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海王被朝廷诱杀还历历在目,他犯了什么错!总督胡宗宪却杀了他!”
郑香不依不饶,继续骂道:
“他部下数十万,战船无数,控制三十六岛,一心为朝廷捍边,他何罪之有!”
郑龙华被气的脸红脖子粗,却说不出话来,只得大喊道:
“左右,左右!”
几十名持燧发枪,身体粗壮的黑人冲了出来,为首的正是穿着全身盔甲密不透风的郑卫。
郑龙华怒气冲冲的喊道:
“捆了他!”
郑香束手就擒,但是却虎目怒睁,依旧大骂道:
“郑公误我!郑公误我!我死不足惜,数千水手军士何罪之有!”
郑香被绑下去之后,郑龙华却无力的坐在了椅子上,一下子好像苍老了十岁,他想起“徽王”王直,想起了他的命运,被官府诱杀。
王直这个人虽然被明朝称为倭寇,但是在民间声望颇高,据记载:
“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
现在日本平户市还有王直的雕像。
而大明沿海各省的情况是,据记载:
“三尺儿童,亦视海盗为衣食父母,视军门为世代仇雠。”
大明朝廷诱杀了一个海洋帝国,无数海盗前赴后继,为了自己的生计,在海洋上战斗,他们积极的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实则拱卫了大明的海权,迟滞了西方列强的入侵。
而这个时代的真正的海贼王李旦,却依旧沿着历史的轨迹,缓慢运作,最终难逃悲惨命运,因为他缺少一双看清超越五百年的历史的眼睛。
而叶少辰则不然,他深知大明朝廷的腐败,体制的僵化,他不会向大明投降,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就是头后长反骨了。
向大明投降,大明官府也不会同意,腐朽的统治者不值得他效忠,而且如果就算官家真的招安,也不会真正信任自己,反而会畏首畏脚。
但是朝廷是朝廷,大明还是好样的!
那些底层士卒,底层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会效忠真正维护他们利益的人。
而,叶少辰,就是一个值得他们效忠的人。
当叶少辰听到郑龙华准备向朝廷效忠时,一个计划就产生在他的心中。
但是当叶少辰心情愉快的准备走进朱门大宅的正室时,他却被看到郑龙华所在的正室被一群大明人围住了。
有浙江的,也有福建的,但都操着大明官话,都纷纷在门外为郑香求情。
当他们发现门外准备进去的叶少辰时,都冷冷地看着他,让他心中一寒,但是也顾不了那么多。
叶少辰只得硬起脸皮,走进了正室内,正室内郑龙化背手站在被浮雕的窗户前,听到叶少辰的脚步声,并没有回头。
显然门口的卫兵已经通知了叶少辰的到来。
郑龙华只是淡淡的站着,双目微闭,好似在休憩。
终于,他开口道:
“你来了…”
叶少辰微微垂首,说道:
“嗯…”
叶少辰上前一步,小声的说道:
“有件事,不得不说。”
郑龙华虎目睁开,叹了一口气,说道:
“你也是不同意效忠朝廷吗?”
叶少辰在上前一步,靠近郑龙华身边说道:
“不,我同意效忠官家,只是没有投名状,官家不会同意的,我愿意率领荷兰快船去取得那投名状!”
