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富贵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没想到自己能跟李佳玉聊得那么投机,游戏代言人她答应了,高跟鞋也答应了,只要她再跟他出去玩,那关系还不蹭蹭地上去?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可上床,哇哈哈哈!
“好啊,反正也好久没有出去玩了……林嘉,我们三个一起去吧,老是待在家里多闷呀,我早就腻味了!”
李佳玉还真是个完全没情商的人呐,似乎一点儿都没看出叶富贵对她心思不纯,而且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叶富贵。
“去就去吧……有我跟在你身边,起码会安全一点,别被某头色狼占了便宜。”
林嘉无奈地同意了,他怎么可能让李佳玉一个人跟着叶富贵出去?别看李佳玉武功盖世,但她脑子缺根筋,有时候似乎聪明绝顶,有时候又迷糊得犯傻,连叶富贵那种居心不良的人都能把她忽悠。
不过……
这也跟叶富贵戳中了李佳玉要害有关,现在李佳玉就是个大吃货,刚才叶富贵给她送了一大堆很好吃的零食,自然就赢得了她不少的好感,哪里像林嘉,这不许吃,那不许吃,烦都烦死人了。
“一起下楼吧,我有车,去市中心特别方便。”
叶富贵招呼一声,“哒哒哒”地以轻盈的步伐下着楼梯,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动力,人生充满了光明,似乎很快就能将李佳玉追到手,实现他毕生的愿望,从此幸福快乐一辈子。
但下一刻,他却乐极生悲。
“轰隆”
本来就千疮百孔的楼梯,在叶富贵的踩踏之下摇摇欲坠,终于倒塌下来,叶富贵哇啊一声,直接就从楼梯扶手旁边坠落下去,摔了个狗吃屎,脸部先着地,要多狼狈有多狼狈,身上的黑色西服都蒙上了一层灰,打着发胶的头发也沾满了白色的粉末!(未完待续。。)
第一千三百四十三章 一个打十个!
傍晚七点,橙色的天空飘荡着橙色的云,习习凉风吹拂着依旧稍显炽热的城市。
这里是穗城市中心的步行商业街,人流已经少了一半,换了四天以前,这种时候几乎是人挤人,整条街都是购物逛街的男男女女,但现在,大街上竟然稍显冷清,就连街边卖小吃的摊贩都少了许多。
这都怪那该死的怪虫之乱,把繁华的城市搞成现在这副模样,可饶是如此,仍是有一部分人继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或者说,他们的生活节奏不会因此而被打乱,该干嘛的继续干嘛。
泡妞的泡妞,买衣服的买衣服,站街的站街,吃饭的吃饭,反正穗城也才死了十来万人,对于千万人口的穗城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好看,真是太好看了!穿上这样的鞋,你的腿就显得更加修长,简直棒极了,嗯,如果 你能把裤子脱掉,换上一条短裙的话,会更加好看……”
商贸大厦的女鞋店里,叶富贵连连赞叹着,只觉得眼睛真心不够用,因为李佳玉的脚丫子特别好看,皮肤光滑细嫩,就像是剥开壳的荔枝,娇艳欲滴,吹弹可破,十个脚趾头更是白白净净,像是十颗闪闪发光的珍珠,指甲也修理得整整齐齐,泛着健康的粉红色光泽。
而这双脚丫换上了高跟鞋以后,那种视觉唯美感就相当冲击眼球了,让人看了真心想要跪倒在她面前,捧起她的高跟鞋亲吻。宣誓自己是她的宠物。
当李佳玉穿着高跟鞋站起来的时候,竟是微微地展露出她的女王气质,高跟鞋给她增添了十二公分的身高。显得腿部曲线更加完美,个子更加高挑,就连那略显青涩的小屁股也更加浑圆饱满,女性魅力也随之暴涨!
