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皮肤比女人还细腻的漂亮年轻人走过来,身边还跟着个姑娘。
小厮忙上前作揖,听候差遣。
良骁扔给他三钱银子,摆摆手。
小厮常年见贵人,比猴儿还精,立刻弯着腰一溜烟儿消失。
庄良珍只是扫了在场的几匹马一眼,也不问哪一匹属于丁大人,便准确无误的找到了那匹马。
这在正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良骁并不信鬼神,他认为这与某种奇特的沟通方式有关。
丁大人的黑马抖抖耳朵,忽地竖起脖子,转动脑袋用右眼观察声音的来源。
这声音很友好,否则它会用左眼观察,那代表警惕和愤怒。
庄良珍走过去,撩起帷帽,仔细的看了它一会儿,她知道良骁的目光如影随形。
在她很小的时候,良骁就发觉她的天赋,比如一向生人勿近的赤雪,总是允许她触摸自己的鬃毛,但现在这样,可不单单是友好相处,还透着点诡异。
他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这种诡异,尽管并未听清庄良珍说什么,但就是感觉她在与那匹马交流。
马的神情与动作不会作伪,这令他暗暗心惊。
不管人还是兽类,只要交流,必然存在眼神、声音或者肢体动作,尤其声音必不可少,他没听见不代表没有。
何况马的听力是人类的上百倍。
良骁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眸立时沉了下去。
庄良珍两手轻搭栅栏,似乎在于黑马交谈:“所以你并未见过另外三匹,它们被人关在黑色的大方块里,生病了……也很生气……因为人们的表情令它们不舒服?”
黑马发出一声轻微的嘶声。大部分的马对厄蛮族人都很友好。
果然不出她所料,江陵马场已经出现危机,虽然不足以撼动这盘根错节的大树,但也够他们头疼一阵,不,也可能是两阵。
所以那三匹马应是鲁公府搞的鬼!查起来当然很难,她像个发现坏事的孩子,笑起来。
把这个发现告诉余尘行,那家伙铁定像打了鸡血一样,最后查到他外祖家,哈哈,大水冲了龙王庙,双方都够喝一壶的。
“你们在说什么?”良骁悄无声息来到她身边。
“嗯,它说有位胖将军看上了它,一个塌鼻子的人便在纸上画了画,它就被人牵走。”庄良珍故意说的没头没尾。
良骁想了想,猜出大致过程:“近几年有御史参下面的卫所谎报战马伤亡数量,篡改公牒。丁大人当初便是以为此马染了时疫不治身亡,并未追究。事发后管理档案的主事又投缳,导致此事不了了之。”
“连登记在册的公牒都敢篡改,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庄良珍懒洋洋道,“真伤脑筋,不过这可不关我的事儿了。”
这是在林迁卫丢的马,再查一下出入林迁卫的胖将军,一切迎刃而解,至于证据,余尘行那种人只要知道结果哪里还管证据,没有也能造一个出来。
与此同时,满脸郁色的余尘行也来到马厩,此前他去找过庄良珍,春露回禀:已经随良世孙前去马厩。
太过分了!说好跟老子一起去看马,转眼就跟别的男人走了!
又想起她将自己踹进水里,余尘行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深深的厌恶这个女人。
比她厌恶他还要深。
但他一抬眸,看见了深深厌恶的女人正在与良骁说话。
秋日的骄阳被树叶筛下一层碎金,落在衣衫形成了明暗交错的图纹,良骁个子高,一直微微倾身居高临下凝视她,她神情懒散,间或仰起脸看一下,良骁就会笑,甚至伸手轻理她鬓边碎发。
庄良珍抬手整了整帷帽,很自然的挡开男人的手。
她是要嫁给他,但再不会给他亲近的机会。
讲话就好好的讲话,为什么非要动爪子?余尘行义愤填膺,脑子却一激灵,微微退却,他愤怒的是良骁一脸诈骗小姑娘的温柔,却更怕这种自己未曾好好施与的温柔,小姑娘应该都喜欢良骁这样的吧?哪像他,仗着她身若浮萍,动手动脚,得不到便羞辱她。
总之他做了很多糟糕透顶的坏事!
