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溜儿举止,真可谓浑然天成,完全看不出造作扭捏之态,优雅到了骨子里。
轻悠觉得男人做起洋人的姿态,比洋人自己还要地道漂亮。
记得小叔曾带她到芙蓉城中唯一一家最大的洋人馆子里用餐,美其名曰,观赏洋人们有趣的进餐礼仪。
在那里,她看到有自以为高雅有身份的国人学洋人用餐,当有人听说是漱口水时,喝进嘴后就用力鼓动腮帮子,弄出哗啦哗啦的漱口声,那模样别提有多滑稽了,附近用餐的洋人们都纷纷来看,甚至还有人直接将漱口水喝掉,说“这不就是柠檬汁儿嘛!”,洋人们眼露讥诮、满脸鄙夷的表情,让她记忆尤深。
那时她刚十三岁,极不屑于效仿这种装模作样的行迳,受小叔影响,她向来行止落落大方,不媚俗不娇情,我行我素。
当时她就对那个Waiter说,她饭前都有洗过手,当着客人面洗手实在不礼貌,请他们把那盅东西拿回去。
她也记得很清楚,自己的童言童语,让小叔忍笑俊不禁,而周围的洋人们看她的眼光是又惊讶又好奇。她不以为然,深深记住了小叔曾说过,所谓入乡随俗,那是对访问主人家的一种尊重,而对于那些可恶的侵略者和毫不友善的外邦人,就完全没必要了。
想到这里,轻悠忍不住裂嘴偷笑起来。
织田亚夫见状,问,“悠悠,你在笑什么?”
轻悠立即避开那深幽的凝视,直说没什么,忙将手浸水里,撸了两下就拿出来,水滴得到处都是,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拿过仆人递上的绵布迅速将水汲掉,被她扔掉的布团皱皱巴巴,与男人用过的齐齐整整简直就是“天上”和“地下”的差异。
她可没脸去欣赏这种差异,又迅速抓起漱口杯,包上一口水哗啦啦地蠕动几下腮帮子,吐掉,完事儿。
她这个利落啊速度啊,跟男人刚才的优雅从容真是个鲜明对比,看得仆人们直鼓眼儿,看得织田亚夫先是一愣,接着便不可抵制地大笑起来。
明明很有底气,可被人当众这么无所掩饰地“嘲笑”,她的小脸唰啦一下红了个透,不满地哼叫起来:
“你,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织田亚夫哼着说,“你笑什么,我就笑什么。”
轻悠一瘪嘴,避开那刺目的笑脸,嘀咕,“有病!”
“悠悠,你说什么?”
“没什么。”
“当真?”
他欺身靠近,两人并排而坐,只有一臂距离,这样的安置本就不合东晁规矩,但从之前两人同室而居时他便喜欢如此。一伸手就能够到,让他觉得格外安心舒服。
她身子往后缩,勾着脑袋,“真没什么。”
“真没什么,为何脸红?”
他伸手抚上红红的脸蛋,细滑柔软的触感,让他眯起眼,视线有些不自控地顺着雪白下滑的颈弯弧度,没入女孩紧张起伏的雪白衽口,眸色更黯。
“刚,刚刚的漱口水,有点热。”
“热么?我怎么没感觉?”
他弯起唇角,更欺近几分。
从旁看,男人高大玄黑的身影几乎罩住那快缩成一团儿的小粉团,鲜明的色差刺激着瞳仁不住地收缩。
“呃,其实,现在,已经不热了。”
“那怎么会有这么多汗?”
长指一弯,在雪白的颈间剜了一下,吓得她低叫一声,缩着脖子就要往外爬,就被他一把搂进了怀里,吃吃地笑谑着各种调戏层出不穷,她只能无可奈何地忍忍忍。
等到仆人们终于将菜肴上齐,嫩红的小嘴儿已经被某人吃得又红又肿,某人还意犹未尽,咬了咬雪贝似的小耳朵,哑着声说,“悠悠,真好吃。”
她又羞又愤,抖如筛糠,嘤嘤地低叫,“我不好吃,你,你放开我,我饿了,我要吃饭。”
他似乎终于逗弄够了,才放了手。
她惶惶然地爬回桌子边,努力缩着身子想避他远点儿,眼光却意外憋见了某个隆起的部位,立即皱着眉头一脸嫌恶地别开眼。
他舒眉一笑,邪气慑人地说道,“悠悠,这里都是你爱吃的亚国菜,多吃点,才有力气应付,本王的兄弟。”
哐啷一声,将将拿起银箸落在碗上。
他看着那浑身都浸着一层粉红光晕的小人儿,闷笑出声,只觉得身心舒畅,这样的相处方式很有趣儿,他很满意,很高兴,真的,很喜欢。
殊不知,她已经在心里将男人腹诽了一万遍:织田亚夫,你个无耻下流的大色狼!
