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你想不到,原本以为最巧妙的密室其实是采用了最笨拙的方式。
公孙策将书房的两扇窗子摘了下来,那是一种窗框四角有各有一个圆形小洞,窗子四角各有一个圆柱,且先称之为窗脚,窗子和窗框就是靠着窗脚和小洞衔接在一起的。
摘下来后,公孙策将两扇窗平放于地上,将窗栓插上。接下来就是怎么将窗户安上去了。
正常来说,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将窗子再安回去的。不过,两扇窗子是有人精心改造过的。
窗子和窗框上都有圆形纹饰,两扇窗子下面与窗脚相接的一部分是中空的,窗脚和与之相接的窗身处都有一个圆形小洞,小洞里各有一小圆柱将其贯穿,那小圆柱儿刚好是从窗子上的圆形纹饰处挖掉的,所以,不会惹人注意。
将小圆柱儿抽出来,窗脚便可以伸到窗身里面去,而后再将小圆柱儿插回去,这样,窗脚的就不会掉出来了,也就是说下面就没有窗脚了。
这样的话,在地上将窗子拴好,而后再将拴好的两扇窗子上面的窗脚插进窗框的圆洞里,因为下面没有窗脚了,所以,只需要将窗子平按过去,窗子便就关好了。
这时,再将下面的小圆柱抽出来,下面的两只窗脚便及落下来,插进下面窗框的圆洞里,而后,再将小圆柱儿插回去,至此,杀人密室就制造好了。
“邓通,我们查过你的底细,你原来是将作监的一名工匠,所以,你才可以想到在书房的窗户上动手脚。”
“哈哈哈,”邓明再次冷笑,这次不再是轻蔑,而是佩服,“公孙策,你果然聪明,不错,邓通是我杀的,可是,你现在有的只是自己的推理,证据呢?”
“证据之一就是你的手,你是左撇子。”公孙策指了指邓通的左臂,续道。
“我检查过了,窗子上被改动时留下的刀刻痕迹,如果是惯用右手之人,用力角度应该是右上,或是左下,而窗户上的痕迹刚好相反,是左上,和右下。”
“那证据之二呢?”
“证据之二就在你的身上。”公孙策暂时休息,包拯接棒。
“在我身上?”
“对,你和邓通应该同属一个神秘组织,你用来毒杀邓通的毒药天绝兰,应该就是你们组织里用来毒杀别人,和了结自己的毒药吧,所以,这种毒药你一定会随身携带。”
“哈哈哈,包拯、公孙策,你们果然是厉害角色。”
邓明从怀里拿出一个红色小瓶儿,里面就是毒杀邓通用的天绝兰,他望着它。
“落在你们手上我心服口服,不过,我要提醒你们一句,不要再查下去了。”
话刚说完,邓明突然间将那天绝兰倒进了自己的口中,包拯、公孙策他们想要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邓通被杀一案告破,但邓明已死,线索就又断了。
案件背后隐藏的究竟是个什么组织,等待包拯、公孙策二人的又将是个什么样的阴谋,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们一起将其慢慢解开。
(本章完)
第22章 颍州,临行前夕()
公孙策检查邓明的尸体时,发现他的左肩胛骨处有一小块儿瘀伤,联想起之前展昭说过的在密林遇见杀手之事。
他正是用自己手上的剑鞘,击中了左手持刀的杀手的左肩,这样的话,那这邓明很有可能就是在密林追杀吏部尚书高权的杀手之一。
也就是说,高权与邓通之死都跟幕后的一个神秘组织有关,就差朱培之死还找不到联系,但找不到联系,不等于没联系。
