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伤心不已:“你不疼我,邬清月及笄你送她一千两的猫眼儿金簪,买盆景松开销那么大你也有钱,就连打赏江陵的恶奴都十两十两的往外掏,只有我,只有我要买一条一百两的裙子你竟不舍!”
孩子的怒气幼稚又可笑,也不想想说这些话的底气在哪里。但那时她就是觉得良骁对自己好理所应当,良骁就该对自己好,就像孩子觉得父母就该无条件宠爱自己一个道理。
良骁哭笑不得:“那不一样,你穿这样的裙子出去,别人会如何议论我?”
她哭着跑走,还顺手打翻他心爱的盆景松,那可是他养了五年才养出的形态。
后果极其严重,良骁罚她站在廊下,抱着摔坏的盆景松面壁思过。
别人家犯错的姑娘都是在佛堂抄抄经书,文静又秀气,而她,却要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壁思过,庄良珍不停饮泣。
紧接着又下起一场雨,浇透了全身,婢女苦劝她进屋,她死咬着牙不吭声,直到良骁擎伞疾步走来:“为什么不进屋,这是跟我拿劲吗?”
她抿着嘴不说话。
“衣服都黏在身上,像什么样子。”
她梗着脖子就是不说话。
良骁将她拥入怀中:“银条纱不合适,我们换一个好吗?”
“你真虚伪!”
“我不是说了不要骂人,骂人不是好事。”
她的泪珠在湿冷的脸颊淌出一道滚烫的痕迹:“难道假装寒门便是好事?有钱有势又怎么了?干嘛躲在上谷不让人家知道你是江陵良氏的世孙?你们家下人都能穿银条纱,我为何就不能?你以为凭实力爬上去就很了不起?错了!有钱有势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我要是你,偏要靠这棵大树站在最顶端!真正了不起的人根本不在意自己的身世。”
良骁扔了伞,以手盖她额头挡雨,待她控诉的差不多,俯身抵住她的唇,原来嘴巴与嘴巴还能这样做游戏?她美眸微瞠,整个人仿佛被巨浪抛向了空中,迷失在那温热而馨甜的唇齿间。他可真干净,连口水都是香的。
结束的意犹未尽,他喘息的厉害,额头用力压着她肩膀,再抬眸,却恢复了平静。
他问:“还想要吗?”
她说想,踮着脚去啄他的唇。良骁道:“我是指裙子。”
五月初,忽然传来消息,有人在沧州见过庄宜舟,良骁不惜停下上谷卫所有事宜,陪她前去。
到达沧州才发现此地去年旱灾,至今颗粒无收,百姓动荡,乱成一团,每天都有人逃难,又有流寇出没,死伤最多的莫过于妇孺,很多小姑娘甚至都未及笄便被糟蹋了,所幸良骁将她保护的很好,但凡碰见不好的事,都会捂住她眼。
她一直天真的认为那些光溜溜惨死的女人是因为衣服值钱,确实有这一方面原因,但更恶心的原因良骁没有告诉她。
找了整整半个月,几乎快要放弃之际,一只黑爪子将她捂进了僻静的小巷,眼前活像个乞丐的男人正是她的父亲庄宜舟。
“阿爹!”
父女相见抱头痛哭。
……
良骁是在一个脏兮兮的小巷找到了晕迷不醒的庄良珍。
“良珍。”
庄良珍听见呼唤,努力了好几番,才睁开沉重的眼皮,一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映入眼帘,怎么晒都白皙的皮肤,又大又亮的黑眼仁儿,嘴角上扬的弧度仿佛一个亲切又有耐心的浅笑……这不是良骁么。
打量周围,不是晕倒前的小巷,似乎是一间普通农舍。
她额头滚烫,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模糊。
当时的水已经卖到一盆一两金,想要一桶水,至少也得两千两白银,且还得是汇通票号的。良骁买了一桶半,把她放水里浸泡,再拎出来,连衣衫也不用脱,因她身体的温度足以将贴身衣物自动烤干。
当热度总算褪去一些,她整个人也快烧懵了。
“哥哥,我见到阿爹了……”她将当时的情形叙说一遍,每说一个字,嗓子便火辣辣的痛,“对不起,我没想到沧州会是这样,连累你陪我一起受罪……”
良骁沉默片刻:“与你无关。你再想想除了那枚玉佩,令尊是否还有其他暗示?”
