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谈条件呢?孩子,我们爱你,我们领养了你,你跟我们永远永远幸福地住在一起,甜蜜地过一生。”
“你是说过一辈子?”我定定地望着她。
“孩子,这世界上坏人很多,你不要结婚,你跟着爹妈一辈子住下去,我们保护你。做了我们的女儿,你什么都不缺,可不能丢下了父母去结婚哦!如果你将来走了,我们的财产就不知要捐给那一个基金会了。”
这样残酷地领儿防老,一个女孩子的青春,他们想用遗产来交换,还觉得对我是一个天大的恩赐。
“再说吧!我想走了。”我站起来理理裙子,脸色就不自然了。
我这时候看着这两个中年人,觉得他们长得那么的丑恶,优雅的外表之下,居然包着一颗如此自私的心。我很可怜他们,这样的富人,在人格上可是穷得没有立锥之地啊!
那一个黄昏,下起薄薄的雪雨来,我穿了大衣,大校园里无目的地走着。我看着肃杀的夜色,想到初出国时的我,再看看现在几年后的我,想到温暖的家,再联想到我看过的人,经过的事,我的心,冻得冰冷。
我一再的反省自己,为什么我在任何一国都遭受到与人相处的问题,是这些外国人有意要欺辱我,还是我自己太柔顺的性格,太放不开的民族谦让的观念,无意间纵容了他们;是我先做了不抵抗的城市,外人才能长驱而入啊!
我多么愿意外国人能欣赏我的礼教,可惜的是,事实证明,他们享受了我的礼教,而没有回报我应该受到的尊重。
我不再去想父母叮咛我的话,但愿在不是自己的国度里,化做一只弄风白额大虎,变成跳涧金睛猛兽,在洋鬼子的不识相的西风里,做一个真正黄帝的子孙。
希望
何永都
人生被一串的希望支配着,希望成全了人生。因为一个人有希望,生命就有了,活着才觉得有意义,才感到有趣味;希望如一颗太阳,有了它就有了光,有了光就有了热,有了热才能发出活泼的生机;希望又如一泓溪水,流到了河,流到了江,流到了汪洋大海,将生命的一切发挥到了极致。一个忠实于希望的追求者,不知道什么是老之将至。
希望决不是一个吝啬的给予者,但也不是一个慷慨的孟尝君。你流汗就有流汗的代价,流血就有流血的收获,只是你的眼睛有时看得太近了,才一迈步,便妄想得到希望的光芒。试问:没有黑暗怎会有光明;没有恒心,怎会有成功的一天?
由希望到达最终的目的,这期间有着相当的距离,希望的目标愈大,所走的路愈曲折,所遭遇的困难也愈多;因此更须要坚强的意志,耐心的努力,迈着英雄的步子,向着希望的前途,不停歇的走去,这样终有一日会尝到希望的东西。
喜欢
史长安
常常有一种“喜欢”留在心上,喜欢茶香在舌尖喉际回绕,喜欢和一二知己在桌上谈心,看咖啡在透明的壶内沸腾,喜欢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此刻送花来,请到某处相候……喜欢——是的,即使在午夜,只是自己一个人,也仍然喜欢,用最小的音量放一段音乐来体味一种惆怅,或者,清醒地听着夜雨打在檐上,想一个相处时平平淡淡的人,如何竟在你心上激动荡气回肠的情愫。
“闲来一试七弦琴,此曲少知音,都因淡而无味,不比郑声淫”,有一回在灯下看一个朋友练字,米白色的宣纸上墨痕历历,忽然细细看他,真是这样平淡的人,却有一股真趣相逼,使人无端要在黄昏的灯下恍惚起来。
是的是的,眼前的一切我喜欢,喜欢生命是这样真实,身体是这样温暖,有骨肉和感觉去走、去看、去爱、去接受和给予。
真的喜欢,喜欢终于和生命对视的这种清醒和无奈,我思我在,今生他世,永远都喜欢巧或不巧地撞见了迎面而来的那人或那事。
喜欢·不喜欢
青岛日报
梓莘