良骁就不会这样,讲话又好听,和和气气的,从来不骂人,所以更不会骂她咯。
在如此强烈的对比下,也难怪她是如此的讨厌他。
不对啊,良骁也不是啥好人,他可没少伤庄良珍的心!余尘行忽然想起这点,终于找到了平衡感,重新挺直了腰,却不敢看她的眼睛。
良骁早就发现余尘行,目光落在他脸上,又落在他脖颈。
余尘行显得很轻松,视线却在良骁唇上一怔。
相对于良骁擦破的那层皮,余尘行的脖子就是一圈大牙印,还涂了点药膏,又因为男人的衣衫多是圆领,藏都没地方藏。
倘若不是愤怒到极点,珍珍不会咬人脖子,良骁眼睛眯了眯。
余尘行心虚的别开眼,只觉得脖子上的牙印仿佛被人撒上灯油,又点了火,从里到外都要被良骁的目光烧化。
第023章()
围猎不过持续了四日,就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余大人受伤了;第二件余大人发现了私贩战马案的线索,在右军都督府出了好一番风头。
可惜他有伤在身,无法出门浪。
余夫人,也就是鲁公府的二姑奶奶,心疼的连喝两碗参汤方才缓过气。
她的心肝儿不就是打个猎,怎么好端端的就从山上滚到山下?!
最后还是被他的表哥良骁拖了回来,问他什么也不说,头一沾枕头便睡。
问良骁吧,良骁倒是一脸淡然:“他明知不是自己的猎物也硬要上,又不肯听劝,终至于此。姑母也该找个人管管他了。”
这孩子确实浮躁了点。
但一提这个余夫人便愁上心头,两个宝贝儿子,一个盯着佳阳,死活看不上别人;另一个沾花惹草,死活看不上佳阳。一时间还真不知该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管住他。
余尘行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猛地坐起身,对良骁笑道:“表哥,你还是先把自己的事管好再操心别人为妙,我可没玩够,也不需要人管,将来要管我的人肯定也不会跟你有关系,而且我是真看不上你那个心眼多表情还呆板的美人。”说罢愤然蒙进被中。
他曾在平章干过一件坏事,把柄全在良骁手中,如今被他打了还不敢伸张。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良骁当着庄良珍的面打他,打之前慢慢的卷袖子,还提醒庄良珍:如果害怕就去旁边玩儿。
庄良珍怎么可能会怕,无波无澜的看他一眼转身离去。
这件事算是告了一个段落。
余尘行傲气惯了,还曾扬言对庄良珍没兴趣,再亲眼目睹她跟良骁站一起,心早就凉了半截,等伤一养好便埋头投入公务,有什么事情用到庄良珍也是派下人前去沟通,等闲不再接触她。
余夫人见小儿终于有了一点大人的样子,不由感动,便将暮烟赏了他。暮烟乖巧聪明,是她看着长大的,又与余尘行有过少年时的主仆情谊,由她伺候在侧,很让人放心。
是以,最近的余尘行风头无量,正是官场情场双得意,快活之余他又故意把双槐巷的宅子以翻倍的价格卖给良骁,良骁明知他是故意的,居然也不为难他,甚至当场付清银子,而且还多出一张银票,这是感谢他此前对庄良珍的“照顾”。
终于甩掉了双槐巷这个包袱,余尘行感觉特别轻松,特别高兴,心想,等案子了结之后再跟那女人完全断掉联系。
而良骁送了余尘行这么大一笔钱倒并非人傻钱多,只是摸透庄良珍性格,人一旦失去安全感,便断不会任由不信任的人安排自己,只会更加趋向能够掌控的人或事物,比如余尘行,所以双槐巷令她感到安全。那么他何苦还要在这件事上与她撕扯,直接把她住的地方买了便是。
……