没有。她摇头:“我告诉他你也在,可是他捂住我的嘴,不让我说话,好像很怕见人的样子。”
第003章()
庄宜舟见到自己的女儿,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话又匆匆消失。如果换成多年以后的庄良珍,定然会从一开始就拉住他衣袖,死也不松开。
若是不分开,也许会有不同的结局。
夜深,一轮弯月高悬。
庄良珍躺在青簟上,嗅着淡淡的竹香,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并未把见到阿爹时完整的情形告诉良骁,比如那封信。
除了玉佩,阿爹还留下一封信,由武灵的崔伯伯保管,并再三警告她不准告诉任何人,阅完内容也要立即焚烧。
不能告诉任何人吗?她下意识就问:“也包括良骁?”
阿爹身形一顿,压低声音问:“他带你来的?”。
庄良珍点点头。阿爹沉默了好一会儿,狠踹土墙一脚,泥灰簌簌而落。
最终血缘关系战胜一切,她遵守亲人的约定,也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但当时她心里并不好过,甚至是愧疚的,怎么可以对良骁有所隐瞒呢?
……
吱呀一声,门扇被人轻轻推开,良骁端来一碗浓稠的米粥。
庄良珍慌忙擦脸。
“为什么哭?”他问。
被发现了,她揉揉眼睛,起身抱住膝盖,下巴垫在上面:“我想我爹。”
“不急,总有一天会见面。”
“骁哥哥,”庄良珍难过道,“我看见他断了一条腿,身上又没钱,”说到这里,她已经几度哽咽,“如今沧州又这么乱,我都想象不出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以后又该怎么办?”
是谁那么狠心,打断阿爹的腿。庄良珍与他四目相对,无声的流泪。
良骁看了她片刻才道:“既然他让你去找崔世同,想必也是要去武灵,你又何愁见不到他?”
也对,见到崔伯伯,弄清信上的内容,也许一切便可迎刃而解。庄良珍重新振作起来。
……
他们从芳林镇出发,一路赶往武灵,中间在一座荒废的茶棚午休。
那日醒来发现有个恶贼在欺负女人,她急忙去推身畔的良骁,却被他顺势摁进怀里,蒙上眼,可女人“凄惨”的叫声还是不断刺穿耳膜。
“快救她啊,你捂我眼干嘛!”她用力挣扎。
女孩子尖尖细细的声音惊动了恶贼,原来大家都喜欢在茶棚休息。那恶贼拔刀而起:“臭娘们,要你多管闲事。”可他眼睛忽然一亮,惊扰他的人随身好大一个包裹,鼓鼓的,又见两人年纪不大,尤其女孩,不由起了歹念。
他探手去抓女孩肩膀,却被少年人一脚踹开,不由暴怒,还不等爬起,迎面又挨了一记,正中心窝。
这是要害,被踢中的地方明显凹下一块,那人颤了颤,面色发紫,少顷,便没了气息。
庄良珍扭过脸不想看。
“受辱”的女子呆了呆,一面穿衣一面尖叫。
良骁“嘘”一声,示意她安静:“这地方我们先来的,现在要休息,可否请姑娘移驾别处。”
“别听他的,这里谁都能歇脚……”庄良珍对女子道。
那女人惊恐的看看尸体,又看看良骁,仿佛这不是个有着瓷白肌肤的秀丽少年,而是魔鬼,她听不见庄良珍的话,哭着奔离。
“在她眼里,你竟比恶贼还恐怖。”
良骁促狭道:“我杀了她的相好。”
“他欺负她,怎会是相好?”