……
幸好没有再被逼迫、吃不爱吃的生猛海鲜,轻悠大大松了口气。
鱼香肉丝,百合西芹,蕃茄豆腐汤,蒸鲈鱼,当归炖乌鸡,还有产自亚国东北的大米,又糯又甜,她吃得很香。
“这是什么?”
突然,旁边的银箸探过界,挑了一颗沾着红末的白圆豆状物,奇怪地看着询问。
轻悠一下急了,“那个你不能吃。”
“为何我不能吃,你就能吃。”
织田亚夫眯起眼,他刚才看得很清楚,这小碟里奇怪的豆子,开始小家伙似乎对其不甚在意,但是在开吃前吃了一颗后,表情似是痛苦纠结扭曲之后,猛掘了两坨白米饭,吃得舒颜展眉,极是享受的模样,之后就吃其他的菜,吃几口之后就在这小豆子前犹豫。
他从哪里瞧出来的?
这太简单了,看她一边蠕着小嘴儿,眼睛明明瞄着豆子,偏偏银箸又伸向其他菜,明显的依依不舍,就知道不是她不爱吃,而是太喜欢吃却舍不得吃。因为,小碟子里只放了五颗。
他更发现,这小东西为了这盘豆子,吃饭的节奏和频率都极有规律,五颗豆子,让她把饭菜量几乎等分成了五个阶段。
越看越觉得有趣儿,便忍不住想要搅搅局,看她抓狂的小模样,格外乐呵。
咔嚓一声,他咬下半截豆子,刹时间,酸、甜、涩、辣、咸等味儿齐齐冲上味蕾儿,简直让人应接不暇,他抑不住地脸皮直抖,眉头蹙得死紧,一下将银箸上剩下的半块“怪物”扔在桌上。
该死的,什么怪玩艺儿,这是人吃的!
“哦,你真浪费!”
轻悠惋惜无比地看着那半截豆子,瞪了他一眼。
他不满,“养伤期间必须吃清淡的东西,谁准你吃这么刺激的东西?!”
她立即将剩下的最后两颗豆子拾进碗里,抱着跟宝儿似的反驳,“艾伯特说,可以吃一点点。”
“向兰溪也这么说了?”
“对啊。”
她咔嚓咔嚓,吃下一颗,满足地眯起眼,嘀咕,“这么香的泡蒜头儿都不会吃,真可怜。”
“你说什么?”他的声音一下扬高。
她立即缩脖子一副龟样儿,“我,我说天天都那么清淡,都快淡出鸟儿来了。”
他懵懂,“淡出鸟,什么意思?”
她噗嗤一声笑起来,可看他脸色下沉,不得不憋着,吱吱唔唔地边解释边往嘴里塞东西,似乎就怕他突然出狠手抢她的食。
他心里好笑,看她宝贝似地竟然将那小盘子里留下的辣椒粉和酸汁儿都倒进了碗里,不免叹息,还是跟孩子似的,宝气!
轻悠见男人没阻拦,吃得更香了。要知道她本就是辣妹子产地出来的姑娘,蜀地好鲜香麻辣重口味,偏偏东晁的食品都以清淡原汁原味儿为主,基本不怎么使用提味香料,她来了这几个月都不习惯,好不容易发现居然有泡酸菜可以聊解口腹之欲,便央着向兰溪弄一些。
只是喝中药就必须忌口,如此讨价还价之后,向兰溪规定只能吃这么五个,就这辣椒面儿还是她趁其不备,装模作样给女仆下达的命令才得来的。
当然,这一点绝对不能让男人知道。
好不容易终于把饭混过去了,轻悠觉得束腰都有点儿紧,立即起身施礼,想赶紧回房松解松解。
“慢着,陪我去园里走走。”
“可,可是大夫说,饭后要静坐,我想,回房休息。”
“那就陪我先坐会儿。”
“那个……觉得有些累,想睡了。”
“那我陪你睡会儿。”
“不,不用了,我,我们还是出去散散步。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呵呵呵呵!”