庄良珍在双槐巷从容不迫的住了一个多月。
春露觉得她好可怜,因为她的“未婚夫”良世孙隔三差五会来一次,但从未提及带她回鲁公府的事。
其实以庄姑娘的条件,完全够格做一房美妾,但如今之所以被晾在双槐巷上不去下不来,主要还是因为她心气儿太高了。
这个姑娘铁了心要做良世孙的正室。但是正室这种东西,光有一张漂亮的脸儿是不行的,还得要家世呀。
然而庄姑娘并不知自己正在被一个小丫头同情,她本人也不觉得自己可怜,因为人一旦觉得自己可怜了就会自怨自艾,那不是什么好情绪,她不喜欢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情绪,也不知将来会有什么能引起她的情绪,但她知道自己为了什么才走到今天这一步。
所以,对于这过于平静的一个月,她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反正鲁公府有人比她急。
说不定已经急的抓心挠肝的,偏还要故作镇定,唯恐她这个蝼蚁坐地起价。
这一日,双槐巷的宅子忽然收到了良二夫人的帖子,约庄良珍去京都最富盛名的茶楼——惠风堂品茗。
这果然是良二夫人的风格,用软刀子捅人。
惠风堂茶楼是什么地方,那是一个达官名流出没,各类鸿儒学子修身养性的地方,有一种令凡人颤抖的底蕴。
与其说是邀请对茶道一窍不通的庄良珍去喝茶,倒不如说是拉她过去丢人现眼的。
在那里丢人,可不就等于在整个显贵圈里丢人,就算鲁公府咬牙认下这门亲事,这个圈子也不会认她,任何场合也不会欢迎她,她将被人们排挤进阴暗的角落。
再一个,一旦她丢的人够大,就算有婚书这样的铁证,鲁公府也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大不了砸她一点钱,那时可不会有人议论鲁公府背信弃义,只会无比同情鲁公府怎么惹上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货。
当良二夫人的帖子刚出鲁公府那一瞬,就有人去慎德园将此事回禀良骁。
良骁从书册中抬起脸,点点头,淡淡道:“派几个人盯紧了,如非必要,不必参与。”
也就是尽量袖手旁观的意思。
在良骁看来,如果连这样的坎都过不去,那么庄良珍也很难在良二夫人眼皮底下活一年。这一回,正好让他见识一下她闹事的本领,再考虑要不要亲手接她入地狱。
其实庄良珍这个人,鲁国公和老太君几年前便知晓,良骁将她养在身边也是获得他们默许的,直到今年,这个小姑娘胆子越来越肥,老太君才在赏花的时候提了一句。但也只是提一句,对于这样一个小丫头,由良二夫人出面已经是很看得起她了,鲁公府并没有将庄良珍放在眼里。
她,只不过是经书第三卷旁边的一只蝼蚁,有点碍眼,用手轻轻一拂便能拂走,但又怕手劲大弄脏了经书。
庄良珍打开那熏了沉水香的帖子,一行既熟悉又婉约的字迹映入眼帘,是那种秀秀气气的簪花小楷,就像谢三的人一样,也是秀秀气气的。
但良二夫人喜欢她,可不是因为她会写字或者长得漂亮,而是她颇有几分良二夫人年轻时的风采,长眉慈目,一副标准的旺夫相,身段儿更是纤浓有度,谈吐亦若兰息。除了庄良珍,邬清月最恨的就属她了,还送她一外号——黑心肝儿的小白兔。
如今的陈郡谢氏已不复当年风光,迫切需要一个相当体面的联姻来巩固摇摇欲坠的世家体面。
谢兰蓉是谢家最美的姑娘,恐怕整个大齐也找不出两个比她好看的,关键性格脾气还好,再生气的事儿,到了她那里都是笑盈盈的,十分的火气也要被化去七分。