喜欢看妈妈吃我做焦的饭,笑眼眯眯,赞不绝口;不喜欢妈妈省下自己买鞋子的钱替我买衣服。
喜欢看爸爸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给妈妈帮倒忙;不喜欢他到上司家做客惶惶然称自己不会吸烟,不会渴酒,甚至不会喝水。
喜欢看哥哥硬充好男儿,气走女友后,又呼天喊地,追悔莫及(我自在一旁暗乐);不喜欢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喜欢有难时好友赶来看我,不言不语,相拥而坐;不喜欢在自己一切准备停妥后,一个电话敲掉前约。
喜欢新知,喜欢旧交;不喜欢做长尾巴的花喜鹊——娶了媳妇,忘了娘!喜欢怎么淋也淋不伤身子的小雨;喜欢那丝丝的凉意蔓延开,由顶至踵;喜欢久立于山野的风中,幻想自己有一头美好的发,舞着;喜欢昙花的短暂,喜欢它那白色的情感绽放在最浓最美的一刻;喜欢冬夜温室,有本好书在握。
喜欢给爱漂亮的懒哥哥擦皮鞋赚小费,拿到钱后,怒骂其“剥削劳力”;喜欢感冒时用爸爸的大手帕擦鼻子,老爸骂过后,又忙不迭地重新洗干净给我用;不喜欢妈妈在我将家里搞得一团糟时出现——可我总是这样。
喜欢你看到此文时有似曾相识的喜欢,不喜欢你老气横秋地评头论足!那么,你,喜欢我不?
喜悦
《北方文学》
王蒙
我不知道词典上是怎么解释汉语中表示快乐一类情绪的字眼的,我也不知道外语中是否有相应的词儿,反正对这些词儿我有一些不知道算不算独到的感觉,它们会唤起我一些特别的、互不相同的情绪。
高兴,这是一种具体的、被看得到摸得着的事物所唤起的情绪,它是心理的,更是生理的,它容易来也容易去,谁也不应该对它视而不见、失之交臂,谁也不应该总是做那些使自己不高兴也使旁人不高兴的事。让我们说一件最容易做也最令人高兴的事吧,尊重你自己,也尊重别人,这是每个人的权利,我还要说这是每个人的义务。
快乐,它是一种富有概括性的生存状态、工作状态,它几乎是先验的,它来自生命本身的活力,来自宇宙、地球和人间的吸引,它是世界的丰富、绚丽、阔大、悠久的体现。快乐还是一种力量,是埋在地下的根脉,消灭一个人的快乐比挖掉一棵大树的根要难得多。
欢欣,这是一种青春的、诗意的情感,它来自面向着未来伸开双臂奔跑的冲力,它来自一种轻松而又神秘、朦胧而又弥漫的隐秘的激动,它是激情即将到来的预兆,它又是大雨以后的、比下雨还要美妙得多也久远得多的回味……喜悦,它是一种带有形而上色彩的修养和境界。与其说它是一种情绪,不如说它是一种智慧,一种超拔,一种悲天悯人的宽容和理解,一种饱经沧桑的充实和自信。一种光明的理性,一种坚定的成熟,一种战胜了烦恼和庸俗的清明澄澈,它是一潭清水,它是一抹朝霞,它是无边的平原,它是沉默的地平线。多一点,再多一点喜悦吧,它是翅膀,也是归巢,它是一杯美酒,也是一朵永远开不败的莲花。
烦恼谁能够没有烦恼呢?夸张一点说,生存就是烦恼。
烦恼又是生存的敌人,生存的异化,生存的霉锈。
痴人多烦恼,妄人多烦恼,野心家多烦恼,虚妄的欲望与追求只能带来一已的痛苦。长生不老的仙丹,点石成金的法术,一帆风顺的人生,永远属于自己的美貌,光荣与成功,一句话,对于绝无烦恼的世界与生存的渴望,恰恰成为深重的烦恼的根源,这不是一个无可奈何的讽刺吗?克服了过分的天真,克服了软弱的浪漫,摈弃了良好到天上去的自我感觉,勇敢地面对现实的一切艰难,把烦恼当做脸上的灰尘,衣上的污垢,染之不惊,随时洗拂,常保洁净,这不是一种智慧和快乐吗?而那被克服了的、被超越了的烦恼,也就变成了一个话题,一点趣味、一些色彩,一片记忆了。