“我不也欺负你,你还不是跟我好。”
“那不一样,你舍不得我哭。”
……
离开茶棚,继续前行,沿途哀鸿遍野,越走越荒凉,越荒凉也就越找不到水,武灵似乎遥遥无期,庄良珍渐渐变得安静。
她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这样下去还能走出沧州吗?
如果出不去,岂不等于她害了他。
他是为了帮她找阿爹才来这鬼地方,是被她连累的。
“哥哥,你走吧,不要管我。”很久之后,她才憋出一句话。
“你看,天黑了。”他指着一望无垠的天际,日暮在下沉。
“水都给你,等你出去……出去后记得要回来,看看我或者帮我找阿爹都行。”她以手掩面,雪腕纤细。
良骁拉她手蹲下,指着一块卷起的干土皮道:“我会法术,你信不信?”
“不信。”她说不信,眼泪却先滚落。
不信你等着瞧。
他在地上挖一深坑,中央放只碗,又悬空吊了根琴弦,琴弦两面以砂石固定,中间凹陷。
“你先睡,奇迹发生我再喊你。”
“你可以趁我睡着离开,我不恨你。”
他看着她脸,抱她在怀中,夜幕安静的离奇,风也格外的温柔,在这寸草不生的荒野,或许连一只活的蝼蚁都没了,庄良珍用力抱紧他。
也不知睡去多久。
“良珍,你看奇迹。”
她睁大眼,顺着火折子游走的方向,那只碗,放在深坑的碗,波纹微漾,是水,小小的半碗水,却足以救命。
水从琴弦的凹凸处一点点的凝结,就像露珠,速度那么慢,但却是她见过的最精彩的奇迹。
“我家,我是指江陵的那个家,有很多玻璃窗,冬日布满擦不完的水汽,还有夏日将将拿出冰窖的碗,也会有水,这现象真有趣,我又拿其他东西做实验,原来宝石、琉璃钟、铜镜,琴弦也行。而且夜间土壤深处湿润,其实这就是露水。”
他说玻璃、冰窖、宝石这些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见识不到的东西,语气那样随意,就好像别人在谈论一块馒头一块咸菜。
“你为什么不回家?”
十四岁,别家少年郎还在寒窗苦读,他却孤身在外;十九岁,别家少年不是成亲便是定亲,他却一直没动静,不知江陵那边是怎么想的。
良骁轻抚她脸颊:“很快,我会回去。”
“会带我吗?”
“不带。”
她笑着打他,被他揽进怀里,压低了声音:“别闹,喝吧,我尝过了,味道确实与露水一样。”
……
凭借如此神奇的“法术”,他们成功的走出荒野,在赵家湾休整,被人设计,又设计别人,每一天都充满奇幻般的惊险与刺激,神奇的是她竟没有一丝恐慌,那时她脑子里就一个想法,良骁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简直无所不能。
离开沧州那日,干涸已久的大地终于迎来了第一场甘霖。
她高兴坏了,踩着雨水到处跑。
枯树后钻出两个衣衫褴褛的男人,惊讶的打量女孩子,这恐怕是他们穷极一生都不可能再遇的绝色。
他们拦住她。
“你多大了?”
她回:“十四。”
“长得真乖啊,一个人在外面多危险,跟我们走吧,包你吃喝不愁。”
“那么……你们介不介意把我姐姐也带上?”
流民眼睛一亮,问她:“你还有姐姐?”
“是呀,这么高,谁见了都夸她漂亮又懂事。”
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哄她:“当然可以,你姐姐在哪儿?”
“跟我来!”庄良珍在前面殷勤带路。
……
两个男人站在庄良珍带他们来到的草棚前怒道:“我操,你敢耍老子!”
漂亮又懂事的姐姐没有,倒是有个漂亮又怪异的少年人,男的,再好看有什么用?