叶少辰作揖向后一退,等待着郑龙华的话语。
郑龙华本来铁青的脸色变得病态的红晕,激动的说道:
“好!好!那些人跟随我驰骋海上二十年,却还是不懂我的心意,你不愧是我的继承人,明白我的心意。
这样,我让上杉一郎带上三十名日本好手,他们熟悉这一代的地理,让他们做你突袭倭寇。”
即日,整装待发的荷兰船载着三百三十二人,向着广阔无垠,神秘深邃的大洋驶去。
一艘孤船消失在众人的瞳孔中。
这件事的结果是皆大欢喜,福建帮的人认为这群不受欢迎的人必然难以返回,而深受郑大人倚重的郑香不日必会释放。
只有一人,郑大虎对他儿子的离去表示深深的不安,本来想陪他去的,却被他当即拒绝。
叶少辰知道,自己能否发迹在此一举,风险大于机遇,他不想自己所爱的人陨灭于此。
25。孤船()
一支孤独的船只到达朝鲜的全罗南道,在丽水城的不远处。【 】
丽水城此时旌旗蔽日,城墙上站满了松懈的足轻和武士,他们或是三三两两的聊着女人,谈着这一场战争中的劫掠所得。
一名足轻咧着嘴,露出黄黄的牙齿,开心的对着旁边斜戴着阵笠的足轻说道:
“哈哈,釜山之战,这些朝鲜男人真是不堪一击,他们竟然在我方的一阵猛攻下溃逃了,只留下他们洗净的女人。
呵呵,朝鲜的男人虽然弱弱无能,但是他们的女人却是细皮嫩肉,都生的一副好面孔,玩弄起来是很有味道的。”
那名年轻的胖胖的足轻憨憨的笑着,脸上充满着向往,不满的嘟囔道:
“我到不似百足众那么好运气了,什么也没有抢到,也没有遇上女人。就随着军队来到了这里,连一场硬仗也没有碰上过。”
百足众是足轻的头子,倒是有些世面,开口安慰道:
“女人,钱,以后多的是,关白大人说了,我们取了朝鲜,然后转道攻明,施政亿万斯于明,让他的侄子做明朝的关白。”
关白现在是丰臣秀吉,关白相当于明朝的宰相,是现在日本的最高实权人物。
正在这两个小足轻谈笑风生时,丽水城不远的海岸上,一艘孤船正急速接近。
丽水城处于李氏朝鲜的西南部,不是什么重镇,只驻留了一千来名士卒。
荷兰快船上,叶少辰站于船头,百合子侍立一旁,由于束胸,别人都看不出她是女子,她也故意把柔柔的声音变的沧桑无比。
叶少辰身着麦斯米伦全身盔甲,防卫的密布透风,这是他请求郑龙华去取投名状的唯一要求,郑卫的麦斯米伦全身甲,这让郑卫很是不情愿的交了出来。【 】
叶少辰要这件麦斯米伦全身甲不是没有道理的,战争凶险,叶少辰这个惜命如金的重生哥可不想就这么一命呜呼!
有人说,万历朝鲜战争,朝鲜用的是弓,日本用的是铳,大明用的是炮。
这是一场大东亚武器博览会,最终大明的炮略胜一筹。
叶少辰知道此战凶多吉少,恐怕是一场硬战,己方的荷兰水手全都是燧发枪,而日式铁炮队全都是鸟铳,不仅雨天容易受潮,无法使用,而且射程威力远远不如燧发枪,哪怕是郑龙华的黑人火枪队,使用的也还是鸟铳。
武器的优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战争的胜负。
叶少辰不由得触景伤情,萧瑟的秋风猎猎作响,海浪不断拍打着船板。
水浪的哗哗作响声,让叶少辰一阵的心烦意乱,他看到身边的丽人,不由感到一阵的悲意袭来。
为了自己的私欲,牵连着无辜的女子,真的好吗,而自己,现在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临战前最让人心烦气躁,倒是到了战前的一刻,叶少辰才感觉自己才能真正冷静下来。幸好经验丰富的安德鲁正在一旁考察着水况,有他的辅佐,叶少辰感到安心不已。
为了平复他的焦躁之情,他和荷兰军装少女聊了起来,他开口说道:
“你的名字叫什么?和你相处了一段时间,我竟然还没听你说过你的名字。”
百合子本来一直眯着微笑的眼睛,染上了几丝伤感,眼圈变得通红,好像是想到了往事。
顿了一下,百合子淡淡的说道:
“百合子…”
一字不多,一字不少,只是说出了她的名字,本来明治维新前低贱的贩夫走卒是没有名字的。
她生于破落武士之家,还是有名字的。
叶少辰嗯了一声没有了下文,他虽然与百合子相处有一段时间了,但是他们之间的交流极少,甚至于没有,只是按照一种习惯潜移默化的相处。
但是在外人眼中,叶少辰的新内侍却与他的关系极为的密切,因为叶少辰不管去哪,百合子都会持燧发枪站在一旁。
孤船离海岸线越来越近了,但是天气却十分的干燥,没有一丝要下雨的意思。
叶少辰走到在船尾勘测水况的安德鲁旁,百合子也走了过去。
叶少辰也不明白如何勘测水情,只是想和安德鲁商量一下自己的想法,他说道:
“天晴不利于和日军交战,日本的火绳枪会发挥它应有的威力,这对我方不利!”
