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撞上路过的马车,跟大饼一样贴在了车身上,马车车夫没有注意到我,继续赶路。
好痛……全身都快分解了……果然高级战士不好惹啊!
我卯足了劲重新变回原来的形状,跳下了马车,迎接我的是满脸阳光的琉伊斯。她微笑着走到我面前,一字一顿道:
“你刚才说什么啊,我没有听清楚哦。”
哇啊啊啊!!麻麻啊,这个女人好口怕!
“我……我说你刚才说的对啊,我真的五音不全。”于是,我只好狠狠地捅了自己的心灵一刀,为了活命,我不得不说出违心的话语。
呜呜……恶魔……这个女人是恶魔……
“戳!”琉伊斯突然出手,她手中不知从哪里拿出了叉子,又是对准我的眼睛戳来。
我当机立断,把身体变成墙壁的形态,琉伊斯的叉子戳到我的身体再也没有像之前一样贯穿而入,只是磨出了三道划痕。
呼……好险好险,即使是我,也不愿意老是体会异物入体的感觉啊。
“啊咧?”琉伊斯有些惊讶,她摸了摸我变得跟城墙一样硬邦邦的身体,喃喃道,“这种质感,就跟真的城墙一样啊……”
“哼哼……”这回轮到我冷笑了,“身为一个吟游诗人,最重要的就是想象力,在我构思那些优美的文字的时候,我时常会实地取材,顺带还把自己想象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我发觉了史莱姆一族向来被人忽视的技能。”
“变形……吗?”琉伊斯说出了答案,她显得十分高兴,她继续用叉子戳着我的身体,不过这种程度对变成墙壁的我来说根本不痛不痒。
就在我准备滔滔不绝地自吹自擂一番的时候,精神一松懈,身体立刻又变了回来,紧接着那小叉子又没入了我的身体……
“哇啊!!!好痛!好痛痛!!!!”
于是,我又疼得满地打滚。
“诶?才持续这么点时间,太弱了吧?”琉伊斯的语气充满了不满。
“你懂什么?作为一个吟游诗人,绝对不能执迷于一件事物而忽略了其他事物的美好。正所谓生活中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
“戳!”
“哇啊!?眼睛!我的眼睛!!!”
这次遭殃的是我的眼睛。琉伊斯这恶魔,绝对是看准了我说到“眼睛”才出手的。
……
经过一番折腾,我下定决心,再也不敢违逆琉伊斯的意思,从此以为,一切唯琉伊斯马首是瞻!
……
好在法斯特镇距离斯达特村并不远,沿着大路走,我和琉伊斯总算在晚间关闭城门之前赶到了法斯特镇。
因为地处内陆,当年魔界军团进攻的战火没有摧残到法斯特镇,所以法斯特镇内依旧保留着古老的建筑。我远远地望见中世纪哥特式建筑的穹顶。估计那里就是镇上的教堂了。根据我多年研究人类的经验,如果找不到旅店落脚的话,我和琉伊斯估计就得去教堂,请求神父或者修女留宿一晚了。
城门站岗的卫兵大叔看见琉伊斯身穿初级战士服,以为她是准备赶往帝都参加武技大会年轻人,所以十分热情地与她攀谈起来。
“小丫头,你这是要去帝都参加武技大会么?”
“嗯。”琉伊斯一愣,旋即点点头。
“……说起来,我儿子也和你差不多年纪呢,现在已经晋升到四阶骑士了。呵呵……”
一提到儿子,卫兵大叔就憨笑起来,一脸幸福洋溢的样子。
琉伊斯随声附和:“蜀黍,你的儿子很厉害啊。”
“孩子,你也不要气馁。主不会亏待努力的人的。”卫兵大叔告诉了琉伊斯镇里旅店的位置,接着就回到自己的岗位去了。
“谢谢你,蜀黍。”
……
送别了卫兵大叔,琉伊斯跟我一起出发走向旅店。
“琉伊斯,四阶骑士,也就是中级骑士很厉害么?”