亲爱的朋友,你的烦恼不过是入口的醇酒的头一霎那的一点苦感,真正的滋味还需要慢慢地品尝,细细地回味呢!忌妒忌妒是一种微妙的情感,强烈而又隐蔽,自己对自己也不愿意承认,却又时不时地表现出来。忌妒很伤人,很降低人,使自己变蠢变得可笑,可悲,可厌。一个人越是掩饰自己的忌妒,就越容易被别人觉察出来。忌妒是弱者的激情,因为他除了忌妒还是忌妒,做不出什么能使自己感到自豪,使自己的心理变得平衡的事。强者以理智以道德以大局为重的心胸把握自己、克制自己,以竞争心理进取心改造和取代忌妒心,用光明的奋斗驱散忌妒的阴影。弱者以冠冕堂皇、滔滔不绝、气急败坏的说词掩盖自己的报复心、恶毒心、败坏心,诽谤和中伤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渐渐地,他们活着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要做什么,而是为了不让别人做事,不是为了”“自己要做出成绩,而是为了不叫别人做出成绩。据说在南亚流行着这样一个故事:“上帝告诉某人,上帝可以满足他的要求,赐给他他所要求的任何一样东西,条件是:给他的邻人双倍的同样的东西,这个某人想了一想,便说:神圣的上帝呀,请挖掉我的一颗眼珠吧!亲爱的忌妒者呀,您的眼珠可否平安?
霞
名作欣赏
冰心
四十年代初期,我在重庆郊外歌乐山闲居的时候,曾在英文《读者文摘》上看到一个使我惊心的句子:Maylife我在一篇短文里曾把它译成:“愿你的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其实,这个sunset应当译成“落照”或“落霞”。
霞,是我的老朋友了!我童年在海边、在山上,她是我最熟悉最美丽的小伙伴。
她每早每晚都在光明中和我说“早上好”或“明天见”。但我直到几十年以后,才体会到:云彩更多,霞光才愈美丽。从云翳中外露的霞光,才是璀璨多彩的。
生命中不是只有快乐,也不是只有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相互衬托的。
快乐是一抹微云,痛苦是压城的乌云,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边重叠着,在“夕阳无限好”的时候,就给你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一个生命到了“只是近黄昏”的时节,落霞也许会使人留恋,惆怅。但人类的生命是永不止息的。地球不停地绕着太阳公转。
东方不亮西方亮,我窗前的晚霞,正向美国东岸的慰冰湖上走去……
现代的孩子
现代的孩子吃精制食物,娇弱的胃口让他们无法接受颐养劳动体魄的粗蔬杂粮
现代的孩子居住在高楼里,远离童年的游戏,远离儿童天然的集体主义。
现代的孩子出门必须乘车,闲置起造物主为行走而赋予人类的双足。
现代的孩子懂得哪种级别的官高,哪种牌子产品好;不懂什么是蒲公英,什么是布谷鸟。
现代的孩子每天能看到汽车,看到钱;看不到日出与日落,看不到地平线。
现代的孩子天天听机械的声音,听人类叫卖的声音;听不到鸟儿的啼叫,林子的籁响。
现代的孩子跟着大人从一个家庭走到另一个家庭,看不见蚂蚁的家庭、蜜蜂的家庭。
现代的孩子从成人世界学到各种道理,无法在自然世界中获得各种启示。
现代的孩子仿佛天天都过年,因而他们已法尝到真正过年时的甜蜜。
现代的孩子得到什么都很容易,因而他们无法理解『简朴』和『珍惜』的涵义。
