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空虚()
如果可以的话,林恩肯定会化身为祥林嫂,拍着大腿呼天抢地见人就说,‘我真傻,真的’。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是稍稍活动了下筋骨,脑袋里的念头稍微热血激昂了点,就整个人又失控暴走了,对战斗的渴望、对鲜血的渴求,像一道洪流,不费吹灰之力便摧毁了他的理智,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那就是战!战!战!
林恩像一只饿了很久很久的猛兽,红着一双眼睛,急不可耐地离开了维迦住的地方,回到角斗场中,四下游荡起来,迫切地想要找一个对手。
是的,他虽然神智不清,但也不至于‘饥不择食’,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入他的法眼,他拥有着比鹰还锐利的眼睛、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只有那些桀骜的灵魂,那些流淌着强大血脉的强者,才有资格成为他的对手。
“嘿嘿,我就说嘛,他肯定会出来的!”
角斗场的负责人亚尔曼站在高处,看着林恩像个饥饿的野兽一样在角斗场四处乱窜时,脸上忍不住露出了自得的笑容。
能打得提莫队长抱头鼠窜,能让角斗之魂退避三舍,很显然,那位神秘的小法师不是位好招惹的对象,是以林恩被带走之后,亚尔曼并没有动过用武力将林恩抢回来的念头,而是选择了静观其变。
没错,静观其变,亚尔曼有很大的把握,如果小法师对林恩看得不严的话,那么林恩十有**会主动跑出来;如果小法师把林恩看得很严的话,那么就算集整个狂风城之力,也不见得能把人给抢回来,毕竟小法师的恐怖,他早就见识过了。
而现在看来,他之前的预料果然没错,林恩还真的傻乎乎地跑了出来。
“这还用你说!”
奴隶贩子所罗门没好气地道,“这世上能有几个人能抵御住战斗的律动、嗜血的渴望?那小子在路上被我喂了那么多嗜血药剂、中了那么多的疯狂魔法,身体早就充满了暴力因子,角斗场里的血气又怎么重,到处充满着战斗的狂热,那小子要是恢复了自由,能坐得住才怪呢!”
“是啊,战斗和杀戮,多么华丽、多么美妙的事情!只要开启了愤怒和暴戾的心,就没有几个人能忍得住!”
亚尔曼深以为然地感慨道,连维斯赛罗那样高傲坚定的强者,都从来不曾刻意去压制自己那嗜血和杀戮的心,因为他很清楚,战斗就是最原始的**,活着,就是一场伟大的战斗,若是强行去克制自己的战意和愤怒,只会让自己的念头不通达,让生命失去色彩,变得毫无意义。
“看来他还很高傲,心里的底线还没有被摧毁。”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乱窜,像是在挑剔着对手,点了点头道,“若是他完全迷失的话,在嗜血的狂怒下,他肯定会大开杀戒,杀死所有能看到的生灵,用他们的鲜血,连填补内心的空虚。”
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杀人狂,就是因为杀戮能给他们带来病态的快感,摧残和折磨人的乐趣会让他们如痴如醉,完全忍不住自己那颗嗜血狂暴的心。
“毕竟他来得还短嘛。”
亚尔曼说道,“高傲挑剔了点很正常,要是他再在角斗场中呆个三五个月,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子,到那时候我说不定要找一个最坚固的笼子把他关起来,不然那些平台的斗士可不安全。”
“确实是有这个必要。”
亚尔曼点了点头,角斗士大多是心理扭曲的变态,哪会跟人和平相处,稍是有点不快就会打砸烧抢,是以越凶残越强大的角斗士,基本上会被关起来,免得他们伤到其他的角斗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了!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所罗门好奇地道,“不会又是那个牛头人战士吧?”
“当然不是。”
亚尔曼摇了摇头,“那个牛头人战士伤得很重,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是好不了了。”
“这么严重?”
所罗门吃了一惊,牛头人身体的自愈能力他是了解的,更何况,角斗场中从来不缺少高明的医生和疗伤的灵药,毕竟对于角斗场来说,那些明星角斗士每伤停一天,就意味着多一天的损失,绝大多数的观众,基本上是冲着他们来的。
是以角斗场的医疗水平一直很高,甚至都能请求角斗之魂,让它用血气来治疗角斗士,那个牛头人战士居然要伤个十天半个月,这显然是很重的伤了。
“还真是是妖孽!”