“当然厉害了。骑士的等阶考试向来都是以困难著称的。”
“那七阶战士,也就是上级战士比四阶骑士厉害么?”
“你这不是白问么?七阶战士的当然比四阶骑士厉害了。”
“那你刚才怎么还在那个大叔面前表现出一副羡慕敬佩的样子?你不是比他的儿子厉害很多么?”
老实说,这种情况我也在书中看到过,只是一直都不太理解。今天看到琉伊斯在我面前实践了一遍,我特别想要问出个究竟。
“呃……这个么……解释起来太麻烦了啦。”琉伊斯皱了皱眉,“小滚,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比较好奇而已。”
我仔细观察了琉伊斯的神情,觉得她并没有隐瞒,而是真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接下来我们继续闲聊着,时而扯到武技大会,时而扯到骑士与战士的职业特点。
反正对我而言,这些都是人类世界的知识,我虽然有所涉猎但不了解,有琉伊斯帮助解说实在是太好了。
战士这一职业是锻炼身体,凝练斗气,依靠着兵器的技巧压制对手。
骑士和战士类似,不过他们还要额外锻炼骑乘能力。骑士需要优秀的战马才能够发挥出机动性以及最强的战斗力。
作为同属于使用武技的职业,在帝都举行的一年一度的武技大会是初级战士以及初级骑士的表现舞台。在武技大会上展现出出众实力的人都能够不通过等阶考试,直接根据表现评定等阶。可以说是一举成名的好机会。许多人暗中锻炼自己就是为了能够在大会上一鸣惊人,让自己的身份直接从一阶新手跃升为上级强者。
顺带一提,据琉伊斯自己的说法,她似乎就是去年参加了武技大会,直接从三阶战士晋升为七阶战士的。
说话的功夫,我们总算来到了旅店门口。看着被风雨侵蚀得难以辨析的木质招牌,我不由得对这家旅店的内部环境保持着极大的怀疑。
“晨露旅店。这名字倒是不错。”我以诗人的角度评价道,“只是不知道里面的设施服务怎么样。”
“一个小镇子你就别想太多了。”琉伊斯一把抓起我,推门而入。
旅店的一楼是饭堂,这个时间段仍然有一些中年男子在那里饮酒作乐。
琉伊斯显然是习惯了这种场面,十分豪气地走到柜台前,喊道。
“老板,有没有空房?”
“哦?这不是小琉伊斯吗?”旅店老板居然认识琉伊斯,他十分热情地招呼道,“你这是从帝都回来了?愿不愿意多呆两天,这两天来了不错的小伙子哦。”
我仔细打量一番旅店老板,这是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子,只是他说话嗲声嗲气的,手指也翘着兰花,一点也没有男人该有的阳刚。
这……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人妖!?
“算了吧,伍德蜀黍,你说的‘不错’只是符合你的口味吧?我才不喜欢那种娇弱的小男生呢。”
“讨厌啦,都说了叫人家莉莉斯啦。”
琉伊斯和人妖老板寒暄着。
我则是老实地呆在一旁。说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被这个人妖老板注意到。
怎么办?那可是人妖诶!人妖诶!麻麻可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怎么对付人妖!
我在心中不断的祈祷总算生效了,莉莉斯没有注意到我。和琉伊斯寒暄完之后,他就把钥匙给了琉伊斯,让琉伊斯自便。
因为走了整整一天,琉伊斯想着马上休息,所以就直接抓起了我,带我走到了旅店二楼的房间。
刚进房间,琉伊斯就把我甩到了床上,她手里拿着叉子,威胁道:“我现在去洗澡,你绝对不能偷看哦。”
我一阵茫然,洗澡和偷看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为什么琉伊斯要特意拿着叉子用威胁的口吻对我说这番话呢?
在我沉思的功夫,琉伊斯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了换洗的衣物,然后走进了浴室。
第五章 就算是太白李也比不上你的诗作!
