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立伟也顾不上查看胖子伤势,扭头就朝外狂奔而去。
追过来的餐馆老板急忙去抢救倒在地上的胖子,没在追赶曹立伟。
曹立伟就这样提着自己的战利品,得意洋洋的回到了家中。
他很是得意,这家沙县小吃因为刚开业,还没架设摄像头,而且附近的摄像头也是坏的,这点作为本地人的他很是清楚。
没有自己的影像,不过是打个人,而且自己工作和居住都在城西,这餐馆在城东,派出所可不会费那个劲去找自己。
于是他美滋滋的又加了一餐,就这样继续睡去。
结果第二天他刚睡醒,洗完脸还没出门,就听到有敲门的声音,“有人在么?查水表的!”
“切,现在查水表这个梗还真让人有些害怕呢!”昨夜才做过亏心事的曹立伟自嘲了一句,就过去开门去了。
他家的确好几个月没有抄表了。
一开门,曹立伟就傻了,真的是查水表啊,一排严肃的警察就站在门外呢!
直到被手铐铐着戴上了警车,曹立伟还不明白,不就是吃个霸王餐外带打架么,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的么?
直到后来被审讯了几次,他才明白过来,自己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老板打包,还提着打包的东西跑路,因为还带走了东西,那就不是吃霸王餐了,属于抢夺!
抢夺也就罢了,偏偏那个胖子拦路的时候他动了手不说,还上了家伙!
这一下子就转变成持械抢劫了,这可是重罪!
而且胖子被他匆忙的一拳打断了鼻梁骨,那酒瓶子拍下来也没注意力道,造成了颅骨塌陷性骨折,面部被酒瓶子破口划出一道愈合后还遗留有七公分的疤痕,还有重度脑震荡,综合是重伤。
于是曹立伟被以抢劫罪送上了法庭,最后还是他担任过小官的父母找人求情,又赔偿了受害者足够的钱,才判了十三年,否则得15年以上!
曹立伟不知道的是,那个胖子,恰好是老板的哥哥,两人合伙开的餐馆,所以他也不算遇到学雷锋的,但也足够倒霉的了。
曹立伟自然对自己被判了重罪不满,他一直认为自己不过就是贪点小便宜,最多算是寻衅滋事,怎么算得上抢劫这个重罪呢?
不过就是一点外卖,值个P的钱,也能判老哥13年?
当然法官可不会这么认为,刑法规定了,只要是有价值的财物,哪怕1块钱,你用暴力抢走,那就是抢劫罪!
何况还把人打成了重伤呢?
因此曹立伟二审上诉也被驳回,家人的申诉也不管用。
这可是法条上铁板钉钉的东西,你怎么哭闹装可怜都没用的。
被关进大牢的曹立伟万念俱灰,自己的前途没了,工作也没了,出狱以后又能干嘛呢?
于是他在监狱里面也就百无聊赖起来,对于改造并不积极。
他似乎也习惯了在监狱里混吃等死的生活,因为他对出狱以后的生活绝望了,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工作也丢了,退休金拿不到,那还不如在监狱里好好呆着混吃混喝呢,而且还可以通过暗地里的赌博,弄点外快和香烟改善生活。
用他的话说就是:“改造是不可能改造的,这辈子不可能改造的,要减刑又没有钱,就是赌这种东西,才能维持的了生活这样子,我进监狱感觉像回家一样,进到监狱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呜哇哦,超喜欢在里面的!!”
所以他改造不积极,还有小偷小摸和违反监狱规定的行为,家里父母也被他气个半死,不愿意再帮他,于是监狱方面也就公事公办,直到按照规定必须减刑了,才把他的名字给抱了上来,就这减刑的幅度还是最低的。
江宫平看着他的资料,顿时就有了哭笑不得的感觉,这算什么事嘛!
这个曹立伟,真的算是可悲、可谈又可恨了!
可是他还有些疑惑,不过就是一个喜欢打牌的人罢了,又不是资深赌狗外面欠了几十个不敢出来的,别的人进去以后都积极改造,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人也装出一副洗心革面的样子,为什么他就破罐子摔破了,就不想出去呢?