现代的孩子过多地享用和获取,他们的性格中将缺少坚毅与创造力。
现代的孩子缺少意外,缺少恐惧和冒险,他们将来回忆的将是失去色彩的童年。
乡居笔记
《山西文学》
周同宾
乡间闲居,有闻必录;鸡零狗碎,不成文章。一文友看后,说,如果抻抻展展,添枝加叶,几乎每一则都可做成小说,起码弄它几千字呢。我不善此道,只稍加挑选,标以题目,就原样儿送到读者面前。
疙瘩全村一百个男人,只疙瘩最“猴”,靠一部拖拉机拉货,拉发了家。楼房最高。家具最新。彩电最大。吃肉最多。他抽的一包烟钱,够别人抽半年旱烟。就是他,把全村男人都比成了笨蛋。
全村一百个女人,只疙瘩女人最俏。朝脸上抹的油儿、膏儿、粉儿,就有十几种。各样布料的褂儿、裤儿、裙儿,一天一换。单花裤头儿,竟有十八件。就是她,把全村女人都比成了丑八怪。
疙瘩两口子,像变成了一个秤砣,沉沉地坠在男男女女的心上。
忽一日,薄暮时分,疙瘩驾车归来,到村头,上石桥,一块桥板一仄歪,连人带车翻进河里,车压死了人。
疙瘩女人大哭。“我的天哪!”“我的人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全村人都去吊孝,往年吊孝烧火纸,如今时兴放鞭炮。疙瘩家门前,鞭炮声砰砰啪啪,直响一天。鞭炮声中,众人心上的秤砣没了。
掉牙庞老太七十三岁,仍不掉牙;虽然身上多处有病,牙倒齐齐全全,没一颗动摇,还能吃炒豆子。这不是福,是祸。那满嘴利牙不仅能嚼碎炒豆子,还会咬断后代的根。这不,媳妇进门六年,一直不开怀,孙子连影儿也没有。牙齿和孙子,就有这种必然联系。村人都这样说,古来就认这个理儿。比如老榆树下的汪老太,刚刚六十岁,满嘴牙全部掉光,不是早就孙儿孙女一大群了吗?儿子、媳妇都关注老人的牙。儿子说:“草驴老了还掉牙哩……”媳妇说:“老东西咋不一跟头摔到门槛上,摔掉几个门牙哩?”老人更恨自己,因为她更盼孙子;盼得越切,恨得越狠。二十岁守着儿子熬寡,为的啥?就为了留下一条根,绵绵不绝的根。正是自己,把这条根生生咬断了。
秋风凉时,老人病倒。躺床上,仍想着孙子;想孙子,就恨自己,常把牙咬得吱吱响,仿佛决心咬掉一颗两颗。那天,儿子回来,见老人倒在床前,已昏迷。拖上床,老人强睁开眼,挣扎着指指自己的嘴,门牙掉了三颗,血在流,又指指床前,牙在地上,还有一摊血。她闭上眼,就死了。
赖七赖七,粗眉大眼,身高背阔;长得挺帅,却游手好闲,常偷鸡摸狗,扰得四邻不安。村人便都恨他。年过三十,仍光棍儿一条。悄悄地,竟爱上吴石头的闺女。
一来二去,那闺女竟也爱了他,但强调,只有痛改前非,才跟他。赖七就翻然悔悟了。从此,村中寸草不丢,夜不闭户。楝花开时,和吴石头闺女正式订婚。
楝树刚结籽儿,吴石头一只羊被盗。村人便都怀疑赖七,理由是本性难移。一时间,沸沸扬扬,舆论大哗。便没人再理赖七,都用看贼的眼光看他。一入夜,便都闩门闭户。吴石头倒不相信,世上哪有女婿偷丈人的事?月黑夜,赖七去见吴石头,一脸羞愧,两行清泪;拿出八十元钱,说是卖羊的钱,恳求岳丈当众宣布,羊并没丢。吴石头收了钱,臭骂一顿,一笔勾销了婚事。可闺女仍爱赖七,说,知错能改,就好。
楝籽儿长到扣儿大,邻村破了一起盗窃。贼人供出,曾偷吴石头一只羊,并退回赃款四十元。吴石头立即去找赖七,一脸羞愧,两行清泪,当着女媚的面打自己嘴巴,并提出,可以马上结婚。不料,闺女却突然变卦,再也不愿嫁赖七。
不久,赖七故态复萌,三日不偷,心痒手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