邓通被杀一案已破,而这件案子却远没有了结,三大朝廷命官被杀,这三者之间究竟有着什么联系,案件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秘密。
或许,只有翻开十三年前那件未知之事,才能解开今日百般缠绕着的迷局。
看过一番精准的推理,那展昭彻底为包拯、公孙策二人的才智所折服,说希望以后可以留在二人身边,跟随他们一起查案。
这般少侠主动投靠,包策二人岂有不应之礼,不过,日后自己可能会有亡命天涯的一天,怕会连累了这位少侠。
于是,便晓以利害。
展昭又岂是怕连累之人,但言只要可以留在二人身边,无论什么后果都甘愿承担。
那天夜里,赵馥兰没有回皇宫,而是留在了八贤王府,那个她很是熟悉的地方。
后来,刘太后终于答应了包拯、公孙策二人前往颍州之事,不过,还有他人一同前往。
毕竟,这二人没有官职在身,恐日后行事多有不便,于是,刘太后以当朝副相王钦若为钦差,包拯、公孙策二人为副使,一起巡查颍州。
开始,公孙策打算让公孙琬儿留在汴京,因为,此去颍州恐是危险重重。
可是,公孙琬儿哪里肯离开自小相依为命的哥哥呢,坚决要跟着一起去,公孙策拗不过她,也舍不得这个可爱淘气的妹妹,便只好带上她一起去。
离京之前,公孙策回了一趟澄空别院,去取一件东西——自己的佩剑。
那是一柄很特别的宝剑,不是用钢铁等金属铸就,而是用了一种叫做澄明玉的玉石,也就是说这是一柄玉剑。
不过,这澄明玉的坚硬程度堪比金刚,所以不用担心玉剑会被摔碎。
此剑为一柄君子剑,公孙策为之取名墨痕,据说,还是从孙策亲手铸造的呢。
墨痕剑全长三尺一寸,宽一尺二分,剑鞘和剑身同为轻淡的紫色,紫色里透着晶莹。剑首为红色梅花状,上缀有一紫玉剑穗,剑格处为深紫色,形似竹节,靠近剑格的剑身之上,一面刻有墨痕二字,字体为小篆。
另一面,则是一朵梅花印记。剑鞘之上的剑护也是深紫色的梅花镂雕,雕工非常精致。
纵观之下,这墨痕剑可谓是精美绝伦,堪称天下第一绝美宝剑,刚好公孙策也号称大宋第一美男子嘛,这人剑合一也真算是绝配啊。
不过,这墨痕剑虽美,却无剑锋,也就是说仅供观赏,却不具备杀伤力啊。
没杀伤力,这个倒也无伤大雅,反正这是一柄文剑,公孙策号称文武双绝,却没有人知道他究竟会不会武功。所以,带上一柄宝剑,也权当是一件饰物了。
临行前夕,八贤王府。
公孙策带着墨痕剑来到了王府的花园里,将那块儿神秘的牌子放到假山石上,而后拔剑出鞘。
紫色的宝剑透着冷寂的晶莹,他居然用手上的墨痕剑向那牌子砍去,妄图凭借此剑将其斩开。
这该怎么说好呢,这么博学的才俊怎么会做出如此愚蠢之事呢,展昭的精钢宝剑都不能动其分毫,他居然相用这把没有剑锋的墨痕剑将其砍开。
结果可想而知,牌子依旧毫无损伤,当然,墨痕剑也没有似乎损毁。面对着那块儿让人头疼的牌子,公孙策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将其收了起来。
“公孙公子。”
身后传来上官凌静的声音,公孙策闻声回过头去时,上官凌静已经走到自己身旁了。
“上官姑娘,你,这么晚了你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哦,我睡不着,”上官凌静莞尔一笑,“倒是公孙公子你,这么晚了,居然一个人在这里砍那块儿牌子。”
“啊,”公孙策苦笑一下,收剑入鞘,“是啊,这种行为是有点儿傻。”
“公孙公子懂武功吗?真看不出来呢?”