所罗门看着林恩,忍不住感慨道,可不是么,这家伙昨天看起来明明比牛头人伤得更重,可才过了一个晚上,就又变得生龙活虎了,光是这自愈的能力,就绝对算得上是一绝了。
第九十八章()
“你说,这一战会有多少人赶来看?”
所罗门看着林恩在角斗场中瞎转悠,神色看起来越来越急躁,不由是对一边的亚尔曼道。
上次林恩跟古斯塔夫大战时,由于是内部的试验赛,并没有多少的观众,让亚尔曼遗憾了好久,所以这次他说什么也会拖一阵时间,以吸引更多的观众前来观看。
“他出来的太快了,昨天的那场大战都还没怎么传扬出去,狂风城的子民应该不怎么会买他的帐,所以,我估计最多也就三五千吧。”
亚尔曼回答道,虽然说角斗场是诺克萨斯子民们最喜欢呆的地方,但总不可能天天都呆在这里,即便上是每过三天,才会安排出一个比赛日,全天都进行角斗比赛,以满足狂风城子民们的需求。
由于诺克萨斯是一个弱肉强食、盛行强权主义的国度,所以它基本上不养闲人,没有一技之长、或是没有实力的人很难在这里面生存下去。
后世的卡牌大师崔斯特便是如此,他本来是一个吉普赛人,因为诺克萨斯太难混了,所以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坑蒙拐骗、赌嫖偷抢以度日,后来靠出卖了他的好基友,也就算大名鼎鼎的法外狂徒格雷福斯之后,才掌握了命运魔法,拥有了能够瞬间移动的能力。
没多少闲人,今天又不是比赛日,所以角斗场附近的人并不是很多,就算亚尔曼广为宣扬,又是鞭炮齐鸣,又是锣鼓喧天的,只怕也吸引不来多少人。
“三五千?那也不错。”
所罗门点了点头,“对了,既然牛头人不行,那你给他安排了个什么对手?”
“不是一个,是一群。”
亚尔曼笑了笑,“狂风城角斗场成立这么久,可还从来没有进行过‘绞肉大赛’,不如就让他来开个头。”
“绞肉大赛?”
所罗门吃了一惊,“亚尔曼,你不会是认真的吗?”
‘绞肉大赛’堪称是诺克萨斯最激烈也最血腥的赛事,所罗门自然是再熟悉不过了,当初的维斯赛罗正是凭借着在‘绞肉大赛’中惊伦绝艳、史无前例的的表现,才奠定了角斗之王的无上荣耀。
‘绞肉大赛’对参赛者的要求非常高,起码也要有以一敌百的实力,通俗地说也就是要有黄金左右的实力。
挑战者只要每赢一场,他下一场要面临到的对手就会翻一倍,如果一直赢下去的话,那么他的对手就会一直增长下去,而如果输了的话,那就只有是死路一条了。
“这可是‘绞肉大赛’啊!”
所罗门一脸的不信,“你们狂风角斗场居然有这个实力?”
也难怪所罗门会怀疑,举办一场‘绞肉大赛’,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这一残酷的赛事中,挑战者要么是杀死所有的对手,要么就是自己身死,挑战者赢得越多,那毫无疑问,死在他手上的角斗士就会越多;挑战者若是败得太早,对角斗场的名声肯定会有所影响,所以不管是那种结果,对角斗场来说都是极大的损失。
当年的维斯赛罗,在‘绞肉大赛’中所杀掉的精锐角斗士,差不多就将诺克萨斯最大的角斗场积累了十几年的底蕴耗了个干净,后来不得不从全国各大角斗场中拉来高手,勉强凑够了三百位,才有了举世瞩目的以一敌百的大战,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
狂风城不过是诺克萨斯的一座边陲小城,哪有那么多的角斗士来支撑‘绞肉大赛’进行下去。
ps:
很抱歉各位,这本书可能要写不下去了,开书以来成绩就一直不好,后来断更了一阵后,成就就更差了。
也许是我不适合这个类型,脑子拧不过弯,自我的尴尬症和强迫症太严重了,编排不出那些喜闻乐见的打脸情节,老是太任性,净喜欢掺自己的想法,总想着搞点不一样的东西出来,以为这样很酷很炫,很有干货撸点内涵,可事实上呢,效果并不好。
最近我是越写越心力交瘁,越写越难受,这么挤牙膏似得每天这想点、那想点好不容易才拼凑出一章,这样拖着真的是没什么意思,真的不是我想要写的那种故事。
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早断了好。每天更新一章,这样的速度我写着难受,你们看着也难受。
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
新书是什么就不说了,万一又坑了大家就真的是百身莫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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