“啪啪啪”
旁边的林嘉早就默默地掏出手机,对着李佳玉狂拍起来……
“先生,您的女伴很漂亮,我卖女鞋十几年了。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你看看,全场挑鞋子的女客人都看着她傻眼了…”
这家鞋店的女老板刚好也在场,她用羡慕的目光看了看李佳玉。随即轻声细语地对叶富贵说道。
叶富贵得意洋洋地点点头,抬眼一扫,果真发现整个鞋垫的其余十几名女客人都目光复杂地注视着李佳玉,有人眼红。有人咬牙。有人咬破了嘴唇,有人默默流泪,天晓得她们是在嫉妒还是在欣赏呢?
“老板娘你说笑了……我哪有那种福气能让她做我女伴,目前我还在努力中,能不能成还是要看老天爷……”
叶富贵装逼地谦虚道,还理了理衣领,故意让自己显得帅一点——刚才再林嘉家里的楼梯摔倒,狼狈得要死。被李佳玉一顿好笑,害得叶富贵立刻去买一套新的白西服。继续穿上装逼。
“这鞋子感觉好怪……走路真不方便!”李佳玉有些摇摇欲坠,她不习惯穿这么高的鞋子,虽然能保持平衡,但她不太喜欢这种感觉,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摔倒在地上。
“没事,穿久了就会习惯的,你看街上的美女不都穿高跟鞋么……喏,你照照镜子看,穿上高跟鞋是不是看起来特别高挑?都快到我鼻子了……”叶富贵笑道。
李佳玉不在乎叶富贵的赞美,反倒冲着林嘉道:
“林嘉,你感觉怎么样?”
林嘉将手机塞回裤兜里,果断摇头道:
“不好看。”
叶富贵一瞪眼,变脸道:“大舅子你这是什么话,不好看你刚才还对着她狂拍照片!”
“我觉得她这年龄段不适合穿高跟鞋……再说她现在还是长身体的阶段,穿高跟鞋会影响她发育的,还可能会让她的腿部受到严重的影响。”林嘉表情认真道,似乎被砖家附体,叫兽夺舍,说起来还真是一板一眼的。
“发育?是了…这位小妹妹几岁了?”女老板也问道。
“不到十四。”林嘉比了比手势。
“还不到十四吗?那还是不穿高跟鞋为妙……女孩子在发育的时候,应该穿平底鞋,高跟鞋只会害了她。”女老板还真是有良心,放着几万块的鞋子不卖,反而给出良好的建议。
叶富贵却道:“没事没事,也就穿一两个晚上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的,都说了嘛,过几天可能会带她去拍网游宣传短片,到时候肯定也要穿上高跟鞋的……”
“叶富贵,你有完没完!”林嘉忍无可忍了,叶富贵这是摆明了态度要来强抢啊!
“就是没完,我还要带她去换上裙子,她是天使下凡,就该配上最好的衣服,而不是穿你买的那些廉价衣服!”
“靠,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啊!”
“不是了不起,是我心疼她,宠溺她,不行吗!”
就在叶富贵和林嘉针锋相对的时候,忽听一声“嘭”的巨响,随即是一大片破碎的石头碎屑往四面八方冲击而去。
这么大的动静,惹得所有人都往声源看了过去,赫然看见李佳玉正在高抬腿,她一脚揣在墙壁上,锋锐的鞋跟竟然在墙壁上凿开了一个深坑,深坑还在冒着烟!
“不错……这鞋子的质量很好,杀伤力也倍增,高高的鞋底附带刺伤效果……”
李佳玉满意地笑了笑,收回高抬腿,又看了看高跟鞋,却见高跟鞋都没有破损,不愧是高档货,质量不是一般的好。
众人面面相觑,林嘉和叶富贵都没想到李佳玉会在这种地方施展她的暴力,而女店员、女客人却早已看傻了眼,张大嘴巴,还以为自己身处梦中。
那、那可是大理石墙壁耶!
大理石不都是很坚硬的吗,李佳玉看起来这么娇小,身高都没到一米六,细胳膊细腿的,她怎么可能一脚就在墙壁上踹出一个深坑,她那娇小的身体里隐藏了多可怕的力量,妈呀,她是机器人吗!