“啊,哦,还,还,还好吧。”
“还好吧?”上官凌静半侧着脑袋,眼神里透着一丝疑问。
公孙策抬头望了望夜空里的一片静谧,轻声道:“今晚的夜色还好吧。”
“夜色?”上官凌静望了望遥远而深邃的夜空,全然不知公孙策在说些什么,便又问道,“公孙公子,你怎么了,怎么,怎么……”
公孙策脸上浮起一丝微笑,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只是突然间有些感触罢了。”
“感触,什么感触?”
“星辰绽满夜空的时候,月光便很暗淡,而当明月当空之时,星辰之光便会为之隐去。你说,是星光为月色湮没,还是星辰揉碎了月光呢?”
上官凌静没有回答,只是那样静静的望着身边的公孙策,他的话,她听不懂,他的心,她却可以体会到。
那一刻,她仿佛觉得自己的心是属于他的,他的心也是属于自己的,心弦上跳动的,是两个人的心事,眼神里写下的,亦是两个人的情思。
神秘石室。
还是那个神秘的地方,金面人依旧居于主位之上,银面人没有出现,其他三人也各自留在原位。
他们已经得知包拯、公孙策二人前往颍州之事,此次相聚是为了商讨应对之策。
“那包拯、公孙策二人不过两天便破了邓通被杀一案,如今又要前往颍州查十三年前之事,只恐会对我们大为不利啊。”
红面人声音里满是担忧,虽然带着面具,看不见他的脸,不过可以想象的出,面具下的那张面孔的脸色应该也很难看吧。
“公孙策、包拯二人确实很难对付,所以,我们一定要万事小心,”金面人吩咐道,“派人连夜出发,一定要赶在他们到达颍州之前,让咱们的人做好应对之策。”
……
颍州之行前的这个夜晚,冷风瑟瑟的吹着,很烈,很急,仿佛,这个夜晚在冷风的急呼里也走得快了些。秋风没有留下痕迹,夜色便已画上终结。
出发了,他们终于就要出发了。这一去,或许,谜题会被解开。或许,会有新的谜题写下。
仿佛,生活里到处都充斥着未知,有着写不完的故事,诉不尽的情痴,看不透的迷梦。
(本章完)
第23章 离京,初至颍州()
清晨,钦差车驾离京赶赴颍州。
展昭、包拯、公孙策三人骑马走在最前面,中间两辆马车,上官凌静、公孙琬儿坐在前面一辆里,后面的马车里便是此次颍州之行的钦差王钦若,最后面是十二名带刀侍卫骑马随行。
才刚出城,便见一男一女出现在车驾之前,那是御前飞龙大将军褚颐良和冰玉公主赵馥兰。
赵馥兰得知公孙策等人要前往颍州,便提出说要一起去,包拯、公孙策他们当然不敢带着公主一起去,刘太后也不会同意她跟着去。
不过,这位向来我行我素的公主又岂会答应,褚颐良虽身为御前飞龙大将军,但终究劝不住这位自小便无人敢惹的公主,只好答应送其出宫,在公孙策他们的必经之路上等着。
赵馥兰既已出城,想让她再返回皇宫这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使钦差王钦若千百个不愿意,也只好答应让其随行。
不然的话,以这位公主的性子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那王钦若可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才到了今日当朝宰辅的地位,他可不想因为得罪了这个公主而影响仕途。
翌日,颍州。
一日后,钦差仪仗到达颍州,在此之前,朝廷并未跟颍州官员通报钦差前来巡视之事。
不过,当地的官员在京城也都有眼线和靠山,所以,他们还是提前知道了钦差要来的消息。
因此,钦差仪仗到达的时候,颍州的大小官吏已在城外候着。为首之人是颍州知州董平和通判曹正,还要颍州驻军督总管张宝。
董平虽然知道钦差前来,但并未为其特别安排住处,而是让这一行十余人住进了颍州府衙,因为,朝廷派钦差前来巡查,还是表现得勤政廉洁一些的好。