安德鲁颇为吃惊,有些不相信的说道:
“日本人只有火绳枪吗?”
叶少辰说道:
“根据我对日本的了解,的确如此,日本的火器虽然犀利,但是模仿的还是老式的火绳枪,并没有燧发枪。”
安德鲁这才一拍脑袋,燧发枪是最近才发明的,各国的军队还对它持怀疑态度,还是自己亲自使用了燧发枪之后才决定采用的,模仿西方火器的日本当然不可能有。
叶少辰继续说道:
“燧发枪的射速是射程是火绳枪的数倍,而且有战例表明,燧发枪要比火绳枪要强大的多。
1544年,德法交战,拥有燧发枪的德军,在和火绳枪的法军交手时,一阵弹雨,法军几乎一弹未发,就被打的大败。”
不由的,叶少辰低落的士气随着自己的话变得高昂。
安德鲁不由的更为吃惊,他没有想到大明人竟然知道远在大陆另一边发生的事,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他也不知道这回事,更不知道燧发枪的强大威力。
燧发枪在十六世纪中叶就被发明了,到十七世纪中叶才被西方军队普遍列装。
但叶少辰不同,他有超越这个时代五百年的眼睛,而且碰巧的是,他对历史意外的感兴趣。
正是看到荷兰快船和他们列装的燧发枪,他才决定孤船去拿投名状。
安德鲁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说道:
“好,你是船长,一切由你决定!”
叶少辰坚定的点点头,也不顾忌前方有多少人,信心来了。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在战前的一段时间可能会犹豫不决,但是一到战场,什么恐惧都会消失,遗留下来的只有勇气!
孤船离海岸线还有一段距离,叶少辰登上船的最高处,指挥台,百合子随后持枪跟上。荷兰水手士兵们散在荷兰船的四周,全都被安德鲁召集起来。
他们有的开口抱怨,骂道:
“国王叶又要训练我们了!瞧!他承诺的黄金在哪里?”
叶少辰等荷兰人集合在指挥台的四周,没有开始说话,等四周安静了下来,用荷兰语开口演讲道:
“绅士们,黄金就在前方!这次的任务很简单,我们只要面对一群原始人,在远处射杀他们就够了!
没有一个绅士会死在这次战斗中,我用我的生命和财产承诺。
最后,让我们把恐惧带入敌人的骨髓吧!”
荷兰士兵发出了一阵的哄笑。
这正是叶少辰期待的结果。
26。飞翔的荷兰人()
孤船很快接近了海岸线,丽水城近在眼前,海浪不断拍击着海岸的礁石,一阵又一阵,像海神的愤怒!
天气依旧干燥,丝毫没有下雨的意思,叶少辰让孤船慢慢等待,等待着最后的时机,给丽水城最后一击!