叶富贵还好一点,最起码他在教室里就亲眼见过李佳玉一拳打爆高分子材料的黑板,如今一脚踢破墙壁其实不算什么,他淡定地对女店主道;
“老板娘,不好意思啊……我这位朋友是练武的,偶尔会活络活络筋骨,见谅见谅哈,您的损失我会一力承担的……”
“客气客气,难得碰上一位懂得真功夫的女客人,这也是我们店的荣幸,我就说嘛,这小姑娘年纪小小,身材怎会这么符合黄金比例,原来是因为她练武的关系呀……哦对了,小哥,我是练瑜伽的,请问她练的是什么武?如果方便的话,我也想让我十二岁的闺女去学她的武术,把我闺女的身材也练得像她那样好,各种协调……”
女店主这般说,但别的女客人却都被吓了一大跳,原有的几分嫉妒之心淡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忌惮与仰望,同为女人,谁不怕一个又漂亮又武功超高的女人?惹了她,她都不用男人出面,直接就能用超高的武力值让你哭瞎!
“佳玉妹子,喜欢这鞋吗?”叶富贵问道。
“不喜欢,杀伤力虽然不错,但牺牲了太多平衡性,穿着不适宜作战……所以还是不要了。”李佳玉摇头道,顺手就把高跟鞋脱下来。
“没事,既然喜欢就给你买下来吧,以后你总会有机会穿上的,来,老板娘,给我买单,哦对了,给你另加十五万的铺面损失费…这墙壁被破坏成这样了,估计你两天内都没法正常营业了。”
……
离开了鞋垫,叶富贵又带李佳玉去看了看裙子,但这回,任凭叶富贵舌绽莲花唾液横飞,李佳玉也不肯去试穿裙子,问她为何不穿,她露出很厌恶的表情,耸拉着眼皮道:
“因为我觉得穿裙子很不自在,屁股也会凉凉的,感觉特别怪。”
林嘉和叶富贵齐齐翻起白眼,这都什么狗屁理论,能穿高跟鞋,却不能接受穿裙子,李佳玉的性子未免太过古怪了吧!
“你不是说想要变成十八岁的样子吗?但你必须要穿上裙子才能化妆出那种效果的……”叶富贵道。
“是吗?”
“是!”叶富贵满含期待道。
“那算了,反正再过几年我也能长大,用不着急着看,裙子什么的只有那些笨女人才会穿。”
李佳玉不屑一笑,继续踏着她的运动鞋,直让叶富贵的嘴角一阵抽搐,隐隐有几分不甘之色。
“喂,大舅子,有件事要拜托你,好好地给她做一下思想工作,让她当个可爱的女孩子吧,你看她穿着那么普通的衣服就这么清纯可口,要是她好好打扮一下,穿上适合她的衣服……那不知道会美到什么程度。”叶富贵拍拍林嘉的肩膀。
“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出卖她的!”林嘉果断摇头。
“行啦,少装逼,你的表情早就出卖你了,你不也很想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样子么?”
“切,我才没你那么无聊。”
叶富贵呵呵一笑,也不再与林嘉争论,而是对李佳玉道:
“佳玉妹子,我们去迪厅跳个舞吧,顺便喝点小酒,聊聊人生,聊聊理想……”
“迪厅?不能去!”林嘉条件反射道:“那种地方龙蛇混杂,乌烟瘴气,绝对不能去,再说佳玉她的酒量超低,一杯酒醉!”(未完待续。。)
第一千三百四十四章 暴怒的林嘉
“一杯就醉?”