不过,后来只是王钦若和随行的十二名侍卫留在了府衙,包拯、公孙策他们则是去了颍州西郊的澄明别苑。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之前说过公孙家是宋朝最大的茶商,各大州府都有分号园子,而都用了相同的名字,店铺叫做澄明茶庄,园子则叫澄明别苑。
虽然之前公孙策并未到过颍州,但颍州分号的掌柜和庄园的管家都是知道这二位少主的。
他们手上都有一块儿象征身份的玉牌,是紫玉质地,一面用小篆书澄明二字,另一面则是不同的,公孙策的那块儿是颜体“策”字,公孙琬儿的则是卫夫人体的“琬”字。
各位看官,这都是非主旋律的东西,捎带说一下行了哈。
午膳过后,上官凌静说要去南郊的明夜庵一趟。
她是个孤儿,是明夜庵里的慧尘师太抚养其长大的,在她心里,慧尘师太已是自己的至亲了。
她已离开颍州三年,此次回来刚好可以去探望她。
也不知是何原因,公孙策却说要跟她一起去。是因为倾心于她,所以,不会放过任何可能与之独处的机会吗。
不,事情断然不会是这么简单,即便这位清丽脱俗的女子让他万分爱慕,他也绝不会为此迷失心智。
情况果真不是这么简单,公孙策说要去,那赵馥兰和公孙琬儿也吵着要一起去,说什么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见过庵堂是什么样子的,所以,要去长长见识。还说什么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
还别说,这倒还真是一个不错的理由呢。
公孙策何等聪明,又岂能让妹妹和这位冰玉公主坏了自己的好事儿呢,于是,他就苦口婆心的给这两位娇贵的女孩子解释。
“小妹啊,这庵堂乃佛门清净之地,里面无非就是参禅诵经,每日饮食只是些斋饭,而且不能喧哗嬉闹,是个很苦闷的地方,实在不是你和公主应该去的地方。”
公孙策虽然说得声情并茂,但那公孙琬儿却觉得他在骗自己,因为,之前自己已经被骗过很多次了,所以,便反问道。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哥你还要跟静姐姐一起去呢?”
“对呀,对呀。”一旁的赵馥兰也随声附和。
“静姐姐体内的毒还未完全清除,大哥不是怕万一我不在的时候,静姐姐内之毒发作了可就麻烦了,所以,还是跟在身边的好。”
“琬儿啊,你就不要怀疑了,你哥他没有骗你,”包拯似乎看出了公孙策的心思,知道他这么做一定有自己的原因,于是便开口帮其一起搞定公孙琬儿,“庵堂确是个很苦闷的地方,一点儿好玩儿的都没有,你去了也会后悔的。”
“是真的吗?”公孙琬儿半侧着脑袋问道,“那这颍州城里哪里有好玩儿的啊。”
“嗯……”包拯做出一副用心思考的样子,“这个我也不知道,不如,一会儿我们一起出去找找看。”
“好啊,那就别一会儿了,我们现在就去吧。”
公孙琬儿可是个急性子,这想法儿来的快,去的也快,刚才还吵着要跟上官凌静去明夜庵,现在,却有按耐不住的想要出去找什么好玩儿的了。
包拯的目的已经达到,他冲公孙策会心一笑,而后,便带上展昭一起跟着赵馥兰、公孙琬儿一起出去闲逛。
公孙琬儿、赵馥兰是一心的只想着玩儿,似乎,在她们的生活里,除了吃和玩儿,就再也没有别的值得自己关心的了。
不过,包拯并非只是想带这两个家伙出去玩儿这么单纯,他特别去打听了一下,颍州城内有没有什么年代很久了的老字号,当然,澄明茶庄除外。
因为,那两个家伙不会对茶叶感兴趣。
最好是什么经久不衰的酒楼,糕点作坊之类的,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暂时可以用美味搞定那两个家伙,另一方面,他也可以顺便打听一下以前的事儿,特别是十三年前之事。
十三年前,颍州汝南节度使梅展意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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