某人傻笑。
某人冷笑。
……
静坐后,散了步,回屋时,已至掌灯时分。
轻悠打了个哈欠,爱困地求道,“我,我想睡了,可不可以……”
她扭着手,想从男人的大掌里脱出来。
他哪会给她机会,拖着她直往自己的主屋走,说,“本来我还想给你讲讲那幅李思训画作的由来,既然都困了,那我们就先歇了吧!”
她一听,惊得大眼一瞪,瞌睡虫都一扫而光,不知是被李思训的画作吸引,还是被他所说的同睡给吓到。
“那个,你,真的……可我想……”
这该是左右为难吧!
他暗笑着,不管她的小纠结,直接将人拖进房中,女仆们已经铺好了被襦,柔和的烛光映得满室温软怡人。较之日渐普及的电灯,他似乎更念旧,如非批阅公文,寻常都喜用烛火点亮。
“既然都累了,那就明日再赏画。”
说着,他挥退了女仆,自己动手脱衣服。
轻悠望着已经打开了电灯的书房隔间,哪里肯接受,急得立即绕到男人面前,抓住他脱衣服的手,软软地恳求。他又故意逗弄了她两下,才遂了她的意。
这小混蛋,想他堂堂东晁第一亲王殿下,竟然还比不上死人的字画!
“你说,这画在过去一千年多年都被当成了高仿赝品,一直无人得识真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呀?”
刚刚还一脸萎顿,这会儿就精神百倍,看着画卷,专注的大眼里放射出极亮的神彩,衬得整张俏丽小脸都似在发光,深深地吸引人。
他微微恍惚了一下,被小爪子揪着胸口才回了神,移了移画作,指着王曦之的题帖说,“你之前胡说倒准了一处,这画的确是我母亲从东晁神社里的杂物房里寻来的。大住持说是早前由前亚国皇朝回赠的贡品,却被朝中大学士指说该画为赝品,理由便是你之前的托词,画风非李思训惯常所习,且题词处在强光下可见帖痕,古往今来从未有真迹会是拼帖而成。同时还有矢吹菊的后人拿家祖遗训说,当年唐皇赐画于东晁时并未有王曦之的题札,故被鉴为绝对的赝品。”
“哦,怎么这么复杂啊?那王曦之的题札到底是什么时候弄上去的?”
织田亚夫宠溺地笑笑,抚抚女孩的头,接道,“我母亲看过画后,觉得画风、用墨等处,均有李思训之迹。遂与我师傅共同参详,鉴阅。但由于他们缺乏亚国史料,一直不能百分百确定。直到后来有位亚国的游学者与师傅相识,这人熟悉亚国书画历史,刚好对王曦之的真迹、拓本、摹本等等行迹有相当的了解和研究,他们共同研习的结果,终于寻出该画的真相。”
他顿了顿,伸手去拿茶杯。
她这会兴趣被大大挑起,急不可待,“真相是什么,你快说,快说嘛!”
他看着又扒拉上自己胸口的小手,抿着茶的唇角又上勾几许,这小东西似乎一遇到自己喜欢的书画墨宝,就会尽忘前仇旧恨,不但不避讳他了,还会主动出手。这让他怎么舍得一下就把事情全透了——快乐,要拉长时间享受,才会格外甜美悠长。
喝完了茶,他才继续,“师傅翻阅东晁前朝礼部省典籍,查到该画在百年前曾做为贡品送至亚国,上贡者所在年代正是亚国的北宋被金辽侵袭开始哀败的时期。宋朝重文轻武,是继唐朝之后,诗歌文化最为发达昌盛的皇朝,时出不少著名的书画大家,尤其以宋朝的诸位皇帝为代表,其虽治国无能,却都是书法界的大乘之家。”
他故意一顿,急不可待的人儿立即插嘴,“我知道,宋朝皇帝里,书法绘画技艺最高最有名的就是宋徽宗赵佶,他独创的瘦金体,属于楷体的一种,瘦直挺拨,横画收笔带钩,竖划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有些联笔字象游丝行空,已近行书。不过,我不是很喜欢这种贼眉鼠眼的字体。”
“哦,那悠悠你喜欢哪种字体?王曦之的行书?”