三天中,太阳高高悬于天空中,碧蓝的天,火红的太阳,就像一副写意画。
三天后,寂静的夜晚,听不见一点声音,淅淅沥沥的小雨从看不到尽头的天空中落下。
握住刀柄,坐在船首沉思的叶少辰猛地站了起来,雨一滴一滴的落在他的脸颊上,丝丝凉意从脸上传来。
叶少辰不顾脸上的雨滴,紧握的刀,随着他大力一抽。
锵!
利刃出鞘,贵族配刀高举在半空中,刀刃的一面反射着叶少辰俊俏的脸庞。
叶少辰怒吼一声:
“全军出击!”
在海面上飘了三天的孤船,在孤船上等待了三天的荷兰人,早就**难耐,但求一战!
金子,闪亮亮的金子是他们此时唯一的渴望,他们出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是这些贫穷的水手们至今没有发财。
他们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和这些叶少辰所说的野蛮人交战,然后劫掠他们的黄金。
没有什么比黄金两个字眼更能让他们充满动力,这是最接近上帝的天堂一个词汇,这是人间的天堂。
动力充足的荷兰人放下心中的对未来的未知和恐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于是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艘孤舟朝着朝鲜的全罗南道丽水城方向驶去。
雷声,雨声,海浪声,男人的嘶吼声,构成了一副夜雨航行图。
一名荷兰水手兴奋的爬到桅杆之上,整个身子好像挂在桅杆上。
他激动的大喊道:
“看见了,我看见陆地了!”
一道闪电划过黑暗的天际,带来了一道闪亮,映照在那名水手的脸上,荷兰水手露出一口黄牙,牙齿参差不齐,像高高矮矮的树桩,脸上有一道陈年的刀疤。
桅杆随着他的大喊而随着晃动,好像随时就会倒下。
“我们是荷兰人!飞翔的荷兰人!”
那名荷兰人大吼道,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桅杆也随之乱晃,幸好没有把那名中年荷兰人给晃下去,很明显,这名荷兰人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孤船如同黑夜中的一道闪电,划破了海水,孤船劈荆斩浪,极速的朝着海岸接近,船上的荷兰人严阵以待,还有三十名身穿大铠的武士,套着铁甲的大明人组成的亲卫队。
但是这是到荷兰人表演的时候到了。
安德鲁选对了靠岸的地点,是一片沙滩。细细的沙子,汹涌的海水,淋漓的小雨。
彭!
船只冲到了海岸之上,船首的撞角急速的划开柔软的沙滩,半只船搁在沙滩上。
“杀!”叶少辰一声怒吼,他挥舞着贵族弯刀,在黑暗的半空中划出一道圆弧,
荷兰人排着整齐的队伍,从船首搭起木板,按照顺序有条不紊的跳下了船,一个接着一个,就像落水的饺子。
扑通扑通!
荷兰人一个接一个,走下了褐色木板,木板承受众人的重量,发出吱吱声。
布制的绿色靴子,踏入水中,发出刷刷的水声,水瞬间进入了靴子内,一股凉意袭来,但是兴奋的荷兰人根本不顾及水,他们眼中只有黄金。
咚咚咚!
咚咚咚!
船首的击鼓手用力的敲击着鹿皮做出的乐鼓,用来振奋人心,激昂斗志,但是更重要的作用是让荷兰人顺利的排成三队行军。
荷兰人踩着整齐的鼓点,排成三队,在海岸的沙滩上集结起来,没有旗帜,没有标志,像一只从地狱而来的孤军。
叶少辰穿着沉重的麦斯米伦全身盔甲,持剑站在船首,看见最后一名荷兰水手下了船,也踏出了他登陆第一步。
全身盔甲重约三十公斤,再加上叶少辰本身的重量,每一步都压的单薄的木板弯曲变形。
离沙滩还有一段距离,叶少辰跳了下去,全身几乎一顿,哗啦,全身的盔甲零件撞击在一起。
沉沉的铁靴陷入了泥沙之中,每一步都艰难沉重无比,每一次迈动步伐都好似有千斤重。
整整二百六十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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