于是江宫平就在曹立伟的资料上,也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准备在去监狱实地考察的时候,见见这位老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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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446章 高调挑衅,故意激敌()
这一份减刑名单里面江宫平看出来了好几个很有意思的人,有类似于曹立伟这样的赌狗老哥,也有一不小心开了童车的老司机,更有把监狱和看守所当成第二个家,不回来不舒服的惯犯。
当然这里面让他觉得有问题的也就那么几个,看来监狱方面没有外面传说中的那么黑,只要有钱有关系随意给减刑,这个关把的还是比较严的。
把减刑名单扔到一边,江宫平又看起了另外一份文件。
就是拟报批最高法院,在国庆节前杀一批的死刑犯名单。
这上面总共就二十个人,是全地区一年多来判决的死刑犯。
从这份名单上可以感觉到丝丝的暴戾和血腥之气,这帮人犯下的罪行也的确够得上去打一针或者吃一颗铁花生米的。
比如有**杀人的,有抢劫杀人外带组织H社会性质团伙的,也有贩毒达到几十斤的。
可以说按照他们的罪名,这上面就没有不可杀之人。
江宫平看的主要是这帮人有没有冤枉的,一般来说,上报的材料不可能是全部的案卷,但是会把整个审判过程中的重点都反馈在上面,尤其是如果犯人有喊冤的情节,无论庭审是否认可了,都必须记录下来,供最终的审核者审核。
这二十个人的资料记录的都非常详尽,毕竟是要人命的东西,人头不是韭菜,割了还能长起来,所以对于死刑,刑庭的人还是相当慎重的,一旦发现有疑点,但又不得不判的时候,就会在材料中标明,让后面二审或者死刑复核的法官注意。
江宫平如今的工作,就是在死刑复核之前,再度检验一遍这二十个人的罪行,确保死刑复核批准率能达到一个让人满意的程度。
毕竟一旦最高法院否定掉一个人的死刑,对于中院来说,就意味着一个案子量刑上的不当,以及百分之五的被否定率,那可是江宫平都承受不住的。
而且这些案子,都是刑一庭和刑二庭法官这一年多来判的案子,所以他们也格外的慎重,报材料的时候,专门就把各种疑点指了出来,一些案件是受到压力判的话,也会告知江宫平这个审核者。
所以江宫平看了半天,只有一个案子看的有些问题,因为主审法官是刘苏,她专门在送来的材料上附带了一个纸条——该案被告多次喊冤表示受到刑讯逼供,也有部分证据不严谨,但证据基本准确,民愤极大,政法委多次严令从重从快,因此判处死刑,二审高院维持原判。请江庭长审阅。
这其实就是在说,这个案子社会影响大,而且有上面的压力,但是呢,公安局在办案的时候用了点手段,而且证据有些糙,我是没办法了,该不该报上去,江庭长您老人家看吧。
“这个刘苏啊,还真会给我找麻烦啊!”江宫平摇头苦笑起来。
刘苏这种齐旭都有些管不了的副庭长,都觉得棘手的案件,江宫平肯定也会觉得烫手。
他把报上来的重点资料看过两遍以后,脸色就凝重起来了,因为这个案子的确是有一些不那么严丝合缝的地方。
于是他拿起电话,拨通了自己书记员兼庭内勤陈慧的电话:
“小陈啊,你把刘庭长报上来的那个要核准死刑的杀人**案的案卷资料,从档案室给我调过来,我现在就要看。”
很快,这宗案件的案卷资料就被报了过来,江宫平立即审阅起来。
案子是三年前发生在银江市区的一件比较轰动的杀人**案,凶手也就是被告的名字叫做徐增。
根据卷宗描述的案件经过,三年前的夏天,在一个雨夜过后的黎明时刻,环卫工人打扫卫生,在滨江公园的一处草丛中,发现了一具光溜溜的女尸!
这可把环卫工给吓了个半死,立即报案,公安局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验。
死者被发现的时候是赤果果的(该死的敏感字!),经检验身体被利器多处贯穿和划伤,最致命的刀口在心脏胸口处的贯穿伤。
而且经法医检验,死者被发现的时间距离死亡时间只有四五个小时,也就是说,是在当夜0…2点之间,死者生前遭受过性侵犯,并且后菊也受到创伤,显然是遭受了不止一次的性侵,而且还有特殊体位。
由于当夜的大雨冲刷掉了大多数的罪证,但是法医从死者体内还是检验出了凶手留下的生理痕迹,这也成为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
而死者的身份也迅速被查明,赵盼盼,17岁,高考考生,已经被帝都大学录取,是银江市的高考女状元。
这样一来案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关注,而且经警方和媒体调查,赵盼盼为人纯朴孝顺,因为母亲身患重病,只有父亲一人劳作,她在上学的时候就勤工俭学,为家里节约学费,就这样还能考上帝都大学,是远近闻名的孝女和才女。
这次高考结束后她为了赚取学费,到某酒店兼职服务员,凭着自己高考状元的名头为一些高考学子的谢师宴陪坐,也算是赚了不少钱。
可偏偏这么一个德智兼备的好孩子,眼看就要步入帝都大学的大门为家里争光,却在深夜里遭到了最悲惨的命运,被残忍的蹂躏以后杀害了。
这自然让她的父母痛不欲生,原本就身患重病的赵母问讯,病情加重,几日后撒手人寰,赵盼盼的父亲也一夜之间悲痛的白了头,在公安局大门前长跪不已,要求迅速捉拿凶手。