她红了脸,急忙转换话题,要他继续讲出处,丝毫没注意抓着他衣袖的动作有多亲昵,他拢紧她香软的身子,突然觉得曾经的某些回忆,不再那么让他厌恶回避,像是重新染上了色彩,变得美好亲切。
“宋太宗、宋徽宗,以及南宋的宋高宗都极爱收藏字画,甚至造成群臣为晋升官职以献字画贵重为凭的怪圈儿。”
“跟这画有什么关系呢?这画不是早就由唐皇赏给你们东晁了呀?”
他白了她一眼,“东晁在很长时期内处于分裂状态,当时的大名为了获得宋王朝支持以统一整个东晁,投宋帝所爱将这画上贡了回去。得画的大臣为晋升官阶,连夜快马送至皇庭,却不想金国辽王已经攻破北宋皇宫,掳走了宋帝。大臣为免国宝落入金人之手,就将另一幅同样的真迹,即王曦之的唐朝摹本与画作装裱在一起,以赝相掩真迹保住两幅字画。这一段历史,是那位游学者从这处墨鉴上寻出的踪迹。”
“云,天?这个墨鉴有什么特别的,能瞧出这么大段历史来呀?”
他忍不住弹了下她的脑门儿,“你连你们亚国从宋朝流传至今最有名的四大名墨之家都不知道?云天其字,正是宋时徽墨最杰出制墨家族代表。宋前,一直流行使用松烟墨,姿媚而不凝重,墨黑无光,入水易画。宋后,书法家喜用油烟墨,以桐油、膏脂为主料,坚而有光,黝而能润。这两种墨性,教熟悉的人一看便能验出。故可判定,这应是那将书画合而为一的大臣故意留下,混淆鉴赏者视听以达到保护书画的作用。”
“那,这画又是怎么再回到东晁的?”听到此,轻悠连连赞叹,鉴赏书画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了。平日在家,她最喜欢的也是听小叔一边鉴画,一边讲那些早早湮没于历史中的人情典故。
他冷笑一声,“我外公在位时,曾与你们前皇朝合力共抗葡萄牙海上强盗,我海军击败列强之后,赢得海峡八成海域使用权。你前皇朝当时正值女人当政,对我东晁媚颜讨好,便将此画送还,说要与我国共修百年之好。结果,被大学士们验出为赝品,外公一气之下就将画扔掉了,不知怎么就被收进了神社里。”
瞧着画儿,轻悠捧着小脸感叹,“哎,这画儿的经历可真是曲折离奇啊!不过幸好被你母亲发现了,终于现世,真是幸运。哦,说漏了,还有那位熟知亚国书画历史的游学者,对了,这人叫什么名字啊?居然连这么点墨印就能判定其出处,真了不起。跟我家小叔有得一拼呢!说不定,我叔也认识。”
哪知她这一问,男人突然变了脸色,将画卷收起,冷声下令睡觉。
她很奇怪,却不敢再追问,急忙钻进被窝以策安全。
灯灭,室内黑黝黝一片,静得出奇。
她闭上眼开始数小绵羊跳栅栏,希望快点睡着,一觉到天亮,远离身旁的魔鬼。
“悠悠……”
突然,低沉地嗓音在黑暗中响起,一股庞大的压力从身后朝她袭来……
------题外话------
咱不写万字章呢,原因如下:
一,为了故事好看,不图数量。
二,可以帮大家节约点儿钱,好看的故事不需要太多废话。
三,为了提升质量,需要更多的时间思考,完善故事情节,精琢字句用词,快不起来哈,现在5千字都要码五六个小时了。咱上班时间也就8个小时罢了,中间还要加上吃饭的时间耶。
最后嘛:万更会磨损秋的码字热情,实在不喜欢注水,秋对自己的故事和写作手法有更高的要求,希望大家能理解哈!我相信,只要喜欢看故事的亲是不会介意字数多少的,好故事不需要长篇累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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