庄良珍躲进良骁身后,笑盈盈道:“骗子,我知道你们是骗子!趁我哥哥还在休息,快逃吧!”
两个骗子呵呵笑。
良骁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还算客气的问:“你们是这一代的流寇?”
什么流寇,我们是这里的爷爷!其中一个上前就要拧良骁脖子,却被他反手一转按倒在地,良骁又在他脊梁骨上敲了下,他便不再挣扎,大约是死了。
这不是庄良珍第一次目睹良骁杀人,但还是有点不寒而栗。
良骁拎着没死的那个脖子,好言好语的问:“我们要去武灵,劳烦你借我一匹马。”
“爷爷饶命啊!”男人抱着脑袋哀嚎,一股脑说道:“我们就是普通的小贼,哪里养得起马,爷爷不嫌弃的话,我倒是还有一头驴,别杀我别杀我,我还有一头野猪,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带你们过去!”
“带路。”
“饶命……”
那人带他们来到一间又臭又脏的农舍,果然有头驴子,看着还算壮实。
又扒开堆在院中央的一堆腐朽枝桠,露出了一头野猪,似乎刚断气,庄良珍已经好久没吃肉,口水不禁往外涌。
良骁背过身。地上的男人悄悄往后挪,掏出刀,猛然行刺,却被一只更快的手捏住咽喉,轻轻一旋,脖子转向一个诡异的角度,倒下去的时候正好砸庄良珍脚边。
她捂住眼睛尖叫。
但那晚她吃到了世上最好吃的野猪,那是以后再也体会不到的无上美味,良骁把肉削成一小片,串在刀尖烘烤,烤一串她吃一串,一面吃还一面喂他,他似乎很喜欢她这乖巧懂事的模样,不时揉揉她蓬松的脑袋。
有了驴子,他们终于平安抵达武灵的驿馆,一开始驿丞还以为来了两个乞丐,待一看清良骁手中的令牌,吓得一个趔趄,慌忙命人整理房间准备酒席。
良骁又签了份公牒,那驿丞核对无误后牵出一匹棕马。
大齐有禁马令,对马匹的管制相当严格,规定八品以上才能乘坐马车,六品以上府邸方可配置一定数量的京马,而军队和二等以上爵位才有任意支配高大威武的战马的权利,所以,在大齐拥有马是身份与地位的极高象征。
当然,也会给有钱人一点特权的,比如各地票号、镖局或者做大买卖的富商,只要舍得银子还是能买到朝廷所批的通购令,用来买若干京马也不是不行。
而驿丞牵出的这匹明显不是京马,通身油光水滑,四蹄矫健,奔跑如雷,简直不像马,更像一匹巨兽。
这便是名满天下的良氏所出的战马。
尽管有了这么一个速度奇快的伙伴,庄良珍还是错过了崔世同,他并未在武灵等她。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终又平安的返回上谷,那一年,良氏二房的五少爷刚巧外放至此,无可避免的,她渐渐认识了那个说话做事温温吞吞却心如蛇蝎的良二夫人,又遇到了邬清月以及谢氏姐妹。
对于女孩子之间的纷争,良骁表面上不偏不倚,实则心都偏向她,还帮她出坏主意,那是她这辈子最喜欢他的时候。
但她小看了充满嫉妒心的女人的破坏力,邬清月拿着从她房间翻出的□□,跑到良骁面前告状:“表哥你看,她真不要脸!”
太不要脸了,连这种书都看!
看这个就是不要脸?这个有什么不对吗?不就是千金小姐爱上书生的故事。当时她根本看不懂那些隐晦的艳词,其实邬清月也不懂,但她听家里的哥哥提过这本书,总结下来是非常香艳。
良骁自然是偏心她的,但同时也能哄得邬清月开心,这便让庄良珍心里不痛快。她并不懂“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到底怎么了,明明是副很美的画卷啊,有什么不妥,他凭什么要哄得邬清月笑,这不间接承认她是个轻浮的姑娘!
及笄之后,日子还算太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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