(jK:一感冒就咳嗽,今天居然连血都咳出来了……我是不是该去医院好好看看了?嗯……这次是正式更新,求推荐。)
在琉伊斯洗澡的时间里,我忽然间诗兴大发,趁着如此良辰美景,着实该吟诗一首啊。
我蹦跶着到了房间中央,环顾眼前狭小但整洁的旅店房间,我吟道:
“啊!啊!啊!房间!房间!你是~~~多么的小。还有,也是,多么的~~~干净啊!啊!啊!啊!”
即兴创作完毕,我给自己的诗作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为了让评价看起来更加名正言顺,我还特地挪动了位置,装作自己是一个被诗作打动的听者。
“完美,精妙绝伦!即使是著名诗人太白李也达不到这样的高度了吧。啊!你是我的偶像!”
我跳回到刚才的位置,不好意思地憨笑着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讨厌啦,我才没有这么厉害啦!”
自谦完毕,我又蹦跶到听者的席位。恳求道:“不,不!请你不要谦虚,当代诗圣的称号你当之无愧!”
就在我准备蹦跶回诗人的位置时,我突然听见头顶传来一阵放诞的笑声。
我连忙把眼睛挪到头顶,只见天花板上不知何时趴着一个蒙面人,他一边用手捂着肚子,竭力忍住笑意,一边艰难地扒住天花板。只可惜他的这份坚持还是抵不住笑意,他掉了下来。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的身手十分轻快,居然在空中调整姿势,轻捷地落地。只是刚刚站稳,他就大笑起来。
“喂!你笑什么?”
虽然我现在更应该关注的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很明显,我还没有这方面的常识。
“艹!你以为我想暴露吗?”蒙面人咒骂道,“但是……太TMD的搞笑了。一只会说话的史莱姆吟了一手狗屁不通的诗,然后洋洋自得地给自己逆天的评价。我……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太TMD的逗了!”
“混蛋!”别看我是史莱姆,我也是会爆粗口的。更何况眼前这人竟然敢侮辱我的诗作,我怎么能够忍气吞声?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大喝一声,接着跳将起来,伸出我的触手狠狠地打在了他的膝盖上。
……呃……
打在膝盖上的瞬间,他身体表面亮起耀眼的黄金色斗气,旋即我整个史莱姆都被弹飞了出去……
啊咧,这场景怎么那么熟悉?啊……是了,好像在下午的时候就被琉伊斯这么弹飞过啊……
“琉伊斯!!!”我扯着嗓子大喊了出来。
而此刻,浴室的门猛地开启,身着一条浴巾的琉伊斯一脸凶样:
“小滚,你闹够了没有!”
画面定格。
琉伊斯的视线锁定了那个突兀出现的蒙面人,那家伙手里正拿着琉伊斯换下来的内衣……
“你——找——死。”
琉伊斯也不管我就在房间里面,她的斗气全力爆发的瞬间,我感觉到全身都快分解了!恍惚的意识中,我仿佛看见了无数似曾相识又未曾经历的画面……
我……至今为止都觉得,作为一个人类,琉伊斯的凶恶程度超越了常规,哪怕是面对大魔王,我都没有那么恐惧过。——手握神剑的勇者史莱姆如是说。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神说,要有让魔王也畏惧的存在,于是,就有了琉伊斯。——大白胡子的贤者史莱姆如是说。
你们无法想象战场形势是如何逆转的,在新〇翁独立战争中,联〇军居然出动了那个禁忌的最终兵器,白色恶魔——琉伊斯啊!——幸存的新〇翁士兵史莱姆激动地说道。
……
不知过了多久,那乱七八糟的画面消失了,我的视野也恢复了正常。
依旧是小旅馆的房间,只不过房间内已经只剩一堆木屑以及碎布条了。眼前的琉伊斯也换了新衣服,依旧是初级战士服,只不过换了种颜色款式。腰间和两肩的布料少了许多,露出了她雪白的肌肤。
我不敢询问琉伊斯到底发生了什么,因为我看见琉伊斯的表情,觉得她还在生气。
“居然能从我手中逃走,那小子至少也得是六阶的盗贼。”
“盗贼?”我对于这个名词有些敏感,因为在我读过的史诗中,盗贼经常会出现在勇者的队伍里,帮助勇者。
