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鬼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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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鬼保镖-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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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乌鸦们的生存方式,谁他妈的懂!”

他忽然站起,舞动手中皓月刀,脚步虚晃,上下翻飞,好似耍了一路醉刀一样,不防脚下踩了个石子,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他哈哈大笑,狂态萌发,大声喊道:“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知谓我何求。悠悠苍天,彼何人哉?”

这个哉字才落声,白杨树上传来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大群乌鸦离开枝头,像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了半片天空。

一道白光,从树后悄无声息的刺出。

陈小乐的耳朵微微动了一下,他右脚在地上大力一踏,身子像是一支离弦之箭,笔直向前****而出。

他奔得快,身后那道白光也不慢,如影随形,几片落叶在光圈中坠落,立时碎裂为几十段。

陈小乐用足了全身的力,毫不停歇,身子一落,立刻又在地面上猛蹬一下,保持着高速向前的狂奔姿态。

一直窜出去百多米,他霍然转过头来,右手皓月刀急速抬起。身后那道白光,长途追袭,已是强弩之末,进路遭到皓月刀的封阻,不敢硬碰,原地停了下来。

陈小乐心里松了口气,只要偷袭没被搞死,剩下的就不怕了。借着昏暗的路灯,他摆出防御姿态,默默打量着暗夜突袭之人。

这是一个标准的夜行人,黑衣蒙面,唯一不可能遮住的双眼,也戴上了一阔边的大墨镜。刺客手握着一柄银光闪闪的宝剑,最次也是个灵器,显然也是个有来路的。

“哥们,大半夜的,刺杀我做什么,不会是认错人了吧?”他嘴里嬉笑,神志一点也不放松。刚才这一窜头上冷汗直流,醉意消了七七八八,只是脑袋疼痛,脚步发软,实在不宜和高手拼命。

黑衣人也不回答,抬剑就刺,一剑连着一剑,环环相扣,恍惚水银泻地,密不透风。

陈小乐也不是好脾气,加上酒壮怂人胆,被他一通刺逼急眼了,厉声喝道:“尼玛一个个当哥是好欺负的。匹夫,今天算你倒霉,老子的皓月刀还没见血,就拿你的血来祭,给我死!”

陈小乐本来不比黑衣人弱,没奈何酒喝多了,头晕脚软,打了没几下,左脚绊右脚,差点就一头栽倒在地。这时候须臾间定生死,栽倒了可不是闹着玩的,咽喉上立刻就得添一个血淋淋的大洞。

他心中暗暗的着急,勉强抵挡了一会儿,见此人身法诡异,时而双脚不沾地,在天上飘来飘去。时而空中旋转一百八,无视地心阻力。这身法,倒和雅雅颇为相似。

“是个鬼?”他精神一振,虚晃一刀,将黑衣人逼出数米,快步进击,假意腿脚不听使唤,踩了个石子狼狈摔在地上,口中骂道:“别你妈狂,乐哥要不是喝醉了,杀你比杀条狗简单。你已经败了,赶紧滚。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不追汝。”

黑衣人见到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岂肯错过,宝剑一挺,直刺他胸膛。

陈小乐见他逼近,猛然取出乾坤镜,镜面对准了黑衣人一招,一圈古朴的金色光芒立时将人缠住,黑衣人啊的一声,撕心哀嚎,弃了手中剑,双膝跪地抱头大呼,声音惨烈,就像是死了伴侣的野狼对月长嚎一般。

陈小乐诡诈的笑笑:“让你滚你不滚,现在想滚都滚不了了。说,谁派你来刺杀我的。”

黑衣人喉咙中发出刺刺的声音,似笑似哭,就是不言语。

“喂,灰飞烟灭可不是什么好滋味,别执迷不悟了,说出来,我放你走。”

黑衣人在越来越剧烈的痛苦中,缓缓抬起头,墨镜后射出两道锐利目光,声音沧桑的像是远古的妖兽:“下一次,你不会如此轻易的逃脱。”

陈小乐得瑟的大笑:“下一次,不不不,万分抱歉,我并不准备给你下一次机会。”