就连老太君也觉得她和良骁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两个都不会生气的人,在一辈子,得是多么安宁祥和呀。
谢兰蓉本人也有八成的自信,倒不是因为嫁妆丰厚,毕竟再有钱也不会比鲁公府有钱,而是她有个特别的依仗,那便是贴身嬷嬷——陈氏,这也是鲁公府看好她的缘由。可是好事往往多磨,原本已经几乎要铁板钉钉的亲事又因为庄良珍的出现变得摇摆不定。
立冬的第二日,庄良珍便携着春露赶往传说中的惠风堂。
她穿着一件素面小袄,豆绿的细棉裙,明明是寡淡无味的一身颜色,却被她穿出了一种缱绻的淡泊。但是可以看出佩在腰间的禁步材质上乘,尤其是半挽云鬓间的那枚玉雕的茉莉花簪,花蕊是很浅的嫩黄色,花瓣却是半透明的白,凭借这样一块双色玲珑玉倒也能够撑得住场面,不置于被惠风堂的人小瞧了。
惠风堂是出了名的体贴周到,比如他们会派专门的马车接送客人点名邀请的朋友。
所以庄良珍直接乘坐了惠风堂散发着独特木质清香的柏木大车,稳稳当当的出发,又被彬彬有礼的跑堂请到了良二夫人所在的雅间。
雅间里当然不会有人,以她的身份,良二夫人怎会提前来等她。
茶案上的攒盒一共五层,每一层都露在外面,摆放的茶点精致的令人不忍碰触,色泽亦鲜润,一看便是刚出笼的,可见面点师傅对于时间的把控有多完美。
跑堂的欠身询问:“小姐需要茶博士吗,我们这里新来的几位师傅,曾在皇宫伺候过贵人。”
这些茶博士的派头比小官人家的千金小姐还大,打赏自然也很讲究,若是进来个不懂门道的,在打赏上出错,绝对会成为京都勋贵圈子的笑柄。
庄良珍斜目看向这位温文儒雅的跑堂:“不必。”
听到拒绝的回答,跑堂一点儿也不在意,依然笑容可掬,欠身退下。
春露则微许紧张,她也是头一回进这种地方,而且敏锐的直觉告诉她,良二夫人要见庄姑娘,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因为庄姑娘并无值得那位尊贵的夫人喜欢的理由。
她的目光忽然被一套颜色奇怪的茶具吸引,竟然是黑瓷!
黑瓷乃瓷器中的珍品,烧制工艺极为严苛复杂,寻常富贵人家收藏一个已经算难得。
而此刻庄良珍身处的这间雅间,茶案上的不仅仅是黑瓷,还是黑瓷中的珍品——曜变天目。
所谓曜变天目,便是黑釉在烧制过程中偶然蜕变而出的七彩光晕,需要工艺师傅极高的技艺与运气,据说最上乘的是星空蓝,观之若夜幕中光芒闪烁的星空,但那东西只是个传说,没听说谁见过。
目前摆在庄良珍面前的是彩晕曜变天目,其中一只茶碗还有点破损,缺了个口。
春露觉得荒唐:“我当惠风堂多厉害呢,居然拿出一个破碗,这简直是对良二夫人大不敬啊。”
庄良珍木然道:“离这只碗远一点。”
“为什么?”
“它没破的时候能买下一座惠风堂,看如今的模样倒像是上百年的藏品,大概值三个惠风堂。”
一个破碗居然这么贵!
还像个茶具一样随意摆在案上!
就不怕谁不小心给碰碎了!
春露的表情裂了,脑子也糊涂了,但她还是听懂了庄姑娘以惠风堂做出的比价,整个人霎时犹如置身烙铁之上,煎烤的背心冒出一层冷汗,偏偏手脚又僵了,都不敢乱动。
良二夫人这哪里是要请庄姑娘喝茶,简直是要她们主仆的命啊。
她挽住庄姑娘胳膊:“姑娘,要不我想个法子通知少爷吧。”
虽然少爷的脾气不太好,但看得出对庄姑娘还是不一样的,如果庄姑娘有难,他不可能坐视不理。
但是庄姑娘柔柔缓缓的一段话却让她变得沉默。
庄姑娘说:“我要嫁的地方,里面有很多像良二夫人这样的人,甚至比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