整个银江市都震动了,而且这个案子还引发了全省乃至全国媒体的关注,各种报纸和网站用一个比一个夸张的标题在报道此案,给了公安局巨大的压力。
还好,虽然大雨冲刷掉了足迹指纹等证据,赵盼盼体内的生理痕迹最终还是帮助警方锁定了凶手,也就是在公园附近居住的老光棍徐增。
徐增被抓获以后,面对DNA检测结果,一开始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的他也最终做出了供述。
然后就是开庭,结果开庭的时候他就当庭翻供,宣称自己在当夜在公园里溜达的时候,发现了已经倒卧在草丛中,衣衫不整、毫无知觉的赵盼盼。
因为赵盼盼长得的确很漂亮,而且当时她的衣物大部分被褪去半截,露出了大片的肌肤,这让打了多年光棍,只能用左右手和某些失足女来满足自己生理需求的徐增挪不开脚步。
最终欲望战胜了良知,他嗷嗷叫的扑在了赵盼盼身上,发泄着自己的冲动。
但是徐增说自己只是发泄了一番过后就由于害怕被发现而匆匆逃跑,并没有杀害赵盼盼。
他的这个翻供其实并没有超乎检方的预料,因为最早他在被警方抓获后,也是这么说的。
问题是得有人相信才是啊,死者生前明显遭受过性侵犯,而且是相当残酷的侵犯,根据警方判断是凶手为了掩盖自己侵犯了赵盼盼的事实,最后杀人灭口。
现在你徐增说你只是侵犯了对方,没有杀人,那也得警方相信才行。
更何况法医还从赵盼盼的指甲缝中发现了徐增的皮下组织,又从徐增身上发现了属于女性指甲的抓痕,这就说明徐增在对赵盼盼进行侵犯的时候,对方并非徐增所说的毫无意识,明显是反抗过的。
所以警方又对徐增进行了一番“耐心细致”的攻心工作,最终徐增承认了自己QJ并杀害赵盼盼的罪行。
所以他在法庭上声泪并下的诉说自己并没有杀害对方,作出杀人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的翻供时,检方并不以为意。
毕竟徐增也曾经因为QJ罪入过狱,是有前科的人,也正是他的前科帮助警方迅速从资料库中匹配到了他的DNA,而且他为人狡诈,经常一句真话伴随好几句假话。
更关键的是,警方的审讯记录做的还算到位,虽然缺失了几段审讯的录像,但是在政法委的严令下,对此心知肚明的检方和法院都忽视了这些刑讯的迹象。
再加上他宣称被刑讯到翻供的时间间隔比较长,就算验伤也验不出来什么了,因此法院认为他所说的遭到了刑讯逼供的说法不可信。
最终徐增被判处了死刑。
一审之后徐增迅速上诉,但是二审维持了原判。
徐增继续喊冤,还让家人不断申诉,但是同时死者赵盼盼的父亲为了给女儿和被气死的妻子报仇,也不断上访,要求严惩徐增。
所以最高院后来虽然指令再审,还是因为指正徐增犯罪的证据充分,徐增自辩没有杀人的说法缺乏证据,最终维持了死刑判决。
徐增虽然还是不断喊冤,他的父母也为他奔走,但是由于他一直没有伏法,赵盼盼的父亲也不断到各级政府和法院门前打横幅写血书,最终抗不过舆论压力的法院决定将徐增报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
江宫平合上了案卷,心中也是有些感慨。
这个案子他不需要动用回溯过往的异能,他凭借着自己还算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发现了几个疑点和瑕疵。
第一,没有凶器。警方反复搜查了徐增的住所和案发现场周围,都没有发现造成赵盼盼身上多处伤口和致命伤的那把锋利的鋭器,而据徐增在作出杀人供述的时候所说的凶器下落,也前后不一致,有的时候说让自己丢到了华江河当中,有时说让自己丢到了下水道中。
但是警方反复搜寻,都没有找到凶器,没有凶器,这证据链就不能说是无懈可击。
第二点就是虽然从死者的指甲缝中发现了徐增的皮肤组织,也从他身上发现了抓痕,但是法医还是发现了另外一个人的皮肤组织,当然只有一点。
对此警方的解释是,赵盼盼毕竟从事的是类似于陪酒之类的兼职,这里面难免会有一些不那么自重的客人纠缠她,因此发生撕扯,指甲里村留有一定的其他人的皮下组织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现场只有徐增一人的生理痕迹遗留在赵盼盼体内,说他嫌疑最大是没问题的。
第三点就是,警方最终在徐增家里找到了起所说的侵犯赵盼盼当夜所穿的衣服,但是上面没有任何赵盼盼的血迹。
这就不符合事实了,因为根据法医检验,赵盼盼身上有多处刀伤,其中心脏和几处大血管的刀口,绝对会有大量喷溅性血液,而且凶手杀人的姿势应该是压在她身上实施的刀刺行为,不可能会没有血液痕迹。
但是警方就是没有找到衣服上任何的血液残留,对此徐增在几次被审讯之后,承认自己是在犯罪后反复洗了衣服。
但是根据法医学的知识和当时徐增被抓获是在案发后2天的时间,再根据他所穿衣物的材质,江宫平认为,这衣服上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检验不出任何血液痕迹,这是不符合科学的。
最为关键的是,法医从徐增所谓洗过的衣服上发现了他作案时遗留下来的生理痕迹(JY),以及赵盼盼身上的几根头发!因此说他反复洗了衣服把血液痕迹洗掉的说法,显然有些站不住脚。
徐增的辩护律师也提出了这点意见,但是最终由于多方的压力,刘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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