黑衣人磔磔的笑道:“你以为有件法器就可以主宰一切么,太天真了啊,哈哈,哈哈!”他纵声长笑,右手捡起那柄宝剑,二话不说,把左臂生生的砍了下来,乾坤镜中的金光似是遇到了传导阻碍,全部追随那条断臂落地。

黑衣人横身跃起,摆脱了乾坤镜的束缚,转身就跑。

这还是第一次有鬼可以破解乾坤镜的桎梏,陈小乐大惊失色,挥刀追了上去,无论如何都得把这只鬼留下,有个这样的敌人实在是太危险了。

黑衣人似是早就猜到他会追袭,右手一扬,一个物件夹着风声呼啸打来。

“有暗器。”陈小乐反应神速,身子向后飞腾,躲过暗器的袭击,再要追赶时,黑衣人的身影已经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该死!”他恨恨的砸了砸腿,俯身捡起暗器,是一个做工精致的石质钥匙,色泽古朴,倒像是电影里开启宝藏的玩意儿。

陈小乐研究了半天,估摸着这把钥匙不是甚暗器,只是黑衣人危急时刻随手甩出来拖延时间的。

他垂头丧气的将断臂与石质钥匙装入储物袋,百无聊赖的回家去了。

第57章 麻烦大了

全家人都在院子里喝茶等他,见他回来,乐妈首先一顿训斥,说他学野了,借着报道的名义四处野逛。

雅雅紧随其后,大声质问他是不是去勾搭陆花语了,谴责他爱慕虚荣,嫌贫爱富,看见富家小姐就丢了魂,置家人的关心于不顾。

本来一场酒,一场架就打得他天旋地转,难受的要死,耳朵里又被轮番轰炸,恨不得一头昏过去。嗡嗡嗡嗡,苍蝇也没这么吵的吧!

乐爸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正要压轴说两句。

陈小乐不容他开口,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解释自己巧遇常森,晚上去他家喝酒的事,当然,陆花语陪同的过程就被他有意的略去了。

乐爸乐妈是熟悉常森的,听说儿子兄弟重逢,都替他高兴,也就不再斥责他,问东问西,当听到常森胖成二百多斤,乐妈哈哈大笑起来。

阎柔眨了眨眼,小声问:“乐哥哥,你去喝酒怎么弄得这么脏,不会掉沟里了吧。”

诸人这才注意到他浑身的污泥,灰尘,乐妈大怒:“自己弄脏的自己洗,你老妈我忙忙碌碌一整天,回来还要给你洗脏衣服,当你老妈是佣人么。”

陈小乐淡淡的说:“回家的时候,遇到刺杀,大干了一架。”

“什么?”一边儿闭目养神的凌天啸闻言站起:“仔细说说,什么情况。”

他也不隐瞒,便把击退刺客的事讲了一遍。

凌天啸听了,双眉紧皱:“没道理啊,断臂阻断乾坤镜的佛光传导,好想法,好魄力。只是能做到这一步的,至少也得是个厉鬼,这级别的鬼打你十个跟玩似的。听你说来,却又不像。”

他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条断臂,一石质钥匙,递在凌天啸面前:“师傅,我特意带回来让你研究的。”

凌老头翻了个白眼:“断胳膊断腿的就舍得给我研究,战利品呢?”

陈小乐一阵气闷,老头不去当奸商真是浪费了人才,怒道:“哪来的战利品,我又没宰了他。这儿有个钥匙,那厮假作暗器砸我,不定是哪个宝藏的开启钥匙,免费送你了。”

凌天啸想想也对,呵呵笑道:“为师和你开个玩笑,你拼出来的东西,我难道会要你的不成?”

他摇摇头,对阎柔说:“宝贝儿,以后离着这位老伯伯远一点,和他呆一个月,准能让你变成个卑鄙无耻的人。”

阎柔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怪不得,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乐哥哥这么无耻,原来是跟凌真人呆的时间太久了。”

“哪凉快哪去。”

凌天啸从储物袋里取出一显微镜,抱着那条断臂研究了半天,又掐又砸的,过了一会,他神情严肃的收了显微镜,沉声道:“不是鬼。是血族。”