“嗯。话虽如此,现实中盗贼才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会选择盗贼作为职业的都是生活在最底层,别无选择的人。”琉伊斯叹了口气,“基本上,盗贼都是单独行动,对外伪装成一般人,除了公会人员几乎没人知道盗贼的身份。换言之,没有人能够抓到一个隐藏在大城市里的盗贼。”
听了琉伊斯的说法,我觉得她很可能会知难而退,姑且就这么算了吧。
事实证明,我还是太低估了琉伊斯的怒火了。
“但是了!在这个小镇里,他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
说话间,琉伊斯的背后仿佛伸出了恶魔之翼……
在此,就让我姑且为那个倒霉鬼表示一下哀悼吧。愿万能的创世神保佑你。
……
不过纵使如此,也还是要解决睡觉问题。好在琉伊斯和那个老板(娘?)很熟,在解释一番后,就给了我一个新的房间。
夜晚,琉伊斯睡在床中央,然后在床边给我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意思是让我躺在那里,我也没有推辞,毕竟增加一点人类社会的见闻对我的创作没有坏处。
……
第二天,一大早琉伊斯就把我摇醒。在我呼呼大睡的功夫,她已经换装完毕。
“出发吧,小滚,让那个小毛贼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拜托……人家已经被你打跑了,不早就监视过你的厉害了么。
我们史莱姆没有人类那种洗漱打扮的习惯,所以我直接扭一扭身体,跳下了床,跟着琉伊斯出门。
接下来,琉伊斯就按照一个单子挨家挨户地上门询问。走了大概一个上午,我们访问了八户人家。
我看不见单子上到底写着啥,只知道每次询问完,琉伊斯都会用羽毛笔在上面写些什么。
在去往下一户人家的途中,我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
“琉伊斯,你这张纸上到底写着啥啊?”
“这个?”琉伊斯显然是沉思被我打断,不过她没有生气,“这是我跟伍德蜀黍要来的受害者名单。原来不只是我,镇子上已经有好几个女孩都被偷走了内衣。我访问受害者就是为了确定那个盗贼的作案时间和作案范围。”
“那……看出了什么没?”
琉伊斯正想说些什么,突然迎面走来一人搭讪:
“对不起,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十分需要帮助呢。”
第六章 白马王子都是骗人的
(jK:嗯……目测过几天就要再开一个新作求推荐小剧场了……)
搭讪的是一名身着白银铠甲的俊朗青年。看到他,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诗歌中,那象征着光明与正义的圣骑士。当然,我的思维是飞速跳转的,这会儿才想到圣骑士,下一秒,我又把眼前的家伙跟美丽童话中的白马王子联系在了一起。我发挥我充分的想象力,把他的脑袋接在了白马王子的身上,虽然有些许突兀,但是却极度符合他的气质。
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想象力居然如此丰富,想到这里,我又不由得诗兴大发,打算吟诗一首……
“啊……”我才刚张开嘴,琉伊斯就觉察到了我的目的,她毫不客气地踩了我一脚,强行地封住了我的嘴。
“……你是?”琉伊斯因为突然被这样一个人类帅哥搭讪,难免有些……羞……怯?不对,为什么我因为疼痛半睁着的眼睛看见的琉伊斯的表情似乎有些不爽?
奇了怪了,难道说我学习的人类知识有误。女孩子被帅哥搭讪难道不是应该很开心么?
对方也没有注意到琉伊斯的微妙表情,继续搭讪。
“啊,失礼了。”那帅哥微微一笑,那阳光的笑容差点闪瞎了我的眼睛,“我是这座城市的白骑士团小队长,我叫艾维·特兰蒂。”
白骑士?我依稀记得白骑士是专门负责治安的骑士,如果要报案抓贼的话,找他们就对了。
“我叫琉伊斯。琉伊斯·布莱维。”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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