叶富贵双眼冒光,他最喜欢的便是“一杯就醉”的女人,轻轻松松地就能把她灌醉,然后拉近房间抱到床上,醉醺醺地喷着酒气特别有激情……
“没关系,酒量都是练出来的,多喝几次就提上去了,走吧,这附近有个迪厅,很棒的,特别嗨,气氛好得不行,帅哥美女特别多,大舅子你也别担心,有我在,就算再怎么乌烟瘴气也没人敢惹咱们的,好歹我也是穗城出了名的公子哥嘛。”
“迪厅很好玩吗?”李佳玉问道。
“好玩得不得了!听着激情炫酷的动感音乐,然后尽情摇摆你的身体,释放出骨髓深处的活力,啧啧,不知道有多淋漓尽致……现在的年轻人啊,不都喜欢泡在迪厅么。”叶富贵道。
“佳玉别去,你不能喝酒!”林嘉又阻止道。
“谁说我不能喝酒了?我是谁?这世上才没有什么能难倒我的呢!”李佳玉的叛逆心很强,林嘉越是认为她办不到什么,她就偏要这样做。
但是……
有些先天因素是改变不了的。
她跟白佳玉一样,都是一杯倒,无论再怎么是练酒量也是没有丝毫作用的。
……
十五分钟之后,三人来到一家装修得很不错的迪厅,里面灯红酒绿,犹如一个妖精的世界,空气里带着淡淡的烟酒味,也多亏了迪厅的排气系统很好。要不然烟味会相当的大。
高功率的喇叭正在播放着摇滚乐,震得人耳膜都隆隆作响,舞池里却有大量的年轻男女在肆意摇摆。女的穿着大多暴露,男的眼睛四处乱看,甚至有些男的借着昏暗的灯光在大肆吃着豆腐。
“怎么样,这里还不错吧?” 叶富贵挑了个角落坐下来,对李佳玉问道。
“不错,我感觉自己穿越到了妖魔横行的世界……”
“哈哈哈哈,佳玉妹子真幽默。来,我给你点些酒吧,喝完酒。我们再享受这个难得的夜晚……”
叶富贵说着,招来了侍者,就要上点鸡尾酒和下酒菜,趁此机会。林嘉连忙对李佳玉说道:
“佳玉。叶富贵不是什么好人,你要玩的话,我以后天天晚上都可以陪你出来玩,但叶富贵是万万不行,他心术不正,满脑子在打你坏主意呢……”
“是啊,我看得出来呀。”李佳玉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居然知道?那你还……”林嘉愕然。
“反正他又奈何不了我……而且有时候他也很逗。能解闷呀,跟他玩玩也没什么吧?”
“靠!你不知道叶富贵那贱人有多好色。他从头到尾都在用色眯眯的眼神在看着你,搞得我怪恶心的!”
“是吗?那我这就去戳瞎他的狗眼。”
“哇啊啊,不要啊,无端端地用不着去戳瞎他狗眼吧,我的意思是不要跟他再有来往就可以了,法治社会,不能随便乱伤人…”
“知道啦知道啦,我也就是这几天在家里太闷,所以才跟叶富贵出来透透气而已,他在我眼里是可有可无,等明天心情不好了,他要是还敢来献殷勤,我就一拳打爆他的肚皮,掏出他的肠子勒断他的脖子!”
“哇啊啊,不要啊,千万不要动杀人的念头啊,我们是文明人,文明人就要用文明的方法去解决……叶富贵虽然讨厌了点,但罪不至死吧,你杀了其他人还好,要是杀了叶富贵,肯定会惹来很多警察的,到时候我两逃也不是,不逃也不是,无处容身过街老鼠啊……”
“你真烦,我跟他玩你就不爽,我不跟他玩你也不爽,你到底想怎样,唠唠叨叨的烦不烦!”
“我……”
林嘉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但话才到了嗓子眼又硬生生地吞下去了,现在他什么都不是,哪里有什么资格去管束李佳玉,他无论是哪个方面都配不上人家啊,说白了,其实李佳玉就是单纯地穿越到他家里而已,彼此间无亲无故,她想追求什么样的生活,与他并没有半点关系。
叶富贵对李佳玉有非分之想,但林嘉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都是庸俗的男人,区别只在于叶富贵完全表露出来,林嘉只能憋在心里罢了。
“佳玉妹子,跟你表哥聊什么聊得那么开心?嘿嘿,我给你点了蓝冰鸡尾酒,味道挺不错的,酒精含量也不高。”
叶富贵笑得特别开心,内心也愈来愈热,哇哈哈哈,只要鸡尾酒一上来,就肯定能把李佳玉灌醉,这样他的机会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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