“血族?”院子里的人们出奇默契,异口同声。

凌天啸的态度,前所未有的郑重:“你们应该知道,血族原本是活跃在欧洲的,极少有血族来到东方,因为东方修者的法宝对于血族来说简直就是噩梦。但是在天上神佛,地上强者纷纷抛弃地球冲出银河系后,东方的修界已经不复昔日的强大。血族,狼人之流贪图东方相对安定的环境,大批涌入,安居乐业,俨然成为华夏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陈小乐哦了一声,满脸郁闷:“我貌似没有得罪过血族吧,这货闲的蛋疼来刺杀我。”

“要是我猜得没错,这个血族应是个职业杀手。血族和狼人都有血统,一些零散的家伙,没有家族的庇护,孤独度世,相当一部分选择了当杀手和雇佣兵。这一个,估计就是被人雇佣来刺杀你的。”

陈小乐一方面悲愤难当,一方面又隐隐有些得意。请个血族杀手价值不菲,看来自己现在份量不轻,颇受重视啊。可到底是谁想方设法要置他于死地呢?

龙虎山首先被排除了,就那帮老不死的高傲性子,绝不会自降身价请杀手办事,尤其是请个血族杀手,断然不会。张南?自己在暗,他在明,这厮应该不是个神通广大的角色,竟能知道自己和雅雅同流合污了,额,同仇敌忾。至于那帮觊觎九阴真经的武修就更不可能了,夺到真经之前最不希望自己死的估计就是他们,杀人夺宝这种事儿都是自己干的,只有白痴才回去请杀手。黑暗生灵?这些刚从地底冒出来的土鳖,还不至于聪明到学会请杀手吧。

没别的仇家了啊,他闷闷地说:“师傅,你说会不会是血族知道我有九阴真经的消息,专程来搞秘籍的?”

龙天啸大摇其头:“没可能,血族无法修炼武修的功法,抢到了也没用处。”

“不能练,总能卖吧。这种功法卖出去,还不得是个天价。”

龙天啸一呆:“这倒也不无可能,谁知道呢。”

说了半天,也想不出谁会是主谋,陈小乐心情不快,指了指桌子上的石质钥匙:“师傅,看看这是个啥,血族随身带的。万一要真是开启宝藏的钥匙,咱就发达了。”

凌天啸听到宝藏,精神一振,便拿起钥匙,认真的钻研起来。

他的脸色再度变化,从惊讶到难以置信,再到忧心忡忡。

陈小乐就知道大事不好,这杀手肯定有来历。这年头不怕高手,就怕高手有亲戚。王贤要不是背后有龙虎山张真人撑腰,杀了就杀了,何至于天天为这事儿担惊受怕。

果然,凌天啸长息一声,把石质钥匙放回桌上:“乐子,这回的麻烦是真大了。”

“怎讲?”

凌天啸点了一根烟,似是陷入巨大的困扰之中,过了好久才缓缓的说:“乐子,关于血族的历史,你知道多少?”

陈小乐冥思苦想了多时,打了个响指:“有了,血族就是吸血鬼。”

大家静静等着他说下去,等了许久他都没再吱声,雅雅忍不住问:“还有呢?”

“没了,我就知道这个。”

靠!连乐爸乐妈都忍不住鄙视他,虽然二老也未必知道的更多。

第58章 血族历史

雅雅怯生生的说:“关于血族,我倒是知道一点。”

陈小乐大喜,鼓励的拍拍她大腿:“放心大胆的说,把我教授给你的知识都说出来,让凌老头长长见识。”

雅雅常年惨白的鬼脸,此时都泛起了红晕,粉扑扑的十分可爱。

这师徒二人,堪称修界败类,一个比一个无耻,厚脸皮。

凌老头对爱徒的言谈举止深感遗憾,表示这绝对不是他教育出来的,此等无耻秉性盖由天生,非后天努力可以达成。

雅雅得到首肯,自信了一些,将她所知的血族情况侃侃而谈。

世上第一个血族,名叫该隐。

该隐是何方神圣?他就是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是个农夫,有个弟弟亚伯,是个牧羊人,哥俩生活在一起。

一日,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亚伯是个牧羊人,祭奉的是畜牧肉食。该隐是个农夫,祭奉的当然是小麦。上帝一看贡品,表扬了亚伯,把该隐大大的训斥了一顿,此事圣经有载,足见上帝和人类一样,都爱吃肉。该隐回家,越想越气愤,无论如何都绕不过这个弯,含恨之下,就谋杀了弟弟亚伯。

过了一段时间,上帝问他亚伯哪里去了,该隐辩称不知。上帝大发雷霆,口降怒音:“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

该隐见上帝发怒,心里害怕,慌忙求饶,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记号,人人都会折磨你,但不杀你,让你永世受到诅咒!”

