑着他的我,肉身也同时崩裂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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