后来,该隐流落到红海附近,遇到了因不满上帝而跳红海的夜魔女莉莉丝。她本是和亚当一同创造出来的,但因不满男上女下的体位,离开了伊甸园。

莉莉丝大名鼎鼎,她不但自身强大无比,还作了撒旦的情人,在西方邪恶魔头中,堪称是难以逾越的强者。

或许是缘分使然,莉莉丝与该隐一见如故,教会了他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并熟练的使用这足以撕裂一切的力量。

万年孤独,无所事事的该隐创造了第二代吸血鬼,这些家伙后来又创造了该隐的十三个孙子。第三代血族,就是传说中诺亚大洪水的幸存者。它们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这一批血族天赋惊人,其中强者甚至拥有能与神相媲美的力量。十三大氏族日益膨胀,最终爆发叛变,毁灭了第二代血族。

凌天啸啪啪的鼓掌:“乐子,你看看人家雅雅,再看看你,你都不为自己的不学无术感到羞耻么?”

“不好意思,在下从来不晓得羞耻心是什么玩意儿。”

凌老头懒得和他打嘴仗,笑道:“雅雅,你知不知道血族的十三圣器?”

雅雅轻轻点头:“听说过,刚才不是说第三代血族建立了十三个大氏族,十三圣器据说就是这十三个氏族的圣物。有个该隐左手,有个幻魔人偶,其他的就记不清了。”

凌老头笑了笑,道:“你说的这两个,果然神奇,但是我所要着重提到的,是另一件。血钥!”

陈小乐低头望向桌子上的那把石头钥匙,心脏砰砰乱跳,这破玩意不会是血族十三圣器之一吧,如果是那自己可真发达了。此物不比别的,拿去卖了不说富可敌国,买下几个东南亚小国都不在话下。

“血钥!”大家听到这个词,都不自觉的将目光凝聚到桌面上的石头钥匙上。

刚才还没人看上一眼的东西,此刻显得如此耀眼,似乎它不再是一把普通的钥匙,而是一座上万米高的金山!

“血钥,拥有神奇的力量,传说它是开启地狱大门的钥匙。能够使用血钥之人,可以穿越空间的缝隙,抵达地狱,黑色伊甸园,末节,失落尼雅,亚特兰蒂斯!拥有这样的圣物,绝非荣幸,它是一个错误的存在,因为它,天地永远不得安宁。”

凌天啸痴迷的说着,语声缓慢,轻柔,仿佛在呓语一样。

“不好,师傅走火入魔了。”陈小乐捡起一块板砖就要往他头上拍。

凌天啸俩眼一瞪,一道神光从他眼中迸射而出,陈小乐手中板砖立刻粉碎。

所有人都惊惧的不敢说话。

“你丫才走火入魔了,尼玛我就算真的走火入魔了,你就拿板砖拍?你欺师灭祖啊,我草!”

看到凌老头恢复常态,诸人才算松了口气,只是他刚才眼爆神光碎板砖的壮举,久久留在大家胸中,萦绕不散。

陈小乐小心翼翼的抓住桌上的石头钥匙,用蜗牛爬的速度悄悄往怀里揣。

凌天啸冲他笑笑:“这把血钥,你要是喜欢,拿去就是。”

陈小乐大喜过望,只是凌老头这样的慷慨,貌似有点蹊跷,他试探着问:“真的给我了?这钥匙号称血族十三圣器,应该挺值钱的。师傅你真的不要?”

“不要。”凌天啸斩钉截铁的说:“我说过了,你的战利品,我不抢。”

陈小乐想了一想,摇头苦笑,把石头钥匙扔在了桌子上。

这一举动又使得大家为之一惊,到了乐哥嘴里的肉,居然也有吐出来的时候。

他微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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